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咱县城里的房子也差不多能入住了,咱就去住那里好不好?”
“为啥?”
“这里房子太老了,怕你住着不舒坦。”
萧胜天心知肚明,就算自己挣了一些钱,可要匹配考上首都大学的天之骄子,还是高攀了,能顺利将她娶进门,他几乎是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态。
因为这种心理,他下意识总是想着给她最好的。
这次的婚礼,不敢说是最好的,但是已经竭尽所能,什么都要好的,现在两个人办了事,当然也是宠着,她怎么舒服怎么好。
这房子虽然修葺过,却终究太老,虽说也扯上了电线,但农村里停电现象比县城里严重多了,买东西也不如县城方便。
顾清溪躺在那里,看向这房子,其实房子造得实在是用心,是旧年代乡绅中极好的了,木料自是上等好木材,砖雕纹路精致细腻,无处不讲究,所谓雕梁画栋也不过如此,房子的设计也是模仿四九城的四合院,进深宽,前出厦,冬暖夏凉。
她靠在他肩上,软软地道:“我却觉得挺好的,搬到城里也不错,不过也不用着急。”
如今她的话,在他这里无异于圣旨,于是他便道:“行,什么时候搬,看你,不过没多久你也开学了,哪儿住也没什么。”
说话间,两个人都有些饿了,萧胜天便要起来去做饭。
顾清溪自然不好让他一个人忙,作为女人家,没结婚时候矫情下,又仗着自己还在读书,不干这些,让男人伺候自己,现在结婚了,却是不好懒散,当下便也要跟着起身。
“不用。”萧胜天按住她的肩:“你歇会儿吧,昨晚估计累坏你了。”
“我没事……”确实身上疲乏,不过顾清溪觉得也没什么,自己并没那么娇气。
谁知道萧胜天看着她,眸中却泛起笑,之后便拿过来一个镜子。
镜子也是从首都买的,镜子上方还贴了一个小小的“红喜字”,萧胜天把镜子凑在她跟前:“看看你自己。”
顾清溪看过去,脸上瞬时红了。
第104章
镜子里的自己, 面生桃花,眸光迷离,两唇微肿地半张着, 略显凌乱的乌黑发丝衬着粉面桃花, 更兼眉梢那一点妩媚,一看便知道是才经过洞房的新嫁娘。
她瞬间不想起床了,只想将脸蒙在被子里不出门。
萧胜天低声哄她:“乖乖躺床上, 我来做饭,等吃了饭, 今天咱也不出门了,我把大门闩插上,咱俩在家里混一天, 你养差不多了, 明天就回你娘家,好不好?”
声音低醇温和, 在这样的雨夜里, 暖得人脚趾头都不由蜷缩起来, 打心眼里发懒,什么都不想做, 什么都不想想, 只想瘫靠在他怀里,任凭他施为,怎么着都行。
顾清溪点头:“嗯。”
于是他便去做饭了。
其实不用太费力,因为准备酒席的缘故, 家里食材多的是, 有不少都是现成的, 萧胜天切了现成的炖牛肉热了热, 下了炝汤面条,又磕了荷包蛋,里面放了几根小油菜,最后还凉拌了一个杂拌凉菜。
做好了,便搬来一个小桌,支在炕头上,顾清溪便坐在炕边吃。
饭菜自然是味美,特别是自家男人亲手为自己做的,那滋味更是不同,吃到了一半,他却不消停,竟然凑过来,要抱着她喂他,又让她也喂他。
顾清溪无奈:“别了……”
萧胜天却坚持:“就要喂你。”
说着,又去亲她的唇儿。
顾清溪没办法,只能任凭他喂了,之后又去喂他,这么卿卿我我的,平生生出一种白日宣淫的意味来。
外面的雨依然在下,并不算大,轻飘飘的,有几丝调皮的自窗棂飘进来,便有了几分惬意的凉。
吃过饭的顾清溪坐起来:“我得起来了。”
说着低头找鞋子。
萧胜天:“干嘛?”
顾清溪睨他一眼:“解手。”
农村的茅房和城里不同,都是建在院子不起眼的角落,必须得出屋子才行。
萧胜天听了,便顺势抱起她:“我带你过去。”
那可不行。
顾清溪挣扎:“才不要,放我下来。”
这种事,便是成了夫妻,当然也不好,毕竟不是太美好,也太过私密,他抱着她去,她只怕是解不出来!
