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你比我更早适应这里,不聪明吗?“
徐莎笑了起来,感慨:“这是两回事呀。”
他们边聊天边翻找,徐莎正说着话,突然啊了一声,江枫立刻转身回头:“怎么了!”
徐莎哆嗦着把找到的东西给他看,说:“呜呜呜,是金条呀。”
徐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实物金条。
整整十根,并排放在一起。其实金子对于现代人来说,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东西,谁家还没有点金银首饰呢。至于商场里更是多得很,都看得见的。
但是看得见归看得见,那些不是自己的,她这样的小姑娘就算有钱也不会去看的。更何况,没钱。
可现在呢,这金条就在她的手里呀。徐莎能不激动吗?
江枫看她激动的小模样儿哭笑不得,他说:“你刚才还说,金银珠宝也顶不上吃的。”
徐莎点头,理直气壮:“是顶不上啊,有时候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吃的。但是激动这种事儿,哪里控制的住哦。”
江枫都是也好奇,伸手摸了一把。
嗯,这么贵重的东西,看着真是挺激动澎湃的。
但是,总的来说,也就,激动一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转身:“我继续找东西。”
大概是江枫的镇定影响了徐莎,徐莎默默的把金条放下,说:“还是找吃的。”
两人又找了一会儿,突然间,就听到大钟的声音,徐莎:“到点了……”
说完,就立刻抱住了八宝粥和牛奶。
虽然她不可能处理这些东西的包装,但是,江枫可以啊。
徐莎喜滋滋。
江枫:“我……”
还没说完,两个人就地立刻昏睡了过去。
清晨雨水不断,这个早上,徐莎醒来倒是没有立刻起来,发而是抱着的两个箱子,坐在炕上发呆。
仔细想想,昨晚就像一场梦。
可是梦醒了,所有记忆都在。
说实在的,徐莎其实有点担心,但是担心却不多,更多是挺……开心。
是的,真的有点开心的。
因为,好像就不是自己一个人了。
虽然有个外挂是很神奇的事情,但是徐莎不敢告诉任何人,她不敢赌人性。可是一个人走在空旷的大街上,也不是不忐忑。但是现在,好像一下子就有伙伴了。
江枫是跟她一样的。
他虽然不能带东西出来,但是他有她没有的技能,可以带东西进来。
这也是很好的一个技能了。
徐莎竟然不太担心江枫会出卖她。
因为,他们都不同。
他们两个都跟其他人不一样,不是只有她自己跟旁人不同。出卖她,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的。毕竟他也没蠢到害人害己。
徐莎胡思乱想着,但是很快就平静。
想那么多做什么呀?
做人就是快快乐乐每一天啊,毕竟你不知道,明天是不是末世。
徐莎本来就不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经历了一个月的末世,虽然时间短暂,秩序还不说彻底崩坏,但是也死了不少人。大概经历过,徐莎也就真的很看得开了。
人生啊,好好过每一天就好。
多余的,不至于自寻烦恼。
徐莎很快的打起精神,打开自己的柜子,她的柜子里塞得满满的,徐莎又把这两个塞了进去。
只是,放完了之后徐莎才想到,自己找出来的虾子,还忘了带出来。
不过很快的,这丫头又将这事儿抛诸脑后了。
徐莎出门的时候看到徐婆子已经在做早饭了,她回头看向徐莎,说:“虎妞儿醒啦,桌上有我泡好的麦乳精,你喝一碗。我想着今天下雨,你也不能跑步,就没叫你。”
徐莎点头,她拉过小板凳坐下,捧起了碗:“好。”
她其实是第一次喝麦乳精啊,索性抿着小嘴儿,轻轻的尝了一口,很快的,就睁大眼,唔了一声。
徐婆子:“好喝吧?”
徐莎点头,说:“好喝的,我以为会很腻人,但是没想到不算特别甜。”
徐婆子笑了出来:“好喝的话,姥天天给你泡。”
徐莎重重的点头,又低头继续喝,她不喜欢甜的腻人,所以这种倒是觉得很正好了。其实她倒是忘记了,这个年头儿,糖可是个金贵的东西,就算是昂贵的麦乳精,也不会放很多糖的。
这都是正好合了徐莎的口味。
徐莎喝完麦乳精,打了个一个嗝。
她问:“姥,这么大雨,不能上工吧?”
