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把刀[种田]——谁清浅
时间:2021-01-18 08:51:21

  “好!”黑毛一口答应。
  温迪没有再说废话,扭头就跑出了草原。
  随后,在草原入口附近,她蹲下来,等待黑毛。不久,黑毛抱着一头奶羊跑出来了。温迪问他后面的羊群有没有来追他?黑毛摇摇头,不是说没有,他说他不知道,抱着羊直接跑了,根本没回头。于是温迪从旁边扯了一根藤条,把奶羊套起来,另一头绑在旁边一棵树上。她对黑毛点点头,叫他回去找那些绑了布条的奶羊。
  随后黑毛来回又跑了四趟,带出四头奶羊。温迪全部用藤条绑好,最后一头牵给黑毛,让他把奶羊送到家里的羊圈。他点点头,迅速离开,温迪则留下来看守树边绑好的四头奶羊。这次黑毛有时间了,也有工具了,再来的时候带着旱船,把四头羊哄上了船,又让温迪坐上最后一座的席位。
  两人四羊,安安稳稳回到了家。
  黑毛把四头羊送去羊圈,再给它们准备饲料。温迪则留在家中,负责准备她,黑毛,阿黄的吃食。她又困又累,但当她回到家,闻到那么多食物的香气后,又重新充满力量。在困顿与饥饿的比拼间,后者惊险取胜,温迪最终还是觉得先填饱肚子要比吃饭更重要。
  当然她现在也没力气做什么复杂的菜品,还是一顿丸子火锅最美味也最简单,陪着乱切的蔬菜,蘑菇,再来一杯冷饮,她简直心满意足。长达五日的捉羊之旅,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第301章 第301日
  昨天吃了一顿丸子火锅,但过了一夜后也消化得差不多了。
  温迪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根据睡觉时间由晚七点起来判断,她已经睡了十七个小时。
  这回真是自然醒,也真是一点都不困了。
  她先熬了一锅骨汤,然后再进储藏室里慢慢挑食材。最后拿着几个玉米和半碗大米出来,先给大米脱壳,洗干净后下石碗里,倒上充足的水开始熬,在熬米粥的时候,给玉米扒皮,用刀切下玉米粒再斩碎,将切碎的玉米加入白米粥中一起熬煮,熬出来的玉米粥特别香,再加一勺白糖,甜到心坎里。
  另一边温迪再切了两份猪血,配香菜和骨汤煮了一锅猪血汤。
  一粥一汤特别养胃,很适合她和黑毛这种饿了两天的半拉病人。
  现在是休养期,刚刚经过几日的连番惊吓,温迪暂时想过两天平静的生活。她本来打算去密林摘草莓的,也暂时将这件事延后了,眼下她要先去挤羊奶。温迪没去羊圈,而是先上山割草。预先取之,必先予之,要不奶羊也得被她折腾得停工。割好了草,准备好饲料,温迪先进行一圈喂食活动,随后再带上工具进羊圈里挤羊奶。
  挤羊奶前,温迪先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
  当然她的手没毛病,温迪已经用肥皂洗过一遍,又分别在盆中水和流水里洗过两次,两只手干干净净,连指甲都剪了,一点污垢都不存在。反正肉眼可见的污垢不存在。确认了手部清洁后,温迪小心翼翼把空木盆放在奶羊身下,战战兢兢伸手去抓……
  半小时后,温迪把五头奶羊轮番挤了一遍,获得半盆羊奶。
  温迪端着羊奶回到家,放在厨房的桌面,预备做个点心。
  黑毛早就起床了,她回来的时候,他刚好吃完早餐,正在洗碗。他看到她手里端着一盆乳白色的“汤”,立马猜到这是什么,但还是问了一嘴,“这是你刚刚挤的羊奶吗?”
