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嫁给富豪伯爵之后——胸毛迎风飘
时间:2021-03-17 10:04:07

  毕竟,她没有叫过我妈妈。
  可让她深刻地认识到选择的重要性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莎拉的决心比我想象的还要坚定。
  哪怕听见我这么说了,她也没有打退堂鼓的打算。
  “那么,”她很深沉地望向我,然后问:“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雇佣兵,我第一步应该做些什么呢?”
  “……”
  我的脑壳儿好痛。
  莎拉她真的清楚雇佣兵是干些什么活儿的吗?她真的能迎接未来刀口舔血的日子吗?
  唉,莎拉到底才十岁,又有蒙利查衬托,导致我对她的期望值过高了。大概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有新的抱负了吧。
  “先跟着乔洛斯哥哥去巴里顿男爵那儿学习剑术吧。其余的时间,就先在家里学习、补充一下文化知识吧。”
  巴里顿男爵,是我对不起你。
  但这个想要成为雇佣兵的小恶魔,我可就交给你了。
  莫名其妙地为莎拉铺设好了成为雇佣兵(?)的道路后,我望向我的守护天使,曼雅。
  知道轮到她了,曼雅也安安静静地回望我。
  哪怕她什么都不做,只被她凝望,我都能感受到我的心灵正在被治愈。
  啊,我的天使。
  人间的四月天,美好一词行走的代言人。
  我很尊重她的意见,哪怕她说她不想学习了,我也不会多加阻拦。
  而不出意料的,她向我表达了想要学习绘画的意愿。
  我自是应下了,却也鼓励她可以尝试一些别的挑战。比如说,运动。
  她先是微愣,接着反过来询问我的建议:“您觉得我学习哪种运动比较好呢?”
  我想了想。
  “学习骑马吧,怎么样?”我解释起原因:“运动量不是很大,比较适合你。而且曼雅太柔弱了,学习骑马可以帮助你锻炼一下身体。”
  还有一点我没有说出来。
  同样是听从了蒙丽娜的提议——运动可以帮助减轻压力。所以我才如此向曼雅推荐。又想了想我的守护天使在马匹上英姿焕发的迷人模样,我觉得这个决定简直棒极了。
  “母亲要不要和我一起学呢?”
  “……不,我就不了。”
  我连一秒的时间都没有考虑。因为我相当抗拒运动。让我运动,几乎等于要了我的命。
  曼雅看出了我浓烈的抗拒情绪,她抿唇笑了,眨了眨眼睛,揶揄:“明明是这么讨厌运动的您居然建议我去骑马呢。”
  我一怔。
  旋即突然意识到这是曼雅第一次跟我开玩笑。
  看着宛如白蔷薇静静绽放一般美丽的温柔微笑,我不由地去想,曼雅是不是变得开朗了一点点呢?
  恩!搬离猫眼石庄园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最后,我向我的孩子们送上了祝福:“希望在学习的道路上,无论是从课本里,还是由人生中,你们都能有所收获、有所得益。愿你们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尽管没有享受到逼人学习的快乐,可是,瞧着这一群实际上比我小不了太多岁的孩子们,我还是感受到一股别样的滋味。
  怎么说呢?
  像是养小动物?
  又有点不一样。
  但无论如何,我已经开始期待起,在不久的未来,他们将会成长为一个如何的人、又究竟可以走向多远了。
  而不仅是孩子们,我也帮费特布置了事情做。
  我本想安排他成为蒙利查的侍从,可他拒绝了我。
  “为什么呢?”我不是太能理解地问,又加以劝说:“费特,这可是一个好机会。跟着蒙利查的话,你不仅可以以平民的身份进入学院学习,又可以跟着学习做生意。”
  费特的嘴巴抿成了一条直线,没有说话。
  我倒突然懂了。
  “你是担心朗德姆吗?”
  朗德姆就是被费特举报在葬礼时闯入主楼、并暗恋着曼雅的仆人。
  本来按照我的猜测,他或许还会有进一步的举措。可是,他没有。就像是没有了发条的音乐盒,他彻彻底底停了下来,没有一星半点的动静。
  “他的话你不必担心,我另有安排。”
  我让伊莲恩在不露痕迹的情况下使他成为曼雅的马夫。朗德姆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他对曼雅的爱意既可以保护她的安危,又可以放在近处任我随时观察他的动静、试探他背后的存在。
  “这样一来的话,你愿意跟着蒙利查了吗?”
