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六百六十六万华国币,
这个数字......这个时间......
陈玉英,是她吗?
第264章 狗血侦探30
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 眼前是霓虹闪烁。
纵使此刻已经是黑夜,但这周遭的大楼内的亮光,让日与夜之间的区分都不是很明显。
陈玉英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她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这是几十层的高楼,向下看着,无论是车流还是人流,都仿佛变成了模拟沙盘中的东西, 格外的渺小。
不同颜色的灯光忽闪着,她可以清楚地听到汽车的鸣笛声。
她伸出一只手来, 拇指与食指对着楼下的车子, 楼下道路上随便一辆长达两米的汽车, 此刻站在这样的高度之上。在她的手中, 不过是一厘米的距离。
仿佛是轻轻一捏, 轻轻一摁,就能碎裂一般。
她在那些人的眼中, 是不是也是这样?
弱小的,渺小的,无处可依的, 随意处置的,无人在意的。
客房内的电视正开着, 她一直在看直播。
下午卖出那枚戒指拍卖会上的直播,还有晚上这场拍卖会的直播。
铭宝的人服务得非常周到, 方方面面, 一切都照顾的非常周全, 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 多干一件事。
甚至是现在, 此刻她出国的签证已经办了下来,只要她想,她可以立刻坐着任何一个航班起飞,去到一个能够让她抛弃曾经的所有过往,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去。
她曾经以为,只要改掉名字,改名换姓,从陈琳变成了陈玉英,仿佛这样就能够拥有一段幸福的人生。
但事实并非如此,记忆并非过往云烟,她曾经历的,她曾遭受的,都深深地烙印在了她的身体上,心灵里。
人们把一生分为几个阶段,孩童时期,少年时期,再到青年,中年,老年时期。
但对于陈玉英来说,她年近二十八年的人生之中,也许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也许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弟弟出生的前与后,亦或是,她成年的前与后。
再或者,陈琳的人生,与陈玉英的人生。
在弟弟出生之前,她似乎也是有过一段好日子的。父母是真的把她当成了亲生的女儿养,夏天水井里冰镇那一口糖心的西瓜,养父下班回来怀里揣着一饭盒工厂食堂里自己最爱吃的茄盒子,母亲带着她去逛商场,看见那好看但标价高昂的衣服,记下来样式,买布回来给她量体裁出的新衣......
后来呢?
陈玉英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
“琳琳,琳琳,你要有弟弟了,好不好啊。”
“我说陈家的,你这不是违反政策吗,你们家可都是给国家上班的,要支持国家政策的呀。”
“男娃子是宝哟,媳妇子,你现在可是我们老陈家的大功臣,嗳,我把琳琳带回村里吧,一个丫头片子上什么学啊,省下的钱给我的乖孙孙买奶粉吃。”
“琳琳这小丫头你们养得不错,要我说,以后给咱大宝当媳妇也行,就是岁数有点大了,要是给她亲爹妈送回去也行,养这么大了,还不得给我们一笔抚养费啊。”
她那个从乡下来到冰城,在家里一顿嚷嚷,要把她领走回乡下,街坊邻居都知道她是养女,那时候是上初中的吧?
半大的孩子,都是最没用分寸和底线的,甚至有些孩子直接把家里大人偷偷说的话拿出来。
“陈琳,我听说你奶奶要带你会乡下,把你嫁人了啊,是不是真的?”
“陈琳,你要不要报警啊,我听说了,大人说她们好像把你留着当童养媳。”
那个时候,电视已经是走进了千家万户,电视剧里那被地主家买走任劳任怨,干着所有苦活累活,被动辄打骂的童养媳,孩子们都是知道的。
陈琳长得漂亮,发育也早,头发乌黑浓密,长得个子也高,有不少人会下课的功夫偷摸跑过来瞧她。
那个时候,很多人都对她说过话,无心的,有意的。
即便是那个时候陈玉英年纪不大,但这些言语之间的恶意,看热闹,她完完全全是能听出来的。
再之后的那些日子里,她什么没有遇见过呢?
当初中学时期的那些冷嘲热讽,同学之间背着她的窃窃私语,各色各样看着她的眼神,比起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落地窗的玻璃非常的干净,能让她清晰地看见外面的每一寸景色,以及自己在灯光下的显影。
陈玉英有一头长长的卷发,浓密的黑发,被她烫成了大卷。
小时候电视机里的港城女星,都是这样蓬松而浓密的大卷,是她心中最美丽的模样,长大之后也想要成为的人。
现在即便是这套房之内只有陈玉英自己一个人,她也习惯于去用头发遮挡住自己脸上的伤疤。
她摩挲着脸颊上的伤口,莫名地陷入了回忆。
十几年前,弟弟出生,全家都是很高兴的。
尤其是在传统封建的礼教之下,即便百年前封建王朝已经毁灭,但千百年来的男尊女卑,养儿防老的思想可没有多少转变。
她还记得弟弟出生的那一日,养父喜极而泣,“我有后了!”
