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的感觉让人喜悦,他们又没有见过红薯,见挖出来的东西奇形怪状的,十分惊奇,人人脸上都带着欢喜的笑容。
挖出来的红薯用手抹去泥巴,装在柳条编成的篓中,一筐筐满满当当地放在地里,就等着装上马车,运进宫里。
李文觅就站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满足。
她看得出神,不知道李文姬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文觅。”她站在她身边叫了一声。
李文觅惊醒过来,转过头,李文姬站在她身边。
姐妹俩站在一起,又惹了不少目光。
两人都注意到了,李文觅还好,李文姬却对这样的目光从习惯变成了厌烦。
为什么她和李文觅要生得一模一样呢。
她回想前世李文觅处心积虑,学着成为她。她太容易复刻了,似乎只需要学会温婉贤淑,李文觅就能成为另外一个她。丝毫没有独特性可言。
可是李文觅不一样,她能上马拉弓,也能浴血杀敌,她聪慧过人,诗书礼乐也不在话下。她这个模样,李文姬就算是学,也决计学不来的。
李文姬能看出来,这辈子,就连公孙瑜都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是的,公孙瑜这辈子喜欢李文觅了。
李文姬在很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事实之后,她痛苦难抑。她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可是当她再强迫自己冷静去看去思考,就发现这辈子的李文觅和前世的似乎又不相同,或者说,前世的李文觅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她热情赤诚,性格爽利,平易近人,就连伺候她的宫人,都是很喜欢她的。
李文姬想来想去,也不是很明白为何前世公孙瑜会不喜欢对他那样好的李文觅反而对她情有独钟,或许,原因是她占得了先机。她比李文觅先遇到公孙瑜。
而公孙瑜恰好是个长情之人,李文觅越热情,他就躲得越远。
她这辈子也和李文觅一样,犯了同样的错,她也太过热情,从而将公孙瑜推得更远。
她是在一瞬间清醒过来。可是已经迟了,就像公孙瑜前世怎么样都不接纳李文觅一样,这辈子他也不会接纳她了。她毫无办法,只能接受。
李文姬有那么一瞬想劝自己放弃,重活的机会来之不易。可是昨晚上出现的人,给了她另一种选择的可能。
她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苟且偷生。
李文觅比前世更加耀眼了,她不知是哪里开了窍,竟然跑来侍农桑。
两人分明是一模一样的相貌,她却被远远地比下去了,以后别人再提起她,或许话语都会变成:“哦?大公主啊,她和二公主长得一模一样。”
她所有的印象都会变成她那张和李文觅一模一样的脸。
她只会成为李文觅的陪衬。李文觅前世抢走她的男人,这世抢走她的荣耀!
李文姬心里越不甘,脸上笑意就越浓。
李文觅见她笑得如此开心,不由得心里发毛,这位姐姐不应该是这样啊。
“姐姐,你怎么了?昨晚上被吓到了?”
李文姬摇头,“没有,我在替你高兴。”
正好这时,所有的红薯都被刨出来了,因为格外小心,几乎没有几个红薯被挖坏。李文觅顾不得和李文姬说话了,她命人取出布匹将红薯盖上,她得亲自押着车去宫里。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丰收的红薯上了,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李文姬趁没人注意,走到玉米地旁,迅速掰了三颗玉米藏在袖中,若无其事地回了宫。
李文姬回到她的住处,从袖中掏出那三颗沉甸甸的玉米。
孟雉从内室走出来,看到只有三颗玉米,显然嫌少,“怎么才三颗?”
李文姬瞪了他一眼,“有三颗就不错了,你以为那玉米地没人看守吗?我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我摘它们,不行,你不能继续待下去了,我今晚上就装病回宫,你跟我一起出去!”
虽然只有三颗,但是总比没有强。
孟雉将玉米棒拿起,认真端详。
“你说,这东西真的高产并且容易成活?”
李文姬冷笑,“李文觅是这样说的,谁知道呢?”
孟雉将之收起来,总算目的达成了。
“你不顾死活地闯进来,就是为了拿到玉米?”李文姬问他。
孟雉不说话。
“你不必瞒我,我已经着人去打听了。你是二皇子孟雉,三皇子叫孟湑吧?”
孟雉转过目光看她,眼底有一道意味不明的光,“你打听他做什么?”
李文姬心里叹了句可惜,若是眼前这人是孟湑就好了,因为她做游魂时,燕国本来不起眼的三皇子孟湑干掉一众强硬的对手,成功登上了燕国王上的宝座。
“没什么。总算是救过你一命,我提醒你一声,不要小觑了你这个三弟。”
孟雉突然兴趣起,他笑问,“怎么这样说?你认识他?”
