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清清水肥皂泡
时间:2021-02-10 10:20:16

 
 
第14章 改吗       曾经周政和其他人的想法……
  曾经周政和其他人的想法一样,觉得童大宝是个冷漠木讷的人,但和他同屋相处之后才发现这小子其实很善良,可能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谢谢,我会的。”童颜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虽然内心惊讶于周政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但对方的真心实意她能感受得到。
  “嗯,等我结婚记得去喝喜酒。”见她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周政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走出了知青点。
  决绝的背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在未来与曾经彷徨的青春岁月之间做了一个利落的了断……
  天色渐渐暗沉,没了周政,童颜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和沈绍卿竟然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
  以前三个人睡一屋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怎么呆怎么不自在。
  自从搬来跟他们合住,童颜都是尽量避着他们洗漱,今天等了半天也不见沈绍卿出去,她只好尽量降低自身的存在感。
  昏暗的屋子里,烛火随着微风轻轻摇曳,见沈绍卿正坐在炕头认真看书,童颜打来一盆温热的洗脚水找了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开始洗脚。
  每天晚上用热水烫烫脚,算是这一天当中最惬意的时候了,童颜双手扶在炕沿边仰起下颌一脸享受。
  沈绍卿从书中抬起头,无意间看到的就是她这副如猫咪般慵懒的模样。
  他刚想收回视线,这时,童颜抬起左脚,倾下身用毛巾擦了擦。
  娇嫩,小巧,还透着诡异……
  那是一双和自身肤质反差极大的脚。
  如果不是知道脚的主人是个大老爷们,说这是一双女人的脚都不为过。
  眼底划过一丝疑惑,沈绍卿低下头,又把注意力放回了书中。
  童颜擦完脚,偷偷瞄了一眼炕头,见那人还在看书,她轻吁一口气,端起洗脚盆出了屋子。
  在临睡觉之前童颜没忘还钱的事,拿出那张放在兜里一天的五毛钱,她走到沈绍卿身前轻声说道:“点长,谢谢你之前给我留饭,这是饭钱。”
  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沈绍卿看了一眼钱,什么都没说便把它接了过来揣进兜里。
  本来还有一堆感激的话想要说出口,见他没有想要交谈的心思,童颜便把那些话通通都咽了回去……
  上辈子因为拍戏,童颜早就过惯了夜猫子般的生活,在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生物钟并没有跟着调整过来,冷不丁过上早睡早起的生活让她很不习惯。
  后来天天都要干体力活儿,累得她沾枕头就想睡觉,时间长了倒是把混乱的作息时间调整过来了。
  可自打搬到这屋与人合住,她那脆弱不已的睡眠质量好像又有了混乱的趋势。
  就比如说现在,凌晨一点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周政把行李搬走后,童颜便把自己的被褥挪到了炕尾。现在她和沈绍卿一个住在炕头一个住在炕尾,中间隔着差不多两米距离。
  长这么大,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单独睡在同一间屋子里,不失眠才奇怪。
  直到天露鱼白,她才渐渐有了睡意。
  从不适应到适应,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而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晃便到了九月下旬。
  这段日子,村里有两条传闻和童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第一条是,据说赵小虎欠了一笔不小的赌债,最近跑到外地躲债去了,暂时没空来找童颜麻烦。
  另一条是,老田家开始对外放大招儿,焦翠英逢人便夸童知青,那暧昧的态度简直就是老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可她又不会太主动,让人觉得自家闺女不值钱的事她可不干。
  于是不明所以的人都以为是童颜上赶子在田家人面前表现自己,一心想求娶人家闺女田小娥。
  随着流言四起,最先着急的竟然是田小花。
  趁田小娥不在家的时候,她主动找到焦翠英想问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童大宝是她想相中的男人,如果她妹喜欢,那她绝对收回不该有的心思,可现在的情况是,田小娥并不喜欢!她绝不能让童知青成为自己的妹夫!
  在田家,田小花是最受宠的闺女,焦翠英并不知道她的心思,便洋洋得意地把自己的计划全盘托出了。
  她就是想靠外面的流言给童大宝施压,让其娶了田小娥。
  “娘,小娥根本不喜欢童知青,你这么做是不对的。”好不容易碰到个合适的,田小花心里急得不行,就怕她娘的阴谋诡计会得逞喽。
  没想到自己闺女的反应这么大,焦翠英撇撇嘴很不赞同地说:“啥对不对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妹那死丫头成天和小混混勾搭在一块儿,早就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如果不帮她找个老实本分的外来户,就她那样能嫁给谁?”