  “对呀,新鲜的。”温迪把羊奶倒进石碗里煮。
  新鲜羊奶最好不要立马进肚,烧沸一下能杀灭大部分细菌。
  等奶煮开了,温迪先倒出两碗来,说是两碗,其实都没有装满,加一起才一碗不到的分量。诚然,这里是她和黑毛喝的,一人一碗,主要是尝尝味道。这些羊奶是有保质期的,就算有冰窖,也最多只能保存24小时,久了就变味道了。因此,温迪打算用这些羊奶来做点心,她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份非常有名的小吃:双皮奶。
  双皮奶好吃又容易做,前置条件少,只要能供给足够的奶就能做出来,很适合在荒岛上做。
  做这个双皮奶,除了要准备羊奶外,还要准备两份蛋清,适量的白糖。
  首先,温迪将木盆里的羊奶倒回石碗中烧,重新煮开后再次倒入大碗中。随后,将大碗放置在桌面上,可以看到羊奶表面会逐渐结起一层发皱的奶皮。这期间,拿两个鸡蛋打在碗里,取出蛋黄另装,在留下蛋清的碗中倒入白糖,用筷子迅速搅拌使白糖溶解在蛋清中。反正温迪做菜的时候就讲究一个关键,绝不浪费时间,步骤中间塞步骤。
  那头冷却的羊奶表面应该已经结成一层奶皮,这时,用筷子把奶皮挑破,挑出一个口子,接着将奶皮底下的羊奶缓缓倒入装有甜蛋清的大碗中,将所有羊奶倒出后,继续用筷子搅拌,使甜蛋清和羊奶混合均匀,再将混合物倒回留有奶皮的碗中,沿着碗的边缘注入,也可以利用筷子引流,最后可以看到奶皮又重新浮起来。
  下面就是蒸的步骤了,将装羊奶的碗放入锅中蒸一刻钟。
  她是真一点时间也不浪费,这十五分钟里,用剩下的两个鸡蛋蛋黄调成面膜,敷脸。
  敷完了,把脸洗干净,将蒸好的双皮奶端出来,放在餐桌上冷却。此时,它已经凝结,可以食用。温迪一共做了四碗,跟黑毛对半分。她取出一些葡萄干,撒在双皮奶的表面,一是口味,二是用于装饰。一人能吃两碗,一碗趁热吃,一碗等放凉了再端进冰窖去冻一会儿,冰镇后别有风味。
  双皮奶这玩意,趁热吃时口感很滑嫩,而冰镇的吃起来会比较香,如果在奶块上浇一些椰汁,红豆或莲子,口味就更好了。温迪没有这几样材料,莲子也是去年的,比较干,口感不好,因此她换成了葡萄干,又甜又嫩,和双皮的口感口味最为契合。
  在她做双皮奶时,黑毛乖乖站在旁边学习,看完全程自信地表示他已经学会了。
  温迪点头:“你学得快,那下次你做。”
  她暂时不打算告诉黑毛,双皮奶的步骤有多简单,上手就有多考验人。
  人得撞了墙才知道痛。
  ——她知道自己够坏的。
  嘿嘿。
  吃完了热的双皮奶后,另外两碗双皮奶也已经冷却得差不多了。温迪把双皮奶端进冰窖冰镇,转悠一圈,拿出来三个鸡腿。这里的一个鸡腿指的不是快餐店里的分量,还连着底下的肉,算体积一个能抵得上一般快餐店里四个鸡腿或鸡翅加起来的大小。她拿出这样大的三个鸡腿,剔出骨头,将纯鸡腿肉剁成块状。鸡块的大小约有八个麻将用骰子合拢那么大,做好后塞进嘴里,一口一个刚刚好。
  切好了鸡腿肉,下面就该腌制了,温迪准备了一个干净的空碗,先把切块的鸡腿肉放好,再依次撒入黑胡椒粉、盐、辣椒粉,一般的腌制放了这三种调料就足够了。但温迪还有一个小窍门,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一棵菠萝,切开来挖出果肉,捣碎后榨出果汁,将果汁倒入碗里,利用菠萝的酸性使肉质软化。用橙子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但温迪手里已经没有新鲜的橙子了。
