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中间商总不可能白跑一趟吧?
贝克太太也证实了威廉姆斯爵士的说法。
格蕾丝和她聊天的时候,她正在清点厨房里的食物储备。
格蕾丝跟在她身后,一边听她嘟囔着“可恶的当地人又偷拿走了多少多少面包”、“那个小眼睛的女人拿走了一盒黄油”之类的话,一边不动声色地询问她当天的事。
“你是说那个满嘴疯话的商人?没错, 他确实说过那话,不过我和威廉姆斯爵士都不相信。”
贝克太太转过身来,对格蕾丝说道:“您是埃塞克斯公爵的总管,所以肯定见过比那更多的钱,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万英镑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巨款,威廉姆斯夫人的遗产也不过如此了。
要是那个墓穴里的一条项链就值这么多钱,威廉姆斯爵士也不用把自己的财产都花在考古上了,荷鲁斯的右眼,那样的项链有什么可稀奇的?即使是钻石做的,那东西也绝对不值一万英镑。”
说完这些,贝克太太又打开了
一个橱柜,数了数里面的装葡萄干的罐子,不出意外地又发现少了一个。
“啊!这群小偷!难道她们非要逼我一天清点一遍食品储藏室吗?我仅仅是一个礼拜没有清点,就少了这么多东西!”
她回过身,指着门上的一面镜子,“我要把这面该死的镜子搬走!三次了!三次!”
贝克太太像寻找同盟似的,看向格蕾丝,“您根本无法想象,克里斯蒂先生。有好几次,我差一点就抓住这群偷东西的小贼,但是她们通过这面镜子看见了我!这些人串通一气,互相掩护对方,让我每次都不能把她们送到治安官那里!”
“埃及永远比不上英国,如果你在英国偷了东西,警察就会让你去监狱劳动半个月以上,只有这样,偷东西的人才会长记性。”贝克太太絮絮叨叨地咒骂了几句,气愤地在记事本上写下今天核对过的库存。
“哦,您的左手怎么了?”
格蕾丝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左手。
这时贝克太太一拍额头,“啊!我可真笨,是右手。”
格蕾丝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发现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一些墨水。
左手……
右手……
格蕾丝瞥了一眼镜子,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什么。
……
“哗——”
盥洗室里,格蕾丝用肥皂清洗着手上的墨迹,抬头看向洗手池上方的化妆镜。
荷鲁斯的左眼和右眼,的的确确是镜像的,除此之外,两者的形状没有任何差别。
想到这,格蕾丝找到公爵大人,希望他可以陪着她,偷偷去古墓里看看。
当然,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警惕,两人决定等到夜里其他人都睡下了,再离开营地。
而中间的这段时间里,他们等到了老约翰的回信。
老约翰的信里,还携带了一包植物种子。
经过查尔斯医生的判断,这些种子是蓖麻籽。
老约翰在信里提到,他曾听说过一些有关蓖麻籽的意外事故。
这些事故多数是由孩子们乱吃东西引起的。
有的孩子,尤其是穷人的孩子,在饥饿的时候,几乎是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在乡下那些贫穷的地方,总是会有孩子把蓖麻籽吞下去,然后上吐下泻。
不过他
们大多数都没有死,因此也就没人多加注意。
但是老约翰曾经用过这东西。
因为有一次,他们去往东非冒险,曾遇到过一群发疯的野象。
非洲的大象不仅体型大,而且极具攻击性,根本不是通过蛮力可以消灭的。
他们那时候并不清楚是什么让这群野象发了狂,但是这群野象把他们困在一个古墓里出不去,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
就这样,胡安娜夫人和探险队的成员们商量对策。
由于他们这些人平时都是喜欢正面攻击的存在,因此胡安娜夫人和其他成员很少会在身上携带毒药。
当时老约翰看见了东非一种非常常见的灌木——野生蓖麻,于他是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把蓖麻籽用石头碾碎,拌进了黄油里,涂抹在面包上,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
