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杳之前为了方便翻译,把一部分日记拍成照片存在手机里,而刚刚给顾云珊看的,正是林菡费尽心机从奥菲特家族和云思慎书房里偷出来的那部分日记。
所以,那两份来历不明的日记,其实就是幕后之人在顾云珊这里偷了之后才一分为二的?
而如果这样的话,那还剩下的一部分,又究竟在哪里?
顾云珊来来回回地翻看着那几张照片,好一会儿后,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情,“说起来,当时阿静寄过来的东西,除了这份资料外,还有一张明信片。”
顾云珊说着,匆匆忙忙地跑上二楼取了个相册下来。
“就是这张!”
她抽出其中一张,递给了林杳。
“阿静要是去到有意思的地方,就总会寄一张当地的明信片给我。所以我当时也就以为这张明信片没什么特别的,把它和之前的明信片一起放在了这个相册里。”
或许就是这样,才让它幸免于难,到现在还好端端地留在顾云珊手里。
明信片上的图案,是一排姿态生硬的木雕小人。它们戴着长长的帽子,帽子上有两条像树枝一样的发饰突兀地伸出来,像两截干枯的树枝,脸部凸起,厚厚的唇部形状类似方形。
而明信片的来历也显而易见地印在反面——马拉奇。
一个偏远的F州小国。
第一百三十九章 林杳:只有被看到,才……
马拉奇是F州偏南部的一个小国, 接近赤道,降雨丰富、雨林茂盛。因为一直没什么吸引游人的特色景点、几任国王也都平平无奇,所以马拉奇不管是经济还是军事的发展都很落后。
也因此, 很多人连它的名字都没听过。可林杳非但一眼认出了它,还准确无比地说出了地名。这不是因为她多博学多才, 只是因为……碰巧去过而已。
“还记得我跟你说, 当初跟人去F州拍狮子的时候,不小心惹到当地部落的糗事吗?”林杳好笑地问云思慎。
“所以你终于打算告诉我, 当初带你去F州的是谁了?”
云思慎轻轻哼了一声,眼底神色有些冷。
显然始终对某个敢带着十几岁的林杳去F州的人耿耿于怀。
“哎呀重点不是这个!”林杳赶紧道:“重点是那个部落就在马拉奇境内的丛林里。”
当年她和某位不靠谱的老师沿着河流入海, 顺利逃生,而抢来的那一艘小船,上面就摆着一个明信片上的那种木雕小人。
表情冷漠,五官坚硬, 不过帽子的细节还没刻完, 还很粗糙。
“其实最后一份日记的线索一直摆在我们面前。”林杳看着手机上日记的照片,长叹了一口气。
坐在后座, 一直没出声的林菡神色一动。
“你是说……文字?”
“对啊。”林杳点头,“如果只是一份简单的日记, 那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几乎没人认识的文字来写?”
林见青和孙泠静都是华国人,也长期生活在华国, 写个日记为什么要用F州方言?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而现在看到顾云珊拿出来的这张明信片,一切才如拨云见日,恍然大悟。
“可是这太巧合了。”云思慎忽然提出了一个疑问:“刚好你去过马拉奇,刚好最后一份日记就在马拉奇?”
目前的进展看似顺利,可这种顺利是建立在林杳看得懂这个文字的基础上的。
但是,真的能这么巧合吗?
林杳沉思了片刻, 然后拿出手机,毫不犹豫地拨出了一通电话。
电话铃声循环响了两遍,始终没有能够接通。
林杳蹙了下眉,却没有多少意外之色。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扭头看向林菡。
林菡:……
林菡从记忆的旮旯角勉强翻出了一个姓:“莫,莫什么?”
林杳:“莫里。”
莫里是个摄影天才,也是个疯子,经常天南海北地跑去拍动物。
7年前,就是莫里要带着林杳去F州拍豹子。
其实一开始他们的目的地只是在马拉奇边境的一片平原,可后来意外遇到了ICIO的成员在处理案子,林菡赶过去帮忙,林杳则被莫里带着深入从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越过了边境线,闯入了那个原始部落。
莫里?
云思慎敲了敲方向盘,记住这个名字了。
林杳继续道:“电话没打通,估计又是蹲在哪里拍东西,菡姐你帮我找找他?”
林菡嗯了一声,“给我半个小时。”
就在林菡就地在后座开始组装电脑追踪莫里痕迹的时候,云思慎问道:“莫里,是几年前拿了普利策奖的华裔摄影师?”