  倒入菠萝汁后,用筷子拌匀,把肉先放到一边慢慢腌制。
  在此期间,温迪做其他准备。取一个木盆,倒入一半生粉,一半面粉,用无水无油的筷子将两份粉末搅拌在一起。混合好的粉末,就是鸡腿肉等下要蘸的炸粉。温迪之所以要这样混合,也有原因:用生粉做炸货,炸出来的食物外壳非常硬脆,口感好,但颜色会发白;用面粉炸,炸出来的食物外壳是金黄色的很漂亮,但稍微放一阵就软了,失去了酥脆的口感。而现在她将两种粉末用一比一的比例混合,炸出来的食物既漂亮又美味,色香兼具。
  接着温迪再打散一个生鸡蛋,这是做炸货时用来裹浆的。
  打完鸡蛋,温迪扭头去检查腌制的鸡腿肉。经过一段时间的腌制,它已经析出了少量汁水,这时可以用手将它揉捏一下,让鸡腿肉重新吸收腌料的汁水,将多余的菠萝汁倒掉后再揉一揉,随即将打散的鸡蛋倒进来,再次用手搅拌,让鸡腿肉和蛋液混合。随后,抓一捧裹上蛋液的鸡腿肉,放到炸粉中,滚动一番后,将蘸满炸粉的鸡腿肉放进铁丝做的筛网里。重复这个步骤,直到将所有的鸡腿肉全部裹上炸粉。
  最后要用筛网抖一抖,把多余的炸粉抖出来,再将裹好炸粉的鸡腿肉放进盘子里。
  下面准备一个石碗,倒入大量的花生油,架上火灶开始加热。
  在炸食物前,温迪拿来一根筷子**油锅里试温度,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气泡时,就可以开始炸了。做炸货非常简单,用筷子夹着鸡腿肉,一块块放进油锅里即可,但一批次不能放太多,否则油温下降太多,会影响做炸货的温度。炸食物讲究的是快炸,不能用太大的火,但也不能用小火一直在油里待着,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口感不好,口味也糟糕。只要这些下锅的鸡腿肉表面变成金黄色,就可以捞出来了,先装进漏网里沥油,放几分钟再转移到盘子里。
  温迪和黑毛分别进冰窖和储藏室,一个端冰镇的双皮奶,一个去接葡萄酒。
  酒和炸鸡米花向来都是最佳搭档,陪着冰镇的双皮奶,撒着葡萄干,用勺子舀着慢慢地啜,也别有一番风味。这次,温迪没选择在山洞里待着,她选择将食物端出去,放在院子里的餐桌上,随后和黑毛对坐。先举杯轻轻一撞,“干杯!”然后,痛快地开吃。
  这次的鸡米花不需要复炸,因为炸粉配制得好,炸第一遍就能得到非常酥脆的口感,嚼起来的时候,只要不说话,能听到它在嘴里碎裂时发出咔呲咔呲的响声,特别的脆。鸡米花一颗颗全都是金灿灿的,一口口嚼碎后再举起酒杯咕咚喝一口。“哇啊!”酒的香味和鸡米花的香味冲在一起,在舌面上缠缠绵绵。
  她舀起一勺双皮奶送进嘴里,慢慢地津,感受着它在舌尖融化,顺着食道溜下去。
  好吃!
  等温迪满足地吃完这顿下午茶,今天下午也已经走到了尽头。
  晚餐用蘑菇汤和炒面糊弄过去,温迪和黑毛的共同想法仍然是要睡个好觉。
  吃完晚餐,下了几盘棋,两人就各自上床睡觉了,这时还不到九点。
  “明天还继续休息吗?”黑毛问。
  “明天?当然不。”温迪挥舞着小拳头,“我们得努力、奋斗、积极、向上!”
  “那么明天是?”
  “去密林!”
  黑毛从床上爬起来,惊讶地问:“又去这么远?”
