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那……应该是不能。”郑洲爽朗一笑,扔下行李往四周瞧了一圈才问:“沈绍卿呢?”
“我也不知道,他一早就出门了。”童颜轻拧细眉,有些担忧。
雪天路滑, 村里出行不便, 也不知道那人干嘛去了?
“村里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事?”以他对沈绍卿的了解, 如果不是有重要的事, 今天是大家回来的日子他不会缺席。
“好像没发生什么事。”唯一发生的大事就是赵和平和田小花处对象了。
但当事人不说, 她也不想大嘴巴乱说话。
“嗯……那不用管他,喏,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土特产。”郑洲从行李袋里扒拉出好几样东西放到桌上, 还不忘小声讨好道:“我就给你俩带了, 别人都没有,快收起来。”
“谢谢。”童颜被他那样子逗得抿嘴一笑,也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事先买好的特产递给他, “这是我的回礼,礼轻情意重。”
两人互相客气,难得和谐。
傍晚,过了晚饭时间沈绍卿才形色匆匆地从外面赶回来。
有童颜在, 郑洲没机会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而童颜又跟个牛皮糖似的,一直跟在沈绍卿左右,形影不离。
直到晚上睡觉,郑洲才有机会问。
“赵小虎回来了。”怕吵醒童颜,沈绍卿把音量放得极低。
郑洲支起耳朵费了好大劲才听清。
“他不是欠一屁股债吗?哪来的钱还债?”
“我今天就去查这事了,暂时还没有消息。”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神色隐晦不明。
如果不是有赵和平看见赵小虎,村里根本没人知道他回来了,敌人在暗他们在明,从现在开始,时刻都要提高警惕。
“你明天搬去赵和平那间宿舍吧。”这是沈绍卿回知青点之前就决定好的,今天听说那个赵小虎变化很大,整个人要比以前狠戾疯狂许多。
那人要对付的是他和童大宝,郑洲最好少和他们在一起,以免伤及无辜。
“为啥要搬走?”郑洲并不知道当初赵小虎欠债是沈绍卿所为,所以根本无法得知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
“你帮我多探探赵和平的口风,他现在是田家的大女婿。”这只是一个借口,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让郑洲心甘情愿地搬出去。
“啥?他和田小花处对象了?!”郑洲听闻,那颗玻璃心碎了一地……他喜欢的姑娘有主了……
“你小声一点,童大宝在睡觉。”
“不是,田小花怎么和赵和平处上了?”郑洲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心里空落落的,特别难受。
“和平长得不错,性格又好,为什么不能是他?”沈绍卿见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只觉得好笑。
“田小花不是喜欢童大宝吗?之前还给童大宝送芹菜来着。”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他早就追求田小花了,结果那个童大宝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倒是把他气得够呛!
这件事沈绍卿还是第一次听说,心底隐隐泛着醋意警告道:“以后这种事少瞎说,对他们几个人影响都不好。”
郑洲耷拉着脑袋被打击得不轻,“我也就是跟你发发牢骚罢了。”紧接着又斗志昂扬道:“你放心,我明天就搬过去,我倒要看看赵和平那家伙比我强在什么地方?”
自觉他的长相也不比赵和平差,怎么想找个对象就这么难呢?!
第二天,郑洲清晨起来就搬去了旁边的宿舍。
童颜见状一脸茫然,不知道这人又抽什么疯,说搬走就搬走,特别突然。
可惜,郑洲只送了她一记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儿,便头也不回地搬走了。
……
时间过得不急不缓,转眼便到了正月十四,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元宵节。
南汤圆北元宵。
在东北,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买点元宵吃应应景。
童颜比较喜欢吃炸元宵,可惜这年头油太贵,她吃不起……
这几天艳阳高照,村里的积雪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传闻县里最近来了一个歌舞团在公社礼堂表演《智取威虎山》,过了元宵节就会离开。
枯燥乏味的生活让他们这些知青变得蠢蠢欲动,都想去县里观看这场演出。
其实童颜对歌舞剧兴趣不大,但还是和大家一起去了县里。
即使是寒风刺骨,也阻挡不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一个个除了眼睛浑身上下都捂得严严实实的。
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蜿蜒颠簸的村路上扬起歌声,嘹亮悦耳……
歌舞剧的演出时间是在下午,到了县里他们几个人准备分开行动,现在距离开演还有四个多小时,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在县里逛一逛。
“咱们去哪儿?”童颜跟在沈绍卿身边,仰起小脸儿看他,神色之中透着无奈。
最近这男人又开始把她带在身边,就连去广播站工作都要亲自接送。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赵小虎回来了,那人有可能会对她做些不好的事情。
因为这个,童颜有些恼怒,不知道那精神病为什么总咬着她不放,现在她跟田家一点关系都没有,更和田小娥没有联系,简直就是一条疯狗!
