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来了府上,这位神医名叫流云子,闻煜的脑子早就好了,用不着他了,陈清的眼睛,凭借他高超的医术也有把握治好,反而是陶然的病情很棘手啊。
陶然特意交代了流云子,不要对人提起她的病情,免得闻煜分心。
神医于是专心治疗陈清的双眼。
眼睛恢复光明在望,陈清的心态也轻快了许多,“等我治好了眼睛,我也上战场,虽然我现在一身武艺被废了,但也能当个谋士。”
陶然又开始咸鱼了。
用“又”字好像不太准确,反正她作为一个草包美人,从头到尾都是一条咸鱼。
日子和从前好像没什么变化。
无非是京中又出了什么稀罕玩意,胭脂水粉有了新款,布庄出了新的绣艺,天香楼的大厨做了新的菜式,或是回国公府陪云梦公主礼佛,偶尔又在宴会上y全场。
但似乎又有了很多的改变。
从前那些碍于陶然的权势,表面上恭维傻王爷的宾客们,如今开始真心实意地祝贺她:“战王又取得了一场大胜,临光侯真是嫁了一位好夫婿!”
“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满堂花醉三千客。
在这样春意浓浓的花宴上,表面上笑的一派得体的陶然,心里想的却是:“系统啊,自从闻煜走后,晚上睡觉少了一个热源给我抱,我连睡眠质量都比以前差了很多。”
系统:“那我从积分商城里,给你兑换一个人形变温抱枕?”
当天晚上,系统就给陶然安排上这个抱枕了,可她还是睡不好。
系统:“我的数据库显示,你想的是闻煜,不管给你换多少高科技抱枕,都治不了你这种相思病。”
陶然披衣坐起,窗外圆月高悬。
她随意地翻看着小傻子以前送她的东西。
“你说的没错,我是想闻煜了。”
陶然记得,有一天,小傻子满脸都是墨水,神秘兮兮地把她拉到小角落里,“王妃,我送你一个大宝贝!”
“什么大宝贝?”
“这原来是我一个人的大宝贝,以后就是我们两个人的了。”
陶然原本还等着看大宝贝呢,结果刚好听到李公公喊闻煜去吃刚蒸好的糕点,小傻子就欢快地跑远了,只留给陶然一张画纸。
光洁如玉的宣纸上,歪歪扭扭地画着一个圆。
“这算什么大宝贝啊?”那时候的陶然随手把那张纸给了芍药,“收起来吧。”
这时候的陶然,却抱着那个收着画纸的红木宝箱,盯着那幅拙劣的画作看了又看,回想着小傻子那天亮晶晶的目光,回想着闻煜上战场之前那个意乱情迷的一吻。
一旦认清自己的内心,陶然就不再一味躲避,喜欢一个人,那就上呀!既然想闻煜了,那就提笔给他写一封信吧。
神骁军和龙武军联手,攻破了东岳国的城门。
东岳国主成了亡国之君,神态却不显狼狈:“闻煜,敢不敢和我一战?就你和我,两个人,阵前斗将。”
赵云浩拦住闻煜:“小心他耍阴谋诡计。”
闻煜:“他是一个强敌,应该死的体面一点,有资格死在本王手上。”
强强对决,两人战到天昏地暗,最终东岳国主力竭而亡。
临死前,东岳皇帝从怀里掏出了染血的画,“其实你赢了也好,七国战乱太久,百姓需要太平。只是有点不甘心,最终天下是你的,美人也是你的,答应朕一个遗愿,把这些画送给纳兰娇。”
闻煜一眼就扫完了所有的画作,指着其中一幅说:“她是我的夫人,她这个妆容是我画的。”
“难怪和平常的风格不太一样,真想不到堂堂战王,居然也会有闺阁女子的画眉之趣,最后再给你一个忠告,以后可千万不要有三宫六院,她以前就是嫌弃我后宫美人太多,才不肯答应我的求婚。”
“不用你教。”
东岳国主的瞳孔彻底消散了光芒。
闻煜高高举起长剑:“国君已死,降者不杀!”
大战过后,要怎么收编战俘,怎么处理百姓,一桩桩、一件件,闻煜和赵云浩忙得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
就在这时,陶然的信送到了,上面只有一句话:“你想送我的大宝贝到底是什么?”
闻煜低声一笑,翻身上马,要回安京。
赵云浩追了出来:“喂!这么一大摊子的事,你不能不管啊,咱们刚刚打下这么大的地盘,又在和大幽国鏖战,还有燕国、巴蜀国、西楚国在暗中虎视眈眈,你是我们的主心骨,你怎么能一走了之?”
