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总之先标记下来。
温迪还给这里取了个名字,跟其他区域做区别,毕竟旷野那么大嘛,不能直接取旷野这个名字,但名字没定。找到熊,这里就叫熊山;找不到熊,这里就叫蜂山,它叫什么名字完全取决于温迪本人的运气。
“以后有空可以过来打扫一下,看能不能在这里布置一个防御工事。”
温迪跟黑毛讨论,“要是改造得当,下回就在这里迎敌吧。”
黑毛倒是不反对。
他想了想,笑着说:“要是熊跟羊群一样,没有攻击性,那我们也许还能利用它。”
温迪瞟他一眼,摇头:“我劝你不要想这种好事,能想多糟糕就想象多糟糕吧。”
先把信心降到最低谷,以后没收获一分都是令人满意的反弹。
……
温迪已经做好打长期战的准备,但她真没有想到,最近她的运气居然这么好。
饭后,没过多久,她居然找到了熊洞入口。
这才刚进下午呢。
熊洞入口果然在旷野其中一座矮山的山壁上,当然,这处现在有名字了,熊山。
温迪之所以能确定这里是熊洞,主要是味道太熟悉了。
熟悉的臭,恶臭扑鼻。
温迪走近熊洞,她和黑毛谁也没法忍,都得死死捂着鼻子,用嘴呼吸。
她站在入口旁边,不敢进去,但能够听到洞内偶尔传出一些声音,是熊叫声。
里面好像不止一只熊。
“温迪。”黑毛叫她的名字,问她,“进去吗?”
“你傻还是我傻子?想死啊?进去?”温迪三连摇头,“不进。”
黑毛忙说:“可我们找熊洞不就是为了杀熊吗,武器都带来了!”
他腾出手,把镀金石矛拿在手里,恰有只要温迪一发令他就往里冲的意思。
“不不不……”温迪还是摇头,“你冷静,把武器收起来。”
“不是要杀熊吗?”
“要,但不是这么杀。”温迪赶紧说,“带石矛是为了防身,不是为了硬杠。”
“那你说怎么办?”黑毛放下镀金石矛,疑惑地看着她。
然后,他就看到温迪拿出了木铲,而且是好几把木铲。
她把所有工具都用藤条绑在一起,从外面真看不清她带了什么东西,等她自己拆开包装,黑毛才发现她居然带来了这么多木铲。可是,她带这么多木铲干嘛?
温迪说:“挖坑。”
对,她的办法就是挖坑,在熊洞入口处挖一个又大又深的坑。
她的想法非常之简单粗暴,就是陷阱大法,只不过把陷阱容量再扩大而已。
挖好坑,温迪先跳进坑底,在坑底插上许多预见磨好的木刺和石头。这些木刺和石头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它们的共通点是,坚硬又锋利。铺好这些利刃后,她从坑里爬出来,再往坑的表面用树枝搭好架子,将树枝逐渐搭得细密,接着铺上树叶,最后撒上泥土。从表面上看,干干净净,像是没人光顾过。
熊都不会想到有人从天而降在它家门口挖坑,布置了一个这么大的陷阱。
做好陷阱,温迪就收拾东西走人,挖坑时铲坏了三柄木铲,也一并带走,拿回家烧。
明天再来收货。
第241章 第241日
第二天,等温迪和黑毛再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陷阱表面的隐蔽层已经没了。
有谁中招了?
温迪先跑过去,往坑里探头一看,哟,是只熊!
她赶紧刹车,扭头招呼黑毛把镀金石矛拿出来:“快点快点,里面有一只!”
黑毛拿出一根镀金石矛交给她,自己也握着一根,两人齐力朝坑里的大熊戳了过去。
噗,戳了个空。
温迪诧异地又戳了几下,发现这只熊竟然瘪了下去。
“咦?”温迪拿镀金石矛当棍子用,又倒了几下,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只熊已经没了肉和血,只剩下骨架子搭着,她跟黑毛拿石矛一戳,自然就瘪了。
“怎么变干尸了?”温迪吓了一跳,拿石矛在陷阱边缘的壁上捅了几下,然后手脚并用,踩着这几个坑下去了。陷阱的坑底埋着不少锋利的木刺和石头,但是也有没埋的地方,是温迪专门预留给自己用的,毕竟她也有可能要下去,下去总得有落脚的地方吧,要不扎自己个透心凉?那不合适。
下到坑底,温迪抓起这张熊皮,再一看底下,熊骨头哗啦啦塌了。
嘚,搞半天,这只熊被吃得干干净净。
温迪琢磨着,这个陷阱可能是秃鹫光顾过。
黑毛站陷阱边上,担心地叫她上去。
“就上去,就上去。”
温迪先把熊皮交给他,让他把熊皮接过,这才肯抓他丢下来的树藤。
踩着几个小坑,重新爬上去,温迪蹲下来检查这张熊皮,有部分破损,但较为完整。
“行,能用。”温迪把它塞进背筐里,准备带回家。
黑毛站在旁边欲言又止。
温迪正在塞熊皮,懒得看他:“有话就说。”
“你收集那么多动物皮……好像没怎么用过吧?”