  每次提到这个焦翠英就是一肚子气,那赵家穷得叮当响,赵小虎还是个不着调的混不吝,她可不想让闺女重走她的老路!
  不过,她并没有告诉田小花那小混混是赵小虎,万一大闺女沉不住气去找人家麻烦那可就完了!
  见她态度坚定,田小花烦躁地抠着手指,犹豫半天才试探性地问:“娘,我觉得童大宝那人不错,如果小娥实在不喜欢,你说我嫁给他咋样?”
  “你想都别想!”焦翠英被她的话吓了一跳,这才反应过来田小花找她唠嗑的目的。
  “那童大宝就是个窝囊废!配你妹可以,配你不行!”
  她大闺女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也应该嫁个吃公粮的正式工!
  童大宝想和她大闺女处对象,那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
  此时,焦翠英已经脑补很多,心中牟定是童大宝那只癞□□勾引了田小花。
  “我这就找他算账去!竟然敢背地里打你的主意,他想得美!”
  说完,就要往屋外走,田小花见这阵仗立马出手把人拦住,“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打个比方!我和童知青一点都不熟!”
  如果真放任她娘出去闹,那丢人现眼的只会是她田小花。
  “你别想骗我!就那癞□□娶你妹我都觉得是他高攀,想娶你门儿都没有!”焦翠英梗着脖子,因为生气已是满脸通红,三角眼里的怒火犹如奔涌而出的岩浆看着怪瘆人的。
  “我真的没骗你!我可以对天发誓!”
  “你们这是干啥呢?吵吵囔囔从外面都听见了!”田大满从外面回来刚进院门就看见两人站在屋门口拉拉扯扯的。
  许是被打怕了,只要田大满一瞪眼珠子,焦翠英就条件反射性的心底发怵。
  本来还火冒三丈脾气瞬间蔫了下来,“我们能干啥,唠嗑呢呗。”
  “嗯,是啊,爹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虽然田大满犯起混来只打媳妇不打孩子,但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田小花很怕他爹,并打心底排斥长得壮实的男人。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看上童颜的原因。
  对于这个懂事的大闺女,田大满还是有几分喜欢的,本来渐升的火气也被她温柔的语气瞬间抚平了。
  “你们唠嗑就唠嗑,别大呼小叫的,借比邻右听到了像啥话?”说完,他弓着身子背过手大摇大摆地进了里屋。
  目送他离开,焦翠英用胳膊怼了怼田小花小声嘱咐道:“我可警告你,如果你敢和那个姓童的有什么,我一定让小子在村里呆不下去!他只能当你妹夫!”
  田小花知道她娘还在气头上,于是忍下想要争辩的冲动,准备一切等她和童知青交往后再说。
  ……
  九月正是大豆秋收的时节。
  村里的男女老少又再次拿起镰刀去大地里收割大豆。
  和收麦子时不同,这次干活高大根没给大家按男女分组。像童颜收割的那几亩地的旁边是村里的刘寡妇和女主田小花。
  大豆的豆秸都长得非常结实,一般割完一亩地就要磨下镰刀再接着割。
  幸亏有之前割麦子的经验,童颜现在对磨镰刀这活儿十分熟练。
  九月的天气是个秋老虎,尤其过了晌午太阳特别毒辣。割豆子比割麦子还要累人,童颜弯着腰,左手抓住豆秸,右手挥舞着镰刀往下割。
  在她左边干活的是沈绍卿,右边正巧是女主田小花。
  被头顶的烈日晒得有点晕,童颜直起腰用脖子上的毛巾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恍惚之间,脑海里突然冒出一段书中剧情,也是原身为男女主的感情发展添砖加瓦的重要情节。
  据书中描述,男配童大宝由于体格子太弱,在收割大豆的时候他一时手劲脱力,一把镰刀抡出去便把女主的手臂割伤了。
  因为女主有晕血的毛病,一看见流血瞬间就晕了过去。童大宝那弱鸡般的体格根本背不动女主去卫生所,最后还是男主沈绍卿好心把人背到卫生所包扎的。
  从此以后,女主田小花就对男主芳心暗许了。
  剧情就是这么个剧情,如今魂穿过来的童颜却犯了难。
  主要是她最近把身体锻炼得不错,根本不会有手劲脱力的时候,更不可能无缘无故把镰刀抡出去。
  可是不割伤女主,书中的剧情会不会跑偏?
  童颜眉心紧皱,左思右想之下没了主意。作为21世纪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让她故意伤人,她真的做不到!
  收完周围一圈大豆,沈绍卿抬起头就看到童颜呆呆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抿嘴,面部表情十分精彩,就像个傻子似的。
  马上就要到晌午了,她负责的田地连一半都没割完,现在竟然还有功夫在这儿愣神?!
