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新巧还想分辩几句,任雾却不愿意听,只甩去一句,“算了,这两年我也是被你伤够了心,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供你读书,结果呢,一毕业就跑去嫁人,你当妈了我都还没见过你丈夫。你自个儿的日子自个儿过去吧,我懒得理你了,反正你就压根不听我的话!”
苏新巧被母亲骂了一顿,心里又委屈又愤恨,一会觉得母亲偏心,只顾着弟弟,不念着自己;一会又觉得自己没用,正是手上没钱给母亲,母亲才会对她说话毫不留情。
她卯足了劲要赶着大宽上进,一股脑地把所有PS教程发给丈夫,让他立即放下手机,好好学习。
“你这不是瞎来吗?我上了一天班,腰酸背痛的就想歇歇,你还让我折腾什么PS。”大宽撇撇嘴,“咱们家里缺那一点儿钱吗?我爸妈手里那些钱,都是给我的,咱们根本没必要这么辛苦。”
苏新巧冷笑道,“我们结婚那么久,你爸妈给过一分钱吗?你现在还做着青天白日梦呢!”
大宽拗不过妻子,只能苦哈哈地坐在电脑前,强打起精神盯着屏幕,时不时打个哈欠,激得眼泪花子都出来了。
在一旁监督着的苏新巧立即用脚踢踢丈夫的椅子,提醒他认真听讲。
在苏新巧逼迫大宽奋力向前的时候,家里的房子也做好了。苏新彬打了五万块钱到任雾账上,让她看着给家里添点家电。
任雾喜滋滋地在圩上闲逛,钻进一家电器店,看看这个喜欢,那个也不错,迅速定下了热水器、电冰箱、空调、电视机等,还特意拍了个照片发给儿子看。
苏新彬忙中偷闲回了母亲的微信:“妈眼光真好!赞!”
新房是一栋两层的红砖房,外面没有贴上瓷砖。苏新彬说了,等他再努力一段时间,把屋子外面装修的钱凑齐,到时候贴上亮亮的瓷砖,让母亲住上乡间小别墅。
可别说,儿子这一番话,逗得任雾眉开眼笑的。
她的小日子过得可欢了,自己做点衣服、搞点小生意,每天整个几十块钱。儿子出钱做了个新房子,添了新家电和新家具,住起来比之前舒服了百倍。儿子还生怕她不舍得花钱买菜,居然还打电话给隔壁家的四伯公,让他时不时串串门,看看母亲有没有听话吃好。
任雾有时候也觉得奇妙,上辈子的苏新彬只会从母亲手里拿钱,从来不会心疼一下母亲。而这辈子的苏新彬在大三下学期的时候,突然陷入经济困境,知道母亲身患顽疾、家里没钱甚至还要借钱给他交学费之后,居然慢慢长大了。甚至在债务、失恋的推动下,他蜕变成一个能负起责任来的男子汉。
不过,另一个孩子,真是依然让人失望啊!
不能想,一想就坏事。这不,苏新巧又打电话过来了。
“妈,我要跟大宽离婚!”手机那头,传来女人竭嘶底里的说话声,还伴着两个孩子的哭闹声。
“行啊。”任雾说道,“你决定了就去办手续吧。”
手机那头的人被噎了噎,崩溃的情绪一下子散了。“妈,你怎么能这样呢?不是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吗?”
任雾语气淡淡,“你说要离婚,那我尊重你的意见。你不想离婚,那就别闹了。”
苏新巧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想起来告状:“妈,大宽这家伙,四个月了,都没学会PS!每天晚上他都把我赶出房间,待在里边偷偷看球赛!你说他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就不想着挣多点钱呢?咱们家里现在还请着保姆照顾孩子呢,每个月一半收入都流进保姆口袋里了……”
苏新巧絮絮叨叨地念着,任雾安安静静地听着,抱怨之后又忍着脾气回归家庭。
任雾对这个女儿没有任何的想法。生活是她自己的,没有人有责任帮她把日子过好。
剩下的日子里,任雾过得相当不错。苏新彬是个孝顺的,看着母亲一年年老去,他总想做点什么事情,让母亲更开心一些。他挣了不少钱,每年都会抽出十来天时间,陪着母亲到各个城市去游玩。
他们去了首都,逛了有着厚重历史感的故宫,吃了许多地道的首都美食。他们去了四季如春的春城,在那儿的花海里,两人留下了许多快乐的笑容。他们去了雪花飘飘的冰城,母亲站在街上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拿着冰棍儿,吃得直打冷颤……
任雾快乐地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临走前还对着陪伴在床边的儿子眨眨眼,“好了,老妈去旅游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苏新彬紧握着母亲的手,双眼含着热泪,脸上带着微笑,“行,那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任雾闭上眼睛,陷入了永远的沉睡。
“生活真美好。”老妇人对着任雾笑笑,“我喜欢在镇上开小店的日子,也喜欢和彬子四处游玩的时光。”
任雾笑着点头。
在这一刻,这两人的心里是同样的柔软。
“任务完成,开始打分。”系统的声音响起来,“①爱自己更多一点,后半辈子过得开开心心,得五十分;②苏新彬了解母亲对他的付出,改过自新,得三十分;③苏新巧的生活过得一团糟,不得分。目前总得分为三百八十分。”
任雾奇怪道:“苏新巧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关我什么事啊?不是她说的不管那两个儿女的吗?”