  温迪安静地躺在床上,用语言安抚他:“放心吧,这次绝对不会再有意外了。”
  “我觉得你说话还是别太肯定比较好……”
  “好吧,那我就换个词。”温迪纠正,“明天,快去快回。”
  也不是温迪真的这么有冒险精神。
  是她不得不去。
  再过几天,就将进入雨季,到时候她想远行都出不去了。
 
 
第302章 第302日
  洗漱后,温迪先跑出去看了眼日晷的时间——现在是上午六点。
  时间正好。
  天上挂着太阳,它带来温暖却并不焦烧,站在外面偶尔还能吹到一点冷风。时间再晚一点就不行啦,回过味的阳光是极其炙热的,烤在皮肤上逐渐发出试图煎蛋的热量,根本没法在太阳底下站着不动。至于中午就更加可怕,谁要是敢在这种大晴天的中午去太阳底下站着,一般叫脑子不好,统称不要命。
  温迪是要命的,所以她选择装好行李立即出发,到达竹林营地再进食第一餐。
  赶路的时候没有时间看风景,她直接乘上黑毛扛的旱船,由他起步一路飞奔来到竹林营地。
  到达竹屋后,温迪首先掏出一根大骨头,熬了一锅猪骨汤,随后取出各种冷冻的食材,如各种丸子,切成片卷的猪肉,在汤烧开后丢进去煮,除此外还有一些蘑菇,干黄花菜,芋头也迅速地切块,丢进汤里,还能省略加淀粉水勾芡的步骤。
  最后五分钟,再煮一把粉丝,撒些香菜,等水再次沸腾时加盐调匀,就可以捞起来吃喝了。
  吃完饭,按照她的估计,现在应该不到上午九点。
  如果她的速度够快,今天绝对可以做到速来速归。
  温迪背上她的小筐子,给黑毛递了个眼色,“走呗。”
  “嗯!”
  两人穿过竹林,沼泽,大雾区,先行进入密林。
  在密林入口,可以看到满地都是鲜红的草莓,长势喜人,一颗颗都又红又大,明显成熟了。
  温迪只是确认了一下新鲜度,暂时没动手。
  草莓是非常脆弱的水果,保质期短,经挤压容易损坏,反正有各种各样的缺憾都影响它的采摘,运送以及保存。但因为它实在太好吃了,所以,即便它有这么多缺点,也不影响它受欢迎。温迪今天来这是绝对要把草莓带走的,但不是现在,她得先进密林深处去采摘新鲜的蘑菇带走,然后再来摘草莓。
  温迪在密林入口留下了一个空筐子,用石头压住防止它被冷不丁吹来的风糊倒,然后带着另外两个筐子,跟黑毛一起进入密林深处,沿着记号走,来到了蘑菇丛。她们在这里大有收获,温迪和黑毛分开行动,将所有尝试过的蘑菇全部从泥土中拔出,丢进筐子里。蘑菇虽然也是鼓鼓囊囊的东西,但它的承受力要远远比草莓强大得多,就算临空撞击,或是高空坠落入筐,也基本不会有损坏。
  她们收集了满满一筐子的蘑菇,接着,前往山泉处,在果树林摘了许多的菠萝和芒果。
  此外,温迪还好运地发现了一棵橙子树。
  按照她的记忆,橙子一般不会在这个季节成熟的,但这棵橙子树却硕果累累。她仔细想了想,怀疑是品种的问题,因为她也听说有些特殊区域里的特殊品种的橙子,会和草莓在同一个季节成熟。总之这些橙子不是假的,因此,她也摘下不少,带着菠萝芒果和橙子,跟黑毛一起回到了密林入口。
  这时,她们可以动手采摘草莓了。
  她们很好运,这个季节的草莓刚刚成熟,又红又大,但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硬度。虽然跟其他大部分水果的硬度无法相提并论,但跟它自己比绝对能算是“硬”了。这种阶段的草莓还有运送的可能性,如果它更成熟一些,会更美味,但绝对不够在筐子里铺一层,草莓压着草莓的重量再配上行走时的微微摇晃就足够把它们压成一堆稀泥。
  温迪和黑毛极其用心地采摘,并不是直接将草莓从藤上拽下来,她用刀,黑毛用剪刀,将草莓连着根茎一起割下或者剪下,这样可以稍微延长它的保存时间。剪下的草莓也不能像摘蘑菇时那样随意地扔进筐子里了,每次摘下几颗草莓,随后迅速来到筐子边,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在筐底,毕恭毕敬的姿态如同古代的仆役伺候国王那么专注,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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