有这样一条疯狗藏在暗处,她只能听沈绍卿的话,时刻跟在其左右保持警惕。
“你有什么东西想买吗?”知道她心里憋屈,沈绍卿抬手帮她把松落的围巾重新系紧,眼底的笑意带着一丝宠溺。
“咱们去买元宵吧。”她现在只想吃点甜食安慰一下自己这颗饱经摧残的小心脏。
“好,走吧,去黑市。”
不远处,韩玉婷见他俩这副有说有笑的样子心里不禁有些吃味: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可聊的?就算关系再好也不至于天天粘在一起吧?!
她很想过去把沈绍卿拽走,但是有心无胆,怂得狠……
另一头,赵和平、郑洲和魏敏一同去邮局寄信,通过聊天才知道赵和平的外婆家和魏敏在同一座城市。
见两人越说越有共同语言,郑洲把魏敏拉到自己右侧把他们隔开,保护的姿态极重,“赵和平,你现在是有对象的人,行为举止要注意影响。”
“我怎么了?”赵和平露出一抹苦笑,自从郑洲搬回他们宿舍,这人就像跟自己有仇似的,什么都要对着干,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他了。
“我只是和魏知青多说几句话,这没什么吧?”
“不行!”
见郑洲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赵和平忍不住开起玩笑,“你该不会是喜欢上魏知青了吧?”
“我没有,你别乱来说话!”郑洲不自然地瞅了一眼魏敏,见对方没什么反应,心里偷偷松了口气。
魏敏这小姑娘人不错,但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如果不喜欢,就少管我和魏知青说话,如果再管,你就是喜欢人家。”
“我……”
两人说话期间,赵和平的脸上一直挂着淡笑,见郑洲被怼得哑口无言,那抹笑意更甚。
见他们终于把话题从自己身上移开,魏敏舒展眉心,有些疑惑为什么郑洲不让赵和平同自己说话,是觉得自己会插足别人的感情吗?
……
明天就是元宵节,无论是供销社还是黑市到哪儿都是人头攒动,嘈杂喧嚣。
像这样的节日,红袖标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管得太严。因此像黑市这种地方要比以往热闹得多。
怕童颜被行人冲撞到,沈绍卿一直用自己的身子护着她,两人紧紧挨在一起缓缓前行。
这时,走在童颜身侧的一个女人突然惊呼一声,“哎呦!是哪个不长眼的踩我一脚!”
童颜随着声音看了过去,见对方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便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那个女人同样也看见了童颜,她突然一把拉住童颜质问道:“姑娘,刚才是不是你踩我的?”
“大姐,我没踩您脚,而且您认错了,我是个男的。”因为走起路来喘气费劲,童颜早就把捂在脸上的围巾摘了下来,一张小脸儿暴|露于人前,雌雄难辨。
女人疑惑地打量着她,忽然问道:“我这记性不可能认错,去年夏天你是不是去过纺织厂的女澡堂?”
这个女人就是那家澡堂的看门人,她三十来年第一次认错男女性别,所以对童颜的印象极其深刻,就算化成灰都不可能认错人。
听了这话,童颜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完了!
她来县里洗澡的次数不多,每次都是打游击,绝不在同一个地方洗第二次,结果真是防不胜防……
“您真的认错了,我不是!”
“刚刚就是你踩我脚,所以现在不敢承认?”女人很执着,有股针尖儿对麦芒的架势。
“我可以作证,他没踩您脚,也不是你口中提到的人。”沈绍卿把童颜护在身后,直接对上女人的气势汹汹。
“你俩是一伙的,对象关系吧?挺大个姑娘说句对不起咋就那么难呢?在这儿撒谎有意思吗?”女人双手环于胸前,眼皮搭了他们一眼撇撇嘴十分不屑。
童颜很后悔自己今天出门之前没看黄历,好巧不巧碰到这么一个煞星,这人的记忆力也太好了吧?时间都过去半年了还记得她!
此时,她心里慌乱得不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女人的咄咄逼人。
第37章 醉吻 ——
“他确实没踩您脚, 如果不信你可以看看皮鞋上的鞋印和他的鞋底是不是一样的。”沈绍卿说得很淡定,不卑不亢的态度让人信服。
一旁看热闹的人忍不住帮腔道:“对啊,你看看是不是一样的鞋印?”