李文姬也不能明说是因为她知道孟湑会成为燕国王上,只敷衍道:“谁认识他啊。不过是有句话,闷声才能发大财。”
孟雉突然哈哈大笑,吓得李文姬连忙扑上去一把捂住他的嘴。
“天老爷!你可不能太大声了,万一被人听到…”李文姬脸色有些发白,万一被人听到,她就算是贵为公主,一顶卖国的帽子扣下来,这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孟雉眨了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
当晚,李文姬果然装病,让孟雉扮成她的侍女,天黑他又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再说也没人敢查李文姬,也没想到还有一条漏网之鱼,被李文姬顺利地带了出去。
不过被李文姬掰掉的三根玉米,很快就被人发现了,报到了李文觅那里。
李文觅一听有三颗玉米不见了,顿时就察觉到事情不简单。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所有人都知道那片玉米是绝对动不得的,更别提下手偷走。
“封锁别宫,一定是敌国的人不死心,一定要将那三颗玉米找出来!”
玉米最好成活,若是真的让敌国偷走,拿去做了种子,就可能再也不能成为汉国的利器了。
虽然李文觅的初衷是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上饭,但是显然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若是另两国也种上了玉米,这就不再是汉国的优势,想要统一天下,可能又会遥遥无期。
天下分久必合。这天下已经分了太久,是合的时候了。
等天下归一,一个新的王朝建立,才能真正地歌舞升平,百姓不再流离失所。
然而通过一昼夜的排查,还是没能查出蛛丝马迹。
李文觅又急又恼。
“这外面就是两千军士严防死守,别说人了,就是半只老鼠也不会跑出去,怎么可能就是查不到人?实在不行,就一间房子一间房子地搜!我还不信真的就不能将人揪出来!”
“这…”陆逊难得见李文觅发一次火,也有些被吓住,他讷讷道:“属下命人去查了,这两日并无生人出入,只有昨夜大公主不舒服,连夜乘马车出去。”
李文觅突然一僵,下意识地追问一句,“你说什么?”
陆逊也反应了过来,他脸色微变,“昨夜只有大公主乘着马车出去了,”顿了顿,他补了一句,“别人进出都要经过盘查,大公主…无人敢问,很顺利地就出去了。”
李文觅脑中灵光一闪,说得通的说不通的,似乎都在这个时候有了解释。
而陆逊平日表现得很老实,但也不是真的老实,他也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关节,面露惊色,似乎很不敢相信。
会是大公主吗?可是她为何要那样做呢?说不通,兴许是因为他没有找到理由。
而对于李文觅,理由都是现成的。
李文姬恨她。她种出可以垂名千古的事业,李文姬自从一来,就表现出不舒服过。虽然她掩饰得很好,但李文觅因为知道她重生的缘故,对她的情绪变化格外敏感。
那么,那次玉米地被砍的事情,似乎也有了解释,只是不知道李文姬是命令谁去做的,这人一定是她的心腹,并且是个男人。女人没有那样的精力和胆量。
她命人砍掉玉米地可以找到原因,可是她为何要拔下那三颗玉米带走呢。那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用处。
李文觅怎么想都解释不通李文姬为何要这样做。
这些都只是她的怀疑,虽然她有把握确定她的怀疑都是真的,但是缺少证据。
而且若是将这件事继续追查下去,真的查到了证据,还不等她完成在这个世界许下的宏愿,她的任务就会宣告彻底失败。
她和李文姬将彻底撕破脸,再也没有回寰的余地。
李文觅只得将这件事情压下。
“丢失玉米的事情…如实报给王上,至于大公主昨晚上出去的事,就不要说出去了。”
陆逊立马就明白李文觅的良苦用心来。
李文姬毕竟是她的孪生姐姐,这件事若是传出去,李文姬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甚至连王上,都会责罚她。
以陆逊一个局外人看来,李文觅还是有些妇人之仁了,毕竟这玉米往大了说,关于国民大计。不过大义灭亲也不是谁都能做出来的,二公主也是两厢为难吧。
李文姬那晚顺利带着人从别宫出来后,在半路就将人放走了。她只祈祷孟雉不要被抓住,不然她很有可能会被卷进去。虽然她已经自愿卷入了。
李表得知玉米被偷之后,自然是大惊,他立马就下令严查,但已经过去一昼夜,该走的人早就走了,留下的痕迹也被清扫,难以追查到李文姬头上去。
