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掌那托起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支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夏田把这张纸笺递给林宝珠,真诚地祝愿她,也默默地祝愿自己。
***
上次下雪是因为天气温度骤降,村里人都在抢收作物。冬天已经越来越近了。
最近,天气回温了,大队里开始组织去鱼塘里放水捉鱼,然后每家按照人头分配。
这是吃菜叶子长大的草鱼,此时秋凉膏肥,活蹦乱跳,每家都分得几头回去过年吃。
林家人多,分得鱼也很多。最最重要的是上个星期林二嫂子刚刚平安生下一个小宝宝,林爸林妈都高兴坏了。林二哥和林二嫂心情也好,成天乐呵呵的。正好这几天队里也按照公分分粮食,粮满肉足,还正逢喜事。
林妈让林宝珠回家吃小侄子的十天酒,还要林宝珠回来住一天。
林宝珠和周妈说了一声,周妈没说什么。
周妈自从上次之后,安分了许多,她虽然心眼自私,但是她并不是一个不要脸皮的人,她不敢明目张胆的坏,她也要维护一下自己的脸面。
林二哥这是头一胎当爸爸,他最近几天心情好,看到妹子回家吃饭,心情更好。他当天挑水砍柴又去田里挖了好几簸箕的花生,挖完花生又去巡逻似的搬了好几箱萝卜进窖子。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看上去神采奕奕的。
家里没什么吃的,林妈先煮了些盐水花生盛在碗里给林宝珠吃。
林宝珠一边剥花生吃,一边和林二嫂子聊天。她还在坐月子,穿得暖暖的,围在炭火旁边。因为她生了孩子,所以林妈特地给她屋里用炭盆子,不用和一大家子挤柴火。
她襁褓里的小娃娃眯着眼睛,露出粉嫩嫩的小脸。这是个小男孩,但是不怕生人,他睁不开眼睛,但是感受到有人盯着他看,他皱着脸嘟着嘴,兴奋地动来动去。
林宝珠好奇地看着他,他似乎也很高兴,一直在林二嫂子怀里挪动自己的身体。
可能是因为小婴儿的喜悦感染了林宝珠,她也看着他笑起来。
她在村里遇到的小孩都很乖,比如懂事的枣生,乖巧的冬生,以及可爱的夏田的小女儿。再加上林二嫂子怀孕的时候,经常和她待在一起,所以她还挺喜欢这个对她尤为亲近的娃娃。
“这娃娃看上去真讨人喜欢。”林宝珠摸了摸他的小被子,上面还有甜甜的奶香味,她发自真心地说。
林二嫂子也高兴,看到平常对什么都很挑剔的小姑子也看着自己的孩子露出笑容,漂亮的人笑起来尤其好看,她也笑了:“是挺乖,都不太闹人。况且还是个男孩子,喜庆。”
这时候,林妈从厨房里面洗碗出来,她扭头对林宝珠说:“幺妹,你也早点生个小外孙给我。”
林宝珠听了她们一说,暗暗想,为什么非得是个小男孩呢,她就喜欢小姑娘。要是生了个像周志平那样的小男孩,像只狗儿似的揽住她撒娇,想起来就有点恶寒,她可不要!
她不理她们两,林二嫂子确是来劲了似的问她:“你和妹夫过得怎么样?”
她放下睡熟的小娃娃在床上,好奇地说:“妹夫看上去就应该力气很大吧?又是当兵的,你这么个娇美柔弱的姑娘,他会不会怜惜你?”
林宝珠没想到她居然如此八卦,还问得那么详细,他们俩根本啥也没发生,这可让人怎么说。
娇小姐不想回答,她脸红了红,咬唇一边站起来一边竖着耳朵:“我听到妈在喊我,我先出去了。”
林妈和林大媳妇在处理带回家的鱼。今天吃一条最大的,剩下的几条拿来做腊鱼。
厨房已经很拥挤了,林妈和林大媳妇忙得团团转。林宝珠想去帮忙,林妈赶她走:“你快走,这儿那用得上你,我房里好像还有你大姨带来的米糕,找到了你去和你二嫂聊天去。”
和二嫂子聊天,二嫂子又要问她她和周志平的生活过得怎么样,周志平身体强不强壮、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生娃娃。她才不进去了呢。
想起这些问题,林宝珠摆弄着自己衣服上的纽扣。虽然并没有仔细看,但她确实记得周志平换衣服时挺翘的、精悍结实的屁股。他躺在床上时,那种强烈的存在感,以及被衾里霸道的男子气味。想起他压在他身上,那硬邦邦抵着她的部位,她的脸像是被火烧了似的,赶紧摇了摇头,把周志平这个人驱逐出脑外。
因为周志平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也是这次,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有丈夫的女人。想到春节他就要回来了,又要和她分那张她现在已经睡习惯的床,更甚至,要压着她的身体拱着脑袋去寻她的嘴、以及伸手臂钻进她的衣襟里。这个不要脸的色鬼,她宁愿他可以不要回来了!
