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崇拜国外思想的原主自然是吃女主这一套了,他回家把这事给家里人一说,说让原配许清如回家去,他要和许清如登报离婚,然后娶女主。
这可就触犯到原主家里人心目中的逆鳞了,从他们让女主给原主做小,就可想而知他们心里对于未婚就直接和原主在一起的女主是看不起的,现在女主居然肖想女主人的位置,原主父亲当场对男主和女主破口大骂。
爱情至上的原主自然忍不下这口气,直接和自己父亲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冲突,一怒之下,他带着自己的所有钱财离家出走,然后找到女主,和女主过起了有实无名的夫妻日子。
但是他并没有安稳很久,因为国内那个时候的情况非常不妙,大批大批的青年或投笔或从戎,为这个国家的再次雄起贡献着自己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就在这个时候,女主提议,他们出国吧。
国内这个时候马上就要乱起来,反倒是国外非常的安稳,他们手里有钱,会在那里被奉为座上宾。
原主心动了,他最后一次回了趟家,劝说父母和他一起离开,可是回到家后,他才发现,家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原来他离家出走之前,许清如已经怀了孩子,现在孩子已经生出来,原主是那种只在乎自己的人,离开家以后哪里注意过家里的事,是以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他这个当爸的才是最后一个知道。
先不说这个孩子带来的冲击,就说原主说的出国,作为老一辈的大都故土难离,想了一下,他们决定留在国内,但是想让原主把妻子和儿子都带走出去避难。
原主想也不想的拒绝,先不说他从未想过妻子的死活,这个孩子出现的突然,他家里面已经有了女主一个女主人,现在哪能再带一个女主人回去。
别看原主心里觉得女主是真爱,可是也知道女主的真正身份在原配许清如跟前站不住脚,他自然不想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在许清如面前附小做低,许清如自然被舍弃了。
原主父母听了他这话气的跳脚不已,最后道,“既然你不打算把妻子带走,那么就把孩子带走吧,也算你这个父亲对他尽点心意了。”
然后原主再次拒绝了。
别说他心里没有许清如,也没有许清如为他生下的孩子,他和女主两人身体健康,女主肯定不愿意抚养许清如的孩子,既然这样,与其把孩子再送回来,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带过去。
原主的表现让原主父母齿冷不已,最后当面和原主断绝了父子关系。
这也是原主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家人,之后就随着女主出了国,至于他的家人,是毁灭在动荡里,还是在动荡里雄起,原著没写。
反倒是原主,在去了国外才知道那里并非天堂,就算是天堂,那也是有钱人的天堂,刚开始他有钱时,日子过得自然不错,但是没钱以后,他就体会到了巨大的落差感。
陌生的地理位置,陌生的人文文化,磕绊的语言,让曾经那个内心高傲的男人被现实寸寸磨平,最让原主遭受到沉痛打击的是女主对于他的背叛。
因为生活贫困,她又想维护曾经的奢华日子,就给自己找了几个国外情人,靠着他们的‘资助’,日子才得以继续维持。
原主自己出轨心里不觉得自己有错,但是却无法容忍心爱的女人对他的背叛,但是他能有什么办法?异国他乡,这个地方连认识他的人都没有,更别说他现在还需要依附着女主,依靠着女主对他的施舍来过活。
就这样,原主背脊佝偻着在国外活了一辈子,让国外的人看尽了笑话。
萧瑾瑜睁开眼睛,把手掌放在眼前打量着,这只手还很年轻,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这也是原主出国后为什么会生活的如此落魄的原因,因为他没有能让他生存的一技之长,只花钱,再多的金山银山也留不住。
“夫君,你醒了?”这时,外面有声音道,随后推门走进来了一个头发包起,身穿素色衣衫的女子,她低垂着眉眼,以示自己的恭顺,这是原主的妻子许清如。
虽然许清如没有随大流裹了小脚,但是一言一行,无不流露出古代女子的顺从。
原主从没有仔细打量过许清如,因为一见许清如这番姿态他就觉得许清如是块木头,倒尽了胃口。
许清如帮萧瑾瑜打了水,正用水浸湿了帕子要帮萧瑾瑜擦拭,萧瑾瑜起身道,“不用了,以后这点小事我自己来就行。”
能在民国这个动荡的时期还能生活的如此安稳精致,可见萧家的家底。
只可惜原主却没有好好珍惜。
他舍弃了面包奔向了爱情,但是爱情却因面包离他而去。
净了面,萧瑾瑜和许清如两人去前面吃饭,萧家的确有很多残余规矩,比如男女不同桌,萧瑾瑜和他父亲一桌,许清如和萧母一张桌子。
两个桌子上面的菜都不多,却很精致。
萧瑾瑜过去的时候萧父正戴着一个老花镜看报,眉头紧皱,好似在为时局担忧着。
在这个特殊时期,能把国家放在心里的无疑是热血男儿,不仅是为了这个国,还是为了这个家,国若亡,家将焉附?
