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平铁面无情:“不行,你得起来了。”
林宝珠坐在床上可怜巴巴地,使唤道:“那你给我接水洗脸。”
周志平一听下意识要拒绝:“不行,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给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宝珠,她脑袋一点一点的,从他居高临下的视野,可以看到领口下面还有淡红色的痕迹。
他穿上鞋,往外走:“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着回门礼,林宝珠的脸上是明显的欢呼雀跃,他摇头失笑:“真是个奶娃娃似的,多大了还离不开家。”
林家今天为了等他们两,特地没去上工。林妈先是接了周志平提过来的袋子,然后仔细端详林宝珠的气色。看到她面色红润,笑嘻嘻地抱着她的手臂,露出颊边的一个小酒窝,便放了心。
林宝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妈到房间里说话,林妈关上房门,问她过得怎么样。林宝珠噘嘴道:“妈,他们家那个周老婆子欺负我。第一天早上就给我分水那么稀的粥。”
林妈点头,抚着她脑袋安慰她,又压低声音问她:“你们两怎么样了?”
说起这个,林宝珠咬牙切齿道:“他是个流氓,动不动对我动手动脚的。他亲我的嘴不说,还要扯我衣服,摸来摸去的。”她说完,兴冲冲对林妈说:“妈,让哥哥把他打一顿!”
林妈看着她笑,拿出手指点她脑袋:“你真是出嫁了还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里哥哥把你宠坏了。”
她眯着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间这种事都不算什么。”她又追问道:“你们两,那个了没。”
林宝珠本来是想骗人,但是看着林妈清凛凛的眼睛,她嗫嚅道:“还没,那天他睡着了。”
她飞快地加了一句:“我不愿意,我没做好心理准备。”
林妈看她讨好的脸,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里知道吗,这样子才不会被那个周老婆子欺负了去。”
林宝珠不情愿地点点头,她又忍不住道:“当初都说了不想成亲了,他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就这么待在家里不好吗。”
林妈又点点她的脑袋:“人家可是军人,工资可是铁饭碗,以后他当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么好看干嘛,对你好就完了。”
林妈想起周志平勤劳肯干的样子,又满意地点点头,当初周婆子来找她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这件事。其实是因为,她去大队长家借牛车的时候,经过他们两屋里,就听到大队长和他老婆谈论起这件事情,她就听了一耳朵。
当时她听得清清楚楚,队长其实已经选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个继母。虽然人高马大又能干活,一把子好力气,也不是个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么一大家子要养,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听大队长说他要当兵了,她可不会答应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队长选上了,后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资格了,以为是她去队长家说好话了,是她的功劳,对她感恩戴德。
虽然她根本没出力气,只是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林妈非常理直气壮,怎么了,她闺女长得那么漂亮,不该当个军太太吗?
等到吃完饭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里干活,等他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他洗好脸,走进房,就看到林宝珠拿着周红芳的课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她坐在板凳上看着书本,手指时不时点点样子,他心里一动。他用毛巾擦了擦手,问她:“你在看什么?”
林宝珠抬起头看了看他,又低头下去:“我在看数学课本,以前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书,只是在家里没事做打发时间。”
周志平虽然不怎么识字,但是不可否认他喜欢认真好学的人。
他扭头鼓励道:“既然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学。”
看林宝珠疑问地盯着他,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慢条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队一样,经常早起练拳跑步,所以力气比他们大、跑得也比他们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们连队里跑得最快的人。”
林宝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畅的线条,转过头。周志平确实力气蛮大,而且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练拳。
周志平解释道:“是因为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还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时候,身体会难受,但是坚持下来,我就成为跑得最快、身体最好的人了。”
