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纠集了一大帮世家子陪同,还提前做了诸多准备,锁子甲能护住心脉,避毒珠可以百毒不侵,以及各种各样的暗器,“黎朗本就是个阴险小人,咱们也不用跟他守什么君子之道。”
那间房间十分偏僻。
今晚格外阴冷,呜呜的风声像是野鬼在哭嚎。
远远地看着那间房间,里面只亮着一盏灯,灯光照在窗纸上,倒映着的似乎是一重又一重鬼影,悬在半空中,轻飘飘地脚不沾地,随着阴风乱舞。
有人惊叫道:“鬼!有鬼啊!”
“这世上根本没鬼,你可是幽州柴家第七代孙,别表现的像个没断奶的孩子。”小侯爷一马当先地冲在前面。
“哗”地一下,门被推开了。
这一下,众人把房间里的一切都看的很清楚。
半空中飘着的不是鬼影,而是被挂起来的人皮,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房间里有非常浓郁的血腥味。
黎朗面前的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三十多把不一样的刀,每一把都泛着寒光,还有一些染着血色。
陶然坐在桌子旁边,正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缓缓地刮着人皮上的肉渣,逐渐把它刮薄。
黎朗从背后握着她的手指导,他身形高大,落在旁人眼里,几乎是用长臂把她圈在怀里,“仙儿,手劲首先要稳,还要够轻,小心损伤到皮——”
“呕!”小侯爷冲了出去,跟林芷韵那天一样,趴在外面大吐。
陶然不知道他怎么了,跟着走了出来,本来想要关心一下。
小侯爷才刚吐的差不多,一回头就看到她手里拿着人皮追了过来,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陶然:“?”
黎朗:“诸位来这里有事吗?”
世家子们吓得腿都软了,几乎是用气声说话,每一个字的尾音都在打颤,磕磕绊绊地说:“没、没事,打、打扰了,你们继、继续。”
他们互相搀扶着走出了那间房间,从院子里抬走了小侯爷,“江姑娘可真是……”
真是怎样?
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反正是吓死本宝宝了。
最后只能说:“果然是世间奇女子,不似我们这等寻常人,她一点也不怕玉面阎罗,还和大魔王一起刮人皮,刮的那么开心?”
当天晚上,小侯爷从昏迷中醒来,连夜离开了武林盟。
后来陶然又见过小侯爷几次,每次她正准备和他点头示意、打个招呼呢,他却撒开腿就跑。
陶然对此完全不理解。
只黎朗一个人制作皮影人物,速度实在是太慢了,陶然急着想看后面的故事,干脆就帮他一起刮黑牛皮,工序挺繁琐的,要把兽皮上的毛、血都去净,还要刮到半透明。
她尝试一下传统手工艺,这有什么问题吗?
陶然一边刮皮,还一边在心里想:“这就是工匠精神吗?我也算是近距离体会了一把啊。”
小侯爷干嘛一副被吓破胆的样子?
房间里挂的刮到一半的兽皮是有点多哦,难不成他有密集恐惧症?
可是接下来还有好多工序呢,一口气全都刮完,再搞接下来的画稿、镂刻什么的,那不是效率更高嘛!
玉面阎罗名震江湖。
人的名,树的影。
有人畏惧他的修罗手段,一提起他就吓得胆寒,完全避他如瘟疫。
但也有人仰慕他的破案能力,大理寺派人过来处理这些案件,彻底被黎朗所折服。
越来越多的人请求黎朗帮忙,他的任务比从前多了许多倍,完成的还更加出色了。
又是一件沉冤昭雪之后。
将军府邸。
夜宴。
将军捧着酒杯:“黎少侠英明神武,这次多亏有你,我代那些受害者家属敬你一杯。”
其实他平常都自称本将军,对上黎朗这样一个年轻后辈,却不自觉地就收起了那副将军架子,换成了“我”这个自称。
众人全都跟着他向黎朗敬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将军面露难色:“还有一件小事,不知道该不该麻烦你?”
黎朗端坐在一张螭龙纹圈椅上,一身玄色衣袍,眉目冷峻,“但说无妨。”
“当日鞑子偷袭永嘉城,我收到了无名女侠的一封密信,这才能及时赶往救援,你还记得那封信吧?”
