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清清水肥皂泡
时间:2021-02-10 10:20:16

  每天从知青点到广播站走个来回需要三个多小时的路程。
  如果说在杏花村有什么东西是童颜最难舍难离的,那当属这暖烘烘的热炕。
  每天从外面冻一圈回来,往炕上一躺,那感觉犹如天堂般舒坦。
  傍晚,走了一个多小时的村路,童颜累得扑到在炕上不愿意动弹,敲门声响了好几声她才不情愿地爬起来去开门。
  见门外是赵和平,她想都没想便说道:“沈点长不在屋,估计晚点才能回来。”
  “我不找他,门外有个姑娘想见你,我来传个话。”赵和平看着她那俊秀的脸蛋不禁感叹这小子的桃花运是真旺。
  “你知道是谁吗?长什么样?”童颜很怕外面的来人是田小娥,如果真是她,自己一定不见!
  赵和平把她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尽收眼底,只觉得很有趣,“门外的姑娘很有礼貌,长这么高,一笑还有两个酒窝。”
  他用手比量了一下胸口的位置,继续补充道:“如果不想见我可以告诉她你不在。”
  一笑两个酒窝?
  童颜认真回忆了一下,不知道他指的是谁,心里忍不住打趣赵和平的观察入微。
  “不用,我去外面看看,谢谢你。”
  按身高来看此人应该不是田小娥那个粘人精,童颜把棉袄重新穿在身上出了知青点。
  田小花一直等在外面,见童颜走了出来忙上前几步,笑脸迎人。
  可是内心却五味杂陈……
  呜……好不容易相中的男人就这么没了,想哭……
  “童知青不好意思,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休息。”
  “田同志是你啊?找我有什么事吗?”面对书中女主,其实童颜对她还挺有好感的,只不过田家其他那几个人实在极品,就算再多的好感也弥补不了自己所受到的中伤。
  “童知青咱们能聊两句吗?”田小花自知理亏,如果惹事那个不是亲娘,说什么她都不会来这里丢人现眼。
  “我觉得咱们没什么聊的,知青点里还有事,我先回去了。”即使她是书中女主,童颜也不想给面子。
  就算沈绍卿出面都没用!
  想要聊的事情不用脑袋想都知道是什么,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田家那对母女就需要被吓一吓!这样以后才能明白什么叫祸从口出!
  不理会田小花的欲言又止,童颜扭头回了知青点。
  晚上,沈绍卿从外面回来后就看见童颜双手托着下巴坐在书桌前发呆。
  两人的冷战因为上次的烟囱事件破冰,沈绍卿走到她眼前晃了一圈,见对方毫无反应便拉开一旁的板凳坐了下来。
  “你这是发什么呆呢?”
  其实童颜有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只不过一想到这个男人以后会是田家的女婿就懒得搭理他。
  这叫迁怒!
  “你想跟我说什么?”按照书中的时间线,男女主现在应该已经互送秋波了。
  如果是沈绍卿来替田家人打探虚实,那她不可能回绝。
  她可以不给田小花面子,但不能不给沈绍卿面子。
  毕竟这个男人帮助自己无数次,有些恩情是还不尽的。
  沈绍卿被她冷漠的态度怼得一愣,不明白这小子今天又是怎么了。
  “我想说,站起来跟我走。”
  “???”童颜满脸问号,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我今天不想见再见田小花,等明天再说吧。”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把沈绍卿弄懵了,“什么?你说谁?”
  见他一脸茫然,童颜略显委屈地问道:“你不是来给田家当说客的吗?”
  “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当说客?”沈绍卿快被她的脑回路气笑了,“你怎么想的?”
  “你不是要带我去见田小花吗?”
  “我都不知道田小花是谁,为什么要带你去见她?”沈绍卿揉了揉眉心,一脸不解。
  “你不知道田小花是谁?!”童颜偷偷在心里算了下时间,现在是七四年冬天,按书中剧情现在男女主应该开始互生情愫了呀?
  “对,不知道,我为什么非要知道?”
  上次秋收,沈绍卿虽然见过田小花但并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没兴趣知道。
  童颜自知他没必要撒谎,张了张嘴想不出该怎么解释。
  她突然站起身说:“要去哪儿?咱们快走吧。”
  “……”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知青大院,童颜看向他身侧推着的自行车,问:“咱们要去干嘛?”