原本老约翰只是希望这些大象会像那些孩子一样,上吐下泻,身体虚弱,这样他和队友们就可以趁机逃跑。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那些大象吃了面包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全都死了,一个也没活下来。
从那以后,老约翰就对蓖麻这种植物保持了极大的警惕心。
就算是那些用来治病的蓖麻油,他都一律拒绝使用。
现在想想,老约翰的警惕是很有道理的。
十几颗碾碎的蓖麻籽,居然就可以毒死一头大象,换成是人,恐怕嚼碎一两颗,就会一命呜呼。
而且这些大象从服毒到死亡的时间,可以说是和伊莲娜一模一样。
查尔斯医生用和胃液浓度相当的盐酸溶液做了实验,发现蓖麻籽的外壳非常坚硬,如果不咬碎的话,即使在胃液里放上好几个小时,也不会破损。
也就是说,那些误食蓖麻籽的小孩,并不是因为对蓖麻·毒素有耐受性,而是因为蓖麻携带的毒素根本就没有进入到他们的身体里。
到这里,格蕾丝已经基本确定,凶手使用的毒药就是蓖麻·毒素。
而且看起来,这个凶手似乎知道,这种毒药直接进入血液里,所需要的剂量要比口服更小。
但是单从毒药的种类,恐怕很难分析出凶手是谁。
因为蓖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却很早就传到了亚洲,之后又传到了欧洲
和美洲。
也就是说,这种植物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任何人,只要他像老约翰一样,无意间发现了这种植物拥有致命的毒性,那么他就完全有机会利用这东西杀人。
格蕾丝总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问其他人,“你知不知道蓖麻有毒呀?”,这么有指向性的问题,但凡不想惹上麻烦的人,肯定会下意识地否认。
不过从地域的角度来讲,原产非洲的植物,往往最不可能出现在俄罗斯。
俄罗斯寒冷的天气,注定了热带的很多植物都没办法在那里开花结果。
而蓖麻最大的用途,就是榨油。
因此蓖麻必须成熟结籽,才会有农业上的价值。
这东西和棉花一样,还不到成熟时期,就会被俄罗斯过早到来的冬天冻死。
即使到了后世的二十一世纪,俄罗斯的棉织品也需要从国外进口原材料。
可想而知,蓖麻油和蓖麻籽在俄罗斯应该属于舶来品,那是穷人吃不起的东西,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因此而中毒。
从这方面来看,伊万是最不可能知道蓖麻有毒的人。
而剩下的人里,贝克太太不像是见多识广的人,知道蓖麻·毒素的几率也不太高。
而阿伊、威廉姆斯爵士、卡尔三人知道这东西的概率应该差不多。
至于斯宾塞,格蕾丝不认为这个年轻人想得出这种毒计。
要不然就是他的演技太好了,才能把自己伪装得如此懵懂无知。
总而言之,目前毒药的种类已经找到了。
剩下的,就是解开“荷鲁斯右眼”的谜团了。
当天夜里一点钟的时候,格蕾丝穿了一双鞋底贴了一层羊毛毡的皮鞋,悄无声息地走在空旷的走廊里。
她试探着推了推公爵大人的房门,不出所料,门没有上锁。
两个人确认了一下,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于是就像两个幽灵似的,静悄悄地摸出了营地。
就在这时,公爵大人一把将格蕾丝拉到了阴影里,两人屏住呼吸,藏在了围墙的后面。
月光下,一个瘦削的身影,提着一盏不怎么亮的油灯,鬼鬼祟祟地往古墓的方向走去。
公爵大人和格蕾丝对视一眼,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
格蕾丝挥了挥手杖,示意自己带了武器,而公
爵大人则轻轻拍了拍上衣口袋,表示自己带了一把左轮。
前面的人手脚利落,显然不是威廉姆斯爵士。
而且从身高来看,这人也不可能是贝克太太。
阿伊、伊万、卡尔和斯宾塞四个人,都是那种瘦高的年轻人,在夜色里,很难通过背影把他们区分出来。
怀着这种抓心挠肝的好奇心,两人紧紧地跟在黑影的身后,一直走了将近三英里的路。
黑影到了古墓的入口,放下了提灯,机警地四处张望了一圈,这才顺着□□,爬了下去。
月光下,格蕾丝认出了那张脸。
是阿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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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荷鲁斯的谜底
“怎么会是他?”
