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勇,便是在救灾的时候,为了救一个被洪水冲走的小孩,自己被洪水给卷走了,也不知道被卷到了哪里去,连尸体都没找到。
当时洪水所流过的地方,的确有很多山,不过在洪水退去之后,他们已经将这两边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却是什么都没找到。
而后来,更是又找了好几遍,还是没找到李勇的踪迹。
李老头更是来过这里无数次,对这一段的路,他大概比本地的人还要熟悉。
“……我看,这座鱼莲山可能性大一点。当时这座山淹到了洪水的半山腰,这座山树多且高大,李勇要是被卷走,说不定会被山上的树枝给挂住。”
坐在车里,将地图打开,何进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
于贺道:“那我们先去这座山。”
说着,他扭头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石头上的李老头,和何进对视了一眼,眼中都带着几分忧虑。就这两天时间,李老头的情况看起来是越来越不好了,可是他还是坚持着要和他们一起,死活都不愿意去医院,于贺他们实在是没什么办法。
“……那座山,是什么山?”
靠着窗户闭目养神的李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目光怔怔的看着窗外的一座高山,突然开口问道。
司机是当地的人,此时往外边看了一眼,哦了一声,道:“那座山啊,那座山叫牛角山,您看,从这个方向看过去,是不是像个牛角伫立在那?说起来,牛角山上也有不少猴子了,不过那里的猴子脾气太坏了,看见人就喜欢拿石头砸人……”
他语气愤愤,大概也是被那些猴子拿石头砸过的。
李老头的目光有些恍惚,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坐直了身体,道:“我们去那座山,去牛角山看看!”
牛角山?
其他人相视一眼,何进道:“那,那就去看看吧。”
他们这一次与其说是来找李勇的尸体,不如说是陪李老头胡闹一场。大家都不是傻子,李老头身上的变化,哪里感觉不到?
想到这,司机忍不住别开头抹了抹眼泪――当初他和李勇是一个宿舍的,还是上下铺。出任务的时候,大家约定说,谁如果出意外死了,其他人就把那人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孝敬。
谁知道,那次出任务,他就出意外了。
“……李叔,我扶您。”于贺走上前去,伸手扶住李老头的手,“要不,我还是背着您走吧?要往哪边走,您跟我说?”
李老腿脚不方便,要靠他自己拄着拐杖上山去,那简直是个艰难工程。
李老头看了他一眼,倒是没拒绝,只是摇了摇头,苦笑道:“人老咯……麻烦你了,小于。”
要是以前,就算是靠着拐杖,他也能毫无困难的上山去,哪里会那么艰难?
于贺笑了笑,弯下腰让他老人家爬上来,然后背着人往上走。
“往左边走……”
李老头给他指着方向,到此刻,李老头心里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他的感觉告诉自己,他要找的东西,在前方,就在前方……
整个牛角山很大,而且山势往后延绵,是很大一片山。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来山里了,山里的植物肆意的生长着,拦着路,因此路并不好走。
跟着李老头的指示,一群人往山里更深处走。
进了山,四周的光线昏暗了许多,阳光从上方照下来,落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光斑,山是漂浮着一种树叶腐烂的气味。
“吱吱吱!”
一道声音传过来,于贺他们抬起头,便看见一只金色毛毛的小猴子挂在树上,正盯着他们看。
越往里走,树上的猴子就越多,猴子们在树间荡着,跟在李老头他们身边。
有猴子拿起手上的果子就朝着他们砸去,等看见砸中人了,一群猴子吱吱吱的高兴叫起来。
司机皱着眉道:“我就说这山里的猴子野得很,我们还不能对它们做什么,人家可是保护动物……”
阳光从树隙中漏下来,刚好落在一朵红色的剑兰花上。
李老头突然一阵激动,他拍着于贺的肩膀,道:“放我,放我下来。”
于贺一愣,蹲下身子将人放了下来。
脚一沾地,李老头便朝着那株剑兰花走过去,几乎是扑到了花的面前。他颤抖着手摸了摸剑兰的花瓣,一时间老泪纵横。
红色的花瓣上,能看见红色的细粉,在灯光下似乎还反射着光,像是蝴蝶翅膀上的粉末。
于贺他们走过来,问道:“李叔,怎么了?”