他却坚持:“外面下雨,院子里泥泞,也脏得很,你穿的新鞋,肯定得脏了。”
顾清溪听着这个,就想起来一些小时候不美好的记忆,满院子的鸡屎,下雨天泥泞地和枯叶混在一起,根本没处下脚。
当下就不挣扎了,其实也是没得挣扎,他是说一不二的性子,哪里挣扎得了。
于是萧胜天便抱她出去,一出去,她才知道上当了。
萧家这院子到底和普通农家不同,人家院子里铺着青石板,利索得很,况且家里也不养鸡,便是有些落叶,在湿润的青石板上飘着,也有几分凄凉美,一点也不脏,反而诗情画意得很。
不过这个时候也晚了。
他抱着她,如同抱着个小娃儿。
“你不许看!”她低声命令,声音却是软糯湿润得能掐出水来。
“嗯,不看。”他果真没看,紧闭着眼睛,转过头去。
可是任凭这样,顾清溪还是做了一番心理准备,挣扎半响,才勉强开始有了那意思。
淅淅沥沥的水声中,顾清溪羞得满脸火烫。
等完事后,萧胜天重新将她抱起,她想起这事,身子都在轻颤。
他太孟浪了,都不知道哪里来的主意,竟然要这么折磨自己!
重新回到炕上,顾清溪想想这事,将脸蒙在被子里,险些哭了出来,她发誓再也不要了,那种羞耻感,简直是能让人去死。
萧胜天看她这样,过来抱她。
顾清溪羞恼成怒,将他推开:“不要。”
萧胜天揽着她:“乖——”
说着乖,却又来亲她:“我烧了水,等会咱俩一起洗洗好不好?”
顾清溪听着,脑子里有一阵空白,想了想,啥意思,这是要一起洗澡吗?
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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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也是赶巧,外面下雨,没什么人来往,把大门闩上了,两个人躲在这古色古香的小院中,自成一统,日子过得荒诞放纵。
开了禁的男人无所顾忌,变着法儿地和她亲近。
这让她越发有些无奈了,她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人,许多孟浪的主意和姿势,也亏得他能想出来。
晌午过后,两个人正懒懒地靠在炕上睡着,就听到外面敲门声,顾清溪本想去开门,萧胜天却按住她,压低声音说:“这是什么没眼力界的,不知道人家才结婚,跑来干嘛?”
顾清溪从旁咬着唇儿笑,她还巴望着有个串门的,快来救救她,不然这么荒唐下去,她真是没脸见人了。
这时候外面的人喊了声,顾清溪听着耳熟,萧胜天道:“是桂珠,不搭理就行了。”
桂珠?这是谁?
萧胜天低头看她,那湿漉漉的眼睛透着迷惑,看得人心都跟着痒。
他轻笑:“你不知道桂珠是谁?”
顾清溪摇头。
萧胜天便躺在那里,揽着她,两手垫在后头枕着,慢悠悠地说:“就是你那同学桂枝的哥哥,那年咱不是去人家家里打牌吗?”
顾清溪一下子想起来了:“桂枝的哥哥啊!”
她确实不知道桂枝哥哥的名字,在她心里那个人一直就叫“桂枝哥哥”。
萧胜天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你啊,记得哪个?”
她学习好,但是却不太记得人,也就是没心。
萧胜天当然不会说,小时候,他和桂珠一起玩儿,桂珠天天叨叨顾清溪,说顾清溪今天哭鼻子了,说顾清溪今天穿了花棉袄,说今天顾清溪玩跳绳跳了多少个。
桂珠心里一直惦记着顾清溪,惦记了很多年。
不过后来长大一些,桂珠早早辍学,顾清溪学习好,一直上学,眼看着不可能够得着,那心思才停了,开始娶了媳妇。
其实说起来,自己和桂珠并没有俩样。
桂珠眼巴巴惦记着顾清溪的时候,自己也惦记着,只是不说罢了,藏心里。
知道没指望,暗暗地看着,念想着。
他伸出胳膊,隔着薄薄的红锦被,将她揽紧在怀里。
那个时候,觉得这姑娘远得很,就是天上的云,碰都碰不到。
谁能想到有一天,他把这姑娘娶进门,揽在怀里,恣意妄为。
门外的桂珠敲了一会门也就走了,屋外又恢复了宁静,雨也停下来了,只有院子里的老树被风刮起时,枝叶上便洒下一片水雾来,飞飞扬扬地落下。
两个人昏天暗地,一直混到了当天晃黑时候,才打开门来。
萧胜天出去串了一趟门,便领了好几个邻居过来,却是分东西的。
顾清溪见了,也过去帮忙,把东西拎出来,收拾整齐了分给大家。
家里摆酒席的菜剩下不少,虽然是剩下的,但都是实在的干粮肉类还有菜,大夏天的,农村没冰箱,放时间长了就坏了,还不如分给大家伙。
再说,萧胜天也不舍得让顾清溪吃剩下的这些。
她要吃,就得买新鲜的,最好的。
这些东西对于农村人来说,自然是好,在一两年前,都是吃着黄的黑的,现在虽说条件好一些了,但吃不起白馒头的也多得是,一年到头菜里不见油星子的更是不少,能分到喜宴后的剩菜,那是沾大光了。