“谁说的?我不是做了围巾耳罩帽子这些东西吗?”
“可我们攒的动物皮蛮多的,现在都快到夏天了……”夏天穿的衣服不是更少吗?
“夏天?夏天还早得很呢。”温迪塞好熊皮,终于舍得抬头,“怎么,想要用它做衣服?”
“……”黑毛没说话,但表情就有点心动的意思。
温迪笑出声:“没想到啊,你长得这么浓眉大眼的,居然喜欢走狂野风格?”
黑毛听得茫然,“什么狂野风格……”
“哎,行行行,我过段时间给你做一件,满足你的要求。”温迪说,“但我做了,你得要穿。”
“我一定穿,你做得,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黑毛忙不迭地说。
“所以你果然还是喜欢狂野风格嘛。”
“什么是狂野风格啊?”黑毛又问。
“唔……等我把衣服做出来,你就知道了。”温迪笑笑,低头把背筐盖上。
这次来,温迪又带来好几把木铲。
黑毛没问她要干什么,带这么多木铲,还能干什么?
他就是觉得奇怪,问温迪:“我们已经挖了一个陷阱,为什么还要继续挖?”
“这次的陷阱是刚好堵在它出门的路上,还不够宽,你看看这个熊洞,大不大?”
“呃……”黑毛退后几步,抬头看了一眼。
对,要看清熊洞入口,得抬头,半圆形,底部宽七米,高度是四米,就这么宏伟。温迪站在洞口,一点都不敢进去探探虚实,从熊洞里不断传出熊的声音,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熊洞里到底住着多少只的熊。反正听起来挺吓人的,温迪觉得这跟看5D恐怖电影也没有区别了。
好在,它们现在貌似没有要出来的意思,所以温迪也不废话了,拿出木铲赶紧干活。
抓紧时间。
她干的活,就是给这个陷阱的坑加长,她要挖出一条壕沟,拦在熊洞入口,阻止熊洞里的熊出行。站在入口可以感觉到,熊洞内部非常大,无论她是想用火烧还是熏,都不会有成效。至于用绿宝石,在不确定能一网打尽的情况下,动用这么珍贵的宝物,实在是太浪费了,诚实地说,她舍不得。
但是温迪又不敢进去打探虚实,让黑毛去?她也不愿意,这太危险了。
所以温迪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粗暴,甚至可以说弱智的办法,直接挖条壕沟。
要么,熊乖乖待在坑底不要再出来;要么,熊跳下去血流而死。
不死也摔断它的腿。
温迪的计划是这样的,先给陷阱的坑加长,再加宽,让它能容纳熊的体积,最后加深。现在光是比熊略高的高度,还不够安全,在能做到的情况下,温迪预计要再深挖两倍的高度,争取做到,摔不死它,也要让它们爬不出来。
这算玩赖,她承认。但她们作为人类比熊弱小的多,无法力敌,当然只好智取。
“奇怪了,这里死一只熊,秃鹫来得比谁都快,连熊洞里的熊也不管。”温迪边挖土边嘀咕,“怎么雨林区里扔那么多肉,那些秃鹫就偏偏一点都不感兴趣啊?难道它们还是挑食的?只吃新鲜的,不吃冷冻产品?不会吧,吃尸体还选死得早还是晚吗?这简直吃得比我们还精致。”
“你还在想那件事啊?”黑毛的声音从较远的地方传来。
温迪回头一看,嗬!黑毛已经挖出了五米远。
她赶紧叫他,“过头了过头了!不用那么长,要不你到我这边来,从我这个方向继续。”
温迪要的是用壕沟把熊洞入口挡住,要是挖出了入口边际,那就算是白用功了。
黑毛“哦”了一声,跑回来,跟她换了个位置,继续挖。
当然,现在还只是浅浅的一层,提不到深度的地步,现在这个坑的深度,连一只兔子都困不住。温迪先从表面把需要的长度挖出来,等下再进行深挖,让它有一定的深度,最起码,得能装得下一只野猪吧?跟黑毛换了位置以后,她就跑到刚才黑毛挖过的边缘,开始往下深挖。
这个工作进行到中午,拿出烤肉饭团开始吃,吃完坐在坑边休息一段时间后,再继续挖。
挖到下午,等太阳渐渐偏西,温迪觉得,差不多可以把这个活撂下了,明天再接着搞。
这时温迪已经准备离家,但刚要走,想起一件事,就让黑毛带着她把熊洞所在的熊山先绕了一圈。两人绕着这座矮山走了蛮久的时间才绕完,温迪怕漏下什么,都不敢叫他跑,有时候他走路的速度稍微快了一点,她还得叫他慢下来。这座山的山脚附近还有不少树,大部分都是果树,个别果树上也挂着蜂巢,鉴于蜂巢里的蜂不肯出来,所以温迪仍然不知道这些蜂巢里住的是什么蜂。
绕完一圈,温迪又回到了熊洞入口。
“你是要找什么啊?”黑毛问她。
她光催着他走路了,后来一直聚精会神地盯着山壁看,搞得他一肚子好奇。
温迪乐意解释,告诉他,“我找熊洞入口呢。”
黑毛疑惑地指着旁边:“这里不就是?还要找?”