枣生在院子里玩沙子,他看着小姑姑拍手笑,露出两颗门牙:“小姑姑,你的脸好像个猴子屁股。”
林宝珠恼羞成怒,她板起脸斥道:“你个小毛孩子,敢笑话你姑姑,等下找你爹爹打你一顿。”
那一头林妈向院子里喊道:“开饭了——”
今天吃酸菜炖鱼烧玉米饼子,是林妈的拿手好菜。
林宝珠吃惯了扬州菜,起初并不习惯这样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吃北方的菜居然慢慢地也习惯了。
林妈给她夹了一筷又嫩又香的鱼肉,示意她赶紧吃。
她咬了一口玉米饼子,粗粮硌口,但是现在她已经能够咽下去了,甚至还吃到了玉米清甜的香味。
她暗暗地得意想,她算是个适应能力强的人。要是换成别的大家闺秀来到这,不得先寻把白绫上吊去。
又睡回这张架子床,林宝珠感慨万千。
她其实已经开始在这边过得挺好的了,有依然爱她的娘家人,对她算不上特别坏的婆家,和一个虽然不满意但是会护短保护她的夫君,而且,她已经决心要一路走上学习读书的道路,像个古时候的秀才,读书上学,考个类似于国学的大学,去自己养活自己。
她必须要坚强地活着,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
她低低地念了一遍那首诗。虽然她从小到大多学的是古诗,讲究押韵、平平仄仄。但是这首诗读起来却另有一番风味。其中,令人热血澎湃,并不亚于“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
第二天,林宝珠回到周家,远远就看到村里的邮寄员向她挥手。自从上次这个漂亮的小媳妇领了一次信,他就认识了她,又正好是同村。
他有辆邮局里公用的自行车,他从自行车后座中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包裹,递给她。
林宝珠回家一拆,里面装着几本用过但是并不破旧的小升初英语习题册,里面还有一个用泡沫胶裹得非常细致的磁带。
还有一封信。
第18章 嫉妒 在心里给林宝珠狠狠地记了一大笔……
林宝珠拆开信看了看。
周志平用的信纸是部队里的信纸,他的字依然很不好看,笨拙的字体,仿佛小学生一样。
他解释道:“我爹为了照顾我,受了不少苦。如今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我们作为子女,最好能够尽量和解家里的矛盾。这对我的工作和家里的名声,都会有影响。”
他写道:“周姨不是我们的亲娘,而你是我的媳妇,只需要听我的,不必伺候她。如果你实在是感到憋屈,就去你娘家住几天,我爹也不会说什么。”
他又加了一句:“上次给你的书已经寄给你了。”
他的信写的实在是蹩拙,许多不会写的字用铅笔擦了好几个痕迹,删删改改,不会写的还用了拼音。有些地方可能快被擦破了,在烛光下有些透光,整张纸也并不是很干净,看上去颇有些脏兮兮的。
林宝珠看着他涂涂改改的信,忍不住笑。她想起周志平咬着铅笔头,翻着字典,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他那张脸要是做出这样的动作,肯定傻得狗似的。
他直白地在信上写道:“上次你写的字太难认,我拿去给人看了。我其实已经和爸妈说过让他们不要为难你,上次的事情我知道了,你骂我的事情我只能勉强原谅你。你要记得我是你的男人,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够仗着你比我有文化骂我。我一个男人在外面还要脸面,不过我已经努力在使用字典,但是你下次写信不要再用很难理解的话语,不然看你的信也要花我很大功夫。”
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放春节假,会回来过年。
最后,他写道:“我最近训练非常忙,没空再给你回信,别给我写了。”
他写的信内容并不多,整张信纸透露出一种艰难和凌乱的感觉。
林宝珠把他的信收进柜子里,明天周家要上镇上赶集,新的一年该做新衣服了,要去集市上买些布料来。
虽然新年还没到,但是村里的裁缝个数确是有限的,要预约上一个来家里做衣服,也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等来。现在去镇上买衣服,其实时间正好。
第二天林宝珠穿了一条红色半身裙子,她在毛衣领口别了个胸针,换上一双油光锃亮的小皮鞋。她把头发用丝带挽上,擦了些雪花膏。
今天好不容易出门,她心情也很好。自从来到这儿,她已经许久没有做新衣服了,之前在扬州府,她一天就要换两套衣服,如今好不容易做一套,居然变得如此兴奋了。
周家只有女人出门去看布料,男人还要去搬蔬菜进窖子。今天周二媳妇看到林宝珠,眼前一亮。
那确实,平常穿着方便的衣服,那张脸就已经够好看的了,换上了亮眼的衣服,显得更加俏丽了。
