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极品——翟佰里
时间:2021-01-13 10:08:44

  “先不说吧,要是被大美知道了,一定闹腾。”
  邱文彬是中学老师,如今苏锦美和邱文彬一裤子烂账,她还真挺怕苏锦美不按牌理出牌,跑去找苏锦绣的麻烦。
  “行。”苏锦民抹抹脸,对苏锦美也有些无语。
  当初也是花一样的姑娘,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忙忙碌碌又是一礼拜,七巧板节目顺利播出,正好是暑假期间,一瞬间吸引了所有孩子的目光,尤其是那开头的名师讲堂,以及那半个小时的儿童综艺,深得家中父母的喜爱。
  当然,父母喜欢的,孩子们就没那么喜欢了。
  尤其是开头的名师讲堂,周玉竹录制的是第三期节目,前面两个人都是数学老师,出了两道趣味奥数题。
  家长们陪着看电视,还把题给抄下来了,让孩子学着思考。
  周玉竹在家也陪着星辰两兄弟练,看他们抓耳挠腮的样子,想了想,还是把之前准备的数学题给收了起来,连夜写了一则古诗词讲解,因为时时刻刻记得苏锦绣说的语言要风趣幽默,她还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
  第二天,她特意找人帮忙撸了个妆,换了件漂亮的衣服才去了电视台。
  录制的时候,她面带微笑,声音温柔,语言生动有趣,让人如沐春风,比起前两天那两个有点严肃,一举一动都显得格外有威严的老师,这个周老师就很得孩子们喜爱了。
  至少晚上父母让背诵周老师讲的诗词的时候,也没那么抗拒了。
  见周玉竹一切顺利,苏锦绣也就不再关注。
  她如今正到处打听京城里做鞋的老手艺人。
  京城布鞋,在几十年后可是全国知名的,可如今,京城里正儿八经做鞋的却很少,所以苏锦绣在厂子里到处打听,最后还是刘金涛回去问自己的妻子,才得知这么个人。
  据说是个老人家,她奶奶以前是京城格格府针线上的,做的一手好鞋子。
  后来格格府没了,她出府嫁了人,男人是个货郎,她就做鞋给男人卖,后来孩子大了,又把手艺传给了孩子,因为鞋做的好,哪怕在集团倒下前,也有人偷偷拿着粮食来换鞋穿。
  苏锦绣得到地址后,就找上门去了。
  老人家都七十多了,眼明心亮的,家庭条件不错,孙子都是厂里的工人,是难得的和睦之家。
  一听苏锦绣说想给家里长辈做几双鞋,老人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她带着几个儿媳妇,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做了十双鞋。
  苏锦绣给了二十块钱手工费。
  老人家没要,只说知道苏锦绣是京美的厂长,说家里的孩子都喜欢她们厂里的动画,就当送给苏厂长的了,苏锦绣哪里能要啊,匆匆把钱塞到老人家怀里,就忙不迭的跑了。
  晚上回了红叶山。
  苏锦绣把十双鞋拿出来,留了两双给宋清华,其他的几双,宋征军两双,沈燕两双,剩下的四双全给了宋玉轩。
  “这是托老手艺人做的,羊城那边气候常年都比较热,这鞋穿了不捂脚,透气的很,走在路上还不磨脚,款式虽说老了点,可也是好看的。”
  宋玉轩拿到鞋有些受宠若惊。
  这些年,因为当初的愧疚,只要宋清华两口子用的上的,他都愿意去做,他想要赎罪,老四那条命,太重了,重到他觉得这辈子都还不起。
  他从没想过从他们身上获得什么回报。
  可此时此刻,他看着眼前的鞋子。
  手工的痕迹很重,但是针脚却很细密。
  “好好。”宋玉轩一边点头一边伸手接过鞋子,他眼圈微红,鼻子酸涩,压低着脑袋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的失态。
  急急忙忙的走到沙发那边:“我试试看。”
  鞋子很是合脚。
  站起来跺跺脚:“这鞋底子真软和,像踩在云朵上似的。”
  “特意让他们在里面加了层丝绵。”
  “就是这底子是布的,容易磨吧,我以后留在家里穿。”宋玉轩舍不得的摩挲着鞋底子,脑海里已经开始琢磨,要不要把家里贴上木地板,或者瓷砖了。
  “确实,要是有那种薄的牛筋底就好了,贴上去就不容易磨了。”
  “那感情好,我托人帮忙找找,找一些回来贴鞋底子上。”宋玉轩一听有解决方法,忍不住的就笑了,抱着鞋高兴的像个孩子:“这几双先放行李箱去。”
  “行了行了,赶紧把鞋收起来吧,该吃晚饭了。”
  沈燕也高兴,脸上都是带着笑。
  她现在只剩下老三这么一个儿子了,偏偏这个儿子还没老婆没孩子,年纪又不小了,沈燕多多少少为这个儿子感到担忧,她倒是想指望宋清华两口子能照顾点呢,可偏偏老四又因为老三没了,她还真开不了这个口。
  如今看见苏锦绣给宋玉轩做鞋子,这提了很久的心啊,终于落了点下来。
  “好好。”宋玉轩乐呵呵的把鞋子捧回了房间。
  吃完晚饭,孩子们又不在家,正无聊呢,正好江父过来了,手里还端着茶杯,一进门就喊道:“宋老啊,咱们打麻将啊。”
  江珊嫁给了宋清衍,作为江珊父亲的江父平白矮了一辈儿,干脆跟着别人喊‘宋老’。
  “打打打,哎哟,家里现在可清净。”宋征军连忙带着他往麻将桌那边找。
  “我这不是来陪你了嘛。”
  自从宋清华带回来的麻将桌给院里的那些老家伙看见后,他们就心心念念了。
  江父占着个亲家身份的便宜,日常跑的勤快。
  一边跟着宋征军往麻将桌那边走,一边还不忘问宋清华:“清华呀,这麻将桌咱们京城啥时候有啊?”