“三日,给本王三日时间。”
赵云浩抓狂,胡乱撕扯自己的头发,“你神经病啊,就算你这是千里宝马,就算你跑死千里马,从这里到安京,三天时间,也就只够你将将跑一个来回,你回去连喝一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就得立马赶回来,这你回个屁啊?”
“你不懂,她想我了,而我也想她,我想她比她想我,还要更多上千倍、万倍,千里奔驰,一眼足矣。”
第136章 傻王爷
夜半时分。
陶然睡的迷迷糊糊的, 忽然觉得身边多了一个热源, 是她熟悉的温暖怀抱, 宽阔的肩膀,硬朗的胸膛,流畅的腹肌……
半梦半醒间, 陶然在他怀里蹭了又蹭,终于调整好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又随手在他身上摸了一把。
咦,这里好像和平常不太一样?
似乎有什么东西顶着她?
“闻煜,你干嘛把一柄剑带上床啊?还让不让人好好睡觉了?剑柄那么硬, 都硌着我了。”
回应她的是一个热吻。
初时小心翼翼, 青涩无比。
渐渐狂乱无比, 缠绵悱恻。
陶然睁开了眼, 映入眼帘的是闻煜那张俊脸, 这一吻带着风尘仆仆的气息,他为她不远千里、披星戴月而来。
陶然一直都知道,闻煜的眼睛很好看。但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种好看的样子,深沉而幽邃,像是汇聚了海上的波涛。
那是全然陌生的、充满情|欲的眼神,危险而又迷人。
侵略性十足, 那种男性荷尔蒙的气息将陶然完全包裹。
她听到他低沉的像是大提琴一样的声音,带着些许喑哑,似乎是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那不是剑,我没有把剑带上床。”
作为一个阅片无数的老巫婆,陶然秒懂他的意思,白莹莹的小脸瞬间红成了一个大樱桃,熟透了、任人采摘的那一种。
她不是一个小女生,她二十多岁了。
闻煜是她的男朋友,她和他拜过堂、成过亲,两情相悦。
如果那个人是闻煜的话,她并不排斥更亲密的接触,甚至还有一些期待。
陶然伸出娇娇软软的小手,去解闻煜身上的衣袍。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模样有多动人,闻煜一推开门,看到的就是她陷在大红色的喜被里,仙姿玉容,墨发雪肤,香肩半露。
他俯身吻她。
睡梦里的她直接拉着他的手,把他往床上带。
那双柔若无骨的玉手,顺着他的胸膛一路往下。
真是个妖精!
现在还要解他的衣服。
闻煜握住了陶然的手,阻止了她进一步的动作,“别动,不可以。”
陶然:“???”
人生第一次求欢,却被拒绝了。
陶然恨不得反身就是一脚,直接把闻煜给踹下床。
“爬我床的人是你,说不行的人也是你。骚么你又骚得很,弄你么你又不肯。讲道理,少年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神医就在府上,你那方面要是有问题,就有病看病!我警告你,虽然你长得漂亮,但你也不要恃美行凶、恃宠而骄!”
闻煜眼里满是无奈和宠溺:“我恨不得死在你的床上,可时间来不及,我答应了赵云浩,三日之内一定赶回去,现在已经过去一天半了,我这就要走。”
陶然清空了一下自己满是黄色废料的脑子,睡意驱散了大半,“对哦,你们在打仗,你怎么回来了?”
“我想你了,你问我小傻子送你的大宝贝是什么,我是特意回来告诉你,是月亮。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问你,月亮为什么总是追着我跑?”
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记得自己三岁时候的记忆,但闻煜的情况比较特殊,那并不是真正的三岁,他只是暂时傻了,和陶然相处的每一个日常他都记得无比清晰。
“哦~”陶然的声音还带着刚刚睡醒的慵懒和沙哑,枕着闻煜的胸膛,青丝散落在他的怀里,“我记得呢,我说我不知道,你整天是个好奇宝宝,我又不是百科全书,什么问题都能答得上来。”
“然后我就以为,月亮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大宝贝,所以它才整天跟着我,我去哪里它都跟着我,不管我跑的多快,只要我回头,就能看到它在追我。因为我太喜欢你了,所以我画了月亮送给你,想要和你分享我的大宝贝。那天本来想对你说,全世界你最可爱。”
“这句话我听的耳朵都生茧子了,早就听腻了好吧。”
“傻子闻煜每天都不假思索的这么说,全世界你最可爱,战王闻煜经过了深思熟虑,也还是想这么说,全世界你最可爱。”
什么纯情小男生,什么钢铁死直男,什么冷酷大将军,陶然觉得她以前真是看错了闻煜,说情话什么的,他明明就很会啊!