  这辆二八自行车还是上次周政结婚时弄来的那辆,一直停在院子里没有被送走,因为之前两人冷战,她一直没问这车是借来的还是买来的。
  “去村口。”沈绍卿挪了下身子,把自行车的车把递向她,“你骑车载我。”
  “我载你?!”童颜忍不住提高音量,不敢置信地看向眼前这个比她高一头,体格比她壮两圈的男人,“我能载动你吗?”
  “我今早脚崴了,不能走太远的路。”言下之意,骑车也骑不了。
  刚才看还好好的,真瞧不出来有脚伤。他的脚是不是真的崴了,童颜不清楚,但人家把理由说得这么充分,自己再无动于衷显然不太合适。
  “要不你告诉我什么事,我自己骑车去村口也行。”
  “不行。”
  “……”
  童颜迈开大长腿,认命般地跨上自行车不忘羞辱他一下,“上来吧,你想坐前面还是坐后面?”
  二八车是那种前面带横梁的,一般拖家带口的情况下都会把小孩儿放在前面坐。
  沈绍卿抬眼看她,两秒后气定神闲地坐在后车座上说:“走吧。”
  幸好童颜有一对修长的大腿,脚支在地面上毫不费力,不然就这一车一人非把她压倒不可。
  这种车子以前拍戏时她骑过,但没载过人。
  除了最开始有点紧张,童颜骑得还是挺稳的。
  边骑边在心里把这个狗男人咒骂一万遍。
  后座上,沈绍卿盯着她那单薄的背影有些出神……
  从知青点到村口,骑自行车用不了几分钟就到了。
  在村口停着一辆马车,童颜见它觉得眼熟,之后才想起这不就是邻村那辆吗?
  因为那次是自己第一次背土豆,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赶车人和沈绍卿寒暄了几句,然后从车上拎下两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扔下它们便赶着马车离开了。
  “这是什么?”这两袋子硬邦邦的东西引起了童颜的好奇心,最近并没听说知青点要置办什么东西啊?
  “把它们拴在后座上,回去你就知道了。”沈绍卿拎起一个袋子用麻绳系在后车座上,三两下就系得结结实实的。
  见童颜的动作笨拙,他从她手里拿过另一袋东西绑在了后座的另一端。
  待一切都搞定,沈绍卿指了指自行车前面的横梁说:“上来吧,我载你。”
  “……你不是脚崴了吗?怎么还能骑车?”让她一个“大老爷们儿”坐横梁,童颜觉得这狗男人应该是在报复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不能走路,骑车可以。”沈绍卿扯起谎话脸不红心不跳,明知道他这理由很牵强,童颜只敢在心里面暗骂两句。
  能骑车还让自己载他,真狗!
  “我自己走回去就行。”
  “不用那么麻烦,上来。”压下嘴边的笑意,沈绍卿把车推到她身边,那霸道的态度毋庸置疑。
  青春偶像剧里,帅气的男人总是和自行车特别搭!
  此时,在童颜眼里,沈绍卿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大衣,不见臃肿反而帅气逼|人,再配上这辆车往那儿一站简直是自带光环,魅力四射!
  “我特别重,你可别后悔。”她把双手背在身后,紧紧盯着自行车的横梁,肾腺素“蹭蹭”往上攀升。
  上大学的时候,童颜每次看到那些校园情侣共骑一辆单车就十分羡慕,她也曾想象过自己和恋人一起骑车的画面,但绝不是现在这副样子!
  明知道沈绍卿只是在耍自己,但她的小脸儿还是忍不住红得滚烫,童颜不断在心里默念:我是男人!我是男人!冷静!冷静!
  若有似无般的暧昧在两人之间悄无声息地萦绕着,沈绍卿紧了紧贴伏在腿侧的左手,突然轻咳一声说:“太重容易把车压坏了,算了,你还是自己走回去吧。”
  “!!!”她就知道这男人是在耍自己!
  听了这话,童颜在心里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气得转身就走,以至于她根本没注意到沈绍卿那早已变成酡红色的耳尖儿和眼底那一闪而过的挣扎。
  沈绍卿一直紧跟在童颜的身后,把车骑得很慢。
  直到两人一前一后回到知青点,童颜才回过头看他,“你骑自行车怎么还没有我走得快?”
  “脚疼。”某人说起谎话越来越溜了。
  “你脚真的崴了?”童颜细眉紧蹙,之前以为他是在逗自己玩,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嗯。”见她这么紧张地关心自己,他嘴角上扬,心情大好。
  把两袋东西从车上卸下来,他拍了拍自行车的车座说:“我最近用不上它,这车你拿去骑吧。”
  “你要把它借给我骑?”童颜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年头一辆自行车相当于后世的小汽车,他就这么轻易借给自己了?
