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断青云剑——怪味薯片
时间:2022-01-07 15:47:41

  “路见不平而已。你没事了吧?”
  “失血过多,没什么大碍的。”我看看那女子,又看着乔南。
  那女子见乔南问她,苍白的脸上竟泛起一阵红晕,唇角微微勾起。好一个面笑如春风,腮红万般情,真真一个妙人儿。
  “在下罗衣派弟子宋之虞,在回师门的路上遇到了几个□□的人。我寡不敌众,便受了伤。昏迷之前,瞧见一个人影替我挡了那恶人劈下来的一刀,我便没知觉了。”
  原来是罗衣派的,看她的装束,应该是掌门人的直系弟子了。
  “在下乔南。”乔南亦对宋之虞笑了笑,而后指着我说:“她叫安逸。”
  “乔大哥,安姐姐。”宋之虞有礼地叫道:“你们两个是兄妹吗?”
 
 
第22章 离心绕了几许路(三)
  “不是,我们两个是……”乔南说道这里,却是停住了,估摸是一时想不出该怎么描述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不让他对别人说我是他师父,那别人问起来我们该怎么说呢?本来兄妹是个不错的借口,只是已经被乔南否认了,那么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我的心情忽而有些低落,又有些不安,便站起身,对宋之虞说道:“你身子还比较虚,再歇会吧!我做完饭再给你送过来。”
  宋之虞听完,向我道了声谢。
  我出了房门,来到厨房,重新烧起了菜。
  乔南也走了进来,一脸心事重重。拿了张凳子坐在旁边,看着我炒菜。
  我瞥了他一眼,他的衣服上都是血迹,已经被弄脏了。
  “你的衣服我已经帮你补好了,你去把身上的这身衣服换下来吧。炒完菜我就去帮你洗,还有,新的衣服再过几天就做好了。”
  乔南却没有动,只看着翻转的锅铲沉默,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别人问起来,我该怎么说我们的关系?”
  我没有看向他,只说了句:“你爱怎么说,便怎么说。”
  “莫不如,说是我的未婚妻子吧!”
  一滴油溅出,落在我的手背上,手轻轻抖了下,继续炒菜,手背上却留下了一点红印,我没有看他说这话的表情。
  乔南忽地站起身来,往外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身看着我:“逸儿。”他突然这么叫我,让我觉得极其的不自然,“你以前也一定是极漂亮的。”说完便不见了人影。
  我停下手中翻炒的动作,看着他离开的方向出了神。
  或许是因为没有得到我的许可,乔南最后和宋之虞的说辞是,我是他的恩人。
  恩人?是因为我授了他武艺吗?
  我以为宋之虞很快便会走,未料到她那日竟将脚骨头伤到了,一时走不了路,罗衣派离这里又远,便只好让她留在这里养伤了。
  宋之虞对乔南这个恩人的感激之心倒是重得很,总是一口一个“乔大哥”的叫着,乔南替她做了一个拐杖,她便整日拄着拐杖要帮乔南干活。乔南练剑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看着,一脸地笑意。
  “乔大哥,你这剑法好奇特,我从未看过。你是从哪学来的?”
  “哦,是安……是一个老爷爷教我的,叫做一念剑。”
  我收回狠狠瞪着乔南的眼神,继续若无其事地晒着药草。
  “一念剑?”宋之虞的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你这套剑法精妙至极,是上乘武学,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过?”
  乔南一脸的坦然:“武林之中高手众多,有很多高手不求名利,虽身怀绝学,但是从不显露自己的本事,所以世人不知道她的本事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宋之虞笑着递给乔南一条丝帕:“乔大哥说的是,你出了很多汗,檫檫吧!”
  乔南没有接宋之虞的丝帕,而是直接用袖子在脸上檫了檫:“我是粗人,用不来这帕子的。”
  宋之虞摇了摇头:“乔大哥是不拘小节罢了。”
  我离开院子,走进屋中,倒了一杯金银花茶。
  乔南和宋之虞也走进了屋中,乔南也拿起杯子替自己到了一杯茶水,又替宋之虞倒了一杯。
  宋之虞嘴角挂笑,接过茶水,轻声说道:“谢谢乔大哥!”
  “都认识这么久了,何必这么客气。”
  宋之虞走到我旁边,温婉地笑着:“今日的午饭不如我来做吧!一直受你们的照顾,我真不知怎么谢你们还好,就让我做一顿午餐,算是先表达自己的一些谢意!”
  “随你。”
  宋之虞笑着又转向乔南:“乔大哥,我的腿脚不便,你能来厨房帮我吗?”
  乔南放下手中的茶杯:“好啊!”