他有后了,老陈家不至于断子绝孙了,香火又能传下去了。
养父养母都在国营的厂子里上班,独生政策之下,这个孩子可以说是触碰到了一条线。那个时候,他们毫不犹豫地抛出了大女儿是养女的身份,上下打点,留住了这个儿子。
“亲生的就是不一样啊。”
“可不咋的,唉,要我说,当初我们整个养女也不错,你看那琳琳,养活这么大了,什么活都能干,弟弟送去托儿所,她妈下班带回来,琳琳这当姐姐的什么都伺候好了。”
“这老陈家一家也挣着了啊,琳琳长得好,学习好,还干家务照顾弟弟,等琳琳年纪够了,就这小脸,多俊,,嫁个大款那不是妥妥的,拿点嫁妆给琳琳嫁了,到时候给的彩礼全不都留给小儿子了,啧啧,老陈家真是好算盘。”
可后来,她连大款都没嫁成。
国营的厂子一年效益比一年不好,时常拖欠工资,家里过的越来越节省。
父母双双下岗,他们在国营的厂子干了半辈子,拿到手里没有几个钱的买断金。
不仅仅是如此,在厂子倒闭之前,厂子还募集了一批员工的钱,企图再创辉煌,但结局毫无疑问是失败的。
而陈家投进去的那些钱财,也是血本无归。
那个时代,不只是他们自己家这样,但他们家的负担格外的大。陈玉英和弟弟上着学,零花钱直接没有,养父母一日日地出门找活干,甚至是举着横幅到厂子们口示威,但半点用没有,企业改制,老厂子已经被私营企业收购,直接换了老板,哪管曾经这些人的死活。
养母的脸一日日的瘪下来,养父一日一日地不见着人影,她在家里轻手轻脚的,能干的活都干了。
钱不能解决人世间的所有问题,但可以解决绝大部分问题。
贫贱夫妻百事哀,在那个时候淋漓尽致地体现在养父母身上。
计划经济吃大锅饭的时代,在国营的厂子里上班,那是顶顶体面的差事。但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变迁,国营厂的风光不再,身份的陡然改变,让太多的人无所适从,包括陈玉英的养父。
拉不下面子去做些小工,曾经看不起的吊儿郎当二流子,如今也混成了大老板,养父终日郁郁寡欢,和街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喝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酒,每日醉醺醺地回家。
当时养母每日出去做帮工,在火锅店里收拾桌子,每日都要很晚才回来。
只不过那一日,火锅店被包了场,养母收拾完卫生之后,带着老板给的青菜丸子回家,开门之后,就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她被养父压在身下,被捂住了嘴,发不出半点声音。
养母手里拎着的塑料袋落在了地上,她拿着菜刀逼近,之后就疯了。
之后那些日子具体是什么样的,什么色的,她已经记不清了。
那三年她是怎么样过来的呢?
学校里的流言蜚语,小纸条上的五十块钱陪我睡,女同学见了她绕道走,仿佛她是个生化病毒,何等的污浊不堪一般。
陈琳想着,只要拿到高中毕业证,她就可以换一个地方,生活环境,只要换一个城市,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
但事事往往不能如愿,她从高中取到毕业证回家,室内一片狼藉,家具也被拖出去,弟弟在哭嚎,养母在耍疯,养父跪在地上,恳求那一群凶神恶煞的男人,再多给他一些时间。
她的到家打破了局面,她被那些人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仿佛是X光扫描一般,扫视着她身上,脸上,每一处。
陈琳的高中毕业证被撕掉了,她的身份证被收走,她还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成绩。
她被带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金碧辉煌会所。
冰城本地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是城里第一的销金窟,传说最大的官和最有钱的人,每日都在那里弭乱的生活。
据说那里的女按摩师,各个都是大学毕业,会说英语,高挑亮丽的风景线,常人们说起来的时候,都会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与微笑,你懂我懂。
她在那里呆了五年的时间,形形色色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现在的说法是,美貌是一种稀缺资源。
但在那里,美貌从来都是明码标价的,纵然她从小到大都是街坊邻居交口称赞的美人,班花校花之位从未落于她人之手,在会所里,陈琳见到了各色的美人,腼腆的,羞涩的,美艳的,温柔的,豪放的,异域风情的......