  这回,我身前的大男孩终于点了点头。
  安排好所有事情后,我的心轻松了不少,也马上准备按今日的计划进入下一步的行动。
  我对女仆表示想休息一会,直到晚饭前都不要打扰我。之后,既没有带上伊莲恩,也没有让萨雷随行,脱掉了穿了足足一个月的黑色长裙,我换上了女仆的装束,又戴上了掩盖容貌的宽帽。
  我悄悄从狗洞溜了出去。
 
 
第34章 三六 慈善活动   最艰难的时候,他们所……
  没有人不想潇洒地飞檐走壁, 用一招帅气的高跳马式翻过高门铁墙,完美落地。
  我也想。
  但我的身体发话了,我, 露薇尔, 只配拥有狗洞。
  这大概就是身为软弱无力的女人,必须要承受的疼痛吧。
  唏嘘地吁出了一口气后, 顺利越狱的我脱掉了女仆的制服,将其好好地藏在了狗洞旁的草丛里, 又小心警惕地打量了一下四周, 确定没有人瞧见我不堪的模样后, 才着手往目的地进军。
  我要去见一个人。
  仔细来说, 应该是一伙人。
  之所以不带上我的小弟小妹们,是出于不想他们趟浑水的好心。另一方面, 我也不想完完全全在他们面前暴露出我可怕的真面目。
  我轻车熟路地穿梭在帝都的大街小巷。
  尽管我缺乏锻炼、也相当厌恶运动,但莫名其妙地,我走路的速度并不算慢——我想, 这大概和我读书时期急于去南辕北辙的上课地点旁听有关。
  没有过太久,我来到了帝都的红灯区。
  帝都也有红灯区的存在。
  毕竟经营赌场、风俗店也并不违法, 而是稳稳地踩在了灰色地带上, 属于不可或缺的第三产业。
  而一到这儿, 赌徒、皮条客、小偷、流氓混混的身影便随处可见了。
  他们或站或坐在巷子的两边, 隐匿在阴影下, 恍然与黑暗融为一体, 指间夹着香烟, 肆无忌惮地以审视货物的目光看我。
  不多时,他们的心里应当落下了结论——娇弱的我是涉世不深又贪玩的贵族家小姐,是用以勒索赎金的好工具。即使要不来赎金, 逗着玩也应该蛮有趣的。
  各怀着目的,他们朝我走来。
  见前前后后都有阴影靠近,我驻足,微漾的裙摆随之停下,看似很随意地便朝坐在路边的石墩上、就在我脚边的小混混邀请道:“先生,你不考虑一下英雄救美吗?”
  我的话换来了一声嗤笑。
  像是听到了不算太幽默的黑色笑话,他科科笑了两下,一口烟圈向空中喷去,后反问我:“刚搞死了新婚丈夫又搞没了两个小姑的女人需要我救吗?”他摇了摇头,扼腕兴嗟:“哪怕是真正的英雄来了,只怕也要被你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
  “说话可真过分。”
  我不满地踹了他一下。
  “我还嫌把你描述得太善良了。”
  他到底没有放任别人招惹我。
  但那并不是源于对我的担心。
  “都快点滚。惹恼了这个黑心肠的女人最后只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站了起来,让靠近的人都看到了他的脸以及胸口的纹身。
  见是他,来者们终于放弃了脑袋里的坏念头,选择空手而归了。
  我的前路一时畅通无阻。
  “请吧。寡妇小姐。”
  我抬了抬脚,却没有走动,见前方的男人马上就要弃我于不顾了,只好娇声娇气道:“鞋跟卡住了。”
  “……”
  闻声,他转过了脑袋、垂下了目光,从而瞧见了卡在石缝之间鞋跟。
  他相当冷漠:“脱鞋,光着脚走。”
  “你去死吧。”
  我毫不留情的诅咒证明了我的决心,他唯有妥协了。一边无可奈何地走向我、蹲下,帮我脱离困境,又一边非常无语地数落:“明明知道这里是个什么样子的地方,你穿什么高跟鞋啊?”
  “男人永远无法理解女人的武器。”
  是的,他用他的表情向我传达了他确实无法领略的信号。
  到底,当他不得不拯救我的高跟鞋脱离苦海,又认命地把我公主抱抱起,我不由莞尔道:“感谢你的绅士,葛里菲兹。”
  不得不说,有些男人他是真的蠢。
  明明武器往他身上捅去了,他仍旧不明所以。
  ……
  “怎么刚一见面你们就搞上了?”