  沈绍卿手里拎着镰刀,沉着脸走到她面前,然后用镰刀背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不善地说:“再发呆,天都快黑了。”
 
 
第15章 梦境       还在为走不走剧情而纠结……
  还在为走不走剧情而纠结的童颜,被他冷不丁这么一拍,整个人吓得一哆嗦,语气里含着抱怨,“沈点长,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你没做亏心事害怕什么?快点干活!”天热使人烦躁,沈绍卿的耐心早被这些豆秸磨光了,此时的语气听起来不太好。
  “知、道、了……”咬重字音,童颜在心里送了他一记白眼。
  平时早就习惯了他斯文外表下的表里不一,这人只不过是语气欠揍,人还是很好的,自己可以不同他一般见识。
  在一旁干活的田小花正好把这一幕看在眼里被气得不行。
  童大宝以后有可能是她的男人,就算沈绍卿是知青点点长也不能随便这么欺负人吧?
  难道累了就不能先休息一下么?
  实在可恨!
  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她娘,使她最近不敢轻易接近童大宝,不然她一定要替童知青出这个头!
  可能是怨念太重,童颜和沈绍卿同时看向田小花,见小村花正狠狠瞪着他们,两人各有所思……
  童颜:女主这是啥眼神?难道田小花现在对男主上心了?觉得自己在这里太碍眼?
  之前她还以为女主送自己芹菜是抱着什么不一样的心思,照这神情看来,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沈绍卿倒是看懂了眼神背后的含义,他冷嗤一声并没把这份怨念当回事。
  想到女主有可能现在就对沈绍卿动了凡心,童颜不禁松了口气,心想她应该不用再抡镰刀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而走剧情了吧?
  自认为是电灯泡的童颜,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她弯下腰加快了割豆秸的动作。
  没有什么情况,比给人当电灯泡更尴尬的了!
  下乡这么久,童颜只有脚下这么一双鞋子穿,即使是炎热的夏天,她也是穿着这双绿胶鞋挺过来的。
  就算质量再好的鞋也禁不住天天磨,如今鞋底被磨得很薄,再加上她的脚娇软异常,每走一步都是煎熬。
  为了加快割豆秸的速度,她便没太注意脚下的路。
  割下来的豆秸是很坚硬的,每年大豆秋收,人们都会换一双厚底鞋再干活,童颜不知道这个注意事项,即使知道她也舍不得钱买新鞋穿。
  就在快割完一亩地的时候,她的左脚突然一阵刺痛,被豆秸扎穿了鞋底……
  人倒霉起来连喝口凉水都塞牙!可能是上辈子前二十多年过得太顺遂,所以穿越之后才活得这么悲催!
  不知道伤口有多大,童颜只觉得脚掌心那里特别疼,而且左脚根本不敢沾地。
  “沈点长,我脚扎了。”想到未来的几天有可能挣不到工分,童颜紧咬着下唇求助似地看向沈绍卿,心里十分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
  “怎么这么不小心?”早晨上工前他特意嘱咐过干活时要注意脚下,没想到才过去几个小时就有受伤的。
  沈绍卿放下镰刀朝她这边走过来,见她疼得白了脸,不禁软下语气问:“哪只脚?还能走路吗?”
  “不能,太疼了。”童颜很想把鞋脱下来看看伤势,但她那双脚长得实在过于违和,决对不能在人前暴|露。
  “能麻烦你一下,扶我回知青点可以吗?”这片地里除了自己,只有沈绍卿和田小花,再往远了瞅还有刘寡妇,男女授受不亲,她不可能让田小花或刘寡妇扶自己回去,只能把全部希望放在沈绍卿身上。
  “走吧。”他在童颜身前弯下腰,把宽厚的脊背面向她,“我背你。”
  “!!”童颜被他的举动吓得后退一步,忙推辞道:“不用背,我蹦着走就行。”
  他们现在的位置正处于田地的中央,沈绍卿转过头,看着她如同在看个傻子,“如果想从这里蹦回去,你那只右脚也不用要了。”
  到处都是割下来的豆秸,看来只扎伤左脚并没让这小子吸取教训。
  其实童颜也不想蹦,但迫于无奈啊,总不能真让沈绍卿背回去。虽说自己是个飞机场,可怎么也要比男人的月匈脯绵软啊。
  前胸贴后背,她怕露馅儿。
  “童知青,你怎么了?”田小花刚割完一片地,见两人站在那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便忍不住走了过来。
  “我没事,你去忙你的吧。”童颜露出一个礼貌性的笑容,因为心里有鬼,她下意识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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