“方哥,我给你买了几件西装。”李恩岚连忙上前解释说,释放出贤惠的小女人态度,“以后要参加商务应酬,形象不能少。还有开学了。我给以宁、安安、心心都买了点衣服。”
并未给程方和程以宁买,只是这样说。
程方表情这才缓下来。
李恩岚笑着上前。
程方只是小富,并不是没有其他更有钱的人追求过她,可是程方太容易被摸透脾气了,尤其初见时,在方萍那里没有尊严,只需要吹捧他,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即可,对女人可以说得上大方,更何况,不嫖不赌,更没有暴力倾向,还有事业心。
相比于当其他有钱人永远上不了台面的小三,不如去做正妻,将来总是要有孩子的。
有时候她觉得方萍蠢——当然,方萍是有钱人家出身,有钱人家出身的女人都有“骨气”,这恰恰是她输的地方。
李恩岚觉得,女人就应该伏低做小,用身段来征服男人。
“阿姨去哪了?”
保姆连忙从厨房出来:“这呢。”
“快开饭了吧?”
“是。”保姆说,“排骨汤要盛出来先喝吗?”
“我给爸爸做了排骨汤。”程以宁说。
“你做的?”李恩岚有些吃惊。刚刚程方跟程以宁突然亲近起来,已然让她惊讶。
程方对保姆:“盛出来吧。”
保姆走回厨房。
客厅上沉寂片刻。
程方问:“安安、心心上次期末考试考多少来着?”
程方忙于工作,没怎么问过两个孩子成绩,一般都是李恩岚有喜事会报给他,这时候她笑了笑:“还好。安安比较粗心,期末考了十一名。心心是第九名。”
“还是跟以宁多学学。以宁每次都是第一。”
“哦。”李恩岚面容没变。
程以宁起身:“我去叫小神仙下来喝汤。”
程方回答:“好。”
这对话,细微间已然可见亲近。
嫁给程方,李恩岚别的都不担心,就担心这前妻的儿子。
本来嘛,前妻已经死掉,娘家人跟程方闹崩,只是这个儿子,就算他再不喜,大男子主义的他必然不会割舍掉。
现在程方跟她还算恩爱,时间久了,难免还是会有矛盾。
说不定他就会想起前妻的好,男人就是这样,吃不着摸不到的女人最喜欢,到时候把财产都分给程以宁那就不妙了。
是以,她会刻意挑衅程以宁,让他跟他爸爸疏离。
即便程方前段时间生意出现问题,李恩岚还是想借机把程以宁弄走,弄回他小姨那里,带去温哥华。
见不着自然没情分。
以后就算见着了,程以宁也肯定跟他小姨那边最亲。而程方对程以宁小姨深恶痛绝,如果程以宁站在他小姨那边,说不定势同水火。
可是今天……
保姆把排骨汤端出来,一大盆,望过去的确是小孩做的,只有排骨和萝卜,没有其他的佐料。
保姆依次盛好碗,放在相应位置上,再把程安程心书包放到楼上。
李恩岚亲自给程方盛:“以宁做的排骨汤很香啊。他怎么突然想做这个了?”
“说是老师跟他们说回家要孝敬父母。”程方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尤其最近生意如鱼得水,回家后,望见十岁的亲儿子给他做汤。哪个父亲不感动?
“以宁有心了。”
没过多久,程以宁和肖仙仙走下来。
肖仙仙是只要有吃的就开心,坐在桌子最末端,望见自己面前,有碗已经盛好的透明柔软的萝卜和香喷喷的排骨汤,里面的肉望过去既嫩又酥软,很有食欲,端起汤就呼噜喝了口。
程以宁望过来,目光盯着她。
肖仙仙摇头:“好鲜哪。”
程以宁兀自开心,夹起碗中一块大瘦肉排骨,给程方:“爸爸,多吃点。”
程方今天真的是很难得地想起万萍,想起他们刚恋爱和结婚的时候。见程以宁吹了吹自己手指,像是红肿,他连忙摸了摸:“刚刚烫伤了吧?”
“不疼不疼。爸爸,好喝吗?”
“好喝。”即便目前程方还没喝一口。
程以宁露出甜甜的笑,自己乖乖低头喝汤了。
程方望着他,心真得软得一塌糊涂。
再怎么说,程以宁是他儿子,血脉连心,小孩子哪会懂大人间的事,妈妈死了,对于他来说,只剩下爸爸。
而李恩岚则心想:小兔崽子!
肖仙仙喝着汤,把前面发生的事尽收眼底,喜滋滋点点头:程以宁,终于出师了!孺子可教!不枉费她一番心血!