  看见我、以及把我抱回来的葛里菲兹,拉特尼用难以理解的口吻问道。
  拉特尼。
  他是那日被嘉比里拉带在身边的男妓。表面看上去是一位与世无争、阴柔俊美的安静美男子,实际上是已经彻彻底底掉进钱眼里的狠毒角色。
  而也就是这样的人,掌管着安科斯的乌鸦,是葛里菲兹的上司。
  一从我这里听到有钱赚的风声,便急匆匆地从安科斯赶到了帝都,生怕错过了大生意。
  葛里菲兹非常嫌恶地把我丢到了沙发上,形如沾上了某种病毒地拍打衣服上的灰尘,“开玩笑呢?要是真跟这个从小吃着恶毒长大的女人搞上了,可是要折寿的。”
  坦白说,尽管皮相长得再好,拉特尼和葛里菲兹都是正宗的混混出身,到了我的跟前,他们的一言一行皆很是粗鲁,又粗俗。
  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们的自尊心作祟,人前,他们和曾经同职业的帕什一样,总喜欢装成人模人样的样子,而一旦到了人后——全是自家人的时刻,他们就暴露了本性,便成了人模狗样。
  由于从小看着这些人的真面目长大,只要不像帕什那般针对我,我已经习惯得差不多了。
  因此比起吐槽或反击,我更是好奇地打量周围。
  大概是他们的钱来得很容易,他们可真的舍得花钱。
  简单来说吧,这一层楼的价格大概比我的新家沙弗莱庄园的售价还要昂贵。
  “很漂亮吧。”拉特尼察觉到了我欣赏的目光,在我开口问之前就给解疑了,“装修花了五百万。”
  我想了想,狐疑:“你被坑了吧。”
  拉特尼坦率地承认了他识人不清的事实:“对,所以我把工匠的手都折了。”
  正在啃苹果的葛里菲兹在旁纠正:“折个屁,明明是全都砍了。”
  血腥的暴力事件霎时间为安科斯的乌鸦蒙上了一层黑帮的色彩。
  实际上,他们的前身也的确是黑帮不假。可由于遇上了我和罗莎琳德,他们顺利完成了从黑帮到……恩,商人的转型。
  所有的事情皆非常玄幻。
  我想,一切的起因,都是由于在当时——红宝石学院第二学期时,我和罗莎琳德前往安科斯参与的一项慈善活动。
  当然,拉特尼他们在彼时并非我们帮助的对象。
  公益活动的目的是帮助因各种原因而辍学的学生们重返校园。
  正当其他贵族同学无比阔绰地帮助孩子们解决了财务危机,用钱把他们逼回了学院的时候,贫穷的我和罗莎琳德还在苦苦地寻找据说即将下海的目标学生。
  而也就是这样,我们和混迹在红灯区、正在逼良为娼的拉特尼和葛里菲兹不期而遇了。
  我觉得,就算是黑帮,也得有一点道德底线吧?
  逼着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卖身换钱,也着实太过分了。
  见状,我和罗莎琳德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神经线——不仅没有逃跑,还在疯狂地教育起拉特尼和葛里菲兹。
  教育着教育着,哪里就不太对劲了——他们不仅认罪了、流下了懊悔的眼泪,还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这让我明白,大概不是每个坏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坏人的。一切,都是生活的错。
  故事太长,就不详述了。
  大概内容是,由于安科斯靠近帝都,优秀的治安让那里的黑帮生存艰难,最初,他们也没想过做恶贯满盈的勾当。
  但当时,迫于良好的治安环境,他们的砍人渣等业务陷入了冰点,随着渐渐失去收入来源、直到所有人都卖得只剩下一个肾的时候,他们才终于失去了最后的底线。我想,大概是在那个时候,拉特尼开始钻进了钱眼,不可自拔了。
  总之,当听到他们直催人泪下的故事,我和罗莎琳德都沉默了。
  劝回了下海学生之后,罗莎琳德施舍给了他们一点钱,而我,则根据我童年时候的所见所闻、再加上一点额外的见解,教给他们怎么去借钱给别人、应该借给什么样的人,还顺便留下了一本《律法大全》给他们之中最聪明的人。
  这种钱加知识的慈善活动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化学作用。
  在我们已经回到了帝都、毫无察觉的时候,最初的那笔钱越滚越多、越滚越多。
  滚到雪山一样的程度时,他们抱着那笔雪山钱来帝都找罗莎琳德,问她该怎么办。而看着那笔雪山钱呆了呆,罗莎琳德又跑来找我,问我该怎么办。
  正巧那时,我正在修读商学与社会学的相关课程。
  于是我提议道:“我们开店做生意吧?”
  “开什么店呢?餐厅?旅馆?”
  “酒馆、赌场或者风俗店吧。”
  他们愣了愣,又想了想,最后决定全部开了。
  之后,听说他们逐渐成为了安科斯一代的土皇帝,而我也没有再怎么理会这个来路神奇的组织了,只在有需要的时候,全部交由罗莎琳德去和他们打交道。
  毕竟,她有一个在神圣骑士团工作的哥哥。就算出了什么事,也有疼爱妹妹的亲哥哥顶住。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