  乔南扶着宋之虞去了厨房,我摸着乔南放在我房中的剑,心中突然有些失落。
  我来到桌旁,提起笔,却迟迟落不下笔。
  纠结了一会,我放下笔出了屋,来到厨房。
  乔南和宋之虞都在切着菜,两人靠的很近,看上去很亲近。
  “乔大哥,你与安姑娘是怎么认识的?”
  “我是在游历的路上认识她的,你别看她平时对人很冷,但她人其实很好的。对了,你的脚恢复得怎么样了?”
  “哦,没什么大碍了,你看我现在都不用拐杖了,只是多走几步路,脚就会疼!其实也没什么打紧了。”
  “嗯,你在这住了几个月了,你的师父一定很担心你了,你的脚好了之后,就可以出谷回罗衣派了!”
  我怕明显看见宋之虞的动作顿了顿。
  “乔大哥,这山谷里面除了你和安姑娘再没有人烟,你们怎么会住在这的?”
  “其实刚开始是安逸在这里住下,因为这里清静,没有人打扰。我是没有打算住在这里的,帮安逸做好屋子后,我曾经离开过这里,只是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个人在这,她的腿脚不便,这深山里面又免不了有野兽,万一她上山遇着了怎么办,所以我便又回来了。”
  “你这么有本事,一直待在这个地方,不会觉得无聊,觉得委屈吗?”
  宋之虞的这个问题让我怔了怔,和乔南在一起四处流浪的时候,我便知道他是个喜欢到处游走,看遍各处风景,开阔自己眼界的人,这样平淡如水,每日没有什么事情做,没有什么热闹可看的生活,终究不是他心之向往的。
  “刚开始的时候是会觉得闷,后面习惯了就觉得好了很多。现在天天练武,也就没有时间空闲了。有时候也会想去外面看看,只是让安逸一个人在这里,我放心不下,所以就不想出去了!”
  我盯着地面,脑中有一瞬的空白。
  我回到屋中,环视了一下竹屋内,又来到院中,拿起一片青菜叶,喂起笼中的白兔。
  “安逸,吃饭了!”乔南对我喊道。
  我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宋之虞已经在那坐着了,笑吟吟地看着我。
  “安姑娘,你来尝尝我的手艺。”宋之虞递给我一碗白米饭和一双筷子。
  我尝了一口菜,比我炒的菜好吃多了。
  “乔大哥,给你!”宋之虞亦递给乔南一碗米饭。
  乔南很高兴地接了过去,罢了一大口米饭,又夹了菜往嘴中送去。
  “真好吃,之虞,你的手艺真好!”
  宋之虞的脸上满是温柔的笑:“乔大哥要是喜欢,以后之虞天天给乔大哥做。”
  我垂下眼眸,又往碗中加了些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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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收拾了一些细软,准备离开。看着这里,心里颇有些不舍,不知不觉,我和乔南在这一起也生活了三年多了。
  乔南不应该和我在一起,他有他的路要走,我能成为他的牵绊。
  拿起针线,坐在桌旁,他的这件衣服今晚就可以做好了。一针一线的穿插着,心里头有些苦涩。宋之虞对乔南的情谊我是看得出的,她是个很好的女子,日后必定会好好照顾乔南。说白了,我和乔南也只是萍水相逢,他无家可归,我也孤苦无依,两个落魄的人便在一起相互照应着。现在他的武功很是厉害,在江湖上也没有几个人可以欺负得了他。他心性正直,日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他所期盼成为的大侠。我授他武功,也算是报答他这段日子对我的照顾。以后我两就各不相欠了。我的双手沾满鲜血,有一段不堪的过去。对于这段过去,我该怎么向他提及,依他的侠义之心,他又该怎么来处理我们的关系。趁着现在他对我的感情还很懵懂,还是离开他比较好。否则日后我和他都不会好过,我的过去不可能瞒他一辈子。
  我也不敢再将自己的心轻易地交付与某一个人。不想对他产生依赖的心理。以前我习惯依赖,却因着这依赖让自己万劫不复。现在我害怕依赖,怕自己依赖了他之后,又有什么事情会发生,让我们都没有好结果。不曾拥有总比拥有过再失去要来得好。
  最后一针缝好,拿起剪刀将线剪断。
  吹灭了蜡烛,来到乔南房间。晚餐里面我加了一些沉香粉,所以并不担心会吵醒他。我走到他的床边,将叠好的衣服,还有我默写下来的全部武功秘笈都放在了他的枕边。若我还是七年前的那个凌明惜,我是愿意接受他的心意的。可惜我不是,我虽决定重新生活,但有些过去不是不想就不存在的——就好比我脸上的那些疤。
  我拿起毛笔,本来想不告而别,但想了想,还是留了几个字给乔南。
  出了小屋,我一时不知道要往哪走。我本就是个无家可归,又能走到哪里去?我回头看看小屋,以后便与他各自天涯,永不再见了。
  我,还是一个人。
 
 
第23章 青宇浅浅番幕淡(一)
  我四处走,身上本就没有带什么银两,因此即使是到了又客栈的地方,我还是选择露宿街头。
  以往虽然被沈元冲利用着去了很多地方,但每次都是驾着马急匆匆地四处奔波,到了目的地便即刻执行任务,执行完任务又往回赶。所以,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这么仔细地看过路边的风景,这一路上来,我的心情倒是开阔了不少,想着以后若是能一直过着这样自在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幸呢?
