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之后挠了挠头,如果一个部落只能干一件事,那岂不是太没有趣了?
我们海部落,现在有人负责捕鱼,有人负责采贝,有人负责种植谷物,有人会做陶器,有人做石器,有人是木匠,还有人负责制盐......
当然了,很多东西都是我们部落不会的,加入了同盟之后,部落就派人到同盟前去学习,同盟也派人过来教学检验,制陶,种植,木匠,而制盐,是大巫亲自教导给我们部落的。
当时说起的时候,那位部落的老前辈热泪盈眶,大巫就是海部落的恩人。
盐是重要的东西,不吃盐,身体就会没力气,在大巫教导我们部落制盐之前,制盐大巫自己所在的洛部落在向外交易盐。
而当大巫教导我们部落从海水中取盐的方法,所有人都不可置信,但那是真的,真的可以做出盐来。
以前,同盟的人会怀疑大巫的私心,但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怀疑。
我们海部落,也变成了大巫身后的三号小弟之一。
哦,为什么是三号小弟?
因为在我们之前,星部落更早接受到了大巫的帮助,成为头号小弟。
谷部落紧随其后,成为二号小弟。
我们海部落来的太晚,尽管我们对于大巫的感情更加诚挚,愿意为大巫奉献一切,但还是有先来后到,只能跟在大哥二哥后边成为三号小弟。
我还没有想好自己将来做什么,其实我想要去洛河同盟学习,能够成为大巫的弟子就好了,但我阿姆说,不要做白日梦。
我有些不服,我们海部落在同盟之内还是很强的,身为一个部落头领的孩子,大巫不会收我做弟子吗?
我阿姆呵呵一笑,让我老实点,在大巫面前有半点不满,她当时就会打断我的腿。
天灾之后,山林间的凶兽,河中的河兽,海中的海兽都逐渐消弭,舟部落的大船能够在洛河上快速地行驶。
经过十几天漫长的航行,我们终于要到达了洛河同盟所在地——洛部落,也是大巫的出生地。
这是我第一次离开部落,一路上很漫长,也很有意思,河和海不同,河不是蓝色的,也没有咸咸的味道,连里面的鱼长得都不一样。
每到一个部落的附近,我都看到那个部落竖起了一块石碑,“洛河同盟XX部落”,“风河”“药河”等等。
前边的石碑,自然是表明这里是同盟部落,但后边的则是不同部落对于洛河的冠名,虽然这条大河,已经总体上被冠名成了洛河,大家已经默认了洛河的称呼,但对于自家部落门口的那一部分,默默加上了自己部落的标签。
风部落门口的叫风河,药部落门口的叫药河。
要我说,都没有洛河好听,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叫洛河多简单。
阿姆带着我下了船,我看着眼前的大型部落,有高山,有丛林,有大河,但没有海,这里就是大巫生活的地方。
阿姆虽然嘴上说我不可能被大巫看上,但我心里知道,她同样希望我能成为大巫的弟子,不然不会特地带我一个小屁孩来参加高层会议。
会议在三天之后开始,我们提前来了,阿姆说要先带我去拜访大巫,我有些迫不及待了。
来到我们部落的专用屋子,洗了澡,换了衣服,阿姆和我收拾的干干净净,要用最好的姿态去见大巫。
大巫的屋子位于这座山的山顶,真奇怪,住在山顶,下山多不方便啊。
这屋子是用小块块小石头砌成的,阿姆说这叫做砖,是同盟的最新技术,用砖造成的房子更加严实,冰寒的时候一点寒风都进不去,比石屋和木屋要更好,大巫打算几年之内,让同盟部落都住上砖房。
阿姆笑呵呵地带着我进门,可刚一迈进门,我就注意到,阿姆拉着我的手一紧,阿姆笑得更欢了,因为这屋子里不仅仅有大巫一个人。
年轻女子身穿一身彩色丝衣,上面有着不知道用什么颜料绘成的星星,手边拉着一个小女孩。
我心中一紧,身上的衣服带着星星,这可不就是阿父给我说过的,阿姆的一生之敌之一,星部落的巫,星光!
我和阿姆刚迈进门,后边又传来了声响,我回头看看,又是谁来了?
这次进来的是个瘦削的男人,但我清楚地听到阿姆冷哼一声,难道,这又是阿姆的另一位一生之敌?
“大巫,您交代我们种的麦,已经成功了。”
那新进的男人拿着一个袋子走到大巫的面前,恭敬地说着。
纤长的手指拾起一缕金黄的麦穗,细细打量着。
“不错,产量如何?”