系统的声音里充满了对她智商的同情:“你见过哪个当妈的说不管孩子就不管孩子的呀?像这个任务委托者,她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啊!她心里还是盼着孩子都改好、把生活过好的!”
任雾无语,这年头接任务还不能单看任务本身,还得考虑到感情的影响因素啊?
*
“喂?”苏新彬滑开接听键,手机里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彬子啊,我是四伯公啊。你尽快回家一趟吧,你妈她、她走了!”
苏新彬想也不想,立即反驳,“瞎说,我昨晚还跟我妈打电话来着,听声音她精神可好着呢!”
四伯公无奈道,“你妈昨天和二婶子约好,今天帮她量尺寸做衣服,你二婶子去你家里好几趟也没见着人,房门也是从里边锁上的,喊了好几遍都没人应。我们叫人来拆下门,进去一看,发现你妈在床上没呼吸了。”
“你和你姐说一声吧,赶紧回来把事情办了。天气热,不耐放啊!”说完,那边收线了。
苏新彬保持着接听电话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坐在办公椅上。半晌才发疯似的,连假也忘了请,冲出了公司。
“什么?妈不在了?彬子,这些话也忒不吉利了,咱妈好好的在家里呆着呢!”苏新巧坐在客厅的地毯上,一边看着两个儿子玩玩具,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电话那头又说了几句,苏新巧的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行,我尽快回家。”
苏新彬开了七个小时的车,风尘仆仆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来钟了。
他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站在老房子前,一时不敢走进去。
这间老房子真的太破了,矮矮小小的,只比他高那么一点儿。那扇被拆下来的泛白木门靠在泥砖墙上,门口挂了一张白布。
“彬子,回来了?你进去看看你妈吧。”旁边突然响起说话声,苏新彬被吓了一大跳。
四伯公打着手电筒走近,“刚才你停车时有声响,我家里的狗叫了好一阵子。我猜应该是你回到了,所以过来看看。”
“唉,你妈也是个苦命的,怎么睡一觉连人都没了,唉!她辛辛苦苦把你们姐弟养大、供你们上大学,你们总算成家立业了,她的好日子总算来了,人却早走了。”四伯公感叹道。
苏新彬沉默着。
母亲的好日子并没有到来。他昨晚还不耐烦地让母亲继续去服装厂里做临时工,告诉母亲自己现在没能力照顾她,让她不要拖他后腿。
四伯公还在唠唠叨叨地忆往事,“你妈也是个性格要强的,你爸走了之后,她一个女人硬是扛起这个家。当时我见你们过得苦,还想给她说门亲事,帮帮你们。结果你妈一口拒绝了,说自己就算讨饭也会供你们读高中、读大学……”
苏新彬掀起门口的白布,走进屋里。
“你妈还在床上,我们没挪她。”身后的四伯公见苏新彬的手电筒照向堂厅,开口提醒道。
苏新彬走到母亲房门前,心脏像被一只大手紧紧攥着,又闷又痛,几乎无法呼吸。
“进去看看吧。”四伯公伸手推开了房门。
苏新彬的手在门口处摸索两下,抓住一条绳子,使点劲儿拽了一下,房里的黄色灯泡亮了。
房间里的老式木床上躺着一个熟悉的、瘦弱的女人,像是睡得正香。
在这一刻,苏新彬的脑子里出现一个想法——“妈并没有走,她只是睡得太熟了。”
他走近木床,看到一张熟悉的、灰败的脸。
他心里一紧,往后退了两步。
“别怕,她是你妈。”四伯公摇摇头说道。
苏新彬害怕得不得了,身体无法控制地打起冷颤来。
他怕什么?
怕自己是害死母亲的罪魁祸首,怕母亲突然睁开眼怨恨地看着他这个不孝子。
苏新彬迅速转身,走到门口,“四伯公,我们出去再说吧。”
四伯公长长叹了一口气。
苏新彬几乎一夜没睡,等着苏新巧赶紧回来,把事情给办了。结果中午时却接到她的电话,说小儿子生病了,让他先把母亲的身体送去火葬场,她争取这两天回来。
在四伯公和村里人家的帮忙下,苏新彬总算办完了母亲的后事。也不愿意在家里再待多一秒,匆匆离开。
而苏新巧,并没有回来。
四伯公坐在家门前的石墩子上,闷闷吸着水烟筒,不时摇头感慨一句,“不值得啊!”
