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住在这里的人也多受病痛困扰。这就像是一个恶性循环,这里的每个人、每个物都处在这个循环之中,而现在,这个循环已经破了。
想到这,青年对那位顾小姐更加好奇了,便让玄德推着自己进去。
花店的风铃铃铃作响,一进花店,便有一股馥郁却不让人腻味的香味飘入鼻尖,只让人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顾青瑾便更喜欢窝在花店那一大片的落地窗前,所摆放的懒人沙发上了。软软的沙发,坐在上边整个人似乎都窝进去了。等太阳出来的时候,晒在人身上,晒得人暖融融的,让人昏昏欲睡,很多时候顾青瑾就会这样晒着太阳不知不觉的睡过去。
玄德他们进来的时候她便陷在睡过去与清醒之间,她的眼睛已经闭上了,卷翘浓密的眼睫毛像是一把小扇子,阳光落在她脸侧,让她的脸看起来有种白得透明的感觉。
在她面前的桌子上,则是放着四个杯子,三个杯子里边装着奶茶,还冒着腾腾热气。而第四个杯子,里边则是挤着三只白汤圆,它们已经被太阳晒化了,瘫在杯底,你叠我我叠你的,也是昏昏欲睡的。
青年看了一眼桌上的奶茶,了然笑道:“看来顾小姐早就知道我们会过来了,连水都准备好了……”
听到他的声音,顾青瑾掀起眼皮看了他们一眼,又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努力让自己不要那么困。动了动身体,她换了个姿势坐着,姿势仍然十分的不雅观。
她让青年和玄德坐,然后撑起身子伸手捧起桌上的奶茶喝了一口。甜度适中,味道醇香浓厚的奶茶瞬间俘虏了她的心,她的周身瞬间冒着开心的小泡泡。
青年笑了一声,伸手拿起桌上的杯子,也喝了一口,当即唔了一声,称赞道:“好茶……”
闻言,玄德顿时用惊骇的目光看着他,就像在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人――这人是他师叔?难道是被什么妖魔鬼怪附身了?不然从来不喝奶茶的师叔,竟然会夸奶茶好喝?是他变了,还是这个世界变了?
顾青瑾却用一种有眼光的眼神看了青年一眼,觉得对方和自己一样有眼光,奶茶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饮品,当然是好茶。
然后她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在了对方的腿上。
青年注意到她的目光,温润一笑,解释道:“天生的……我一出生,腿就是这个样子,生来就不能行走。”
说到这件事情,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一点的怨怼,就像在说一件十分普通的事情。对他来说,不能行走,似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顾青瑾看着他,却是恍然,喃喃道:“月满则亏吗……”
青年也笑,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没想到顾小姐一眼就看出来了。”
一旁玄德听着他们两的话,有些默然。
有关自家师叔的腿,他自然是清楚的。听说他师叔是他们这一代天赋最高的,不管是道法还是佛法,甚至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各家之法,师叔都极有天赋,只是看过几眼便学会了,大家都称呼他为天才。
而且,他生来就力量强大,所以为世间所不容。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正是因为力量太过强大,所以要剥夺,因此他生来双腿就不能行走,这也是最让人遗憾的。大家每每提起来,都忍不住叹息,但是却也知道这是最好的。
末法时代,天道已经不允许这样强大的力量出现,大家都知道,有朝一日,所有的人都会归于“普通”。而青年的力量,却太过强大,要么不容与世间,要么便是“损”,损的便是他的多。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
青年对此倒是适应良好,这么多年了,不能行走对他来说,已经习惯了。
青年微微一笑,道:“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白减,加减的减,是玄德的师叔。玄德的事情,多有麻烦你了。他是个蠢货,当时若不是你及时出现,他怕是讨不了好。”
一旁玄德脸上露出讪讪的表情来,他就是冲动了一些,哪里就能被称为“蠢货”了。可是,师叔说你蠢,那你就是蠢。
顾青瑾好奇道:“加减的减……因为多了,所以才要减吗?”
白减微笑,道:“顾小姐聪慧。”
顾青瑾也笑,道:“我叫顾青瑾。”
她又看了一眼白减,她虽然很喜欢那种阴晦邪恶的东西,因为那是最美味的食物。但是这并不代表她讨厌光明正伟的东西,譬如眼前这个青年。
对方的身体看上去有些单薄,但是周身却似乎笼着一层光,像太阳。
青年喝了一口奶茶,他环顾四周,看见花店里的每朵花都开得十分的好,忍不住称赞道:“你这里的花开得真好,让人感受到了勃勃的生命力。”
玄德看他竟然又喝了一口奶茶,心里更惊讶了。
玄德并不喜欢喝奶茶这种东西,倒是净空那小子,经常买奶茶喝。可是师叔喝了好几口了,难道是这奶茶有什么特殊之处?