格蕾丝心底忍不住疑惑。
她冲着公爵大人打了个手势, 两人一个望风,一个把耳朵贴在地面上,听阿伊的脚步声。
等到脚步声远了, 两人才谨慎地爬了下去。
周围的墓道并不宽, 只够两个人并肩行走,想必平时工人们往地面上运送碎石和夯土的时候, 也要互相推挤,才能勉强通过。
他们远远地跟着阿伊,不敢走得太近。
因为阿伊手里的提灯, 可能会让两人的影子映在墙上, 从而被阿伊察觉。
阿伊这次来,似乎有着明确的目的地。
因为一进到墓室里,他走路的速度就骤然加快, 让不想发出声音的格蕾丝两人差点跟不上。
两人尾随着他, 来到了一处墓室。
只不过, 他们在墓室门口停了下来, 只侧着身子, 偷偷向里面张望。
到了墓室里, 阿伊就显得自在多了。
也许是没想到有人会一路跟踪他到这里,阿伊走进墓室之后,就没有再东张西望。
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开始疯狂地划着墙上的壁画。
再任由他这样下去,就算古墓里真的有什么秘密, 也基本被毁了。
公爵大人率先冲了出去,一拳打在阿伊的手腕上,成功地让他手里的匕首掉在了地上。
紧接着,他把匕首踢到一边, 打算质问阿伊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在这时,阿伊突然拿起了他的手杖,指向了慢一步冲进来的格蕾丝。
“不!”
公爵大人立刻就想到了这是什么,下意识地就扑了出去,挡在了格蕾丝的身前。
两个人因为惯性倒在墓室灰扑扑的地上。
格蕾丝看向阿伊,瞳孔猛得缩成了一个小点。
阿伊往后退了一步,手杖当啷一下掉在了地上。
他捂着脸,无助地蹲在地上。
“我……我不敢……我不敢杀人……”
公爵大人被那一声碰撞音吓得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到头来却发现是虚惊一场。
直到被格蕾丝推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格蕾丝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但现在事态紧急,两人也没空闲聊。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之后,格蕾丝就走
过去,捡起了那把手杖,问道:“这是威廉姆斯爵士给你的吧,阿伊?”
阿伊崩溃地捂着脸,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格蕾丝倒也没强求他的回答,而是把那把特殊的武器递给了公爵大人,自己则拿起提灯,仔细观察着墙上的壁画。
正如她猜想的那样,墙上的荷鲁斯之眼,都是右眼。
也就是说,这个墓室里的壁画,根本就是伪造的!
她细心观察下,发现这些壁画,和其他墓室的壁画不太一样,有着刻意做旧的痕迹。
而且在阿伊划坏的部分,格蕾丝发现,在这层壁画下面,还有一层壁画。
阿伊这时面带愁容地说道:“这不是哈特舍普苏特的墓穴,而是她的女儿尼斐鲁拉公主的坟墓……
尼斐鲁拉和哈特舍普苏特前半生的经历非常相似,她们都是王后的亲生女儿,但没有同母的兄弟,所以都嫁给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成为了王后。
而是,在她们成为王后的时候,当时的国王都很弱小……”
说到这,阿伊苦恼地揉了揉太阳穴,“你们应该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尼斐鲁拉公主又是哈特舍普苏特的女儿,没看到主墓室之前,我们是很容易把墓主人的身份弄错的……”
也就是说,威廉姆斯爵士一开始,确实以为自己发现了哈特舍普苏特的墓穴,所以欣喜若狂。
得意忘形的他把消息透露给了报社,结果在挖掘到一半的时候,他和阿伊两个人意外地发现,一处壁画上写明了墓主人的身份是尼斐鲁拉公主,而不是她的母亲哈特舍普苏特!
然而外界报社的大肆宣扬,已经让威廉姆斯爵士没有了退路。
为了不让自己的名声一落千丈,他只能铤而走险,半夜来到这里,趁着墓室只开凿了一半的时候,偷偷把原本的壁画覆盖掉,添加上自己杜撰的内容,以欺骗大众,让人们以为墓主人就是哈特舍普苏特。
而伊莲娜平时在工作室里解读象形文字,并不经常去古墓参观,所以威廉姆斯爵士的骗术,有着很高的可行性。
只要在墓穴刚刚开凿完毕之前,成功地把尼斐鲁拉篡改成哈特舍普苏特,那么在真正的哈特舍普苏特的墓穴被发现之前,威廉姆斯爵士就可以
骗过其他人,成功把自己伪造成“哈特舍普苏特墓穴的发现者”。
要知道,像尼斐鲁拉这种在古埃及历史上一笔带过的公主,是完全不可能和女法老哈特舍普苏特相提并论的。
威廉姆斯爵士怎么可能在得到“哈特舍普苏特墓穴的发现者”这一威名的情况下,再接受比这差得多的尼斐鲁拉呢?
虽然他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但他还是选择了欺骗。
于是当这处墓穴被完全挖开的时候,考古队的成员们如愿地发现了“哈特舍普苏特的亡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