徐婆子点头:“今天不用上工,正好上午没事儿,我打算把核桃山杏仁儿剥出来。我昨晚想了想,咱们也没啥能送人了的,我做点炒面吧,这个比较能放,把花生杏仁儿核桃切得碎一点,加糖放在一起炒,这就是顶顶金贵的东西了。”
徐莎:“炒面儿?”
没吃过。
不过她姥定下来了,徐莎也不说什么,点头应好。
她问:“我们做多少?”
徐婆子:“你那个名单上二十多个人,咱们一人给半斤吧,再多我们也给不起了。然后我们再琢磨点别的,就算咱们给的少,至少也得两样儿。”
虽然他们这炒面儿加了不少的配料算是比较压称了,但是至少也个六七斤白面的。
真心疼啊!
然而,这人情走动不能不顾。
徐莎想了想,说:“那我来想办法吧。”
正说着,古大梅夫妻也过来了,徐婆子:“行了过来吃饭。”
她说:“今早尝尝这个汤。”
她拿出一块紫菜蛋花汤,徐莎:“再来点再来点。”
徐婆子:“……”
虎妞儿千好万好,就是没当过家,大手大脚。
不过自家孩子,还能怎么办呢?
只能宠着了。
徐婆子:“行吧。”
古大梅:“……”心疼!
徐婆子又拿出来一块儿,将两块一同放在了汤碗里,这才添上热水。
很快的,就在大家的注视下,汤块儿渐渐的舒展开来,慢慢的变成了一碗看得见实在鸡蛋的好东西。
徐婆子:“!!!”
古大梅:“!!!”
徐山:“这也太神奇了吧?”
他们是完全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的,又想到油辘辘的手抓饼,徐山觉得,这当真是开了眼了。
他赶紧说:“我来尝尝味道。”
徐婆子啪嗒一下拍在他的爪上,说:“抢什么抢,一人一碗。”
照徐莎来说,这五个人至少要放五块啊,可是这想都不要想,他们是万万舍不得的。所以,也只能喝这清汤寡水的汤啦。可是虽然徐莎觉得清汤寡水,家里其他人却不这么想,都觉得真是顶顶好了。
“虎妞儿,往后你有啥事儿,尽管使唤舅舅。你让我打东,我绝不搞西。”
他低头喝着汤,满足的碎碎念。
徐莎:“一碗汤就给你收买了?”
徐山严肃认真:“那咋是一碗汤?还有一张饼,一碗面,一块肉,还有好多好多好东西呢。自从你回来,我都觉得咱家要步入地主老财的行列了。”
话音刚落,他就遭到了他老娘的无情暴打,徐婆子:“你个混小子,什么话都敢说,这是你能说的吗?还地主老财,你知道什么是地主老财吗?你知道外面闹得多凶吗?人家都紧赶慢赶要撇清关系,你还像是个二傻子似的自己往上窜,我看你是作死。”
这个话,是万万不能提的。
一旁的古大梅也心有戚戚焉的点头:“说得对,出门可不得口无遮拦。”
徐山苦哈哈:“我就是随口,我出门绝对不胡说,我保证,我保证别到了嗷嗷。”
“你说习惯了,出门也能随口,你给我记住了,这个话,不能说!”徐婆子格外的严肃。
徐山:“知道知道。”
都挨打了,还能不记住吗?
徐莎说:“咱们多少还是小心点更好。”
她在许多的小说里都看过描写这段岁月,虽然他们家成分很好,绝对是贫农,但是也确实不好惹麻烦。这个时候,人被煽动的,都没有自我了。
轰隆隆。
雷声阵阵。
徐莎转头看向窗外,见雨水更大,哀怨:“咱家只有我还要去大队部上工。”
徐山嗫嚅了一下嘴角,没言语。
徐莎倒是看见了:“怎么了?”
徐山迟疑了一下,说:“你可能不仅要上工,还要满村走。”
徐莎一下子瞪大了眼:“为啥!”
徐山:“检查咱们村里的情况啊。靠近山边儿的人家有没有遇到山体滑坡;河套儿的水位上涨到哪里;田地的粮食能不能被打掉或者是涝了;还有一些泥土房的人家能不能塌了。这些还不是都得忙?”