大家得了萧胜天的好,自然嘴上甜,好一番夸。
一时也有人偷眼看顾清溪,才嫁过来的妇人,和以前明显不一样了,白净的脸上清润润地透着嫣红,眼里眉间都是新嫁娘的风韵,还有那嘴儿,红嘟嘟的,看得人脸红心跳。
这么娇美的新娘子,男的眼馋羡慕,女的赞叹感慨,谁见了能没个想法。
萧胜天自然注意到了大家的目光,各自分了一些后,便借口说要洗衣服什么的,大家见此,都有些眼色的,也就赶紧走了。
等大家走了后,萧胜天重新插上了门闩,过去继续收拾,顾清溪打下手。
“买太多了,大夏天的,确实浪费,咱们哪吃得了那么多。”刚才分给村里邻居的,都是已经打开的,或者已经下锅的剩菜,但是还有一些,比如整包的瓜子糖果,成块的牛肉,成片的排骨,还有一些鱼以及菜类,那都是没动过的生的,这些就没给人家拿走。
“办喜事,都是这样,剩下总比客人来了不够强。”按说一般人家,剩下这些就慢慢吃了,但现在是夏天,两个人也未必天天在家做饭吃,自然就成了麻烦。
“明天过去你娘家,让你哥搬过去你家吧,”萧胜天说:“还有一些,我弄去工厂,给厂子里的人分分,就直接没了。”
“嗯。”
顾清溪收拾着东西,却是想起一年半前,那个时候她刚拥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因为那记忆太新鲜,以至于本世的许多事反而模糊起来。
当时上学挨饿,日子很苦,几块窝窝头熬一星期,熬得肚子半夜里泛疼都得忍着,这才多久,日子好像变化了许多,她竟然开始犯愁这些肉啊菜啊吃不完了。
一切也就是转眼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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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第三天,萧胜天带着顾清溪回门。
顾清溪穿着一身红色连衣裙,那也是首都买的,大方得体,腰部可着腰线,卡出玲珑的曲线,站在那里,风一吹,裙子飘飞,美得像一朵开在夏天的玫瑰。
农村人哪见过这个,现在小姑娘也开始穿裙子了,不过都去农贸市场上买,只有一种颜色一个款式,红色腈纶百褶裙,无非就是有的是暗红有的是亮红,颜色不太一样,除此没什么好挑的,如今看到顾清溪这个,都看得挪不开眼,有些小姑娘羡慕得一直盯着,努力地看样式,想着自己回家也做一身这样的裙子。
萧胜天手里提着沉甸甸的礼品,特意领着顾清溪走得人最多的街道,一路上自然到处是夸的,夸萧胜天有出息能干,西装气派,洋气,夸顾清溪漂亮,有文化,洋气,总之说来说去,万事都可以落在一个洋气上。
洋气是这个年代农民嘴里最好的夸奖了。
回到娘家的时候,正好家里好几个串门的,见到这回门的一对新人,自然又是一通夸,眼睛瞅着萧胜天提着的礼品,眼巴巴地看着打开来,什么都有,眼花缭乱的,其中竟然有茅台酒。
听说那可是老贵老贵的酒了,一群人羡慕得不行了。
也有人带孩子赶紧凑过来,趁机又把洋糖塞在了衣服兜兜里,满满一兜兜。
等到客人终于走了,廖金月才看了看女儿,才两天时间,变化真大,就跟那雨里被滋润着的牡丹花儿,嗖的一下就绽开了,娇艳得当娘的看了都赞叹:“我闺女真得长大了,嫁人了,以后是当媳妇的人了。”
这话听得顾清溪心里泛羞,抿唇笑了笑,也就没说话。
陈云霞也着实看了一番顾清溪的衣裳,看那剪裁样式,赞叹说好看,旁边顾建国说:“回头给你也买一身。”
陈云霞赶紧说:“算了,这可没法比,你看这衣服,就得勒着腰才好看,生了孩子后,身段哪能这么顺溜,穿上也不好看。”
生孩子和岁月,是农村女人的两大天敌,曾经顺溜的身段臃肿起来,怎么穿都不好看了。
女婿带着女儿来回门,当天顾家自然是可劲招待,饭菜丰盛,又开了那茅台来喝,一家子吃得热热闹闹,吃饭间,便说起来今年收麦子的事。
如今把婚礼办了,了却了一桩心事,但是接下来收麦子,还有顾清溪上大学的手续也得办了。
顾清溪忙道:“我这个不要紧,粮食关系,户口关系,去公社里弄就行了,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办好了那些,才能去首都大学报道呢。
萧胜天便道:“到时候我陪你去。”
廖金月也说:“让胜天陪着你吧,这样才放心。”
于是又说起来收麦子的事,萧胜天说不着急,又说起现在县城里要引入收割机,没准嗖嗖嗖地就干完了,听得廖金月稀罕得不轻,倒是问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