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派他爸[快穿]——司遥
时间:2021-01-01 10:18:36

  季修还很有精神,揽着她,目光凝视着她沉睡的面容,眼底闪过一丝温柔的笑意。
  和温柔的人在一起相处,自己也会不自觉地变得温柔起来。
  他轻轻地拍打着谢柔娘的背脊,像是哄着刚出生的婴儿,动作温柔到不可思议,眯着眼,望向头顶床帐,思考回京城之后的计划。
  前世原身懦弱无用,对不起她,让她吃
  尽苦头早早死去,完全没有享受到她应有的回报。
  这一生,他要给她无上的荣光。
  ……
  季修得中状元的消息传回浔阳县后,不少人都来攀关系送礼,折腾了很多天。
  好不容易和以往的师长、同窗一一见过面,又接到县令的拜访书帖。季修一想,索性遍发邀请函,在县令的帮助下,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诗会,满足这些人追逐风雅和名利的心。
  诗会之后,家里倒是安静下来,就是多了很多东西,都是那些人送来的贺礼。
  季修和谢柔娘用了一天时间,将贺礼分门别类,依次卖出,所得金额有一千多两,再加上家里原先的地契田契,全家积蓄一举突破两千两。
  谢柔娘十分吃惊,望着银票,还有些回不了神:“怎么会这么多……”
  “浔阳县百年也出不了一个状元,很正常。”季修倒是看得明白,面色温和地和她解释,“上次我中举之后,所收到的礼物价值便超过三百多两。这次成为状元,收个一千两再正常不过,就这还是因为我们要搬去京城,这些人觉得庇护不了他们,所以才没有那么热情。”
  老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是空话。
  举人的权利便十分大了,有见官不拜,名下田契免税,书写状纸文书等权利,还能和县令来往,自立为乡绅,帮忙县令管理一方百姓,所以很多商人找不到更高的官员投靠,便会托庇在举人名下,送礼混个亲近。
  有一句话叫穷秀才,富举人也就是这个原因,读书人到了举人这个阶段,就不会再差钱。
  状元的权利自然更加大。
  别的不说,光是朝廷授的官,便是从六品起,比一县城之尊的县令还要高一个品级。这些商人想要求个依靠,送来的贺礼只能更大,不能更少。
  当然,这种行为要是换个时代属于收受贿赂,很不好。可是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姓命如草芥,商人地位更低贱,要是不能找到势力托庇,很容易就得罪了什么官员,家破人亡,全家入狱,家产被抄没。
  一方水土一方习俗,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季修现在还没有能力改变,只能顺应。
  他要是不收礼,商人们反而更害怕。
  这样对比,更让人感受到现代的好处,至少在现代,季修经商的时候,从未有过这些烦恼。
  将一应东西都卖了之后,季修买了一辆驴车。
  谢柔娘是想要马车的,觉得骏马高大,配得上季修如今的气度。只是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是选择马车,速度太快还容易颠簸到他们,倒不如驴车简单,因此季修还是执意选了驴车。
  不过虽然是驴车,季修也在里面挑选了最好的那种,这样车子轻松容易拉动,才能保证驴子半路不会出事。
  收拾好一切后,季家全家便上路了。
  用时一个月,到达京城。
  季修缴纳了入城费后,挥动鞭子,驱使驴子前进,带着家人回到了他之前租下的小院。
  “这里就是夫君住的地方?”谢柔娘下车,目光四处探看。
  季月笙和季安书手牵着手,跟在谢柔娘身后,也探出脑袋,跟着打量小院的样子。
  季修牵着驴子,推门院门,带着他们进去,随口解释道:“之前身上的银子不够用了,就挑了一个简单点的院子,你们要是不喜欢,我们回头再换一处。”
  谢柔娘看完一圈,露出浅笑:“不,相反,我挺喜欢的,这里很像家里。”
  小小的院落,位于深巷里面,安静清幽,院子里还有一颗梨花树,满树绿叶,让人看了心情就忍不住变好。
  季修将驴车绑在院子里,从上面搬行李下车,看她一眼:“你喜欢就好。”
  谢柔娘垂首一笑,上前帮忙。
  两个孩子也想要帮忙,一家人将行李收拾好,又将家里里里外外都清扫了一遍。
  毕竟两个月了,哪怕季修回家之前做过一次卫生,还是落了不少灰尘。
  收拾好之后,天也就黑了。
  季修陪着谢柔娘和孩子们出门认路,顺带买一些食材和碗筷回来做饭。
  他们所居住的巷子在城西,但是并不属于达官权贵一带,有许多普通百姓,多是早年富贵过、后来又落寞的读书人家。
  巷子两边的院落里,还有许多妇人在做活。
  季家人一出来,便引起不少人注意。
  季修身形挺拔,穿着青色长衫,举手投足自然随意,却挡不住满身的风流优雅。
  谢柔娘穿着同
  色青裳裙,鸦黑秀发用木簪挽起,容颜清丽,气质温柔。
  连带着两人身边的孩子,也衣着整洁,灵气逼人。
  试问这样的一家四口,谁能忽视?