  “目前只供应酒店那边。”宋清华有点无奈。
  麻将桌这种东西,其实还是带着点赌博性质的,而且本身里面还有电动机啥的,所以制造成本高,普通老百姓买不起,也不会买,所以干脆这种麻将机直接专供企业了。
  “真是……欸,我还真挺想买一个。”江父抓抓脑袋,心里猫抓老鼠似的。
  他们年纪大了,又退了休,平日里没大事是不可能来麻烦他们这些老东西的,所以无聊的很。
  插上电源,麻将机开启。
  呼啦啦洗牌的声音在耳边环绕。
  “这还差人呢。”宋征军看着另外两个空位,回头看向客厅的方向:“要不让小沈来?”
  “不着急,约着人呢,马上就到。”
  话音刚落,门口又传来嘈杂声,不一会儿又有两个精神矍铄的老爷子捧着茶杯溜达过来了。
  几个老顽童立刻凑做一堆,开始打牌。
  打了两把后,宋征军突然感叹:“老白那个老东西,可惜啦,没玩过这么好的东西就没了。”
  “可不嘛。”其他人也跟着叹气:“好在几个儿子还算争气。”
  几个人唏嘘一番,就将已经退出红叶山圈子的老白给抛诸脑后了,一会儿一个‘碰’,一会儿来个‘杠’的战斗开了,小周拎着热水壶在旁边伺候着。
  宋玉轩送完鞋子就和宋清华进了书房,两个人嘀嘀咕咕又不知道在密谋些什么。
  苏锦绣也不多心,送完鞋子就上楼去忙了。
  京美正处于一种全速前进的状态,苏锦绣现在已经完全脱产,专心处理厂务了,就连手里的几个项目,也都一一的交代出去了,只要在上面做总把控就行了。
  之前还寻思着自己好久没画,该再画一本的,结果现在都已经无暇顾及了。
  一直到深夜,宋清华才洗了澡,带着水汽上了楼。
  苏锦绣正沉迷工作呢,就被从后面抱住了,然后就感觉某人像一只大狗似的在自己肩窝磨蹭着。
  苏锦绣笔都没顿一下,只问道:“怎么了?”
  “部里给我配了个秘书。”
  “嗯?”苏锦绣愣了一下,这才微微回头:“这不挺好嘛,有个秘书做事也方便些。”
  “我不大喜欢,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小丫头,做事儿挺磨蹭。”
  “那就换。”
  苏锦绣瞥了他一眼,突然转过身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的位置也不是普通科员,这刚毕业的,怎么能到你身边儿呢?”
  宋清华伸手轻轻的捏了捏她的耳坠:“你个小机灵鬼儿。”
  “真烦人,啥时候能消停点儿啊。”
  苏锦绣转身回去,继续低头写报告。
  “我提前给你报备一声,别到时候传到你耳朵里不好听。”
  “怎么?”苏锦绣挑眉:“你还想留着?”
  “那肯定不行,办事效率太差了。”宋清华站直了身子,扯了扯领口:“我已经有看好的秘书了,明天就到任。”
  他才不惯的部里那些老油子,想往他身边塞人,也得看看什么德性。
  就那女大学生……啧,还没他们家绣儿一半好看呢。
  “下个礼拜六部里有个酒会,你跟我一块儿去呗,你之前都没陪我去过。”说到最后还委屈上了。
  “行行行,我陪你去行了吧。”
  苏锦绣被他脑袋给蹭的没法子,只好点了头。
  不过……
  她也该露露面了,都知道八九十年代,这上下里没有最乱只有更乱,她的男人她来守护!