“记得,我还看过。”
“就在这几天,这封信突然不翼而飞了,我明明就把它锁在书房里,打算拿来当传家宝来着,以后给子子孙孙介绍这等传奇女侠!这事真的很稀奇,我怀疑是江洋大盗,书房里所有的机关和门锁都没任何异样,连我放的金条都好好的。”
林惊涛驾马而来:“白羽派上下,一百三十七位弟子,忽然中了一种奇毒,性命危在旦夕,所有神医都拿这种毒没办法,神医说如果你出手,或许还有转机。”
黎朗对将军抱拳:“事关无名前辈,我义不容辞,可白羽派那边——”
“人命关天,事有轻重缓急,我不至于连这点事都拎不清,黎少侠且去白羽派。等那边忙完了,你稍微腾出手,帮我追查一下就行。”
黎朗翻身上马,匆匆离去,黑衣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将军还在自言自语:“这到底是哪一路大盗?明明手法高明成这样,却放着金银珠宝不偷,偷一封信?”
解决完白羽派的危机,众人回到武林盟,脸上大多都带着风尘仆仆的倦色。
即便是林惊涛这样的翩翩公子,下马时也耷拉着脑袋,简直累成了一条死狗。
唯有黎朗,身形始终挺拔如松,动作优雅地翻身下马,把缰绳交给马奴,“有劳。”
老奴特别小心翼翼,明明九公子还是那样温文尔雅,连对他这等仆人都如此礼待,可就是好怕他……
原本听到马蹄声,陶然兴冲冲地来接人,怀里还抱着一坛矿植物炮制出来的颜料。
黎朗说敷彩是皮影人物的灵魂所在,人物如何在灯光下活灵活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敷彩时所用的颜料,因此他全是亲手制作。
这罐颜料刚刚做好,陶然原本以为今天可以着色了。
却在看到黎朗身上的黑衣时,顿住了脚步。
是反派啊。
反派和男主其实还是很容易区分的,男主爱穿白衣和青衣,反派喜欢红色和黑色,而且两个人的气质真的很不一样。
她很清楚,虽然是同一个人,但是男主和反派的技能并不相通。
就像男主不通医术,反派也不会制作皮影。
当然啦,反派能在一定程度上读取男主的记忆,比如像武功这种,因为两个人本质上是同一个,悟性高绝这一点是一样的。
只要反派想,他能很轻易地就熟练掌握傻小子的武功。
但他必然不肯去学皮影戏。
其实这时候,陶然都想扭头走掉了。
反派对皮影完全不感兴趣,她拉着人家去做皮影人物,根本就是耽误他的时间嘛。
然而,原主不可能知道黎朗有双重人格,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她要是表现的太明显,如果引起反派的怀疑,会很有崩人设的危险。
任务明明都成功了,最后又因为崩人设而失败,陶然对此是拒绝的。
都怪系统,怎么还不回来!
陶然只能像往常那样,笑吟吟地把颜料递给黎朗。
黎朗这次觉醒,主要就是为了找人,他的时间非常宝贵。
关于傻小子对心上人的记忆,黎朗只能读取很小的一部分。
这似乎是埋藏在主人格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它有着一层又一层的自我保护,黎朗很难破解。
在没有回武林盟之前,黎朗对此一片空白,直到亲眼见到陶然,才依稀唤起了记忆里的几个画面。
她和傻小子一起做皮影人物?
她不在意傻小子拒绝婚约吗?
傻小子爱她爱的无法自拔,可黎朗怎么看,也觉得这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无非是看一看皮影戏,吃一吃好吃的,这一些琐碎的日常,比起恋人,似乎更像是玩伴吧?
“哪比得上我爱无名那般刻骨铭心?”
血窟中生死相依。
一见之下误终生。
黎朗没有去接那罐颜料:“今日事务繁忙,恐怕不能和你一同制作皮影人了。”
陶然对着黎朗点点头,和他错身离开,衣袂飘飘。
错身而过时,少女纱质衣袖的一角,擦过黎朗的指尖,很快就完全掠过,如云烟一般消散。
黎朗的心忽然尖锐地刺痛了一下,下意识地就想抓住她的衣袍,但他克制住了这个动作,强行握紧了自己的手,没有让它伸出去。
傻小子,这是你的情感,在影响我吗?