这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不过还好只是三颗玉米,就算拿去做种子,至少也要三四年才能种出一定规模来,而那时候,汉国早就大面积种植了,全国种植,种子就一定会被另外两个国家毫不费力的得到,不过那个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就算得到种子,也要花费一年才能种出来,而且不是大面积的种植,只要汉国抢占先机,别的就不足为虑。
这样一想,李表也就不再追查这件事了。
种子已经顺利上交,接下来的推广的事情,就不归文觅操心了。
她计划良久的发财大计,终于能提上日程。
她先得将酒捣鼓出来。
她画了草图,请工匠打造蒸馏用的木工具。
她本来以为很简单,但是等真的去做的时候,才发现困难总比想法多,想象的和现实做出来的东西总有差距,只能慢慢地摸索改进。
当她成功地蒸馏出第一滴酒香四溢的酒,简直眼泪都要激动地掉出来了。
李文觅十分有商业头脑地先将这个酒呈给王上李表品尝,请他赐名。这里的酒都淡而无味,很少能有高度数的酒,即使这个酒拿到李文觅的世界里算得上粗制滥造,但是在这里,这简直就是神酒,让人一喝就爱上。
李表一喝就停不下来,结果醉倒,第二日清醒就开了金口夸赞,“此酒香浓醇厚,实乃难得珍品,孤十分喜爱,如此佳酿,就是神仙喝了都要为它醉倒,就叫它神仙醉吧。”
第99章 孪生姐妹(十一)
有了李表的夸赞和亲自赐名, 这酒的名气就打出去了, 而且李文觅走的是高端路线, 售价不低,依旧供不应求,李文觅招了不少人手, 日夜开工酿制。
光是酿酒这项, 就让李文觅赚得盆满钵满,她又陆续开了染坊, 教人种植桑树养蚕, 到第二年春天,她种了一大片棉花, 又开办了纺织事业,不出两年,李文觅就累积起了数不清的财富,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 只能用数不清来形容。
李文觅贵为公主, 她做生意, 又有王上的许可,招贤纳士,酒楼、商铺、钱庄、田产、庄园, 她涉猎甚广,发展迅猛,每月光是账本就有一马车之多。
连李文觅自己都吓了一跳。幸好她是女子,不然李表该忌惮她了。
不过李文觅也十分聪明, 她从不避税,主动上交,国库都因此充盈了不止一成。这更让李表对她刮目相看,也越发清楚她挣钱的好处,对他是有利的,所以更加大力支持。
李文觅不仅仅在汉国做生意,她的业务甚至拓展到了别国。只是明面上的东家并不是她,以免惹来麻烦。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成的事,当她的商业版图在别国站稳脚跟的时候,也差不多是汉国准备攻打另两国的时候。
两年时间,汉国除了国都金州之外的所有农田都种上了玉米和红薯,这两样易成活,高产量的农作物让汉国人民都填饱了肚子外,家里还有余粮。
李文觅并没有邀功,李表也出于不知什么原因,并没有昭告天下农作物是李文觅种出来的。李文觅也不在意这些虚名,她想做的事情,已经做成了大半。
而燕国,早在一年前就开始种植玉米,虽然面积不广。
燕国的三皇子没有像前世那样一直隐而不发,至少在两国大战爆发前,三皇子孟湑就已经开始冒头拔尖,汉国放在燕国的探子打探到,是因为两年前,燕国王上五十寿辰的时候,三皇子进献了一样宝物,让燕国王上龙颜大悦,从此开始器重这个三儿子。
汉国很快富强起来,让另两国都危机重重。
李表十分有诚意地派出使者,去到另一个国家楚国,表示愿意结成兄弟国,两国联姻结成百年友好之邦。同时为了表示诚意,汉国还送出了两百斤玉米,愿意送给楚国作为种粮。
楚国的国君也是妙人,他早就听说汉国有一对孪生姐妹,一听汉国想要结亲,立马就开始肖想这对孪生姐妹,听说生得一模一样,又很美貌,若是能坐享齐人之福,岂不美哉?
李表听完使者回话之后,不言声,手里的茶杯却无声地被捏成了碎片。
“这秦嬴真是敢想!”李表怒不可遏,他只是不想让楚国和燕国达成同盟,若是两国结成了同盟,对于汉国来说,要将两国攻打下来,显然会困难重重,没想到这个秦嬴竟然如此不知死活。他本想着若是楚国愿意结亲,他就随便从他那些连名字都想不起来的公主里挑出一个送过去,没想到这个秦嬴胃口不小。
不说李文姬,就是李文觅都是他的心头肉,十八岁了他都还舍不得将她嫁人,更别提送去和亲了。
“既然这个秦老狗不知死活,就不必和他们结盟了,就算他们和燕国结盟,我汉国也不见得就怕了!”他们现在要粮有粮,要财有财,打仗优势占多,长久战也耗得起。
公孙瑜却想出一条锦囊妙计。
“王上,何不趁此答应呢?”
李表虎眼一瞪,“公孙爱卿,这事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