  一星期眨眼就过。
  宋清华部里的酒会也如期召开。
  “小宋啊,晚上吃饭的事别给忘了啊。”部里的同僚老王带着秘书站在办公室门口,他探头看了看里头:“咦,你那秘书小张呢?怎么不见人影?我说小宋啊,那小雪做你秘书不挺好的么?你瞧你,换了个小张,一天到晚不见人影的。”
  宋清华推了推眼镜:“吃饭的事我记着呢,等会儿就出门去接人。”
  说着,就站起来收拾桌上的东西:“至于小张嘛,他是替我出去办事去了,小雪是不错,但你也知道,我这活儿糙啊,哪能让人家小姑娘跟着上山下海的呢。”
  “接人?”老王愣了一下:“那些企业负责人不都到会场了么?还接什么人啊。”
  “我妻子。”
  宋清华抿嘴笑了笑:“孩子们都去滇省了,她难得有空,自然是要来陪我了。”
  老王噎了一下,随即干笑:“那是得来。”
  “可不嘛,我可求了人家好久呢,人家说,她得办护照,明年要参加什么电影节什么的,忙的很。”宋清华的语气满是‘凡尔赛文学’的味道:“非说要做条新裙子,我说你就算套麻袋都是最好看的,她就改口说啥要穿的大方得体,彰显华国精神,哎,我是说不过她。”
  说着就拎起自己的公文包,走出办公室,掏钥匙锁门:“行了,我得回去了,回去晚了人家又不乐意了。”
  “你也太惯着你老婆了,还能不乐意?”
  “老王啊,这就是你说错了,这女人啊,就好比一本书,内容好不好看,有没有内涵,在翻开来看之前,谁都不知道,但是这封面好不好看,有没有吸引力,却是一眼所见,我妻子就是一本拥有精美外表,丰富内涵的好书,这样的好书,可不得捧在手心里细细品味么?”
  宋清华看着老王,一脸遗憾的‘啧啧啧’了几声。
  “你啊,能说出这话,就说明你没碰上这么一本书。”
  老王:“……”
  总觉得自己被内涵了。
  “行了,我得走了。”宋清华看看手腕上的表,和老王点点头就转身小跑着,雀跃的离开了。
  老王看着宋清华的表情,摸了摸后脖子:“这小宋……可真……”
  “科长,咱们得走了。”秘书小声的提醒道。
  老王这才抬脚往外走。
  宋清华到家的时候,苏锦绣已经收拾好了。
  昨天睡觉前洗头,头发还是湿的时候就编成了麻花辫,盘在脑后,今天早上没拆就去上班了,这会儿敞开,长长的黑长直变成了卷发,然后在脑后盘了个优雅的歪花苞头,在靠近花苞耳后的位置,戴了朵素雅的绒花,脸上画了个精致的妆,身上穿着白色底蓝条纹的简单棉布旗袍,脖子没戴项链,而是在领口处别了一个领针,手里的小包则是蜡染布做的,脚下则是踩了一双细跟凉鞋。
  这一身看起来既素净,又优雅,明明只是普通的棉布旗袍,却丝毫不显得廉价,反倒是凸显了好身材。
  苏锦绣张开手臂,对着宋清华嫣然一笑,细腰摆了摆:“怎么样?好看么?”
  宋清华眼睛都挪不开了。
  上次苏锦绣化妆穿金丝绒连衣裙拍照片就够好看了,可也没此时此刻好看。
  因为常年坐办公室的原因,苏锦绣很白,这会儿穿上这一身,就更白了。
  下意识的走上前去,伸手揽住她的后腰,极有压迫性的逼近她:“我后悔了,你这么好看,得我一个人看得见才行。”
  苏锦绣心花怒放的捏了捏他的脸颊:“嘴可真甜。”
  说着拍拍他的肩膀:“我也给你准备了衣服。”
  贴近他的耳朵:“情侣装哟。”
  宋清华眼睛一亮。
  “在哪里,我现在就换。”
 
 
第132章 酒会
  宋清欢换上细条纹的衬衫。
  和苏锦绣身上的旗袍颜色很像,但是条纹却细很多,换上后和苏锦绣站在一起,十分的和谐。
  为宋清华系上和自己领针一样颜色的领带。
  “好了,很帅!”
  给宋清华抓完发型的苏锦绣拍拍手,转身走到墙角的洗脸架上到了点水洗手。
  宋清华走到她身后,对着洗脸架上的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头发:“瞧着还挺精神。”
  “那当然!”苏锦绣对于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有自信的。
  “以后天天这么梳头好了。”宋清华忍不住的伸手学着苏锦绣的样子,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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