可是这些东西原主一直都不懂,他从小就没吃过任何苦,自然也承担不起任何事来。
萧瑾瑜看着整张桌子只有他们两个,许清如她们那张桌子也没挤满,叹了一声道,“爸,能让我妈她们跟我们一张桌子吃饭么?”
“胡闹,哪有男女一块吃饭的道理。”萧父皱眉说道。
“瑾瑜啊,妈跟你媳妇在这吃又不受什么委屈。”萧母连忙说道,生怕萧瑾瑜又气着萧父了。
“什么男女不同席,那都是有钱没处花作出来的规矩,外面的普通人家可没有桌子让他们分开吃饭,爸,你不觉得一个房间内摆两张桌子显得麻烦又浪费么?而且这样弄,非常不适合美学。”萧瑾瑜皱眉道。
萧父闻言有些意外,没想到这次儿子居然跟他讲起了道理,而不是胡搅蛮缠,“没钱人有没钱人的规矩,有钱人有有钱人的规矩,我们有钱人,不能去学没钱人的那些规矩。”
什么规矩?不过是钱财堆积出来的优越感,并且为了显摆,这才立下很多规矩来彰显着自己家和普通人家的不同。
萧瑾瑜没有试图再劝说萧父,因为对他来说有些不适的规矩对萧父来说,一辈子早就适应并刻进骨子里了。
“既然这样,那爸你把我妈和我媳妇的那张桌子搬到我那里吧,以后我和我媳妇就在自己屋里用饭了,大桌子就留给你和我妈了。”萧瑾瑜对萧父道。
“你要和我们分开吃?”萧父诧异道。
“不行,你得和我们一块吃。”萧母道,儿子不在她跟前,她实在不放心。
“行了,以后别提分桌的事了,等中午吃饭,一家人就一张桌子吧。”萧父皱眉道,从萧瑾瑜夫妻两人分开吃饭,和家里男女分开吃饭中二选一。
许清如悄悄抬眼看向萧瑾瑜,不明白萧瑾瑜此举是什么用意。
萧瑾瑜想干什么?自然是要先消除自家的男女不平等。
不同于萧家父子两人的大桌子,萧母和许清如婆媳两人的桌子,不管是面积还是规格,都小了男人那张桌子一大圈,这寓意着男人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女人就该比男人地位低。
没有见到的就算了,现在见到了,还是在自己家里,萧瑾瑜自然要管。
而显然,比起一些死规矩来,在萧父心里,还是萧瑾瑜这个儿子更重要。
第132章 、封建妻(2)
萧家是做布庄和粮店生意的,到现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种生意虽然不如那些未来被写入《刑法》的生意来钱快,但胜在稳当。
早上吃过饭,萧父就出去看自家的生意情况,萧母则留在家里,指挥着雇佣来的人打扫着家里的各处。
家里有专门做饭的人,虽然不用萧母或许清如亲自做饭,但是家里面米面粮油的采买,萧母却要亲自过目。
这个时候萧母显然没有让许清如这个儿媳妇管家的打算,就把许清如给支使到了一边,许清如是典型的闺阁女子,没有事做,她就自己弄了一块布,用棚子绷紧,然后开始在上面刺绣。
因为不用她赚钱养家糊口,许清如的动作绣起来不紧不慢,等花样渐渐显现,看上去栩栩如生。
萧瑾瑜在一旁看了一会,没想到许清如居然还有这手艺。
毕竟原主可从来都没有观察过许清如这个妻子,别说许清如会什么了,她长什么样子原主都不知道。
可是萧瑾瑜却看清了许清如低垂眉眼下那张清丽的容颜。
意外的出色。
可能也是因为那张脸,许清如才时刻低头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人娶妻讲的是‘贤’,而不是色。
“夫君,你什么时候来的?”许清如察觉到萧瑾瑜来到她跟前,心里不由猛的一惊,细长的绣花针穿透而过,差点扎到她的指尖。
“我刚来的,你的刺绣很好看。”萧瑾瑜对许清如夸奖道。
哪怕他这个外行,也能看出这份刺绣是一份精品。
许清如不妨萧瑾瑜会这么说,要知道以前的萧瑾瑜见她都不带搭理的,现在这种情况着实出乎她的预料。
“除了刺绣,你还会什么?”萧瑾瑜有些好奇的问道。
许清如下意识低头回道,“琴、棋、书、画、烹饪都有所涉猎。”
很显然,许清如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
也难怪萧家父母不愿意让女主进门,见过珠玉,谁还会去把一块石头当宝贝啊。
没有人会扔了黄金去捡垃圾的。
“刚巧,这些东西我也都会一些,除了,烹饪和女红。”萧瑾瑜笑着道。
琴棋书画,这些萧父都帮萧瑾瑜找过老师,但是学会了喜不喜欢,这就不是外人能操控的事情了。
相比起这些让原主学到吐的东西,原主更仰慕外来的文化,因为这些老旧的思想没有帮他们保住国家,却不知,能传进来的很多东西,都是外面的人特地丢弃过来的糟粕。
身为敌人,人家会眼睁睁的看着你超越他们然后向他们复仇?人家早就防着国内这一手呢。
崇.洋.媚.外,就是国外人给予国内一次严重的精神打击。
原主和女主就是其中的一员,只可惜他一辈子都没勘破自己为什么落得个那样的下场。
要是国内真的人人都像原主和女主那样,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绝对等不到那血色旗帜的升起。
而身为这个时代的人,有什么是他能够做到的?
