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黑毛坦坦荡荡地承认了。
“……行,不吃就不吃,你舌头有问题!”温迪扭头回山洞。
“你生气了吗?”黑毛忐忑地问。
“我回去拿肉!”温迪在山洞里大声回答。
黑毛顿时又笑了起来,雀跃万分地背着藤条筐往海边跑。
温迪也就从山洞里拿了几样食材,一出来就不见人了。
“服了,跑得比兔子还快。”她边嘀咕边想起自己养的兔子,去看了一眼,居然还活蹦乱跳的。于是她切碎苹果给兔子们送过去,这下还真像是养着宠物似的,定时喂饭。哦,不对,该说喂食。说起“饭”这个字温迪顿时就心塞塞,没有谷子,哪来的饭啊?
这几十天光是吃菜,一口饭都没吃过,对于她来说还真不习惯。
“算了,也就是一年不吃饭,你就当你出国了。”温迪告诫自己。
她可不想为了一碗饭的事毁了自己的好心情。
“唔……做点新的东西吧,主食……主食……干脆……”温迪想了想成品,差点流口水。
虽然有点费油,不过,难得做一次嘛!
她立马返回山洞,拿出一根面包,切段后放到木碗里用石头慢慢碾成碎。之后取三只竹鼠,把肉从骨头上削下来,剁成肉泥,再用筷子不断搅拌,直到它的黏性变强,筷子都搅不动为止。接着取出一节莲藕,切丁后剁碎,与肉泥混在一起,用手把肉泥和莲藕混合,混合时觉得有点干,温迪又往里面加了少量的山鸡油,然后把它们捏成一个个肉丸子,放在木盘上。
烧火,在锅中加入大量的竹鼠油,油温升高后,把肉丸子放到面包碎里滚一圈,再用筷子夹着放入油锅中炸,等这些丸子全部放入油锅中后,再按照放入的顺序又一个个夹出来,稍微冷却一下再重新入锅,这叫复炸,是为了给炸肉丸增加酥脆感和味道的层次感。
等所有肉丸变成焦黄色后,又用筷子夹着一个个捞出,装入碗中。
当然,这回也用了两个大木碗才将所有炸肉丸全部装下。
剩下的油,温迪可不敢扔了,把杂质用筷子拣掉,重新倒回了铁盒里。
她在炸肉丸上盖好荷叶,端到了餐桌上,再去做其他菜,既然约定是大餐,当然不能用一道炸肉丸把人打发了。温迪可是说话算数的。她准备好辅料,重新取一些竹鼠肉下仍有余温的铁箱中,将黑毛带回的鱼放进去,正反面各自煎成金黄色,等到香味飘出后,下姜片,花椒,加少量开水炖煮。另一个火灶上也架了一个铁箱,之前温迪用它煮野果浆,现在则用来煮开水,随时能够取用。
在鱼汤沸腾后,加入大量开水,再把一根竹笋剖去外壳切成细丝,也加入鱼汤中,一起炖煮。简单来说,就是水煮活鱼的做法,不过这次煮的时间会更长,鱼肉的味道更加温和,鱼汤的滋味也会更加鲜浓。温迪马上盖了盖子,让鱼在铁箱中静静炖煮。其后她去另一个火坑前,将开水倒进碗中冷却,下适量竹鼠油,将之前切成段的莲梗翻炒至断生后捞出,作为简单的小菜佐食。
温迪将清炒莲梗端上餐桌后,就扭头去拿工具做木箱。
在她有兴致时,是绝对连一秒钟也不想浪费的。
做了两个,黑毛回家了,推着推车,解释海边还烧着水,木头在树林,等下午去搬。
“等你半天了,午餐已经做好了,赶紧过来吃。”温迪低头把手里最后一根钉子锤进去。
这才算真的做完了第二个木箱。
黑毛把水倒进水桶,盐装进盐箱里,出来时温迪已经把鱼汤装进木碗,两个,端上桌。
他快步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迫不及待端起木碗喝了一口。
温迪瞪圆了眼:“你不烫呀?”