她曾经以为,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之间,也许有些真心才是。但她高估了人人性,也高估了自己。
陈玉英刚到会所的时候,那领班丽姐对她说,我收下你花了五万,你给我赚到十万,是走是留,我不拦你。
她年轻,漂亮,还是个高中生,在这个遍地大学生的地方,高中生的学历倒是显得稀奇起来,客人们更喜欢她的那份还没进入到大学和社会的纯真与青涩。
刚开始她什么都不会,不会说俏皮话,不会喝酒,不会哄客人开心,不会唱那些老掉牙的歌,也不会任由客人上下其手。
惹恼了客人,逼她喝酒,她就一杯一杯地喝,喝到不省人事,愣是不肯说一句软和求饶的话。
在金碧会所,彼此之间的称呼都是花名,陈玉英不知道别人的名字,别人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的身份证还在领班那里。
在那里,她叫蔷薇,至于其他姑娘们,有玫瑰,有水仙,有百合......
“那个带刺的蔷薇”,刚去的时候,自从宁肯喝酒进医院,不愿意道一句歉的事出名之后,许多人就这么称呼她。
人们总是喜欢具有挑战性的东西,男人都是贱皮子,金碧会所的客人们尤其是,见多了对他们千依百顺,百般讨好的,这样长得漂亮又有性格的,带刺的蔷薇格外的招人眼。
点蔷薇出台的人越来越多,价格给的也越来越高,她很快就能够还清领班的钱了。做这一行,来钱如流水。
她吃住都在会所里,除了日用衣服,也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但上班有订制的各种工服,会所会统一配备一些衣服,就算是日用品,这里是酒店性质,都给配齐了的,住的宿舍都是双人间。
酒水费,出台费,领班会抽走一大半去还她欠的钱,但剩下的那些,也几乎是曾经养父母加一起一个月的工资。
她想去开张卡存钱,领班丽姐反复打量她几次,怕她跑了,亲自带着她去了银行。
那个时候,蔷薇在会所内很火,鲜嫩的带刺蔷薇,谁都想要率先采撷,但日子久了,她又始终是那个冷冷淡淡的样子,客人觉得她胃口吊的太久了,给你花了这么多钱,也该给点实惠了。
她赚的钱已经足够还给领班,酒精长期腐蚀着她的身体,陈玉英请了几天假休班,她呆在宿舍里,照着镜子,卸掉妆容,粉底之下,那个时候她也不到二十岁,但镜子中的女孩,仿佛苍老了十岁,泪沟,黑眼圈。
她偷偷计算着卡里的钱,想着这些钱能去哪,能够做什么。尽管只在金碧会所呆了不足两年,但她的身边已经来来回回了很多人。
这里每个人的故事都有着些许相似而不同。
她叫蔷薇,室友是个叫玫瑰的姑娘,比她大上三岁,性格豪迈,长相美艳,喝起酒来吨吨吨,不知喝趴过多少客人,很多客人喜欢教玫瑰出去陪着酒席,漂亮,会说话,有面子。
同住在一起的人,互相磨合之间,矛盾是常有的事,她们隔壁和对面的房间,撕逼扯头花,室友来回换,但玫瑰和蔷薇倒是相处的不错。
她不知道玫瑰的真实姓名,玫瑰也不知道她的,玫瑰是大学毕业,还会说一口流利的外语,懂得她好多不知道的东西。
她那个时候问玫瑰,你是大学生,又这么厉害,为什么会来这里?玫瑰吐着烟圈,笑着看着她,仿佛是看着她的天真,“小蔷薇啊,你真傻,现在大学生遍地都是,我在这多喝开两瓶酒,一天挣的钱,就是外边一个月的工资,你还年轻,钱够了,就早点走,晚了,一辈子都出不去了。”
玫瑰一语成谶,在她想走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她彻底地走不了了。
会所来了一波外地的公子哥,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但会所的主人梁老大说了,都必须招待好了,梁老大的儿子梁振东都一直作陪着。不知道那公子哥是从哪里知道了会所内的四大美人,玫瑰,蔷薇,凤仙,芙蓉,还在休息的她没叫过去作陪。
豪奢的包房内,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会所老板的儿子,大少爷梁振东,另一个年轻男人是十足的陌生面孔。
梁振东不常来到会所,会所里人人都知道,梁老大不想让自己的儿子碰这一行,以后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梁振东创业了公司,以后啊,要走堂堂正正的企业家路子。
那是最私密的包房,里边就是开枪,都不一定穿得出去声音,曾经的梦魇再度出现了,那男人看着她奋力挣扎的样子笑了起来,他说,“这张脸真漂亮,像幅完美的画,可世上的东西,有缺憾才好。”他拿着小刀,想要在她的脸上动手。
强要来的东西不好,但自己得不到的话,不如毁掉。
玫瑰为她求情,在会所里,最重要的就是这一张脸,一旦毁了,那群客人拍拍屁股滚蛋,不会有半分的怜惜。梁振东一脚把玫瑰踹倒了桌子的边角,剩下的两个女孩也瑟瑟发抖,不发一言。
她都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先一步动手摔碎了酒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