“对。”林杳不惊讶云思慎会知道莫里,“我记得他当时还在纳普顿举办过摄影展,你去看过吗?”
邀请函其实已经寄到了林杳手里,只可惜她当时不方便出国,只能遗憾作罢。
“没有。”云思慎打转方向盘,完美地转了个弯,“当时我在香林,没有过去。只不过后面在科沃索斯摄影展览会上看到过他的作品。”
思索了片刻,他才接着道:“动物在他的相机里是活的,有一种奇异的、野蛮的生命力。”
所有第一次见到他作品的人,都会受到震撼。
林杳:“他用动物的纯粹来警示人类,要求我们始终应该敬畏生命,保持赤诚之心。”
莫里是用爱意将瞬间定格,所以他拍出来的照片是有温度、有灵魂的。当然,这并不代表他就对技巧不屑一顾,相反,他的摄影技巧炉火纯青。
林杳从他身上学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摄影的技巧。
“莫里说,所有人都能用爱来拍照。”林杳说着说着,就忍不住笑了,“可要成为最优秀的摄影师,光有爱可不够。”
赤城的爱与无可挑剔的技术碰撞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照片。
这就是莫里的摄影理念。
云思慎沉吟了一会儿,道:“一张好照片,可以让人在看到它的那一瞬间就产生强烈的共鸣,从而深切领悟到摄影师所要传达的主题,这也是摄影师改变世界的方式之一。”
“因为被看到了。”林杳道:“只有被看到,才会被重视。”
他们从姜家吃完晚饭出来,天边还有霞光。可渐渐的,霞光褪去,天空染上了安静的墨蓝色。华灯初上的京都被各色灯光装点映照,繁华迷人眼。
车内的顶灯自动开启。
忽然亮起的暖黄色灯光将目之所及的一切事物都覆盖了一层温柔的滤镜。
云思慎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随意地推了下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光影通过镜片折射入他眼底,宛如碎金铺满海面。
察觉到林杳的目光,云思慎朝她这边侧了下头,微微挑眉。
“怎么了?”
他扬起唇角。
林杳朝他伸手。
“要什么?”
云思慎好笑道。
林杳勾了勾手指:“你的眼镜。”
云思慎反应了一下,然后把眼镜摘下来放到了她手心。
“祖宗。”
他幽幽地叹了口气。
“我的眼镜都要被你薅光了。”
话是这么说,可嘴角上扬的弧度是一秒钟都不舍得放下去。
林杳把没有度数的眼镜戴上去,不太适应地摆弄了一下,闻言扬了下眉。
“那我去薅别人的?”
“那不行,眼镜没了就再买。”云思慎已经回头继续专注地开车了,听了这话顿时笑道:“你只能拿我的去玩儿。”
林杳戴上那副无框眼镜,瞬间平添几分斯文的气质,她严词批判道:“慎爷,你怎么这么霸道啊!”
像个在批评熊孩子的老师。
云思慎抬了抬下巴,悠然自得地道:“嗯,我认错。”
林杳:……
那你都承认了我还能说你什么?