把她撩得不要不要的。
闻煜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袍,“小傻子送你一轮明月,我送你整个天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抬头看天,月光照得到的地方,都将和我一起臣服在你的脚下。”
陶然还躺在床上,仰着脸看他。
月光皎皎如水。
他的身形颀长而英伟,面容冷峻,下颌的线条凌厉,一双薄唇轻抿,如山般坚毅,也如海般深邃,他的爱就像他的誓言一样滚烫。
闻煜目光灼热。
陶然觉得她的心都要被他看化了。
忍不住土拨鼠尖叫:“啊啊啊啊啊,统子,我男朋友也太帅了吧!”
系统纠正道:“那是你老公,你们成过亲了。”
“我老公、我夫君、我男人,妈的,帅就一个字!”
“真不敢相信,一个半月以前,咱们刚刚穿到这本书里,因为这个世界的契约对象是反派的新婚妻子,你还差点拒绝这个任务呢,这就真香上了?”
陶然脸皮贼厚:“众所周知,人类的本质是真香怪。”
她伸出一对藕臂,勾住闻煜的脖颈,攀在他的身上,喜被滑落,青丝散乱,纠缠着玉|体,那是闻煜此生见过最美的春光。
她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柔软的红唇慢慢向下,一寸一寸地亲吻着他青黑的胡茬,“相公,活着回来。”
闻煜的眸色又暗了几度,他一生走南闯北,见过胡天八月飞雪,见过江南春风十里,全都不及她。
天知道,他到底用了怎样的毅力,才把自己从她身上抽离。
“这是东岳国主为你画的画。”
陶然随手翻看了一下,是各种各样的她,大婚时凤冠霞帔,一身白衣率军攻破皇宫,被闻煜妆点的秀雅婉丽……
她献宝似的捧起了另一幅画,就放在她的枕边,只是白纸上画了一个连规则都称不上的圆,“我更喜欢夫君画的这一幅。”
一个一看就是名家大作,另一个不过是稚童随笔涂鸦,但因为那是她爱的闻煜画的,是她家相公送她的明月,在她眼里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那幅画。
闻煜的心难以抑制地荡漾。
他看着她的手指抚过那幅画,就像是她抚过了他的身体。
她怎么能让他这么爱呢?
明明已经爱她如命,却还能每一个下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深爱她。
他怎么能不爱她呢?
她这样珍视他的每一分情意,哪怕那只是一个小傻子的童言童语。
闻煜拿起笔,在那幅画上题了一行字:“与君共明月。”
他的字笔锋极为锐利,隐隐有金戈铁马之势,只是寥寥五个字,却仿佛囊括了万里山河。
他的字当然极好,战王闻煜,在成为闻名天下的少年将军之前,早就因为神童之名,被无数大儒交口称赞。如果当年没有投身战场,想必他会是一位风流才子。
“等我平定战乱,为你画上千幅、万幅,每一幅都比他好,不用娘子这样睁着眼说瞎话。”闻煜莞尔一笑,披上战甲,大步离开。
陶然怀里抱着闻煜题字的画,重新躺回了床上,发出了一声喟叹:“啊~我老公画画一定超厉害!”
系统吐槽:“喂、喂,你还没看到他画的画呢。”
“ball、ball你动动你的小脑子,闻煜的字这么好看,古代字画不分家,他画画的水平能差吗?而且他说的那么自信,好期待他的画作啊。我不行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这是什么神仙老公?”
“我才求求你实事求是好吧?就算你再怎么想夸闻煜,起码也等看到画以后再吹?”
“我不管、我不管,我老公天下第一棒,不接受任何反驳!”
“呵,恋爱中的女人。”
建光十二年,北靖和南宁联手,大败东岳,东岳举国降服。
战王不曾虐杀任何一个俘虏,百姓完全没有受到战败的影响,应该说还比从前过的更好了。
归入北靖之后,他们并没有因为是敌国战俘,就低人一等,反而享受到了新政的优渥,轻徭役、减赋税,久经战乱的他们,第一次过上了太平日子。
人们都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以前过的那是什么日子?现在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老百姓都是最实在的,只要一对比,就会觉得战王真好!
可把隔壁的大幽国子民给羡慕死了,怎么战王还没打过来呢?
我们也受够这种饥一顿、饱一顿,荒年甚至易子而食的苦日子了,我们也想有房子住、有田地耕,大口喝酒大口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