第175章 第二人格
江湖上崛起了一个新的势力, 名为暗阁。
暗阁业务广泛,短短时间内就飞速崛起, 堪称是无孔不入, 就连武林盟主江峰都注意到了暗阁, 生怕它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
放眼天下间,最近一百年来,论起崛起速度, 能和暗阁不相上下的也只有水云山庄。
关于水云山庄,众人都很清楚, 它背靠武林盟,不会做出任何危害江湖的事情,可暗阁就……
该说它是亦正亦邪?还是说它善恶难辨?反正令人捉摸不透。
江峰本以为暗阁是要搞大事, 为了维护武林的稳定, 特意观察了一段时间,结果却百思不得其解。
比如操控江湖风向, 或是抢夺其他势力的地盘,等等大事件,暗阁全都没有发动过。
暗阁表现的很安静,相比于它那令人心惊的势力,它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实质的声音, 不曾造成任何江湖动荡。
江峰手边有更重要的事, 对于暗阁只能采取继续监察的手段。
世人对暗阁有太多太多的猜测,它几乎成了江湖上每一间酒楼茶馆里绕不过的话题,没有人知道它的主要目的, 其实只是找人。
暗阁阁主黎朗,要找一个抛弃了他的负心人。
夜已深。
一灯如豆。
黎朗伏在桌案前,查看并回复密信。
他在外奔走时,不仅完成了武林盟的任务,也暗中铺开了自己的势力。
傻小子其实挺厉害的,水云山庄的势力越发庞大,黎朗叫他傻小子,并不是因为主人格太蠢,而是太迂。
由于践行那些所谓的善,做出了一些在旁人眼里愚不可及的事。
傻小子这样的人,如果遇到恶人,人家利用阴毒手段,轻易就能把他给玩死。
其实傻小子没少遇到坏人。
在水云山庄快速的发展中,其实发生过很多糟心事。
偏偏傻小子也一路遇贵人。
师父武林盟主、师母飞仙岛主这两位并列天下第一的高手,对他百般相互。
青霄宗宗主之子,下一代的掌门人,如今的少宗主,武林盟首席大弟子林惊涛,传授给他很多江湖经验。
最重要的是,还有那位武林第一美人、被世人所称颂的临江仙,该怎么去定义江玉仙,对于傻小子来说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呢?
温柔乡?
解语花?
他所倾慕的女神?
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
天上高不可攀的那轮明月?
是以上这一切,但又绝不仅仅是这些。
总之,傻小子出于本性的善,坚持去做那些傻事的时候,哪怕受到千万人阻挡,哪怕他所救的人反捅他一刀,给他上一课农夫与蛇的故事。
那个少女都会用温柔并且坚定的眼神,告诉他:“你没有做错。”
她似乎没有给他半点支持,不像是江峰夫妇那样教傻小子修炼武功,也不像大师兄那样传授傻小子江湖经验。
但她又似乎给了他一切支持,她才是傻小子能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所有动力。
如果没有遇到江玉仙,或许傻小子早就在这个江湖上撞得头破血流,就像是当初被抓回血窟一样,只能放弃这具身体,任由第二人格来掌握。
“如果是那样,主人格会逃避这世上那些无法接受的恶,我这个副人格,应该会被他无意识地频频唤醒,可傻小子一次也没有唤醒我,是我强行唤醒了自己。”
其实正如反派所预料,书里的情节就是这样的。
是陶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如今的男主黎朗,哪怕不依赖副人格,也能处理好那些江湖险恶。
玉面阎罗响当当的名声,可不仅仅是反派一个人打出去的,反派掌握这具身体的时间并不多,更多反而是男主本人。
人们畏惧他,但更敬仰他,因为不管手段如何,黎朗做的是行侠仗义的大好事。
如果只按照这一条线去发展,作为副人格的反派就该永远沉眠了。
可偏偏……
也是陶然。
当初为了解决血窟时的危机,也为了不崩人设,她披了一个马甲。
反派对她的马甲一见钟情,也一眼万年。
反派这个副人格,开始主动苏醒,只为了找她。
真正找人的时候,黎朗几乎没怎么动用傻小子的势力。
他选择另起炉灶,培养了另外一支情报势力,向整个江湖渗透,就是如今武林人士谈论的中心——暗阁。
江玉仙对傻小子这样好,黎朗必定回报她的恩情,她不能修习武功,那就护她一世周全,武林盟不管遇到什么危机,黎朗都会帮忙解决。
可恩情和恋情是两码事。
黎朗深爱的,是无名啊。
黎朗这个时候,有一种很深的无力感,因为他只是一个副人格。
他甚至都没有自己的身体。
黎朗不肯动用傻小子的势力来找人,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如果真的有一天,他和傻小子走上了彻底对立的那一步呢?
黎朗很清楚,他和傻小子对于爱情都十分忠诚。
傻小子不可能接受江玉仙之外的任何人,哪怕那是一剑惊天下、血窟中有救命大恩的无名女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