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的周围血腥气越发的浓重,每一次披帛挥舞,刀片闪烁寒光,就有无数的血珠四溅,越来越多的山贼倒在地上,几乎都是一击毙命。
甚至可以说,她杀的人绝对比追命和花无缺俩个人加起来的还要多。
因为她的力气小,她的攻击招招必须对准了人的弱点,她无法做到如追命和花无缺那样重伤他们,迫使他们无法继续攻击。
就如花无缺当初评价的那样,现在的林晓晓天赋不是比斗,而是杀人。
林晓晓飞快的旋转一圈,月白色的衣摆呈现一个美丽的圆,她的披帛也划出一个圆,所有靠近她的山贼全都惨叫着倒下,有几滴血液溅射到了她的衣裙上,然后缓缓滑落。
她的衣裙依然是纯净的月白色,没有沾染一点污迹。
死在她脚下的人越来越多,她说不清自己动手杀人是什么感觉,或者说没有什么感觉,因为那些山贼还在不断的挥舞着武器冲向她。她根本没时间想别的。
如果她不杀了他们,那么下一刻,那些人的刀枪怕是就要捅进她的身体了。
虽然她可以复活,但是死亡时候的痛感可是一点都不会降低的。
人一群群的往这边扑,最后一个个倒在地上,林晓晓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
直到她突然发现,周围没人了。
也不是没人了,而是没人靠近她了,她抬眼看去,不远处还围着山贼,但是靠近她周围的一圈,除了尸体没有一个活人。
她往前走一步,那些山贼顿时后退两步。
追命微微喘气,看着那些不敢再攻击的山贼,露出一个笑容。
“看来我们不用逃跑也能带走账本了。”
“我们什么时候需要逃跑过?”
林晓晓挑眉,然后走向了趴在地上的胡三,他被追命踹断了肋骨,已经重伤了。
看着林晓晓靠近自己,胡三挣扎着想要爬起来逃跑。
“你别过来,别过来!”
“放心,我不杀你。”
林晓晓微笑,然后狠狠的抓住了胡三的衣领,手中的刀片迅速滑动起来。
刹那间无数的青丝缓缓飘下,月光照亮了一个光滑锃亮的脑袋顶部。
被放下的胡三摔倒在地,他脑袋边的一圈依然好好地,可是风一吹,他的头顶就是一阵凉意。
他颤抖着手缓缓摸了上去,当摸到中间那光滑的头皮后,他惨叫出声。
激动间,他突然身体僵硬,然后扑通,整个人趴在了地上。
他的嘴角流出鲜血,整个人没了气息。
系统:【厉害了,你把人给气死了!】
林晓晓:【不是我,我没有!】
她赶紧后退一步,看向周围。结果和她对上视线的那群山贼惨叫一声掉头就跑。
“不要过来啊!”
“快跑,她追上来了!”
一个个慌里慌张的,鞋子都跑掉了,好像身后有老虎再追!
当然,此刻在他们心里,林晓晓怕是比老虎还要可怕!
追命和花无缺没有去追,因为他们没力气再打了。
两个男人小心的走过去,看着胡三那过于飘逸的发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追命蹲下身子把人翻过来,然后探了探脉搏,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林晓晓。
“……他已经死了。”
他活了这么多年,真没见过几个被气死的。
花无缺小声道了一句。
“反正账本都已经到手了,胡三也已经死了,这墓碑刻画一事,不如就算了吧?”
林晓晓不乐意了,她看着两个男人冷哼。
“我是这样的人吗?我当时那只是吓唬他好不好?”
花无缺低头看向胡三的头发,都把人气死了这也叫吓唬
好在后来追命又检查了一番,证明胡三并不是气死的,他之前就被追命踹断了肋骨,刚刚动作幅度过大,这才导致肋骨戳进内脏而死。
至于他为什么会动作幅度过大……
追命和花无缺假装不知道的亚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追命&花无缺:算了算了,给我个面子,放过他吧。
林晓晓:怪我咯?
胡三:%#¥%¥!(脏话已打码。)
第17章
次日,林晓晓等人和赵家人告别,胡三已经死了,而斗碗寨也将会被官府的人清算,赵家人可以高枕无忧了。
赵家小姐从游廊急急的走来,眼看着刚刚跨出门厅的林晓晓,眼圈忍不住的红了。
“你……你要走了吗?”