  走得有些累了,我停了下来,靠在一棵树下歇息,掏出一些干粮来,才刚吃完没几口,就看见几个大汉来到自己眼前。
  “守了好几日,才守来这么一个人,现在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为首的一个人对旁边两人骂了几句。
  “将你的银子交出来,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一把大刀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他们。
  见我竟然一点都不害怕,那人便有些恼怒,好像是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战一般,就要来抓起我的领子。我一个闪身躲过了他的攻势,而后抓紧身上的包袱。
  “你个丑八怪,看我怎么收拾你!”
  三把大刀向我砍来,我没了内力,虽然还有身手,但力气不敌他们,自然不能和他们硬拼。可他们终究有三个人,不一会儿,我便叫他们捉住了,身上也受了一些伤。
  手上的包袱叫他们抢了去,喉咙被紧紧掐住,难受得很。
  我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眼中闪过一丝杀机。手按向腰间,那里藏着我随身带的毒药,若是撒出去,他必死无疑。
  或许是被我身上散发的杀气震住,那人的脸上竟现了些惧意,他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将我推开。
  我跌坐在地上,剧烈地咳嗽起来,手从腰间移开。
  他拿起我的包袱便与其他两个人走了,我没有追,追上去也没法将东西抢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将掉落在地上、只吃了一半的干粮捡起,吹了吹,继续吃着,向前走去。
  走着走着,竟是来到了天渭城。脑海中闪过了几年前的那场恶战,脚步竟一时迈不开。我暗自笑了笑,江湖中人早就以为我死了,况且那时候我还带着□□,现在是不会有人认得我了。既然已经来了,我还能绕道不成?我身上没了银两,现在又是冬天若不在这想办法弄些银子,只怕接下来自己是要饿死在路上了。
  才刚走到城门处,就被官兵拦了下来。他皱着眉头打量了我一会,才挥挥手放我进去。我低着头看自己的一身,知道自己被认成了乞丐。一个月前包子被劫匪抢去之后,我身上便什么东西也没有了,这身上的衣服,还是我在一个小村里向一位大娘讨来的。
  进了城,看着街边摊上热腾腾的肉包子,我感觉自己的胃都要从肚子里面跳了出来。这一个月走来都是些荒山野岭,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大冬天的也没有野菜之类的,只偶尔还可以在河里捉几条鱼,也是少的可怜。现下,我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我继续向前走,在一家客栈门口停住,踌躇了一会,还是走了进去。刚进去,就被店内的小二训斥道:“那里来的乞丐婆,赶紧出去!”走到我面前,看清我的面容后,皱起了眉头,一脸嫌恶,声音又高了些:“赶紧走开,别将我们这的客人吓跑了!”
  “我饿的慌,你给我几个馒头,我替你洗一天的碗如何?”
  “我们店内不缺人,再说了,若是让他人知道我们客栈让乞丐来洗碗,以后还有人敢来我们这吃饭吗?”说着,就将我往外轰。
  是我又天真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林掌柜那样,会收留一个陌生人的。
  我的腿脚不便,他又赶得急。脚下不稳,我便向后摔去。我的武功虽废,身手还是有的,这一脚我自己是可以避过的。只是还未等我站稳,我便被人扶住了。侧头一看,我不禁愣住,又赶忙将头低下,站好。而后对他弯了弯腰,算是道谢,赶紧离开了。我未想自己运气这么不好,刚进天渭城便碰见了认识的人。
  那人便是百里莫!
  他与两年前一样,依旧是一身白衣,衣上没有一丝污垢,一如他给人的感觉,神圣不可侵犯。
  其实当初在堡内,百里莫对我是照顾有加的,即使后面我的身份暴露,他似乎在激战的时候也在有意无意地帮着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每次看我的时候眼神都很复杂,我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因为心仪于我才帮着我,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心里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
  我知道他不会认出我来,但我还是要远离他远些,不要与以前认识的人有任何瓜葛,才会让我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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