李老头随手抹了一把眼泪,指着剑兰花道:“挖吧,就挖这花长的这片地方……对了,别把花给挖烂了。”
其他人相视一眼,何进道:“好,您老走开一些。”
一群人拿着锄头,从花旁边开始慢慢的挖起来,这花扎根还有点深,几个人耐心的挖下去,将它的根茎全部挖出来,看得清清楚楚。
“噔!”
有人的锄头挖到什么坚硬的东西,那人拿着锄头道:“咦,是挖到了石头吗?”
于贺眨了眨眼,脸上的表情一变,道:“不,不是石头!挖到石头的声音不是这样的!”
不是石头,那么是……
于贺将手里的锄头扔开去,直接拿手去掏,将已经挖得粉碎的泥土掏出来掏出了一片地方来,底下的东西也显出模样来――那是一截骨头。
见状,其他人表情顿时一变,相视一眼之后,急忙拿着锄头将附近这一片的土都给挖开了。
山上的猴子们站在树上围着他们看,像是不明白他们这些人类在做什么。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整具尸骨这才被他们小心翼翼的给挖了出来,尸骨一点也没有受到损伤。
李老头走过来,他蹲在地上,伸手将挂在尸骨脖子上的金色佛牌给拿了起来。
八年的时间,尸体被埋在土里,早就已经腐烂了,只剩下森白的骨头,也只有他脖子上的金佛牌还能隐约看出模样来。
李老头扯唇笑,笑着笑着他就流下了眼泪。
将佛牌按在心口这里,他道:“你这臭小子,真的让我好找啊!”
他找了八年啊……
“……这,真的是李勇的尸骨?”何进喃喃,有些不可置信。
――他们就,真的找到了?
于贺道:“那个佛牌,出任务的时候,李勇就戴着的,说是李叔给他求的,能保护他平安。”
而现在,这个佛牌也成为了唯一能识别他身份的东西。
谁也不知道,他的尸骨是怎么来到这深山之中的,但是他们收殓李勇的尸骨的时候,发现他后背的颈椎骨是断的。大概是当初被洪水冲走的时候,被什么东西撞到了,直接将他的颈椎骨给撞断了。
八年……
过了八年,李老头终于找到了自家儿子的尸骨,能将他带回家了。
李老头紧皱的眉头松开,八年了,他脸上的表情终于舒展开了来,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他眯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太阳,喃喃道:“今天的太阳,真温暖啊……”
然后,于贺他们便听见轻微的一声倒地声。
“李叔!”
有人大声的喊道,很多人朝着他围过来。
李老头躺在地上,他的眼睛半眯着,眼里的世界变得一片斑斓,然后,在阳光中,他看见了他家山子,也看见了他的妻子。
“爸!”山子大声的喊着。
妻子还是年轻那样,温温柔柔的笑着,叫他:“李骁!”
山子、老婆……
李老头瞪大眼睛,他看见山子和妻子伸出手来拉他,他笑着朝他们伸出了手。
――你们,你们来接我了吗?
真好,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李老头合上眼,意识彻底的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他的嘴角上翘着,是笑着的。
第63章
李老头在世上已经没有多少亲人了, 他的后事也是何进他们帮忙处理的。
自此之后,顾青瑾的花店里少了一个每周都来买花的老头。
粉蔷街的人知道李老头的去世,都忍不住叹息两声, 不过后来又听说在临死之前, 他已经找到了李勇的尸体,心里又觉得有些安慰。
“……至少死之前他找到了李勇,也算是了了心愿了。”
不然,就算是死了,怕是也不会瞑目的。
对于他来说, 离开这个世界, 从另一种方面来说, 或者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以前他们这些旁观人看着他,都觉得他一个人苦得很啊,
死这个话题, 不管什么时候,对于生者来说,都是十分沉重的, 因此大家提过几次, 便按下不说了,只偶尔大家还会想起他来,不过这时候悲伤已经淡去了, 多的倒是几分怀恋。
这条街住的老人们大家都相熟,平日没事就约着一起在四周溜达着,最近天热了, 大家便喜欢在树下乘凉,而在他们这条街上, 便有一个小公园,是街上的人常去的地方。
老人们就喜欢在这公园里玩,下午的时候,暑气消了些,有的坐在树底下打着扇子,有的则是在那下象棋,还有的在那边跳广场物,热闹极了。
也是怪了,外边天气那么热,他们这里倒是还十分的凉快,坐在树荫底下,基本感受不到外边的暑气。
在一旁还有喜欢戏剧的老太太在那吊嗓子,声音圆润清亮,一口气上去,半天都没下来,听得旁边的人都忍不住吸了口气,直到她那一声下来,这才跟着松了口气。
老太太吊完嗓子,便坐在一边休息,拿着扇子给自己扇了扇。
坐在她旁边的老姐妹递了两颗果子给她,道:“过两天刘老师要在b市大剧院表演,你要去吗?”