“好喝!”黑毛痛快地拿起筷子,指着另外三个碗问她是什么。
“是炒莲梗和……”温迪揭开荷叶,“炸肉丸。”
她边回答边吃了一个试试,炸肉丸有点冷了,但仍然很美味。它的外壳有着炸货必有的酥脆感,肉泥里混了藕丁,咬起来有嘎吱嘎吱的声音,味道比较复杂,特别的香。温迪吃了好几个,才想起自己面前还有一碗鱼汤,她可不敢像黑毛那么大大咧咧地往自己喉咙里灌开水,先用勺子舀了一勺,仔细吹了吹才敢入口。
香!这种香跟炸货的香味不同,是鲜香的味道,回味有一点点甜,是鱼肉的本味。
温迪又喝了一口,由于将鱼煎过,又加了花椒和姜去腥,它的鱼腥味已经非常轻,几乎可以忽略。当然,几乎能忽略,就意味着还有,不过并不影响鱼汤的味道了,何况她材料不足,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是煞费苦心后的定局。鱼汤香味浓厚,这是因为她炖煮了很长时间,所以鱼肉也非常滑嫩,夹起来都容易碎,只能用勺子舀,或是在喝汤时顺带着吃进去。
它入口即化,几乎刚碰到舌头就碎了,抿抿嘴就能咽下去,竟然不用嚼。
黑毛不太会夸人,他能给的最高嘉奖就是嘴巴和手不停,吃成四倍速。
温迪庆幸自己给鱼汤和炸肉丸装了两个碗,不然她可能会因为抢不过他而饿死。
黑毛还不至于饿死鬼投胎到抢她碗里的食物,不过飘零的请炒莲梗就逃不过了,被他扫光。
“好好吃!”黑毛兴奋地看着温迪,问她,“如果我明天再给你带回一条鱼,你愿不愿意……”
“打住。”温迪心疼油也心疼面包,她就剩下五根了,“明天不会有鱼了。”
“万一呢?”
“除非你出海亲自去打。”
“……”黑毛用沉默表达自己的意见。
“不要再给我看你装可怜了谢谢。”
“……”
“你明天去山上,果树那一片找找,要是你能找到新的水果……”
“好!”
“我还没说你找到新的水果我给你什么奖励呢。”
“你肯定会对我好的。”黑毛用充满信任的语气对她说,“我相信你。”
温迪怔住,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你怎么老是耍赖啊?”
黑毛不解地张嘴:“啊?”
温迪红了脸:“明知道我吃这套!”
……
下午,黑毛继续砍树,烧水,把水盐和木头反复运回山洞。
温迪也去了海边,不过她是为了撬生蚝。
黑毛一看就皱起眉了:“今晚吃这个?”
“对啊。”
“我不想吃!”
“你挑食!”
“嗯,我挑食!我不吃生蚝!”黑毛活像个耍赖的小学生。
温迪劝了劝了,骂也骂了,全都不管用,黑毛说不吃就不吃,一脸嫌恶。
她顿时无语了。
这玩意有这么差吗?
逼问半天,黑毛总算愿意吐露实情:“它太腥了!”
“腥?”温迪端起生蚝不甘心地闻了闻,“……好吧,我承认……你鼻子也太灵了!”
“我是啊。”黑毛也承认。
温迪琢磨了一下,这种味道,她能忍显然黑毛不能,看来光用姜来去除腥味,他不接受。
那该用什么?
柠檬倒是可以试试,可她没有啊。
她拍拍黑毛:“那你明天去山上努力一下,如果你能找到柠檬,我保证你会改主意。”
“我不会的。”黑毛强调,“还有,今晚不吃这个。”
“好啦!”
温迪被他烦得受不了,本来打算晚上做给自己吃,也被黑毛气得没了胃口,最后随便用一份莲梗炒竹鼠肉给对付过去。可她就是不甘心,生蚝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黑毛不接受呢?她挖了这么多生蚝,难道要全部浪费吗?
第38章 第038天
温迪真是不甘心啊。
荒岛上一共就两个人,她能接受生蚝,黑毛却不能,不,岂止不能,简直是厌恶。
乌鸦捏人时,居然还给人捏出一个挑食属性,什么怪毛病?
最重要的是,她做了这么多道菜,还是第一次不能让黑毛说出“真香”的!
是生蚝的错吗?不是!
是她的错吗?不是!
是黑毛的错吗?不,呃,是,呃……温迪咬牙承认,不是。
只能说,黑毛的舌头不接受生蚝,是宿命。
但是海边有那么多生蚝!难道光她一个人吃?她真的吃不完啊!没有柠檬去腥,生蚝的腥味连她也只能勉强忍耐,最多吃十只就有点吃不下去了,光靠她来消灭,就算天天吃生蚝也吃不完那么多,再说了,这玩意也不可能天天吃啊,她真的会吃吐的。可是,如果不吃,看它们白白浪费又很可惜。
她就坐在火灶前琢磨,直到面前铁箱里的水咕噜噜地沸腾才把她惊醒。
啊,该放蘑菇了。
温迪看向右手边,那里有一碗水,水里泡着蘑菇,之前因暴晒而收缩的干菇在水中泡发又重新涨起来,但它已经和新鲜采摘的蘑菇气味截然不同。其实这一碗与其说是蘑菇,更贴近的称呼是香菇,用来煮汤最合适。温迪将香菇连着泡发它的水一起倒回锅里,在水再次沸腾时才加入切丝的竹笋和竹鼠肉。她用了一根竹笋和两只竹鼠的肉,这毕竟只是早餐,不需要做太多。
炖完汤,她就坐在餐椅上,拿餐桌当工具桌,默默地用刀磨木烤盘。
昨天晚上黑毛又去了树林,倒不是砍树,是把白天砍下的树搬回来,也来来回回忙到深夜。
所以她没去叫他,让他多睡一会。
等温迪磨了五个烤盘,黑毛才从山洞里钻出来,问温迪干嘛不叫醒他。
“我想让你多休息,你睡够了吗?”