坐在书房里想了一下,萧瑾瑜拿起了笔。
《写一写未来》,这是这篇文章的名字。
这个时代无疑是黑暗的,那些民族前辈们于黑暗中砥砺前行,他们看不到自己前方的路,也不知道他们想要打造一个什么样的盛世,一切都是未知的,外有强敌环伺,内有人心不齐,更有无数爱国志士心生茫然。
萧瑾瑜想把自己曾经看到的那个世界描绘给他们,要是能让那些人因此少走一些弯路就更好了。
为了防止碍了某些人的眼,萧瑾瑜从一个又一个小故事切入,由小见大的为人们描述未来的那个社会。
从孩子、从老人、从女人、从动物、从景色,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角度,一同描绘出了一副岁月安稳的世界。
当然,写作么,怎能不带点艺术加工,否则就是干巴巴的描述了,萧瑾瑜笔中的那个世界,以未来那个社会为原型,却又超脱于那个世界。
一篇文章写下来,积攒了好几页。
等写完,也到了中午用饭的时候,萧父从外面回来,神情并不轻松,他对萧瑾瑜道,“你以后能不出门就别出门了,外面现在真的很危险,就算要出门,也得跟在我身边。”
至于萧母和许清如,她们从来就不出门,不仅是因为外面世道混乱,还有她们自身的原因。
萧母嫁给萧父多年,在这个家里自然有一定话语权的,听到萧父这样说,她对萧瑾瑜担忧道,“对,听你爸的话,没事咱就不出去了。”
萧瑾瑜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我等人派一个人去报社,我就不去了。”
“你派人去报社干什么?”萧父不由好奇道。
他派人去报社不稀奇,但是萧瑾瑜派人去报社就很新奇了。
萧瑾瑜也不隐瞒,道,“我写了一篇文章,看看能不能登报。”
“就你?”萧父眉眼一跳,下意识不敢相信萧瑾瑜的所作所为,不是他这个当父亲打击儿子,而是他知道自家儿子有几斤几两,虽然萧瑾瑜会识文断字,但是报社是什么地方,不可能你会写两个字他们就要的。
“先试试看,如果不行,咱们家就自己弄一个出版社。”萧瑾瑜道。
萧父听了差点被汤呛到,有些心惊于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还不如儿子敢想。
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萧瑾瑜连被报社打回来的退路都想好了,那他还能说什么呢。
但是一想到自家花钱打通关系,让更多的人看到他家儿子的狗屁不通的文章,不知为何,萧父隐隐有些羞愧。
出版社,这个时间段里面的人都忙的不行,又是催稿,又是盯着排版的,一个编辑恨不得掰成两个用,看投稿可能是编辑们最清闲的时刻了,但是那也得分投稿文章的好坏。
遇到好的文章,编辑就像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如果遇到不好的文章,就像喝了一碗没有味道的白开水,让人连劲都提不起来。
林东是出版社的老牌编辑了,一双眼睛早就炼了出来,文章好不好,他第一句话就能有个大致的判断。
“《写一写未来》,未来?!这个名字还真直白,我看看笔名,‘记录者’,这是在说自己不曾参与进去的意思么?是新人投稿,还是那些大佬们又换了一个笔名?”林东道。
随后他看文章,文章整体都是由白话文构成,没有一丝文言文。
这个时期正是白话文推行的时候,但是投稿过来的白话文文章还是很少的,毕竟之前已经熟悉了文言文的书写,一时间有些改不过来。
可是这篇文章却不同,林东身为老牌编辑,并没有看到过以前和这篇文章雷同的文风,而且这本书的文字功底比之那些大佬们的华丽辞藻来,就像一杯寡淡的白开水。
但是奇异的,白话文开头的文章可以让人快速阅读下去。
这是一篇新奇的小故事,抛去市面上盛行的才子佳人套路,讲述的是一个孩子在路上捡到一分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