老太太立刻道:“刘老师的戏,我当然要去啊,他可好几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唱戏了,上一次好像还是在y省,可是y省那么远,我听到消息的时候,都来不及赶过去了。”
她和老姐妹两人都很喜欢刘继之刘先生的戏,把他的戏曲翻来覆去的听过好几遍,上次听到刘继之在y省唱了一出,她们没能赶上,可把她们可惜得,后来把粉丝们录了传到网上的视频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次听说是为了感谢我们这些喜欢他的粉丝,所以刘先生决定在b市大剧场登台。”老姐妹高兴的说道,“这可太好了,刘先生的戏好是好听,可是翻来覆去就那么几首,这次终于能听好几场了,那肯定很爽。”
老太太搭话道:“你听他上次在y省听得那场戏没,那身段唱腔,那可真是绝了,他年纪还那么轻了,唱功就这么了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唱将了……所以,他果然是天才吧!”
而此时她们口中所提起的刘继之已经到了b市机场,虽然年轻,但是毫无疑问,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他可以称为是戏曲界的泰山北斗级别的人物。
不过因为他很少出现在大众眼前,又很少开嗓唱戏,因此大家口中也很少提起他,更有很多年轻一辈的,提起他都不知道他是谁。
不过这次他倒是一改以往低调的风格,行事突然变得十分张扬,甚至出席了好几个戏曲节目,在节目现场还唱了好几段戏――便是这几段戏,让他在戏曲界再次名声大噪,那些年轻唱将们更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偶像,以他为目标努力着。
谁提起他来,不说一句天才?
不过戏曲界终归还是小众,而且受众也倾向于年纪比较大的,因此机场并没有多少粉丝来接机,只有零星几个年轻男女站在一起,和b市大剧院的工作人员站在一起。
看见刘继之出来,剧院的工作人员连忙举起了手上的牌子,同时大声喊道:“刘先生。”
刘继之抬眼看过来,忙走了过来。
“刘先生!”工作人员立刻接过他手里的箱子。
刘继之将箱子给他,温和的笑道:“麻烦你了。”
几个粉丝们从他出来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十分的激动,只是他们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十分高兴且崇拜的看着他。
刘继之看了他们一眼,问道:“你们都是我的粉丝?”
粉丝们立刻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刘继之笑了笑,道:“辛苦你们来接机了……唔,想要签名吗?”
“想!”一个女孩忍不住道,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刘继之拿过纸笔给他们签名,一边和女孩搭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胡,叫胡青青……”女孩高兴的说,眼里映着他的倒影,脸上全是对他的崇拜。
刘继之就笑,“青青草地的青青吗?真是个可爱的名字。”
他如今三十二岁了,在这个时代算是还很年轻了,可以说是真正的年轻有为,再加上他模样长得也不差,身材也保养得不错,如今穿着西装这么微微一笑,对年轻小女孩的杀伤力可以说是很大的。
和他说话的小女孩,脸立刻就红了。
后边刘继之倒是没再和粉丝们说什么话了,给他们签完名之后,便跟着剧院的工作人员离开了。
“……哇,刘老师真的好帅啊!不仅唱戏唱得好,人长得也这么帅,而且人也好温柔啊!简直和我心目中的刘老师一模一样!”
看着他的背景,胡青青忍不住说道。
每个粉丝心里对自己的偶像都带着一丝憧憬,她也不例外,而刚才站在她面前的刘继之,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带着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简直和她所幻想中的一模一样。
听到她这么说,旁边一个男孩忍不住撇了撇嘴,道:“他哪里好了?我看他就是装模作样,你没他刚刚和你说话的样子,色眯眯的,简直令人作呕,他肯定是对你不怀好意!”
“叶明光!”胡青青立刻气恼的看着他,“不许侮辱我的偶像!”
被喜欢的女孩这么说,叶明光轻哼了一声,忍不住嘟囔道:“我看人从来就没看错过,这个刘继之给我的感觉就是不太好嘛……明明在戏台上,那么闪闪发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