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的话,记得跟我们说哦。”
“嗯,我知道了。”
身前大奶奶给她系好衣带,身后五婶婶给她戴上发带,天青长衫墨锦云靴,流水的长发束在脑后,飘逸俊朗,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这会儿天降蒙蒙亮,闻歌却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门去学堂上课读书了。
“侯爷,陈二公子来啦!”
“哎哟,时辰不早了,行啦,快去同陈二一起上学去吧。”
“嗯。”
闻歌招呼狼桃拿上书箱,回首对家人们挥挥手。
“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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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轻慢地驶过长街。
清早的街道上,店铺开门,行人走动,新的一日人们开始忙碌起来,京城里一派生机。
闻歌和陈慕河现在已经不在蒙学堂上课了,不光是他们俩,其余的几人也都不在蒙学堂上课了,三年前余老太师告老还乡,关闭了蒙学堂,昔日的几个孩子们现在都在朝鹿书院读书。
以前上蒙学堂上课时可以睡到辰时,一天只上课一个时辰,听故事练字帖就是一天的学习量,现在则是卯时就要出门了,要学习的东西也增加了许多。
不同于一般的读书人,上层子弟随着年纪逐渐增长,所学习的技艺和项目也会逐渐增加,对他们来说学习不只包括读书一项。
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六艺,全都要学。不过学的怎么样就看个人了。
三年前余老太师年事已高,再加上孩子们年岁渐大,不能只拘身在一个小小的蒙学堂中,变关了蒙学堂叫这些孩子们到更大的书院去求学读书,他已给孩子们开蒙奠基,今后的学问之路,多看多学多问,便看他们个人的造化了。
“闻歌,昨日王先生布置的长文,我有些地方不太懂,你能不能帮我看看?”
“可以。哪里没懂?”
“这一段。”
马车上,陈慕河拿出昨日的课文,上面标注了他不懂的地方,闻歌帮他解释。
基本上俩人之间这种上学路上向闻歌请教学问的事情隔三差五就会发生,在过去的几年都是如此。
陈慕河同闻歌亲近起来之后就发现了她异于常人的聪慧,小孩儿不耻下问,闻歌也倾囊相授。
陈慕河这些年都习惯向闻歌请教问题了,二人之间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闻歌已然成为了除了父亲外他最佩服的人。
马车沿着曾经蒙学堂的路,在竹林外拐道向上,山腰前石碑林立,青石长阶,前后都是前来上课读书的学子。
朝鹿书院,是这京城中最好的书院。
马车在学院外面停下,闻歌和陈慕河从马车上下来,周遭一圈都是各家各府的马车,有几辆还眼熟的很。
闻歌一下来就看到不远处大公主府上的马车了,果然,从那马车上跳下个人,正是李常乐,当初那个被她打哭鼻子的熊孩子如今也长大了。远远地瞧见李常乐往这边看过来,闻歌后退站到车影后面有意的避开视线。
“我今日不去上课,若是一会儿李常乐问你,就说我今日请假了没来。”
陈慕河惊讶,“你又要逃课?”
闻歌嘿嘿一笑:“钟晨叔说从西域送来了一批好马,偷偷给我留了一匹小的,今日我去瞧瞧。”
她口中的这个钟晨叔,是曾经的闻家旧部,跟着闻家将出生入死过,如今在西郊大营任职西中郎将。多年来对闻家的人一直都多有照顾。
陈慕河了然,显然他也已经习惯了闻歌这种三五不时就会逃课一天的行为,但习惯归习惯,还是忍不住微微叹气。
“那好吧,你自己路上小心点,我先去学堂了。”
“好,回见。”
“回见。”
陈慕河转身带着自己的书童往学堂走了,闻歌从马车后面绕过去,转了个弯便朝着学院外离开。
“闻歌!”
身后一阵疾步追过来个小少年,这少年生得一副好相貌,面容精致,杏脸桃腮,脸上还没脱去婴儿肥,不是李常乐还有谁?
“别跑,你方才下马车时我就看到你了!”
闻歌停下脚步,淡定转身:“李常乐,早啊。”
李常乐追到闻歌身后,机灵的大眼睛微眯着打量她。
“你不上课要干嘛去?”
“你是不是又要逃课!”
闻歌非常坦诚,“是啊。”
李常乐:“............”
“方才故意不想让我看见,还叫陈慕河一起骗人,你又想偷溜出去做什么坏事?”
闻歌:“你怎知我是去做坏事?”
李常乐:“哼哼,你做的能是什么好事?”
这下换闻歌微眯眼睛看李常乐了。
“李常乐,你是不是皮痒了?”