苏新巧并不是因为儿子生病了,才没有回老家。
而是因为她一遍遍地想起前一天自己跟母亲说话时的冷漠,只觉得是她亲手夺走了母亲的性命。
她不敢回去,害怕见到母亲闭着眼躺在床上、无声无息的样子。
竹子村的人家都知道,山脚下的那一座老老破破的泥砖房子,里边没有人住,就一把锁头把两扇泛白的老木门锁上。
每逢清明前后,这间老房子前总会停上两辆小车和一辆面包车。小车里下来打扮入时、操着城市口音的两户人家;面包车里则下来几个身体强壮的男人,他们从车里搬出一大堆拜祭用品——香烛、鞭炮、纸扎汽车衣服电器等等。
“啧啧啧,苏婶子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又回来了,他们真是孝顺啊,婶子走了之后,他们每年都回来拜祭,每年都买那么多纸钱香烛。”
“就是啊,苏婶子有福啊!有这么一对好儿女!”
“大学生就是不一样,多有出息啊!可惜婶子没等到好日子啊!”
……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一部分是前世原身离开后的事情。这个结局我想了很久,可能大家会希望见到前世原身去世之后,儿女们会改过抑或是遭遇不好的事情,但是有些时候就这样,让人觉得有些无力,有些悲哀吧。
今晚实在太对不起大家了,卡文卡得不行,裸奔的我只能抱头大哭~
争取明天三更,么么哒!
晚安!
第139章 一三九
原身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人, 一年到头都和丈夫吴靖志待在家里,管理庄稼和果园。她膝下只养了一个闺女吴允,生产时坏了身体, 后面一直没有再孕。
女儿自幼乖巧懂事, 自上学以来更是每学期都给家里捧回好成绩,高考顺顺利利考上了省内最好的大学, 毕业之后顺利进了省城的一家上市公司工作,一丁点儿也没让老家里的父母担心。
唯一让原身头疼的是, 女儿都二十九岁了, 还没有合适的对象。她急得团团转, 每次和女儿打电话都会兜到结婚生孩子上面去。
在原身的一次次催促下,吴允总算动了谈恋爱结婚的心思。
吴允长得漂亮,出身于名牌大学, 又有一份好工作。虽然老家是农村的, 但是她早就在省城靠自己的能力买了房, 入了户口。再说了,她的父母虽然都在农村, 但家里条件也不差,是那一带地方有名的果园大户。
这样的条件, 在婚恋市场上,虽然她本人年纪稍微大了些,但也算是相当优越的了。
吴允刚放口风出去, 表示打算开始找对象了。她身边的闺蜜朋友、亲近的领导上级、还有那对为着女儿婚事愁白了头发的父母,立即忙活起来,几天内一大堆合适的相亲对象信息都发到了她的手机上。
吴允过上了每天一下班,就跟不同的相亲对象吃饭见面的日子。在她挑花了眼的时候,一个长相清隽、满身书卷气的年青男人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年青男人是吴允的上头领导陈总介绍的, 是他的亲侄儿。父母都是吃皇粮的,家境相当不错。而他也是年轻有为,大学是和吴允同校的,不过要比她高上两届。她还没进学校,他就已经出国做交流生了。后来直接在美国深造,毕业后在金融公司上了两年班,今年被总部派回来在省城分公司做某个项目的负责人。
“吴小姐你好,我是陈圳。”陈圳微笑起身,给吴允拉开了椅子。
两人都是同校的师兄妹,又各自听陈总介绍过彼此,所以心里都对对方有一定的了解,聊天时也不缺话题。
和陈圳见面之后,吴允推掉了其他的相亲。陈圳那边明显表现出好感之后,两人迅速进入恋爱之中。
吴允是第一次恋爱。看到镜子里容光焕发的自己,才明白闺蜜们平时常说的“爱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
陈圳是一个很温和的人,脸上时常带着温煦的笑容,吴允常被他的微笑迷得七荤八素,小心脏蹦蹦蹦乱跳。
陈圳的知识面和阅历很广,吴允自诩自己算是什么都懂一点儿的,碰上了陈圳这个百科全书才知道自己还远远不及他。这也让吴允更为动心,看着陈圳的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原身得知女儿谈对象后,心放下去没多久,就开始催婚了:“阿允,谈的怎么样了?合适的话早点把婚事定下来吧,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这么好的男人可要赶紧抓在手里,不能让他跑了啊!”
吴允还想好好享受一下恋爱的美好,但母亲这一番话也让她有些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