其实这次出去,还有一个是因为周红芳的高考推选名额没有她的名字,她最近心情不好,周妈有意带她出去买点喜欢的东西。
周红芳平常学习并不算特别认真,但是名次却不算落后。这次名单里没有她,其实少不了是因为她学习偷懒了,原来一些比不上她的人成绩都上去了。
周红芳一出门就看到林宝珠那双漂亮的皮鞋,穿在她身上不仅妥帖,而且崭新泛着光亮儿。
那鞋是林三哥哥随着师傅去省城接活的时候在百货楼看到的,价格不菲。想到漂亮的妹妹穿上的样子,他咬着牙用这次接活的钱还垫上了半个月工钱,买回来给妹妹的。这在村里可是独一份的,林宝珠很少穿,每次穿了都要用布仔细地擦好几遍。
周红芳虽然是周妈的亲女儿,但是比起小儿子周志辉,那还是比不了的。周红芳瞟了好几眼那双鞋子,心里知道周妈可不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一双昂贵的皮鞋。首先她娘不像林妈那样那么宠爱女儿,再者她和周志平的关系一般。
以前她大哥没去当兵的时候,他就是个没文化的泥腿子。她作为一个有文化的初中生,也不想和他有多接触。
等到后来,大队长宣布了上交上去的入伍名额是周志平,她还是真没想到他那个一分钱恨不得掰两半的大哥居然也有这么一天,但是后悔也已经晚了。
坐在牛车上,她又忍不住看了林宝珠好几眼。她想:要是这样的脸长在她身上就好了。
等到了镇上,镇上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街口有人在割牛肉卖的,还有卖豆腐的、卖点心的、卖鞭炮红纸的,各种各样的人围拢在一起。地上有抽过的烟斗的烟灰、吐在地上的口水、包过了点心的油纸、还有泼到地上的牛血,一时间让林宝珠无法下脚。
上次她没去集市,只去了邮局,没想到集市上吵吵嚷嚷,地上腌臜,还有一股混合了汗味、鱼腥、猪血、烂菜叶等等的难闻的味道。她尴尬地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周妈本来也不是让她来买东西的,亏待了这娇小姐,到时候泼辣的林家一家人她可惹不起。她挥手让周红芳和林宝珠去镇上其他店逛逛。
周红芳带着林宝珠走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住了她。
“周红芳同学?”
林宝珠顺着声音也好奇地转过头去看,看着一个长相俊秀的男孩,手里提着一桶鱼朝她们这边走过来。
他长得实在是让人舒服,眼睛明亮,下方无辜的卧蚕,笑起来好像冬天的阳光都洒在他的脸上似的。
他是林宝珠自从来到这见到的最好看的人了,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周红芳的声音带着兴奋:“唐超?你今年不在省城过年吗?”
林宝珠看到周红芳瞬间亮起来的眼睛,暗忖这也许是周红芳喜欢的男孩,她声音都放柔和了些。
唐超笑着回:“今年我爷爷不想在城里待着,我们家就回镇上住了。”
他眼光又转到林宝珠身上,礼貌地凝在她的脸上一会儿就移开,问周红芳:“这是?”
周红芳看他眼睛放在林宝珠身上,神采飞扬的脸上带了欣赏,是人看到漂亮的事物不经意露出的喜欢。她心里嫉妒,飞快地说:“是我刚刚过门的嫂子。”
唐超听了有些震惊地看着林宝珠,她的年龄看上去和他们差不多大,居然已经结婚了吗?虽然这个年龄的人不少农村人都已经结婚了,但是唐超心里有些难以名状的失落。
他很快整理了脸上的表情,礼貌地笑说:“你们是要去买布料么?镇上布料店是我姑姑开的,我带你们去有优惠。”
周红芳看他虽然面上略带失落,但是眼睛的余光还是不止地往林宝珠身上跑。她看着林宝珠心里嫉恨:“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还跑出来勾引男人,真是个不要脸的!”
唐超的姑姑在店里招呼客人,看到外甥带着两个女同学进来,她先扭头看到了两个年龄约莫十几岁的姑娘。她误以为林宝珠也是外甥的同学,她眯着眼笑,跑来拉住林宝珠的手:“这漂亮的小姑娘,可真讨人喜欢。”
唐超看到姑姑也喜欢林宝珠,也跟着笑。虽然她结婚了,他心里失落,但是他也觉得林宝珠长得好看。
周红芳看到唐超和他姑姑站在林宝珠身边,气氛融洽,看上去像是一家人一样的融洽。她心里恨啊,为什么她不能长林宝珠那张脸呢,不然现在被唐超和他姑姑喜欢的人就是她了。
唐超虽然是她同学,但是是因为爷爷生了病所以才从海市转学到镇上读书的。他长得好看,家里又蛮有钱,有一天他爸爸停了辆小车在门口接他,全校的人围着那辆车看,唐超笑眯眯地大方地任人看。
眼看着唐超姑姑就要把店里那件做得最好的成衣拿下来给林宝珠试试,周红芳走上来,赶紧说:“谢谢阿姨,但是我嫂子是个没文化的村里丫头,不喜欢穿这么好看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