  当然,这里面最显眼的还是季修——或许是美丽的女人太多了,显得出色的男子太少,只要男人的长相稍微过得去,就会引起追捧,京城里的四大美男子只是五官端正,皮肤白净,就有许多的爱慕者,如今冒出个季修,气质清雅,容貌俊美,条件万里挑一,很难让人不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这是个盛世,越是盛世,越是追逐男色。
  故有魏晋之风,后有鲜肉顶流。
  这个世界同理,因为天下安定,近百年来对于美男子的追捧越来越变本加厉。
  要不然,皇帝也不会看见季修就想要将公主下嫁,公主也不会只在寺庙里看了原身一眼,还不知道他能不能有功名,就主动表白。
  季修走在路上,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见了,忍不住再三回头,投去惊艳的目光。
  可惜季修完全看不到她们,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身边穿着青裳裙的美丽女子上,对着她浅笑,眼神温柔。
  众人心里哀叹,为之可惜。
  怎么已经有妻子了呢,要是没有的话,她们一定会不顾女子的矜持,主动一把的。
  “爹,她们都在看你。”季月笙跑到季修的腿边,小声地说着话,眼里满是好奇,“为什么她们都盯着你看啊?”
  季修一愣,抬头扫过周围。
  大姑娘小媳妇们眼神躲避,纷纷叹息,更加惋惜。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如此俊美的男人呢?剑眉星目,眼眸漆黑,只消一眼,就让人恨不得醉死在他的眼神里。
  只可惜,是有主的。
  对待有妻儿的男人,她们再惊艳再欢喜,也不会做什么,这是世人道德的基本底线。
  季修看了她们一眼,轻笑一声,很快收回目光,对着季月笙解释起来:“可能是因为我们全家是新搬来的吧。”
  季月笙恍然大悟,食指点着腮帮子上的肉,若有所思。
  谢柔娘听见,忍不住抬头嗔怒地看他一眼。
  就会和孩子们胡说。
  怎么夫君成了状元之后,变得越来越喜欢骗人了。
  她们看的明明是他。
  谢柔娘凝视着季修的面孔,心中隐秘的角落里盈满了幸福和骄傲。
  以前夫君忙着读书和科举,只满口承诺中举后会对她好,并没有什么精力放在家里。两人成亲五年几乎零交流,她对他一点都不熟悉,也走不进他的内心。
  夫君长期在书院进学,她一个人操持家里,孤立无援,辛苦艰难,又没有人说话,也时常不安,生怕夫君中举后负心薄幸,琵琶别抱。
  如今夫君科举出头,再也不用读书。
  放下读书和科举的夫君,却并没有负心,而是按照承诺将心思放在了家里,对她温柔细致,贴心又深情,让她感受到了连新婚时候都没感受到的悸动。
  谢柔娘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幸福的人了。
  这是她的夫君,一诺千金,完美得不像真人。
  季修哄完季月笙,抬头看见谢柔娘的表情,冲她笑了笑。
  当然,这也是他不知道谢柔娘在想什么,如果知道,估计会摸摸这个可怜姑娘的脑袋,然后露出无奈目光。
  天真的人总是伤得最深。
  ……
  皇宫。
  “人回来了?”
  公主所,东珠公主正在沐浴,听见宫女来报,说季修回到京城了,立刻激动地从水池里站了起来。
  “快,给我更衣,我要去见状元郎。”
  两个月前,季修请假回家,她知道消息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京城,把她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
  好不容易他回来,她绝对不能再拖拖拉拉,一定要尽早拿下他的心。
  “公主,状元郎他带了家人一起来……”
  宫女神色艰难,战战兢兢地出言劝诫:“下面的人禀告说,状元夫人容貌出众,和状元郎十分恩爱,公主千金之躯,何必和一个乡野女人争……”
  “啪!”东珠毫不留情地一个耳光打在宫女脸色,神色冰冷:“给本宫更衣!”
 
 
第132章 
  东珠公主难道不知道季修已有妻儿, 特意回家就是为了接妻儿来京吗?