大巫与那男子一问一答,最后,大巫夸赞了一句,并让他把麦带到同盟会议,似乎要向其他部落推广。
那男子很是谦逊,但眼神中难掩得意,甚至对着贝珠和星光挤眉弄眼。
我瞬间弄明白了这人的身份,应该是......谷部落的头领吧?我听阿姆说过,谷部落的头领有一点小小的成就便会立刻跑到大巫那里去邀功,阿姆很是不喜欢他。
阿姆扯着我走向大巫的身边,扯得好痛,但我不敢吱声,那谷部落的头领绝对让阿姆有些恼怒了,
“素,你看我们部落新产的雪花盐,像白雪一样细密,可以向同盟部落供应。”我看着阿姆迫不及待地掏出雪花盐放到大巫的面前,就像是等夸的小孩。
大巫用手轻轻拈了一点盐,放到了嘴里,然后点了点头。
“很好,很咸,纯净,带到会议上去。”大巫夸赞着,我几乎瞬间感受到阿姆的喜悦,阿姆挑衅地看着另外两人,浑身上下都写了我们部落好牛逼。
我看着那星部落的巫翻了个白眼,然后她轻柔地对大巫说:“素,星月最近学的怎么样?没有烦你吧。”
“星月很听话,很聪明,孩子还小,难免有些拘谨,以后会是一名优秀的巫。”
我瞬间感到阿姆牵着我的手一紧,不愧是我阿姆的一生之敌!
面对谷部落的头领拿出麦向大巫邀功,贝珠也拿出海部落的盐表示我们部落也不差,双方打成平手。
但此刻,星部落的巫稍微提起了自己的女儿,星月,她被大巫收为了弟子!
星部落的巫,星光是大巫的挚友,她女儿是大巫的弟子!
光是这一层关系,就直接把谷部落和海部落抛得远远的,星部落牢牢霸占了大巫的第一小弟位置,谷部落和海部落做什么都无法上位。
我偷偷看着大巫,她侧过脸,看到了我,对我笑了。
大巫穿着长长的丝衣和草鞋,她的胳膊纤细,一点都不强壮,留着长长的头发,一点都不像是传说中的大巫。
大巫的脚下有着一只狗兽,阿姆说它叫小黄,乃是一只荒兽,最强大的兽类,轻轻一抬爪子,就可以让一个部落覆灭。
但我看着它呼呼大睡还吹鼻涕泡的样子,实在是怀疑,这真的不是阿姆他们骗我的吗?
大巫似乎是看出来了阿姆的想法,她看着我,我没有退避,也看着大巫。
大巫问我愿不愿意跟她学习,我当然愿意了。
只不过,因为星部落的星月先跟随大巫学习,入门有先后,我要叫她师姐。
管一个比我小三岁的女孩叫师姐?
我当然是......可耻地同意了!
星月的母亲星光是我阿姆的一生之敌,
星月也将是我的一生之敌,即使她比我学习早,我一定会比她更强!
总有一天,我们海部落,要成为大巫身后的头号小弟!
而我,海贝,将是大巫最优秀的弟子!
...
星光她们离去,洛素嘱咐了人,今天不再见人,不然这来人没完没了。
她正在树皮纸上写写画画,这是洛河流域的地图,也是洛河同盟各个大小部落的所在。
除此之外,山川,河流,大海,甚至还有已知的资源矿脉分布,都被她记录了下来。
距离那场天灾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仿佛什么都没改变,又仿佛什么都改变了。
当初贝珠传来消息,说鱼部落要和贝部落合并的时候,洛素都有些不可置信,鱼部落,怎么合并?
她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贝珠的孩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孩子是鱼部落与贝部落联姻的产物,不出意外,他会是海部落下一任巫。
天灾之后,火种融于血脉,鱼部落族人的体内加入了新的火种,更加强横的火种,也给了他们新的选择,是继续保留鱼尾,还是成为人,彻底让鱼尾消失?
鱼部落的人出现鱼尾的时候,有人欣喜若狂,有人痛不欲生,而当再一次的抉择出现,分歧,总是存在的。
有人想要抛弃鱼尾,重新成为人,不需要泡在海水里的人。
也有人想要遨游大海,即便是以失去双腿作为代价。
选择放弃鱼尾的人重新踏在土地上,他们人员稀少,选择与贝部落融合,成为海部落。
而选择保留鱼尾的,则彻底消失在了大海之中,他们以后将是海中的生物,而并非人。
如今,超凡的火种之力已经成为历史,除了第一代亲自被火种融于体内的人,新生的婴儿长大之后都和普通人一样。
而那些山林中,江河中,大海中的王者,凶兽,似乎也都逐渐灭亡,不见踪迹。
这个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世界,没有火种,没有非凡的凶兽,人们已经适应没有火种的日子。
这个世界日后又会演化成为什么模样?在发展的路途中,又会迈向怎样的分支?