“对啊。”
林晓晓帮她把因为跑动而松散了的发钗重新插好,轻笑着道。
“事情已经解决了,该高兴才是,怎么眼睛又红了。虽然你哭得时候也挺好看的,不过笑起来更好看。”
赵家小姐吸吸鼻子,努力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从怀中拿出了一支步摇,小小的银蓝色蝴蝶坠子挂在上面,很是好看。
“这簪子是我的,但我觉得特别和林姑娘相配,如果林姑娘不嫌弃的话……”
林晓晓眨了眨眼睛。
“当然不嫌弃。”
她侧了侧头,示意赵家小姐给她插上。
她原本的簪子是一枚玉簪,只是上面有点蝴蝶花纹,对于一个姑娘来说,实在有些素净了。
赵小姐给她的簪子确实很配她,为她增色了不少。
林晓晓摸了摸簪子,道了一声谢谢,却不知道该给什么回礼,毕竟她有的东西真的不多。
赵小姐羞涩的表示,她不想要别的,只想要林晓晓送她一枚刀片。
林晓晓有些惊讶,毕竟这是在不像是一个十五岁软萌的小姑娘会喜欢的东西。不过她还是给了小姑娘一枚。
赵小姐兴奋的脸都红了,紧紧捏着那一枚刀片羞涩的承诺道。
“我一定会好好保存,永远都记着林姑娘你的!如果……如果你有机会再来,会来看我吗?”
林晓晓点点头。
“一定会的。”
赵小姐露出一个开心的笑脸,把林晓晓等人送到了门口还要依依不舍的跟着,要不是林晓晓坚持,她怕是要跟着他们直接出这条街了。
追命看了看林晓晓,又看了看一边长相俊美的花无缺,总觉得哪里不对啊。
为什么一个小姑娘会这么喜欢林晓晓,甚至对边上的两个英俊的男人看也不看。
林晓晓听了他的疑问,看了一眼花无缺,然后看了看周围,严肃道。
“另一个英俊的男人在哪?”
追命:……
“你前几日还夸我英俊的。你说对吧,花公子?”
花无缺点点头,表示追命说的没错。
“是吗?”
林晓晓挑眉。
“可能天太黑了,我眼花了吧?你说对吧,花无缺。”
花无缺对上她的视线,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追命不可置信的看着花无缺。
“花公子,你这是不行的,不能因为姑娘说什么你就跟着说什么,你要有自己的想法!”
花无缺想了想,认真道。
“我觉得你带着大胡子的模样还挺英气的。”
那是他自小就没感受到过的男人味。
虽然花无缺并不觉得自己娘娘腔,但若让他对着镜子说自己英气勃勃,是个硬朗的汉子那就太假了。
然而他这话一出,林晓晓和追命都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
追命反问。
“你真的觉得大胡子很英气?”
花无缺点点头。
“我本也想过蓄胡,不过我师父并不同意。”
当发现花无缺说的是真心话后,追命拍了拍他的肩,郑重道。
“你还是多听师父和姑娘的话吧。”
他可不希望未来哪天被姑娘追杀是因为教唆了一个俊美的少年郎蓄了一把大胡子!
之后,花无缺和两人分别,他还有师命在身,需要离开了。
而林晓晓可是收了钱的,自然要护送追命顺利的把账本送到。
不过同时她还有一件事需要追命帮忙。
“什么事?”
“你可否托人帮我给白云城的叶孤城带封信。”
林晓晓暂时不准备回去了,毕竟叶孤鸿他们应当是要来中原的,一来一回实在麻烦,所以准备送封信报个平安,
“你认识剑仙叶孤城?”
追命惊讶,毕竟叶孤城在江湖中的名气实在是如雷贯耳,但是没听说过叶孤城身边有个叫林晓晓的姑娘啊。
俊美剑客和美貌佳人实在容易让人遐想。追命也忍不住想歪了。
“你和叶城主是什么关系?”
林晓晓瞪了他一眼。
“别想歪了,叶城主对于我来说绝不是那么肤浅的关系!”
那可是她的金主爸爸,是给她包吃包住的男人!
追命不明所以,立刻严肃的点点头,表示一定会把信带到。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叶孤城等人已经来了中原,只是没查到林晓晓坐的那艘船的行踪,正在找她。
*
追命和林晓晓运送账本的过程并不顺利,因为这牵扯到了某些人的利益,有多少人希望他们活着就有多少人希望他们去死。
因为如此,所以林晓晓和追命两个人都没有再接近城镇,都是一路沿着小道秘密行走。
然而想要他们命的人可不会因为这么点困难就放弃。
接下来的两天,林晓晓和追命遭遇了好几波的杀手.