程以宁终于小学毕业了!
第21章 小神仙说
小学时间一晃而过, 肖仙仙和程以宁都进入初中啦。
又是九月新开学,天高气爽的秋天里,上午,程以宁仰起头, 望着校园围墙上半趴着肖仙仙。
阳光穿透稀薄枝丫, 落在他的清俊脸庞, 带着微微笑意。
肖仙仙谨慎地扫视两侧, 见左右无老师, 只有几个学生经过, 才勇敢地跳跃下来。
“唔。”程以宁发出声闷哼, 还是稳稳抱住了她, 并发出声感叹, “姐姐, 你是不是又重了?”
肖仙仙从他身上起来,拍拍手:“你知道美少女的一般体重吗?”
“不知道。”
“那你怎么能判断我是不是重?”肖仙仙反驳, “关于美少女的事,你根本一无所知!”
程以宁低笑, 跟在她身后:“你身上一股烤串味。”
肖仙仙面不红心不跳:“美少女是不会染上气味的。你一定是鼻子出现问题了。”
程以宁嘴角再上翘半分。
晴空万里, 气候正好,穿过一个接一个斑驳树影,入眼是碧绿色的大操场、白色足球网,以及体育课自由活动游荡着的青春期男生女生。
蒋贺在处操场,遥遥招手道:“仙仙,打羽毛球吗?”
肖仙仙:“打!”
小学毕业,他们三人直升这所学校初中部,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分到同班, 肖仙仙和蒋贺还是同桌。
蒋贺以前望过去文文弱弱,瘦巴巴的,哪知进初中后飞速窜个,将比程以宁还要高两公分,现在已将近一米七八,身形精瘦,皮肤微黑,加之五官硬朗,望过去就很有安全感,性格憨厚好说话,无论女生叫他做什么都答应,即便总是考倒数第一,还是在班上很受欢迎。
可是说是除程以宁外最受欢迎的男生。
肖仙仙刚想跑过去,程以宁便按住她胳膊:“老师在。”
“老师在怎么了?”
“你身上都是烤串味,特别重,会被老师发现的。”程以宁提醒。
肖仙仙望过去,蒋贺就站着体育老师旁边,体育老师狐疑地扫过他们,仿佛纳闷两个人为什么从那个方向来。
要是现在过去,说不定会被盘问。
再闻闻自己,的确是有烤串味——都怪那条街到处都是卖烤串的,味道太大了,肖仙仙终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好吧。”
为什么年纪愈大,越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肖仙仙握拳,可恶!美少女为何深陷于食物!
她朝蒋贺挥挥手:“不打了。”
蒋贺接收到讯息,转身去找别人,程以宁心里这才舒服:“我们去树荫底下坐。”
“嗯。”
馆藏楼就有台阶,离操场不远,两个人找到块干净台阶坐下,肖仙仙撑着脸望向操场:真羡慕这些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呀,像她在人间生活好几年,就已经只想混吃等死了。
程以宁拧开一瓶果汁递给她。
肖仙仙疑惑:“这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猜。”程以宁笑眯眯的。
肖仙仙觉得程以宁最近总是变得笑眯眯的、笑眯眯的,也不知道哪里出问题,就总是望着她眼睛弯起来笑,好像很开心。
可为什么会开心呢?肖仙仙觉得奇奇怪怪,具体又说不上来。
肖仙仙接过饮料喝一口。
幸好这几年,程以宁在程家已经如鱼得水,完全不需要她照顾。
好成绩、好样貌、好乖顺的性格,把程方哄得服服帖帖,让肖仙仙都自叹不如,进而感叹,自己还是蛮成功的,程以宁应当算是可以自力更生,坚强做人了!
“姐姐,蒋贺的灵力吸收多少了?”
“百分之六十多了吧。”肖仙仙握拳,“不过这种事是没有止境的,任重而道远。”来人间一趟,能薅多少灵力就薅多少灵力。
“哦。”程以宁淡淡应。
和蒋贺小学、初中在一起,目前按照他们三个人处于“上中下”三个等级的成绩来说,还有三个月中考,非常可能分到不同学校。
程以宁不想让小神仙和蒋贺接下来还在一起,也不想让小神仙回天上。
来来回回有几个路过的女生望向他们,带着调笑意味。
“看什么看,没看过天仙下凡的美少女啊。”
女孩们笑得更大声,初三(3)班肖仙仙,一个全校震耳欲聋的名字,一个每天都把自己介绍为“美少女”的奇女子。
“真是的,看不惯我恃仙行凶!”肖仙仙怨念,“天生丽质有错吗?”