想到这,玄德便偷偷拿起茶杯,小小的尝了一口。
尝过之后,他发现这奶茶仍然是他不喜欢的甜腻味道,但是在这甜腻之中,却有一种清香,带着庞然精纯的灵气。
玄德:“!!!”
一杯奶茶,为什么还会有灵气?
要知道如今世间灵气稀薄,便是那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灵气也不见得有多少,但是这杯奶茶,竟然拥有这么精纯的灵气?
玄德有些坐不住了,忍不住端起茶杯咕噜噜的就灌了下去。
而在他牛饮的时候,顾青瑾和白减聊起了花花草草。对于花花草草,顾青瑾敢说,自己对它们的了解是第二,那么这世界上就没有第一。
而白减,对于花花草草,他竟然也小有心得,因此和顾青瑾聊得还挺愉快。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笑,笑容让人如沐春风,一双眼中情绪更是温暖平和。
这是一个让花花草草都觉得十分舒服的人类!
顾青瑾得出了结论。
“你要是有喜欢的花,我也可以送你的。”她大方的道。
闻言,白减一愣,顿时意味深长的看着她,问道:“什么花都可以?”
顾青瑾点头,道:“只要是花店里的花,都可以。”
白减轻笑,道:“我记住了,以后若是我有喜欢的花,我一定会向你开口的。”
一边说着,他一边伸手按住偷偷摸摸摸向他奶茶的那只手,微笑问道:“玄德,你在做什么?”
玄德:“……”
被抓了个正着,他的表情立刻变得僵硬起来,结结巴巴的道:“我,我这不是,想帮师叔你看看,你的奶茶凉没凉,要是凉了,我帮你拿去热一下。”
白减微笑着看他,问:“你这话,你觉得我信不信?”
玄德讪讪,笑容瞬间垮了,垂头丧气的道:“不信。”
白减短期奶茶一口喝干了,笑眯眯的对玄德道:“《道德经》,一百遍。”
玄德:“……”
白减懒得去理自己这个二缺师侄,他扭头看向窗外,此时已经快中午了,但是粉蔷街却仍然透出一种安静来。这里的生活节奏,就好像和外边脱轨了一样,一直都是缓缓慢慢,不着不急的。
“以后,这里怕是不会那么安静了。”他说道。
一夜之间,粉蔷街的蔷薇花全部盛开,这肯定会吸引很多人的视线的,他已经可以预料到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这里会很热闹了。
第32章
现代社会哪里有什么秘密, 粉蔷街这条街安静漂亮,现在又因为蔷薇花一夜盛开的事情,给它蒙上了一层神秘唯美的面纱, 因此很快的就进入了大众的视线。
街上随处可以看见盛开的粉色蔷薇花, 便是随手一拍,都能拍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了,所以慢慢的,便有不少人来到这里看花游玩。
尤其是许多年少爱美的女孩儿们,喜欢穿着汉服旗袍过来, 因此街上随处可见驻足在蔷薇花旁, 摆着姿势拍照的女孩子, 这倒是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余桃桃便是一个旗袍爱好者, 如今正在读大学,还和同样爱好旗袍的一群人组了一个旗袍同好会的社团,里边都是喜欢旗袍的人, 他们平时最喜欢的就是买各种旗袍,或者自己设计制作旗袍。
余桃桃最大的目标,就是做出一件能惊艳所有人的旗袍。不过她在设计上资质只是普通, 所做出来的旗袍也是平平无奇, 没有掀起什么水花来。
“……只要我努力,说不定哪天我就开窍了呢?”她信心满满的道。
一旁收拾着东西准备离开的兰溪听她这么说,顿时莞尔, 笑道:“是,那我们一起努力,争取称为旗袍界最亮眼的新星!”
余桃桃顿时小鸡啄米的点头, 道:“我肯定会努力的……兰溪,你要走了吗?”
兰溪点头, 她低头看了一眼时间,道:“已经六点多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余桃桃摇头,道:“你先走吧,我先把手上的这件旗袍做完,今天晚上应该就可以完工了。”
兰溪将自己做好的旗袍挂在墙上,拿起包道:“那我就先走了,有事打我电话。”
余桃桃忙点头。
办公室的门打开又关上,社团的其他人早就已经走了,如今兰溪也走了,这里便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余桃桃不敢耽搁,很快的又埋头在自己的工作上。
再过几天便是学校组织的设计大赛了,社团里好几个人都打算参加这个比赛,余桃桃也是这么打算的,因此这两天都在为比赛做准备。她喜欢旗袍,自然是准备制作一件旗袍去参赛。
只是,她在设计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废寝忘食的做了一个月,做出来的旗袍,却仍然毫无特色,平平无奇,拿出去怕是都没人愿意多看几眼。
拿着衣架将刚做好的旗袍给撑起来,看着挂在墙上的旗袍,余桃桃挂着黑眼圈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沮丧茫然的表情,她甚至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也许,她真的不适合走设计这条路?