大队部平日里不干什么体力活儿,但是这些事儿,可都要做到心里有数儿,了然于心的。
徐莎哀嚎一声:“………………我可太难了。”
古大梅看着徐莎,说:“我觉得,你跟你舅舅挺像的。”
徐莎:“?”
徐山:“?”
古大梅很是真诚:“都一样的懒。”
这一点点事儿,算个啥?
徐莎:“……舅妈,你这是想找茬儿打架哦。”
古大梅立刻:“那咋可能呢。谁不知道你是婆婆的心肝宝,我干啥要找茬儿打架?再说,我讨好你,还能有好处呢,我又不傻。”
徐莎:“……你是不傻,但是你有必要这么直白吗?”
她哀怨的叹息,整个人靠在徐婆子的肩膀,说:“这种天气,还是在家最好啊。”
徐婆子笑了出来,拍着徐莎的手,说:“该偷懒就偷懒,我琢磨着,大队未必能让你下去,你一个小姑娘,下去能顶什么用?”
徐莎一想,好像也有点道理。
她抿着小嘴儿,说:“有道理。”
她说:“不过,我得做点准备。”
徐婆子:“做啥准备?”
徐莎笑嘻嘻:“这个你们就别管了,反正,我得为自己偷懒做点准备。”
徐莎匆匆放下筷子进屋,立刻钻进了屋里。
徐家人面面相觑,不过很快的,徐婆子说:“咱们忙咱们的。今天……”
虽然是下雨天,但是农家的活儿,还是一星半点?那是时时刻刻都能找到很多的,徐婆子开始分配工作……
而此时,村卫生所里,江枫坐在小炕上,也颇为呆滞。
他醒了有一会儿了,但是还在回忆昨晚的一切。
昨晚的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
虽然他上次就知道那里有人,但是却没有想到,竟然是自己认识的人。就如同徐莎因为有个伙伴而多了几分高兴之后,江枫其实心里也高兴。
有人与自己一样特殊,江枫非但不害怕,还打从心眼儿里欢喜。
其实,他没有说实话。
他跟徐莎,还不算完全一样。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特殊,倒不是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而是他比较招凶恶的动物,对于那些动物来说,他好像就是唐僧肉,只要他上山,就会引得那些老虎野猪恶狼毒蛇的觊觎。恨不能咬死他吃肉。
不说这些,就连寻常,只要在屋子里,好像蚊子都比较爱叮他,正因此,他当年才念了医大。他就想搞清楚,是自己的什么吸引这些家伙。
血液?气味儿?还是真的他这个人。
因为他比较容易招惹野兽,一路逃荒来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麻烦,家里人也都陆续过世了。不管是不是因为他,他爷爷觉得是他扫把星害了大家。
所以他爷爷虽然养着他,但其实心里又恨着他。
大概,老头子真的很矛盾。毕竟,这是他家唯一的独苗了,既想他出息,又矛盾着,控制不住的觉得他是一个会害人的扫把星。也许真的是临死的时候不矛盾了,老爷子才会留下那样的遗言。
正因为知道他的“毛病”,他爷爷要他上山守三年,为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三年,他对那些野兽来说是珍馐美味,那么根本没有命在,然而谁曾想,他就是命硬。
三年到了,他终于可以下山,但是下山四个月,又添了新的毛病,他能进入一座未来城。
这在旁人看来或许就是一个梦,但是江枫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不是。
毕竟,他都“唐僧肉”了,自然不会把这当做寻常的地方,甚至于,他的东西能带进去,这对别人来说或许是一个机遇,可是他只能苦笑。
谁让,他从小到大最希望的就是,寻常呢。
他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想做一个寻常人,所以其实对这座城市有些敌视,即便是分毫也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内心不是不厌恶的。因为这个恰恰可以证明他的不寻常。
可是,从昨天开始,好像突然就变了。
因为他碰见了一个伙伴,是的,小伙伴。
徐莎很高兴,徐莎觉得,这是一个大机缘。虽然江枫也看得出,徐莎肯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说,毕竟,她太熟悉那里了。可是,他自己也有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所以,他没有必要多问。
不想说,就不问。
不过,他是真的有些高兴了。
从小到大,难得有同伴的高兴。
人啊,就是这样,好像自己不是那个最特别的,有人跟自己是一样的,原本的难过立刻就少了不少。
因着这股子高兴,他竟然还是隐隐期待起下一次的“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