  她当然知道。
  只是她对自己很有自信,她是皇帝最宠爱的女儿,娶了她, 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状元郎不喜欢她,是因为她之前表现得太过高傲跋扈,对他态度不好。
  可是只要她稍微放下身段, 表现得平易近人一些, 都不需要讨好,状元郎自然会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没有办法, 从小千娇百宠长大, 东珠公主就是有这样的自信。
  这些年来,她在父皇身边,见惯了后宫女人讨好她父皇的手段, 知道男人喜欢吃哪一口。
  以前她不屑于施展,是因为没有男人值得她这样做。
  现在不一样了, 她看上了状元郎, 自然愿意为他牺牲几分。
  东珠公主迫不及待想要去见季修,宫女挨打之后也不敢再劝诫,顶着一张印着巴掌印的脸,含着嘴里的血水, 战战兢兢地给东珠公主更衣。
  东珠公主穿上一身华丽的金色曳地裙, 满头珠翠,整个人容光焕发, 艳丽不可方物,尖尖的下巴高傲抬起,带着一堆宫女侍卫往外走。
  至于那个胆大包天意图改变她想法的宫女……
  东珠公主离开公主所前, 想到什么,看了宫女一眼,冷淡而厌恶地下令:“这种听不懂人话的贱婢,送去交坊,让她好好学学规矩!”
  东珠性情傲慢,最厌恶别人对她指手画脚,做出这个命令,还是因为马上要去见状元郎了,心情好,所以才如此宽容。
  要是平常,这种人只有一个杖毙的命运。
  不过宫女是新来侍候东珠的,并不知道公主所的规矩,登时吓得瘫倒地上,尿了裤子。
  对于每个宫里的下人来说,教坊都是噩梦一般的存在。
  东珠嗤笑,眼神流露出一丝恶劣的快意。
  这些低贱的贱婢,总觉得自己在忠心护主,却不知道她最厌烦这种居功自傲、恃宠而骄的人。
  ……
  季修和谢柔娘出去认路,中间路过一家酒楼,觉得如果买菜回家做饭,时间有点晚,还不如花点钱。
  于是他们一家索性进里面吃了一顿。
  第一天来京城,也有几分庆祝的意思,特意点了好几道大菜。
  季安书两岁,圆鼓鼓的肚子,嫩嫩的脸颊,大大圆圆的黑眼睛,长得可爱,正捧着一块香喷喷的棒骨,吃得津津有味,看起来更可爱了,像一只疯狂啃食松果的小松鼠。
  一旁的季月笙四岁,略微懂事一些,也吃得非常快,却还顾忌着身上干净的新衣衫,动作斯文乖巧。
  谢柔娘为他们两人夹了一筷子菜,看着他们吃完,笑盈盈地看向季修。
  “不愧是京城,随便一家酒楼的饭菜都如此美味。”
  “你喜欢吃,以后我们隔三差五来吃一次好了。”
  谢柔娘浅笑,也不反对:“好啊,我都听夫君的。”
  季修给她夹菜:“你也吃点吧,赶路辛苦了,你比我还要累,晚上好好休息。”
  谢柔娘微愣,面颊浮上红晕,低低地应了一声,垂首用饭。
  一家四口安静地享用饭菜,理所当然的,东珠公主直奔季家院子,扑空了。
  “人呢!”
  东珠从来不知道等待是什么,发现屋里没人,顿时大发脾气,要求属下去找。
  皇帝宠爱她,给她单独配了一支百人侍卫,专门听她调令,因此惯出了她这样骄横的脾气。
  在她手下听命的侍卫也知道她是什么德行,二话不说,分散开到处去找。
  一刻钟后,侍卫回来禀告了酒楼的地址。
  听到季修带着妻儿在酒楼用饭的消息,东珠公主眼里闪过一丝复杂。
  她在这里为了他到处奔走,他倒好,忙着讨好另一个女人。
  不过东珠喜欢俊美男子,虽然恼怒季修的行为,在得到季修之前,却不打算对季修做什么。
  真正让她恼怒的,还是谢柔娘的存在。
  本来还想留那个女人几天,现在好了,不能留了。
  她想要的东西,从不和人分享,除非对方是个死人。
  “你们几个,过来听命。”
  东珠公主抬起下巴,眼里杀意涌动,理所当然地对着面前六名侍卫下了命令。
  侍卫跪下听令,可是听着听着,却吃了一惊。
  即便帮着东珠公主做了很多践踏律法的事情,他们也从来没见过这种事,就因为公主看上了状元郎,状元郎以家有贤妻拒婚,就要去把别人的元配妻子杀了。
  这是什么丧心病狂的脑回路?
  六名
  侍卫面面相觑,迟迟说不出答应的话。
  东珠公主面色一冷:“怎么,本宫叫不动你们?”
  侍卫们大惊,飞快地答应下来,行了一礼,躬身飞快地退下,去酒楼的路上截杀谢柔娘。
  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小命,他们也只能对不起状元郎夫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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