即使每天都在给自己鼓劲打气,但是多次的失败,仍然是很打击人的。
垂头丧气的坐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看见了兰溪挂在墙上的旗袍。那件旗袍是以白色为底的,从裙摆底下有黄色的腊梅蜿蜒而上,整件旗袍有种素雅却又明艳的感觉。
真好看……
余桃桃的目光中免不了带出几分羡慕来,整个社团要说在设计上最有天赋的,那就是兰溪了。明明都是一样的人,一样的手,可是兰溪做出来的旗袍,却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感觉,十分的漂亮。
因此虽然还是大三,但是兰溪却已经捧了不少奖杯回来了。
余桃桃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沮丧了。
――什么时候,她才能像兰溪那样出色啊。
怀着这样的念头,余桃桃将桌上的东西收拾好,拿着包关上办公室的灯,离开了社团。这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外边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学校的路灯亮着,灯光照下来,将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余桃桃脑袋里还在想着旗袍的事情,她做出来的那件旗袍不好看,根本拿不出手,更别说拿去参加比赛了。若要参加比赛,她还得重新制作一件。
可是距离比赛还有五天了,还要重新设计打板制作……五天的时间,怎么看都不够。
余桃桃感觉有些头疼,甚至想着要不放弃算了。
走过学校的一个垃圾桶的时候,她的眼中闪过一丝亮色,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转过头去,便看见了被塞到已经堵满了的垃圾桶里的一条裙子。
凭余桃桃专业的目光去看,那是一条旗袍,一条红色的旗袍。
旗袍上半部分被塞在了垃圾桶里,只有裙摆留在外边,有风吹过的时候,裙摆便随着风摇曳着,在灯光下,裙摆上所绣的金色花纹有种流光溢彩的感觉,似乎在闪闪发亮。
这是一条十分夺目的旗袍!
只一眼,余桃桃的目光就黏在上边移不开了。
她走过去,伸手把旗袍从垃圾桶里捡了起来,然后拿着领子抖了抖,整条旗袍便完全的展露在了她面前。
这是一条红底金纹的旗袍,旗袍是大红色的,上边用金色的线绣着金凤,从裙摆处,一只金凤振翅而飞,似乎要从里边飞出来一样。而在肩颈那里,也绣了一只凤凰,凤凰绣得栩栩如生,透着一种灵动,就好像是活的一样。
余桃桃伸手摸了摸旗袍上的凤凰,发现用的线竟然是真正的金线,不是金色的线,而是一种被称为片金线的线,这上边的金色,是一种金箔的金色,因此看上去十分的亮,在灯光下也有一种莹莹生光的效果。
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十分漂亮的旗袍,雍容华美,而且名贵。
而且很显然的,这件旗袍,是纯手工制作的,上边的凤凰,更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这样的一件旗袍,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那都是大量的。
余桃桃左右看了一眼,却没看见什么人。她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舍得将这么一件价值不菲,漂亮异常的旗袍给扔了。
要是她,她肯定舍不得扔的!
余桃桃小心翼翼的摸了摸气泡上的凤凰,满眼都是喜欢。这件旗袍真的是太漂亮了,只一眼,她就喜欢上了,现在拿着更是爱不释手。
因此,她将这件旗袍拿回了家。
她没有住校,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厅里却是一团乱,她平时做衣裳就是在客厅里做的,因此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堆在这里,看上去颇有些凌乱。
一回到家,将手里的包丢在沙发上,她拿着旗袍去了浴室,将旗袍手洗了,然后烘干,用衣架把旗袍挂在了正对着床的墙上,争取她一抬眼就能看见。
洗干净之后的旗袍看上去更加迷人了,大红的布料被剪裁得十分完美,上边的凤凰振翅欲飞,红色与金色形成了一种极为夺人眼球的配色,透着无上的华美,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真漂亮啊……
余桃桃痴迷的看着这件旗袍,她忍不住想,这样一件漂亮的旗袍,要是穿在人身上,那得多好看啊?
肯定很好看的!
这么想着,她心里便有些心动起来,几乎是着了魔的就将这件旗袍穿在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