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身体已经油尽灯枯,他快死了。
乱王伏诛,叛军群龙无首霎时间溃散一团,宫外闻歌带来的士兵正在平乱,而她只身来到老皇帝榻前,周围没有其他的旁人。
文武百官还都在家中躲着呢,有气节想殉国的也都拦在宫外。
兵符在她手上,只要她不发话,谁都进不来。
不过还是得抓紧点,时间拖不了太久。
“陛下该兑现承诺了吧。”
老皇帝咳的愈发严重,他没有笑也没有痛苦,脸色枯败青灰,最多再撑一个时辰。
“咳...咳咳...你现在回来,是咳...是杀朕的吗?”
“我只是来跟陛下讨圣旨的。”闻歌镇定地把药碗放在一旁,“当然,若是陛下言而无信,我也不介意使用些手段。”
“拿...笔墨来...”
闻歌把颤颤巍巍的老皇帝扶起来,黄澄的圣旨展开,皇帝持笔,闻歌在一旁笔墨伺候,亲眼看他把将帅的圣旨写给她,然后按下玉玺。
圣旨交到闻歌手上,老皇帝的身子突然抖如落叶,老迈的眼睛死死盯着她仿佛下一秒要溢出红光。
“你一个...咳女孩子...要兵...咳咳——”老皇帝和誉王临死前想到一处去了,认为闻歌心大到想谋天下。因为也没有别的解释她要这么多兵想做什么,野心这东西,不关性别,男女都有,就看你敢不敢。
很明显,在老皇帝眼中,闻歌就是敢的。
闻歌淡笑:“就是我这个女孩子救的陛下。”
“不过你大可放心,为了我闻家的百年清誉,我不会反的。”
老皇帝不知道该不该信闻歌这番话,但闻歌又逼着他写一封罪己诏。直言其对闻家将军的所作所为。
老皇帝不写,闻歌就说,你不写,那就别想赵煜拿到传位诏书。
气得老皇帝直接吐了一口血。
闻歌收好圣旨和罪己诏,还有一份传位昭书,没有让任何一个官员或者亲信见到皇帝。
然后安静的守在老皇帝床前。
“你想看着朕死。”
“哎,谁叫你这个人心眼太多,我看着才能放心。”
老皇帝看向闻歌,用一种从未有过的审视目光。看着这个几乎说是一己之力“杀”了他们父子二人的小女孩。
他在临死之前,身边只有这个当初他一手安排好的棋子。
但这枚棋子的行走的轨迹,确是他如论如何也没想到的、
“你很特别...咳...若是朕年轻时遇见你,说不定会给你一片天地...咳...”
“够呛。我觉得你还是会想杀我。”
“......”
“朕还有多长时间?”
“大概半个时辰吧。”
老皇帝在回光返照了。
可能人死之前都会变得通透一点。
他祈求地看着闻歌,“你会把诏书给煜儿吗?”
“会。”
她说他便信了。
随后他脸上出现了一种安详的表情,又问她:
“你因你祖父叔伯怨恨朕吗?”
“我祖父叔伯战死沙场,上对得起天下苍生,下对得起黎民百姓。死得其所。至于他们所受的委屈,我来讨。”
——他们所受的委屈,我来讨。
啊!老皇帝突然明白了,她不是不在乎,她是在给祖父叔伯讨公道啊!
所以她逼他写罪己诏,又要看着他死。
好!好!这样他便安心了!
她是怪朕的。
那就好!
“朕对不起闻公......”
“但是...朕没错......朕没错!......朕...没错!......”
老皇帝陡然睁大双目,气息顿无,死不瞑目。
---
而至于真太孙此时在何处?
——“真想收我做徒弟?”
——“对啊!”
——“那能先帮个忙不?”
——“你说。”
——“帮我把真太孙偷出来藏好,就说是他皇帝爷爷派你去保护他的,等我这边办完事你再放他出来。”
皇太孙赵煜什么都不知道,被高手从大营旁边的里偷出来在京外遛弯呢。
第105章 终章(下)
皇太孙奔回皇宫时, 养心殿外跪满了群臣百官,闻歌举着诏书单膝跪在最前面。
“殿下。”
赵煜浑身一震, 顾不上说一句话跌跌撞撞地冲进进养心殿中。
厚重的明黄色帐幔和朱红大门后传来一声悲恸至极的呐喊:
“皇爷爷——”
百官群臣伏地悲痛,霎时哭声一片。
皇帝驾崩,举国哀恸,京城自大丧之日为始,各寺、观皆鸣钟三万杵。
“咚——咚——咚——”
悠长丧钟响彻京城上空,全城素缟,挂满了白幡的忠毅侯府, 先前被大火烧毁的祖宗祠堂已经重新修葺好,祭台上罗列着闻家各位祖辈英烈的牌位。
闻老太君一身素缟,跪在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面前泪如泉涌, 她哭得伤心,哭得悲痛, 也哭得痛快!