  “嗯,如果你不骑,我就借给郑洲骑。”知道说什么能让她立刻接受自己的好意,沈绍卿假意要把车推走。
  “不不不!我骑!”惊喜来得太突然童颜还有点恍神,她忙扶住车把阻止他把车推走。
  笑话!让给郑洲那个缺心眼儿,还不如让她骑呢!
  童颜的反应正中下怀,沈绍卿眉眼间含着笑意,把手里的车钥匙放进她的手心之中,“好好对它。”
  “嗯,我会的!”一想到终于不用再徒步上班,童颜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无比真诚地感谢道:“谢谢你把自行车借给我!”
  同时,又为自己刚刚的小肚鸡肠感到不好意思,早知道这男人对自己这么够义气,说什么她也要载着沈绍卿在村里多逛两圈!
  “你现在腿脚不方便,如果需要出去办事记得找我载你去!”
  童颜是那种别人对她一分好,她会还回去两分的人。
  既然沈绍卿愿意把自行车借给自己,那么在他受伤的这段期间,她会把自己当成他的专属司机。
  “嗯,好。”怕她有心理负担,他点头答应下来。
  沈绍卿不可能真的让她载自己,今天让她载的那几分钟只不过是想测试一下她的车技而已。
  喜滋滋地把自行车推到一旁放好,童颜这才把注意力重新放到那两个大袋子身上。
  “这些是什么东西?”
  “是过冬用的白菜。”
  在东北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会积酸菜,他们这些知青属于入乡随俗。
  村里的菜不够吃,这些白菜是偷偷从别处花钱买来的,所以送来的时候为了不引人注意它们都是用袋子装的。
  叫来几个人把一颗颗白菜收拾利落放进腌缸里,再放些粗盐用大石头压住,这一缸码放整齐的白菜算是积上了。
  想让它变成酸菜还要再等上一个月的时间……
  冬天,东北最有名的菜色是“汆白肉”,白肉是猪五花,把它和酸菜炖在一起,再蒸一锅粘豆包,那味道简直美极了。
  把酸菜积好已是一个月以后,大家很久都没见着荤腥,知青点的这些人们看着眼前这两大缸酸菜,砸吧砸吧嘴有点儿眼馋。
  离过年杀年猪还早,他们一商量,最后勉勉强强凑了一些钱和票去县里买了三斤肥猪肉回来。
  好不容易能吃顿肉,每个人都把肉含在嘴里细细品味,很怕吃得太快没尝到肉香。
  能分到的肉只有两三块,魏敏把自己那份汆白肉盛在一个搪瓷碗里,准备吃过晚饭把它给陶小光送过去。
  童颜坐在她旁边,见她不吃忍不住问:“你怎么光吃咸菜?”
  “小光很喜欢吃汆白肉,我不爱吃。”怕周围的人听见,魏敏的声音压得很低,音量只有他们两个能听见。
  童颜被她的话气得喉咙一梗,忍不住吐槽:这真是个傻姑娘!
  “那你也不能光吃咸菜啊,我的菜让给你吃。”
  说着,就把眼前的菜碗往魏敏那边推了推。
  她现在学聪明了,怕抢不到菜,也像沈绍卿那样自己单盛出一碗菜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谢谢你,我真的不爱吃。”魏敏不好意思地忙摆手又把碗推了回去。
  坐在对面的沈绍卿不自觉地扫了他们好几眼,冷脸吃着碗里的酸菜,不但嘴里泛酸心头也跟着发酸。
  吃过晚饭目送魏敏偷偷离开知青点,童颜气鼓鼓地找到沈绍卿想打听一下陶小光那事进度如何。
  再照这么发展下去,她真怕魏敏那个傻瓜被人吃干抹净。
  屋子里,沈绍卿抬眼看向她五秒,忍不住吃味道:“你这副生气的德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魏敏的对象。”
  “……”
  无缘无故又被他误会自己喜欢女人,童颜深吸口气,一字一句解释清楚,“我再重申一次,我不喜欢魏敏,帮她只是觉得她很善良!”
  “嗯。”沈绍卿搓了搓眉峰,“那你喜欢谁?”
  喜欢谁?
  一张俊脸在脑海中快速闪过,吓得童颜忙否认道:“我谁都不喜欢!我年龄还小不考虑这些男女之事。”
  嘴上说得淡定,心脏却“砰砰砰”欢如擂鼓。
  看着眼前这张俊脸不禁多了几分心虚。
  不敢细想那一闪而过的画面缘自为何,童颜缓了缓心神提起正事,“陶小光那边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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