在地图上勾完最后一笔,写下一篇新的日记,洛素拿起铸造队送来的铜器。
当初那块深埋在丝部落石洞中的陨石,改变了周遭原本的石材,使得那里变成了矿脉。
如今经过多次的试验,这种矿与像是铜与锡的混合体,硬度很强,锻造之后性能良好,农具,兵器,工具,都可以用这种矿来锻造。
除了让铸造队锻造的武器和工具,洛素还让他们试着做了一些铜币,看样子也很成功。
三日后的洛河同盟会议上,
海部落最新产出的雪花盐受到了一众好评,加入到洛河同盟优惠商品中去。
谷部落的最新作物麦,将作为部落联盟谷物之一,在适宜种植的部落进行推广。
星部落发掘的煤炭获得大量订购。
陶部落在洛河同盟支持下研制的青砖接到无数预定。
......
最后一项决议,部落同盟试用青铜器以及以铜币作为交易媒介的方案得到了全票通过。
青铜与货币的时代即将拉开帷幕。
新的时代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下还有一章番外感谢在2020-11-23 23:48:11~2020-11-24 20:09: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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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狗血侦探1
洛素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 睁开双眼,她第一时间发现了这声音的源头。
老旧的木门破破烂烂,拳头大的灰老鼠正在啃噬着边缘, 也不知道有什么可啃的。
天花板上的吊灯摇摇欲坠, 洛素身下的椅子吱呀作响, 还好她的身材匀称, 若是换个丰满的人来,这椅子恐怕瞬间就会支离破碎。
墙壁上贴着的陈旧的壁纸,上面蒙蒙的薄灰,显然很久没有人清理过了。
有靶盘钉在墙上, 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孔洞。
她的身前有一张桌子,历经许久, 斑斑污渍。这张桌子够大, 以至于放了很多东西。
牛皮纸的文件袋, 上面的墨水已经褪色,不知道是几年前的,呼啦呼啦至少使用了五年以上的沉重电脑,座机,散碎的外卖盒,使用了许久的钢笔, 墨水,触屏手机。
桌子下方的抽屉一个个的拉开, 最上边的抽屉是几十块的零钱,并没有上锁。
同样放在抽屉中那泛黄的旧相框格外显眼, 洛素拿起来,里面是两个女孩与一个男人,如不意外, 其中的一个女孩应该就是原身。
手套,放大镜,零碎的小工具,甚至还有个抽屉里放了满满的手机,让人不得不怀疑它们的来历。
而距离桌子的不远处,是沙发与茶几,皮质的沙发曾经价格不菲,但观察它的凹陷程度,和若有似无的弹簧突出,显然也在濒临报废的边缘。
墙角是多个大书架与文件柜,以洛素扫视了这房间一圈来看,这几个实木书架恐怕是这屋中最值钱的东西。
洛素扶着桌子站起来,除去这些宛如梦回九十年代的装饰,眼前的触屏手机与电脑至少告诉她,这里同样是互联网发达的现代。
她走到卫生间,室内洗漱池和喷头上有着一层水垢,但总体而言,还算得上干净,至少原身或者这间房间的主人还挺讲卫生。
洗漱池上方的镜子很干净,常照常新,要么这具身体的本身还算爱美,要么这里还有着别的居客。
镜中的这张脸不算精致,嘴唇没有多少血色,反而更增添了一份冷峻。
从面相上来看,她足够年轻,二十出头,没有稚气的婴儿肥,但这满满胶原蛋白的皮肤很是水嫩。即便是熬几个通宵,也造成不了太大的伤害。
检查了一圈,随着洛素的活动,那原本啃噬着木门的老鼠似乎被惊动,一下子跑了。
木门之外,空荡荡的楼梯间,墙上的开锁广告早已褪色。
洛素将木门上几乎无用的插削锁上,回到房间。
屁股刚一沾到这椅子上,它就开始吱吱呀呀,洛素闭上双眼,记忆汹涌而来。
洛素,二十二岁,自由职业。
自由职业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在某些人看来,这无非是无业游民的另一种表述。
当然,她算不上是无业游民,刚刚正式继承了来自失踪人口老爹的侦探社,是一名私家侦探。
侦探,这个字眼的出现往往是在推理罪案,电视剧电影中,在这些地方,侦探往往是解决一桩罪案的关键,探寻机密,调查案情。
而在现实生活中,侦探往往受着种种限制,并没有这么神通广大,甚至寻找邻家丢失的小狗,亦或是调查婚外情更为常见。
洛素的父亲,大概是介于这两种侦探之间的存在,有案子的时候,他是警局的官方顾问,没案子的时候,寻找小猫小狗同样是他的主业。
毕竟警局顾问的薪水低廉,而人总是要生活,毕竟他要养着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