“............”
没错,过去八年了,闻歌和李常乐没有因为当初那场打架而形同陌路,反而也是成为了朋友。
几年前那次两人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打不相识了,后面坦诚解释互相道歉,换了另一种方式相处,男子汉大丈夫,抛开那些弯弯绕绕反而关系更容易拉近了。
蒙学堂解散后,李常乐也到了朝鹿书院读书,而且还和闻歌在同一个学堂同一个先生,俩人还是同学。这几年下来两人倒也发展成了关系还可以的朋友。
李常乐这人最经不住诱惑,见闻歌逃课,他满心的好奇,自己也跟着蠢蠢欲动。
“所以你要去干嘛啊?要不带我一个?”
闻歌神秘一笑,摇了摇头:“不行。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你。”
李常乐被拒绝了不开心,但心里头更好奇了。
“有什么地方是你的得我就去不得的?”
“秘密。”
说罢闻歌不等李常乐反应转身就跑,那速度快得一转眼就蹿出去几十米远,李常乐瞪大眼睛,拔开腿就追了出去。
“诶你跑什么!你到底要干嘛去!你也不怕我告诉先生!”
“那你就等着挨揍吧!”
“......喂你就不能等等我!”
李常乐眼看着闻歌的背影越来越远,他自己追到后面跑不动了,不得已停下累得直喘气,闻歌已经像是一阵风似的跑不见影子了。
“呼——呼——”
这个闻歌跑得比兔子还快,累死小爷了!
李常乐站在原地喘气,身后他的小厮背着他的书袋姗姗来迟,“我的爷,可、可追上您了!”
李常乐瞪了一眼自己的小厮嫌弃道:“还没爷跑得快,要你何用!今天回去就给爷练跑步,什么时候能追上闻歌什么时候停。”
小厮昂头哀嚎,我的爷,您这不是要我的命嘛,那小侯爷能是一般人追得上的嘛!
闻歌跑没影儿了,把李常乐弄得不上不下。
“鬼鬼祟祟的......”
“我不适合的地方?那是什么地方啊......”
李常乐百思不得其解,他这人好奇心旺盛的很,越不想让他知道他越想知道,而且关键闻歌这人,平日里虽然总是一副运筹帷幄的臭德行,但他性情磊落,从不藏着掖着,极少见他像今日这样,竟然还跑路了。他越是这样,李常乐就越是好奇的抓心挠肝。
什么事儿能让闻歌这般在意啊?
一定特别有意思!
“世子爷,咱还去追小侯爷吗?”
“还追个屁,影子都没了,你给我上哪追去?”
“那......爷,咱回学堂去上课?”
李常乐冲自己的小厮翻了个白眼:“上个屁,爷我要去追闻歌。”
小厮:“......”所以您到底是要追还是不追啊!
虽然闻歌跑没影儿了,但李常乐是那么轻易就放弃的人吗?
李常乐喘匀了气,转身向一旁的竹林里走去,三拐两拐的竟然扒拉出一条细长隐蔽的小路,“抄近路,咱们去路口堵他。”
下山出学院只有一个大门,除非闻歌不离开学院,否则一堵一个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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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歌甩开李常乐一路跑到山下大门,在正门外,有一个身穿墨衣的少年候着。
见闻歌出来,立即走到她身边。
“侯爷。”
这少年便是如今已经长大的狼桃。
狼桃在闻歌身边待了八年,当初买回来时他是七岁,如今已满十五,曾经那个瘦成皮包骨的孩子现如今已长成一个高大俊朗,剑眉星目的英俊少年,站在一起比闻歌高出整整一个头还要多,只是虽然人长大了但性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除了闻歌谁的话都不听。
“都办妥了吗?”
“嗯,全部按照你的吩咐。”
“那好。”闻歌应声:“我们先上街。”
“是。”
闻歌以正常的步伐往外走,狼桃在她身后侧半步,俩人跨出正门朝着外面的街道走去。
狼桃朝身后瞥了一眼。
“侯爷,后面有人跟着。”
“谁?”
“小李世子。”
闻歌头也没回,并且毫不意外。
“让他跟。”
闻歌和狼桃假装没发现李常乐在后面偷偷的跟着,二人离开学院山,走过街进到坊市,然后就当众逛了起来。不仅逛,还边逛边买。
李常乐跟在后面看的一脸疑惑,“他逃课出来就是为了逛街的?”
李常乐不信,他肯定还有别的目的!
继续跟!
闻歌前前后后进去过茶铺、布匹店、首饰店、糕点铺......每进去一家店面,再出来狼桃手上就多了一个东西,怎么看怎么就是出来逛街买东西的......