“我找第二个入口。”
说得更明白点,温迪要找的是出口。不过,刚才绕着熊山走了一圈,温迪没有找到第二个山洞,因此,可以确定熊洞的出入口就是这个超大的入口。这里的熊不是兔子,没有狡兔三窟,确认这一点后,温迪终于能放心了。
要不她在这里挖生挖死,扭头熊洞里的熊从别的出口走了,那她真的会气死。
确认了最重要的一点后,温迪和黑毛就回家了。
……
“晚饭吃什么呀?要不我做吧?”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自己厨艺见长啊?老想抢我的活?”温迪笑。
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了十二只猪蹄来。
黑毛看得茫然,他认得这是什么,但它不会做。
他想了想,问温迪:“用它煮汤……可以吗?”
“那也太浪费了。”温迪摇头,“我看你还是没出师,今天交给我,你别糟蹋好东西了。”
“哦。”黑毛略感失落,委委屈屈地走到旁边,低着头,像是犯错了似的。
温迪真见不得他这个可怜样。
她扯了扯他的脸,嗯,弹性还挺足的,手感好,怪不得她小时候老被来串门的阿姨揪脸呢。
揪着是舒服……不对!她要说的不是这个!
“咳咳。”虽然黑毛不知道她的心路,但温迪还是心虚地干咳了一下。
她接着说:“你也不是完全没法帮忙,等下你去煮个骨头汤,再煮个饭,这没问题吧?”
被分配了任务,黑毛这才转哀为喜,“我可以!那我现在去?”
温迪点头。
于是黑毛忙不迭进储藏室里去拿米和猪骨头了。
温迪也拿了些别的材料,今晚她要做红烧猪蹄,不能光烧猪蹄呀。除了十二只猪蹄,还有姜、花生油、一杯白酒、一爪花椒、三块蔗糖冰晶。首先得把猪蹄化冰,然后用刀刮掉猪蹄上的猪毛,刮完了还得拿去火上烤一烤,把仅剩的毛囊也烧掉,这才放进冰水里洗,洗完她觉得自己的手也快冷成冰坨子了。
没办法,非得用冰水,要不煮出来肉软烂过度了。
洗完猪蹄,换斧头处理,先剁去它的爪子,再把猪蹄一只只劈成两半。
“砰!”“砰!”“砰!”
大厅里回荡着清脆的撞击声。
黑毛听得直挠耳朵,又不敢抱怨,只能不断递过来疑惑的眼神,试图引诱她发问。
温迪才不问呢,看到了也装没看到,接着拿劈柴的气势劈猪蹄。
这些猪蹄也太硬了。
全劈完了,温迪烧一锅水,把猪蹄扔进去煮,然后准备一盆冰水,把猪蹄煮透了,就捞出来,湃进冰水里泡着。然后暂时就别管猪蹄了,倒掉煮猪蹄的水,将花生油倒进去烧热,随后放入蔗糖冰晶,熬出糖色后,黑毛那边的骨头汤也煮好了,温迪直接叫他端过来,倒进她这个火灶上的锅里。高汤入锅,配上糖色,将浓白的汤染成了浅红色。
这时,依次放入其他食材:猪蹄、白酒、拍扁的姜、盐、花椒。
等汤再次烧开后,用勺子撇去浮沫,再用大火烧,给猪蹄上色,猪蹄染红后,改小火慢慢地炖,将猪蹄炖至软烂后,收浓汤汁。红烧猪蹄的做法比较简单,就是工序必须得做好,还有配料放的量也很讲究,这个白酒和糖,多一分少一分都不是那个味道。
不过炖猪蹄用的时间还蛮长的,等温迪炖好这一锅猪蹄,时间居然已经走到了晚上八点。
她是下午回来的,回来的时候还不到六点,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