罪己诏天下!你们可以瞑目了——
---
新帝登基, 肃清朝野,一晃眼几个月过去。
秋风送爽,一切归于平稳, 轰动一时的乱王谋逆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
宫墙里的柿子树探出金黄的果实,市井街巷里的桂花馥郁芬芳,百姓们重新安居乐业, 闻歌也要走了。
当初她只身杀回京城, 平定宫乱, 最后亲手把传位诏书交到赵煜手上, 赵煜心中对她是一百万分的信任。
赵煜在老皇帝龙塌前看到他留给他治国方针,对百官的安排等等,旁边还有闻歌的封帅圣旨以及一封罪己诏, 悲痛的无以复加,全心全意的认为皇爷爷为了他什么都准备好了,还自责自己连皇爷爷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就是没有起一丁点的怀疑。
尤其那封罪己诏,让赵煜心中对他的皇爷爷崇敬直接进化到了一个顶层。只要是皇爷爷的安排,他全部无条件执行。
老皇帝没看错,闻歌也没看错,赵煜果然是最听话的。
“先帝临终前把边疆重地托付于你,朕也把它托付给你,望有朝一日闻卿平定边乱,扬我国威!”
闻歌面色郑重:“臣,定不辱命。”
----
忠毅侯,不现在应该叫大将军了。
大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手握边疆三十万大军帅印,不日便要启程征西赴任。
闻歌走的时候很低调,几乎没有人知道,毕竟她现在炙手可热想巴结的人太多了,她不想应付那些麻烦,况且新帝也不会喜欢看她这种兵权重臣结交太多关系,所以不管于公于私,她都乐得一个清闲。
外人懒得搭理,朋友们还是要好好告别一番的。
临行前昔年的小伙伴儿们来送行,公主府的李常乐世子眼睛都要把闻歌盯出血了,满脸的不情愿,“真的要走吗?你做了那么大的事,为什么要去边疆那等不毛之地?虽然......是大将军吧,但边疆也太苦了!你自小在京城锦衣玉食长大,就不能安排个富硕丰饶的地方吗,皇太...陛下怎么回事!”
闻歌豪情万丈回复他:“大丈夫志在四方,我觉得边疆挺好,等我去把那里征服下来!”
随后她看向李常乐和陈慕河叮嘱:
“我不在京城,你们也要努力读书啊,将来考取功名,我们一起建设江山,守望百姓。”
陈慕河一直都是温润乖巧的,虽然不舍,但依然祝福,“闻歌,此去一行山高路远,望君珍重!一定珍重!待垂暮之年我等依然一如今朝。”
“好,大家一辈子好朋友。”闻歌抱了抱两位好朋友,尤其还给李常乐擦了擦眼泪,“小李世子多大了还掉眼泪,知道的是给我送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送丧呢。”
李常乐:“呸呸呸!你个乌鸦嘴说的什么混账话,呜呜呜你等我,等我考上功名就去边疆找你!”
闻歌:“好好好,那你好好学习,我们来日再见。”
---
漫漫黄土路,广阔天地间。
闻歌轻马前行,恣意潇洒,身边只有一狼桃随行。
她只身赴任什么都没带,反正大军都在边疆呢,衣食住行那些也不用担心,有银票随用随买就是了,路上带东西反而麻烦,再不济她还有以前世界的金手指呐,储物空间里什么没有。总之一切从简,省得麻烦!
“带你去边疆开新地图!”
“侯爷去哪,我就去哪。”
身后的京城越来越远,闻歌清丽的脸庞上洋溢着动人的光彩,她已飞出那片富贵牢笼,向着崭新的世界翱翔。
此时此刻,仿佛从这个身体的深处飞出了有一种升华的解脱,化成一缕清灵,安然释放。
008:宿主!原身的执念解开啦!
---
走着走着他们同行路上就多了一个人。
高手:“忙我也帮了,啥时候拜师啊?”
闻歌:“没想好呢,等着吧。”
高手:“你你你!你这个言而无信的臭丫头!某要追杀你!”