早上,中午,晚上,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杀出来,取林晓晓和追命的性命。
哪怕林晓晓和追命都是高手,可被这么围攻也实在有些疲于奔命。
深夜,林晓晓和追命都没有睡。
他们已经两天两夜没睡了,不是他们不想睡,而是他们一旦睡着,很可能就一睡不醒了。
月色幽幽,清冷的月光洒落在这片树林中。
林晓晓和追命站在空地上,他们谁也没说话,似乎在等待什么。
一阵风吹过,他们的周围多了很多人,一群早就埋伏在这的黑衣人全部跳了出来。每一个都用阴冷的眼睛盯着他们。
“把账本交出来。”
领头的人缓缓抽出自己的长剑,冷声道。
追命大笑一声,透着说不出的嘲讽。他并没有说什么,因为多说无益,他直接用动作表示自己的态度,黑衣人立刻挡住了他的攻击。
其余的黑衣人立刻全部袭击过去。
他们可不是那些山贼小喽啰,这些都是训练有素的杀手,每一个的手上都已经染满了鲜血。而现在,他们的目标就是杀了林晓晓和追命,夺走账本。
林晓晓的速度极快,披帛仿佛有了自己的生命一般在这些人中间飘动游走。血液滑落,溅到了一旁的树上。
大概是看出了两人的不好对付,黑衣人立刻改变了战术。
一个黑衣人从树上跳下对着林晓晓袭击过去,与此同时,另有三个黑衣人手举长剑对着林晓晓刺去。
这样的距离,林晓晓根本无法发挥她速度的优势逃脱,只能迎头而上!
她快速挥动披帛,一瞬间割裂周围三个黑衣人的脖子,但三人不愧是专业的,都要死了,攻击还势头不减。
林晓晓一咬牙,没有管他们,披帛往上飞动,直直攻击上面那人的眼睛。逼得那人只能防守。
谁知那人用的竟然是软剑,剑身一荡,竟然和披帛缠绕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另外三人的剑她没有彻底躲开,到底被其中一把刺进她的腰腹。
林晓晓:【我艹,这熟悉的姨妈痛!】
刺中她的那人已经死了,身体一软倒在地上。剑也被带着拔出,顿时林晓晓又是一个激灵,看着自己破损的衣裙还有那渗出的血,她欲哭无泪。
果然小钱钱不好赚啊!
但是她干都干了,这五十两黄金必须是她的!
林晓晓只觉得一股拉力传来,她看着正用剑和她玩拔河的黑衣人,果断一用力。
撕拉!
脆弱的披帛变得破破烂烂。
林晓晓拽着那一根细长的银丝,看着随风飘扬落在草地上的纱巾,仿佛看到了当年夕阳西下,那是她逝去的小黄鱼。
她的一双杏眼满是怒火,却怒极反笑。
“说起来,当年我也是个杀手呢。”
她扔掉银丝,手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刀片。和那些黑衣人手上的武器比起来,这实在小的可怜。
但是当她突然消失的时候,立刻就有黑衣人觉得脖子一凉。
他猛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脖颈,惊恐的发现自己一手的黏腻。而他的周围,好几个黑衣人的动作和他几乎如出一辙。
当他们倒下的时候,他们的眼中还带着迷茫和震惊,完全没有想到那个女人是怎么做到的。
抛却了披帛,只凭借一个小小的刀片,林晓晓彻底放弃了正面对敌,成了一个凭借速度游走的暗杀者。
“撤!”
当发现这个任务是不可完成的时候,仅剩下的几个杀手立刻转身就逃。
林晓晓确定他们都走了,这才从树冠中落下,疲惫的坐在地上。她的腰腹的伤不算轻。好在虽然蝴蝶的恢复力比不过蚯蚓,但相比较正常人类,还是有点优势的。
或者说,大部分虫子的生命力都比人类的要强。
可是伤口该疼还是会疼,该流血还是会流血。
追命捂着手臂上的伤口担心的走过去。
“你受伤了,我这有药,赶紧处理一下。”
林晓晓接过金疮药,往自己的腰腹洒了洒。然后她咬紧了牙关。
这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她吸吸鼻子,悲伤道。
【系统,我想白云城了!】
想念叶孤鸿,想念管家伯伯,想念包吃包住的叶孤城!
*
正在别院看消息的叶孤城久久没有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