“够啦。”黑毛打了个哈欠,用力抻了个懒腰,脚尖都踮起来点了一下,“早餐喝汤?”
“你捞下碗底,里头有肉。”
汤是用蘑菇和竹鼠骨头熬的,颜色比较浑,乍一看还真看不到汤里的材料。黑毛听话地用了勺子,轻轻搅动一下果然捞出了几块大肉,当即不啰嗦了,沉默地吃起早餐。至于温迪,笑眯眯看他一眼,也低头开始吃东西。等到两个人都吃饱了,黑毛背起藤条筐上山去,温迪留在家里。
她还没想好要干嘛。
“对了。”她叫住走出院子的黑毛问他,“午餐你回来吃吗?”
“不用啦,我带了苹果。不过,我想晚餐吃大餐。”
“又是大餐?”温迪苦笑,“你好为难我啊。”
“有一道菜就行啦!只要好吃就行。”黑毛立马改口,改口的同时也不忘强调,“不要生蚝。”
抛下这句话,黑毛只留给温迪一个潇洒的背影。
温迪气得恨不得追过去削他,要不是追不上!
“不要生蚝不要生蚝,它就这么让你嫌弃吗?”温迪实在不甘心,生蚝明明就很好吃!
可黑毛人都跑了,难道追他到山上去,逼他说一句生蚝好吃?
逼人说违心的话容易,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温迪就是生气,生蚝这么珍贵的食物,怎么就被黑毛嫌弃成这德性?
“它又没惹你!”她气鼓鼓刷着碗,“还叫我给你做晚餐,你白日做梦呢!”
当然,嘴巴上抱怨是一回事,温迪马上又开始动脑筋想,晚上该做什么好。
刚被人嫌弃过一道菜,可不能被他再嫌弃一次了。
莲系列暂时被她按下,这段时间一直吃这个,连她都觉得有些腻味了。
要不,再做一道新菜品?
可是材料反反复复就是这些,再怎么翻新也翻不出花呀,除非有新食材。
不然先等等,看黑毛是否能从山上找到一些新东西?——温迪不由得想。
“不行!”温迪又自己否决了,“坐以待毙不是我的风格。”
万一黑毛没找到新食材该怎么办?到时候再想?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
温迪努力动脑筋,“做点辣的?炸的?甜的?咸的……鲜的?对啊,蘑菇就挺鲜的,木耳也挺鲜,竹笋是鲜的……对了,生蚝也是鲜的!生蚝,可恶,黑毛偏偏又不爱吃。”要不然,她已经想好菜谱了,就做个竹笋木耳蘑菇炒生蚝!鲜味乱炖!于是问题又绕回原点,正是温迪最不甘心的那个关键,“为什么他就不肯接受生蚝呢?要不,做一顿让他尝尝?”
可是问题又来了,黑毛讨厌的是生蚝的腥味,要去腥就得加姜,花椒,还有很多去腥味的食材,这些食材都有一种共性,本味极重。而蘑菇、木耳和竹笋这些材料的本味是鲜味,鲜味本身就是轻且淡的,光几粒花椒就能把它们的味道冲散,何况上姜?
看来生蚝不能与那三样共存啊,温迪想。
可她又不甘心,为什么不能共存呢?那么鲜的东西,生蚝……咦?鲜,生蚝,鲜,蚝……
这组合怎么有点熟悉?
温迪在脑子里拼命地想,终于想起了一种调料。
蚝油!
蚝油,是用牡蛎(蚝)熬制而成的调味料,这是一种鲜味调料,也是调味汁类最大宗产品之一。它以素有“海底牛奶”之称的牡蛎(蚝)为原料,经煮熟取汁浓缩,加辅料精致而成。牡蛎,温迪在课本上学过的《我的叔叔于勒》就曾经提到它,虽然名字看起来不相关,但其实牡蛎就是生蚝。
蚝油香味浓郁,黏稠适度,营养价值高,最重要的是它——味道鲜美。
而且,蚝油竹笋木耳蘑菇,还真有这道菜。
温迪似笑非笑,她还就不信,就不能从黑毛这要出一句“真香”?
……
首先起锅,烧半箱开水,敞开盖子任大火煮。
然后温迪去处理生蚝,用刀把生蚝撬开,将蚝肉刮下来,装进木碗里。温迪之前挖了半筐子生蚝,现在将蚝肉取出,也有几斤重,全部用清水冲洗,主要是将沙子洗掉,却不需要揉和生姜之类的去腥食材,因为煮蚝油要的就是生蚝的本味。将蚝肉洗净后,铁箱里的水也已经沸腾了,温迪将生蚝肉全部放入铁箱中,合拢箱盖进行熬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