闻歌:“多谢先生护送我到边疆,”
高手:“......气死我啦!”
---
闻歌到边疆之后,起初并不能服众,毕竟她年纪太小了,比有的老将军孙子都比她大。不过闻家在边疆的声望很高,碍着这个并没有太过为难闻歌。
闻歌不管别的,三下五除二撸起袖子开始整顿这三十万大军,总之最后成功的用个人魅力征服大众,把这三十万大军收入囊中。
一晃眼三年过去,闻歌把家人从京城接到边疆一起来住。此时边疆在她的带头治理下兵强马壮,周边城镇和部落也相应的发展起来。
一晃眼又两年过去,李常乐千里迢迢来看她了。
“闻歌!我考中贡士了!明年我再下场秋闱,哼哼到时候本世子准拿个状元回来。”
昔年的小伙伴们长大了,也出息了,李常乐如今十八岁,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身上风尘仆仆沾染着长途跋涉的风沙,不掩其少年凌云风华。
闻歌笑着揽过好朋友,“来来来,我好好招待我们未来的状元公。”
李常乐高高兴兴的看着身边风采照人的闻歌,他看到闻歌心里火热的很,从灵魂里遏制不住的激动,激动的他都想哭。
几年过去,他比从前更加耀眼,但待自己的情谊丝毫不减。
他从小就认识他,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度过每一天,他们认识太久了,自然到他没有想过两个人有朝一日会分开。
闻歌走后他才知道自己有多难受。
好像生命里缺了一块,他睡不着觉,他难过的偷偷躲起来哭,他好想闻歌。
从那之后他开始发愤图强,努力读书,拼命的上进想追上闻歌的脚步,他的朋友太优秀了,他也要优秀起来,这样他才有底气翻山越岭站到他面前。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常乐一朝中榜,考上贡生之后立马启程边疆亲自给闻歌报信。
小李世子自小锦衣玉食,骑一个时辰马大腿都要磨红的娇贵人儿,哪里受过苦啊,这一路从京城到边疆,手脚腿背全都磨破了皮,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都要散架子了,但是他心中开心,想到能见到闻歌就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哼哼,这几年是不是想死小爷我了?”
“那倒没有,不过你这自恋的毛病还真是不减当年啊。”
“......喂!”
李常乐在边疆待了两个月,快乐的他都不想走了。
闻歌带他纵马翻山,感受天地辽阔,见识百姓生息,从未见过的壮丽和民生激励起李常乐胸中豪情万千。
最后离开的时候他用力抱着闻歌的肩膀许下承诺:
“闻歌,等我考上了功名,我就申请到边疆这边赴任,咱们一起努力,一起建设大好河山!”
闻歌笑着拍他的肩膀,“行!”
第二年,李常乐没考上状元,陈慕河是状元,他是第二名榜眼。
哎哟气得他,放榜后几天没和陈慕河说话。他都跟闻歌吹好了要考状元的,结果考了第二名算怎么回事!
哎,但气归气,他也没真和陈慕河生气,俩人喝了一回酒重归于好后转头就乐颠颠地去求皇帝给他安排边疆的官职。
李常乐如愿得了边陲一小地的县令,虽然芝麻大的官儿吧,但他是要去干实事儿的,况且有闻歌在那边当老大哥,谁敢欺负他!
李常乐提前赴任。
他又能和闻歌天天在一起了!
李常乐在那个地方干了五年之后,政绩斐然,口碑极好,当初霸道顽劣的京城世子爷,如今成了百姓人人口中夸奖的县令大恩人。
五年期满后他被调令到另一个地方,还是当县令,但这回是富饶丰硕的交通要塞,分量大不一样。
李常乐仕途青云,但他不大开心,因为他要离开边疆了,新地方离闻歌太远了,二人可能一年到头都见不上一面。
别说一年到头,在任三年李常乐都忙得抽不开身。
整整八年,李常乐任期圆满,终于要回京述职。一朝回去便是平步青云。
他终于有时间再来边疆了。
如今他年近而立,气质成熟稳重,一副天生的好相貌加持魅力十足,这些年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姑娘的芳心,但在闻歌面前还是那个有点欠揍的傻白甜样子。
“你不回京城了吗?”
闻歌摇摇头:“不回了。”
前些年□□母寿终正寝,几个奶奶婶婶都在边疆这边安顿,她们闻家已经在这边扎根了,京城已是昨日黄粱,不回去了。
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抱着闻歌叫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