“……”程以宁垂下眼,盯着脚底下台阶。
上课铃响,肖仙仙起身,伸懒腰,回教室。
肖仙仙刚进门口,蒋贺就闻到肖仙仙味道,等她走过来才问:“仙仙,你是不是吃羊肉串了?”
“嗯。”肖仙仙点头,不过味道这么明显的吗?她都在外面吹了很久。
肖仙仙每节体育课都要翻丨墙出去吃东西,而且好像都是程以宁给的钱,蒋贺已经习惯,而且以前肖仙仙就说过“程以宁是大金主,蒋贺是小金主”,问他可不可以?
蒋贺觉得,跟程以宁一起共享养肖仙仙蛮好的。反正现在也流行共享养狗。而且仙仙这样,一个人实在养不过来。
要准备上课,肖仙仙伸手从书桌里掏出课本,打开,翻出夹在里面的一个信封。
程以宁同桌常梅见程以宁和肖仙仙回到教室,等程以宁坐下,她突然想问一个自己纳闷已久的问题:“程以宁,你为什么叫肖仙仙姐姐啊?”
“因为她需要保护我。”程以宁笑眯眯地转头解释。
“是这样啊。”
常梅盯着程以宁俊秀侧颜,脸颊微红。
他个头高,皮肤白,五官特别秀气,不笑的时候像是高冷,一旦笑起来就……让人心都化了。
听说程以宁和肖仙仙住在一起,可没有血缘关系,难道是小说中经常出现的父母结婚而产生的名义上兄妹吗?
班上最帅的就是他和蒋贺。
可是蒋贺帅得太接地气,像只憨萌憨萌的小黑狗,而程以宁更像浑身雪白的小狐狸或者贵宾,如同偶像剧或者漫画里的人物,五官清秀、衣着整洁、气质清冷,班上好多女生都对他有朦朦胧胧的暗恋。
……他这样的男生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呢?常梅用笔帽顶着下颌想。
该不会真的是肖仙仙吧?思及此,她浑身一抖,不禁转头去往肖仙仙,居然见肖仙仙从课本中掏出一个白色信封。
不会吧不会吧?真有人给肖仙仙写情书?
进入初中,尤其初三,班上已经有偷偷谈恋爱的,大家见怪不怪。表白方式大多是微信,不过也有些书信的,因为可以匿名,如果笔迹被立刻认出,说不定对方正好在关注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觉得书信唯美而朦胧。
程以宁就收到过好几封,蒋贺也有,唯独肖仙仙……坦白来说,肖仙仙长得也挺漂亮,娇小可爱,五官灵动,就是莫名自信心爆棚,总是叉腰显得非常骄傲的样子,课外时间经常看见她的地方是商业中心前的广场舞团里,已经是领舞了。
总是自称为“小仙女”,还称赞自己“真是个优秀的人呐”。
以前是口头禅是“giao”,现在是“美少女的事你少管”。
成绩中等,不会做题,可很奇怪地过目不忘,平常不做作业,总是在考试前突击背诵答案。
据说小学时,还沉迷于闻班上人味道,每个人都被她闻过。升入初中后,由于喜爱繁体字,沉迷港台言情小说不可自拔,曾经当直勾勾盯着老师,被点回答问题时吐出“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或者“女人,你是在惹火”,从而集齐所有老师的罚站。
初一初二时更是和蒋贺一起得了中二病,两个人每天都在叽里咕噜说些什么“拯救世界”“真理的奥义”“吞噬火焰”之类等等别人听不懂的话,直到初三之后才好转。
难道她正常之后,开始受男生欢迎了吗?
常梅注意到,程以宁跟着往肖仙仙这边望过来,眉头微微皱起。
蒋贺望见肖仙仙从书里掏出一封信,肖仙仙打开,信上面写着四个硕大而歪扭的字“我喜欢你”,下面还有行小字“放学后见”。
“这就是情书吗?”肖仙仙问。
“嗯。”
肖仙仙把情书来回翻两遍,把夹层都掏了下,疑惑地问:“为什么没有吃的,我看有的情书后面还有吃的?”
蒋贺:“……”
没关系,他已经习惯了,蒋贺摆正书本,毕竟肖仙仙是一条傻狗。
不过说起来,肖仙仙是狗妖怎么配种人?是和人吗?生下来是人还是狗?希望是人,毕竟他不想再养肖仙仙后代了。
养狗不易,且养且想放弃。
“你知道是谁放的吗?”肖仙仙问。
“不知道。”说着,蒋贺下意识倾前闻了下信封味道,肖仙仙也跟着闻两下,什么都没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