“呦!这小皮鞋穿得锃亮!怪不得踩个脚就急眼了。”
女人低头看了看皮面上的鞋印, 又看看童颜的, 还真不是一样的……
她讪讪一笑,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妹子……不好意思啊!大姐看茬了。”
“没事没事!误会解释清楚就好了!”因为心虚,童颜可不敢继续跟她较真自己是男是女的问题,一心只想把这煞星赶紧送走。
经历这段插曲之后,童颜没了再继续逛下去的心情,她偷偷瞄着男人的表情, 装模作样地解释道:“刚才那位大姐什么眼神啊?我这七尺男儿怎么可能是个姑娘?”
沈绍卿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沉默不语, 其实心底早已波涛暗涌。
他到底有没有相信, 童颜看不太懂, 内心那份忐忑作祟, 让她连接下来的歌舞剧都没心情认真观看。
直到回了知青点,她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让沈绍卿彻底打消疑虑。
如今之计,只能见机行事……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七五年的第一个团圆节, 按照老规矩, 每个知青各带一些吃食晚上大家相聚在一起过节。
从早晨开始,童颜一直在没事找事装出一副很忙碌的样子,就怕沈绍卿会突然揪住她问昨天的事情。
如果不是广播站放假, 她真想去那里躲躲清净。
其他人为了晚上能吃得丰富一点也都没闲着。
沈绍卿不知道从谁家换来一只大公鸡,杀鸡、放血、拔毛一气呵成,那手法干净利落,莫名还透着一丝优雅。
像郑洲这种无酒不欢的人在这么重要的日子又去外面弄酒了。
几个女知青不敢看杀鸡, 就呆在屋子里切菜、发面,为晚饭做准备工作。
随着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元宵节这顿晚饭被整整齐齐摆上桌。
如今知青点的男女都算上一共有八个人,炕桌放在火炕正中间,大家围坐一圈,个个脸上喜气洋洋。
本来他们还邀请了村支书和高大根,但两人怕他们放不开吃吃喝喝,于是谁都没过来凑热闹。
沈绍卿是最后一个上桌的,他扫视一圈,最后在童颜旁边挤了个地方坐下来。
做了一天心里建设,童颜终于敢拿正眼瞧他了,可能是心虚使然,她把碗筷帮他摆好,那样子毕恭毕敬,就像个合格的小跟班。
“我说童大宝,你能不能有点男人的气魄啊?成天跟在绍卿身边不觉得很怂吗?”
见两个人又坐在一起,韩玉婷真是烦透了,今天这种场合最适合说这种似是而非的玩笑话。
“不怂啊,我觉得挺好的。”童颜憨憨一笑只装听不懂,“能和沈点长住一间宿舍那是我的福气。”
她知道说什么能让韩玉婷更生气,心里不禁吐槽:这个女人的醋劲儿也太大了,连男人的醋都吃,怪不得她当不了女主!
如预料的一般,韩玉婷气呼呼地扭过头没再说话,只能用筷子把心里的憋屈发泄在碗里的菜包子上。
桌上的几个人就属郑洲是最没眼色的,直男永远不懂女人心里的那些弯弯绕绕,他拿起酒桶咧开嘴笑得没心没肺。
“看见没?这桶酒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今天咱们大家一定要喝个不醉不归,都不许怂!听到没?”
不管男女,每人都被倒满一碗白酒,有他活跃气氛,刚刚那一点点不愉快被冲散得烟消云散。
“干杯!”
“对!干杯!”
随着众人的豪迈畅饮,童颜端起酒碗抿了一口。
气氛被烘托出来了,大家边吃东西边聊天,一时之间屋子里欢声笑语,暖意融融。
酒过三巡,几个人都有了一些醉意,郑洲迷迷瞪瞪地用手撑住桌面并挺直腰杆儿大声说道:“咳咳!我给大家念首我自己写的小诗,你们都听好喽!”
瞧他那样就知道人喝多了,为了防止他像上次那样耍酒疯乱亲人,童颜不禁往沈绍卿那边挪了挪,心底充满戒备。
两个人紧挨在一起,也许是酒意上头,沈绍卿闻着萦绕在鼻息间的奶香味儿,一股无名之火慢慢攀升……
有逗哏的就有捧哏的。
只听有人说了句,“快念!让我们都听听是什么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