林杳被逗笑了。
就在这时,后座的林菡敲完最后一个字母,淡然出声道:“找到了。”
她在装满了恋爱酸臭味的车厢里,淡定从容,超脱世外。
人嘛,被刺激久了,自然而然的承受阈值就会提高了。
林菡选择性失聪和失明,只看得见自己要忙活的东西。
“莫里在北极拍雪鸮,收不到你的电话很正常。”
雪鸮,一种胖乎乎的大型猫头鹰,通体雪白,有些羽翼上会分布有暗色的横斑。
从前它们是北极最具有代表性的鸟类之一,可现在已经很罕见了。
“莫里大概是在上一年5月份进入北极开始跟踪拍摄,一年内没有出来过。”林菡道:“现在也不知道跟着雪鸮去了哪里。”
“现在是雪鸮的繁殖期。”林杳思索着道:“现在莫里应该已经跟着雪鸮迁徙到了某个固定的地点,短时间内不会再移动了。”
所以只要找到今年雪鸮迁徙到哪片区域,应该就能顺藤摸瓜地把人找到了。
“这个好办。”云思慎道:“找国际动物保护协会就行,他们肯定有雪鸮迁徙的记录。”
“那我们先去马拉奇吧,等联系到莫里了,再让他来跟我们汇合。”林杳取出那张明信片,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上面印着的地名。
她有预感,马拉奇或许就是这趟揭秘之旅的最后一站了。
次日一早,林杳的私人飞机就从京都起飞,朝着F州的方向飞去。
另一边,终年寒冷的北极。
地面上覆盖的皑皑白雪早已消融,表层土解冻后,北极的植被迎来了一年中短暂的茂盛期。
天空之上一道雪白的影子猛地往地面冲下来,眨眼间就擒住了一只肥硕的旅鼠。
它愉悦地扇了扇翅膀,欣喜返航,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巢穴,将旅鼠丢在了正在孵蛋的伴侣身前,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去搜寻下一只旅鼠。
它繁忙地来回于巢穴和捕食区,来来回回抓了大概有五六只旅鼠。
而就在丈夫努力狩猎的时候,坐在巢中的妻子也在时刻警惕着。那双漆黑的小豆眼紧张地巡视着周围,不错过一点的风吹草动。
似乎是转了一圈后发现没什么危险,雌鸟渐渐放松了。
此时正好雄鸟返巢,在它把口中叼着的旅鼠丢在地上后,也迈着小短腿蹭了过去。
雌鸟低头,温柔地为它梳理羽翼。
在距离巢穴一公里外的掩蔽物内,一个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迅速操控相机,迅速将这一幕定格。
连续一年的野外蹲守让他整个人都充满了野蛮的狼狈,可精神状态却很好。
就在他摆弄着手上的器械,想要调一下焦距的时候,类似一个小帐篷的掩体内,忽然响起了急促的滴滴声。
男人烦躁地皱了下眉,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砖头似的通讯器。
“喂?怎么了?!”
那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男人神色一怔。
“林杳?”
他哟了一声,笑了。
“那死丫头终于想起老子了?”
“但是我好不容易才蹲到这一对,幼崽还有几天就破壳了,让她再等我几个月……马拉奇?”
“怎么这么不凑巧呢?!”
莫里眼底神色变换了几轮,最后遗憾地害了一声。
“知道了,你们别过来,我自己去找你们就行。”
第一百四十章 林菡:枪。
其实现在逐渐进入盛夏, 京都那边就已经很热了,马拉奇这边气温再高,其实也高不到多少度去, 但林杳一下飞机,还是被扑面而来的热浪吓到了。
脚踩在水泥地面上, 不亚于踩着滚烫的岩浆在往前走。
空气中没有风, 远处的空气因为过热的温度,甚至还发生了被融化般的扭曲形状。
直到众人进到有空调的室内, 这令人窒息的烧灼感才慢慢褪下。
从VIP通道一出来,立马就看到了举着“林杳”牌子的接机牌。
负责接机的是两个人, 一个是容长脸、杏眼樱唇的年轻女生,一个是眉清目秀、气质干净的男生。
女生的性格更加热情一些,当先自我介绍道:“你们好,我叫宋月, 欢迎来到马拉奇!”
然后她身边的男生才腼腆一笑, 道:“你们好,我叫宋朝, 导师安排我们来接你们。”
林杳他们依次自我介绍了一遍,就跟着宋月和宋朝走出机场。
林杳一行人中, 陈继远率先开口挑起话题。
“宋月、宋朝,你们是姐弟还是兄妹?”
宋月狡黠地眨了下眼睛:“你猜?”
宋朝笑而不语。
陈继远看了看宋月又看了看宋朝, 迟疑道:“应该是姐弟吧?”
“哈哈哈果然猜错了!”宋月笑着摇头,抬手指了下宋朝,挑眉得意地道:“我们是异卵双胞胎,宋朝比我早出生十几秒,这家伙才是哥哥。”
陈继远答错了也不失落,而是更加兴致勃勃地问道:“那你们都是文顿教授的学生吗?”
宋月:“我不是, 我哥是啦。我是通过考核应聘进这一次的研究团队的。”
陈继远肃然起敬:“这样更厉害了!”
就在这时,林杳突然插话。
“很少看到双胞胎都从事一个行业的,更别提在同一个研究团队里。”
“那你现在不就见到了?”宋月对林杳眨了下眼,笑道:“可能是因为是双胞胎,所以我和我哥在兴趣爱好方面很像,而且既然都要跟队做研究,跟我哥合作总比跟其他陌生人合作要更舒服吧!”
解释完,宋月话锋一转,就问道:“对了,教授说你们也是来协助调查的,那你们是负责哪个方面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