李常乐跟到后面都有些不耐烦了。
你逃课出来买东西就直说呗!搞那么神秘害得小爷以为你要搞什么大事情,偷偷摸摸跟了一路,结果你就真的只是买东西!
七月的天儿很是燥热,临近正午热浪一波波往脸上扑,李常乐跟的口干舌燥,路过旁边的甜水摊实在跟不动了,停下买了杯饮料解渴。咕咚咕咚喝完,再抬头闻歌给跟丢了。
李常乐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茫然四顾。
“小侯爷可能又进去哪个店铺里去买东西了吧?”小厮道,看向李常乐问:“爷咱还找吗?”
李常乐气哼哼的一摆手,“不找了,没劲,早知是逛街我就不跟出来了......”
“世子爷,那咱还回去上课吗?”
“上上上个屁!成天上课你不烦我都烦死了!你家爷现在没心情读书!回家!”
“QAQ”
李常乐走了两步,又转身,直接朝着聚贤酒楼的方向走去,“小爷饿了,去酒楼吃饭。”回家还要被母亲念叨,去酒楼点个雅阁,吃饭睡一觉再回家吧!
巷口,眼看着李常乐离开,闻歌带着狼桃悄无声息的转身。
甩开了李常乐,闻歌和狼桃飞速转过巷口尽头,七扭八拐之后已经离开了坊市到达了距离城门不远处的行脚驿站后面,在那里拴着两匹骏马,二人飞身上马,飞速朝城外奔驰而去。
今日正午许时城外官道三十里会发生一场行刺。
朝历三十六年,皇太孙在归京途中遇刺身亡,国失储君,举国撼动。
按照原轨迹,皇太孙赵煜在这次回京中在郊外突然遇刺,被一箭射中心脏当场毙命,储君遇害,国之无储必将引来祸患,皇帝如今已经年过五旬,在古代已经是接近风烛残年的老人了,壮年丧子晚年丧孙,让这个老人的身体滑坡般的衰败下去。
今后的几年朝国都蒙着一层阴影似的,在此之后,朝堂里日日雪花片似的上奏,请皇帝则立储君,皇室宗室虎视眈眈,大朝国陷入一片动荡不安中。从而一连串引发了后续一系列事情。
其中就包括一件事,立储之争引发的朝堂纷争中,闻家会因为一桩经年旧案被牵连,身为忠毅侯的闻歌要被收押入狱,原轨迹中因为有赵彦的帮忙,所以闻歌才没有进大牢,闻家最后也得以脱险洗脱罪名,这件事还促进了二人的感情关系更进一步。
但现在的人是闻歌,过去几年她可没和赵彦有什么情感交集,以后也不打算有。等到时候闻家被牵连,她随时可能被发现女子的身份,到时候便是灭门之灾。闻歌可没有把把柄放在别人手里威胁的习惯。
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储君引出来的动乱,所以她要提早把这动乱的苗子掐掉。
闻歌今天就是要去救皇太孙的。
她和狼桃一路快马疾驰,在距离案发点十里外又弃马飞奔,快如两道残影,这几年二人都练就了一身功夫,闻歌的能力自然不用多说,比较令人意外的是狼桃,这孩子在学武方面天赋异禀,是个不可多得的练武奇才。
早在几日前,闻歌就把案发的地形摸了透彻,按照她的推测选出几点刺客最有可能埋伏的地方,以及最适合阻击的地方。
闻歌在草木的隐蔽中安静等待着。
时间缓缓流淌,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手下地面隐隐传来震动。
不多时,一队浩浩汤汤的行军队伍出现在官道上。
来了。
于此同时,那隐蔽在暗处的刺客,也发出了同样的想法。
来了。
第93章
长长的官道上一队人马车辇前行, 地面都是刚铺整过的黄土,所过之处表面扬起一层尘土。
这支护驾队伍护送的是当朝太孙,太孙奉皇命到河南商丘探查农田水利, 体察民情,如今顺利完成任务返京, 途中由驻军将领林智甫林将军和禁军亲兵一起护送,前方再有三十余里就能到京城了。
皇太孙赵煜,今年十三岁, 两年前开始在皇帝的手把手教导下涉足政务,他是名正言顺的下一任储君,所以早早就承担起了这份责任。
这次皇爷爷给他安排出巡的差事,不是什么难事, 主要是放他出去见见世面, 体察民情, 到京城以外的地方,亲眼看一看将来他手下的江山百姓是何模样。以及顺便拿那些官员历练一番他的心性,将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帝王, 面对群臣没有威严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