林宝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他说:“以前在村里大队干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镇上帮人家建房子,无论做得多还是少,都得一样的公分。在部队里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军功能够越多。那我就定着一个目标,要比别人肯吃苦,肯干,更加勤快。”
周志平说起部队的时候,两只眼睛好像在发光似的:“我刚去的时候,周围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许多人是城市户口的子弟兵,有许多是读大学的时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个从农村来的,没见识没文化,我的心里也害怕,想,这里这么多比我强的,我该怎么办。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务,我就请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的那种好强和向前争的神态,感染了林宝珠。林宝珠之前生活在扬州,从来没听过兵营里的故事。她自小养尊处优,学过认字,读书也是半斤八两地学,只为了能够识字。离开扬州来到这,她才发现,自己要是离开了父母,可真是什么都不会做。
听到他说这些,那种人生脉络清晰明了的感觉,不觉有些羡慕。
她点点头,闷闷地说:“你过得可真有意思,虽然辛苦,但是又有收获。我以前就待在家里,总是找不到事情来做。”
周志平看她焉焉的样子,环住她肩膀,道:“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大学。现在我们营里好多大学生都是考上大学来入伍的。”
林宝珠沮丧道:“我都这么大了,还在看枣生的小学课本,会不会比不过人家。”
周志平鼓励她:“你试试。上次我教你做饭你不也是学得很快。”
林宝珠看着周志平亮亮的眼睛,重重点头。
第12章 她的心和他的心 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
第二天,周志平要坐火车回部队去了。他今天晚上要早点睡,明天要起早早地坐车去县城赶火车。
他收拾自己的包袱,里面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几块干粮和军用水壶。
他动作很快,非常利索,都不需要林宝珠帮忙。
周志平弯着腰,在床边叠衣服。林宝珠坐在床里头,从林宝珠看过去能看到他寸头上短短的竖着的发茬,刚毅的下巴以及他结实的手臂。他从架子上把衣服取下来,站着床边前把衣服给叠好。
虽然周志平长得既不讲究也不细腻,但是他极为爱惜自己的衣服,衣服从来都尽量不沾上泥点。他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是标准的四方形。
他站在床边,高大的身影扑在床幔子上,轮廓雄伟,把屋子里的蜡烛光线都挡住许多。
林宝珠趴在床上,好奇地扒拉他的行李,掏出他的军用压缩饼干,问他:“这是什么。”
周志平往她那里瞧了一眼,郑重道:“是我做任务时发的,舍不得吃留下来的压缩饼干。”
他也没吃过这个,这是新开发的军用食品,部队里分得并不多。
他小心翼翼拆开,掰了一块喂到林宝珠嘴里,林宝珠抿了抿,粉末似的饼干化在她嘴里,甜甜的,吃起来有种花生压碎的香味。周志平看她朝他眨了眨眼睛,摸了摸她头发,道:“这个东西金贵,喜欢的话,到时候要是发了我寄给你。”
林宝珠把辫子拆了,头发顺溜溜的,像光滑的绸缎似的。他没忍住,又摸了几下。
他把包袱挂在床边,说:“明天我要回去了,你在家照顾好你自己。平常还是多学着点家务,不求你干重活,但是该做的工作还是得做。”
他知道林家大伯不会给她分配一些很辛苦的活儿,他皱着浓眉,黑色的眼睛在灯光下亮亮的,戏谑道:“我的工资也可以养你,但是该学的东西也要学起来。不然做饭也不会做,先把自己饿死了。”
他顿了顿,很郑重地说:“我回部队去了,你也好好学习。工资我会寄给你,你有独一份的钱,另一份拿给爸。我回去就会学写字,到时候给你写信。”
今天晚上周志平没闹她,他睡觉很厉害,一说要睡了,就马上能够睡着。没有他揽着她,林宝珠舒服极了,她把头伸进被子里睡觉,周志平躺在外边,被子里有种霸道的清冽的气味,这是周志平身上的味道。
这不是难闻的味道,周志平虽然长得并不精致,他的五官是粗犷的,浓眉虎眼,鼻梁高挺,身材高大健壮,但是他洗漱比她还勤快。每次从田里回来或者从外面回来,一定要先略略冲个身子,晚上又要用汗巾再擦洗一遍。
林宝珠闷在被窝里,周志平裸着身子睡觉,只穿了一条短裤。他身子很精壮,此时放松躺在她身边,依然给人很强的存在感。
这一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林宝珠居然有点失眠。
她盯着头顶的床幔,有些发呆,思绪发散。
这场结婚并不是她愿意的,也就本着听父母的话,稀里糊涂地上了花轿。
同时,她心里门道一样的清楚,周志平怕是和她一样,不是本着喜欢她要和她结婚,而是他在她落水的时候救她被村里人撞见了,而且他没有喜欢的姑娘,就随着周爸周妈的意思了。
如果他真的喜欢她,那他第一眼见她,就不会眼里带着审视和微微的不满意。如果他喜欢她,那她的婚礼也不会这么简易,这个婚礼在村里来说,只能算得上中规中矩。如果他喜欢她,肯定会在意她的感受,不会连周妈故意刁难她也没发现。
他对她的维护和好,非常明显地寄存在她是他的妻子,以及他的面子和他对她的责任感。
但是她也并不喜欢他,他在她的心里,要排在林家人之后,也只是,除了林家人外,对她稍微好点的人罢了。如果可以选择,她更宁愿待在林家,和林妈林爸待在一块,或者找个会读书的男子结婚。
这种婚姻状态,让她心生茫然。
以后如果周志平遇上喜欢的姑娘,会不会后悔这次因为年龄到了随波逐流的结婚呢?和一个没有爱情的、没有共同话题的女人结了婚。
她并不是很适合他的妻子,她不会料理家务,也不会干农活。什么建房子、割谷子、插秧她都不会,做饭也只是勉强会一点点。离开了林家,林宝珠吃的穿的明显变差了许多,周家并没有人特意关照她,最多能够做到和别人差不多一样。
以前在林家,任何人都把宠爱她这种心态放得理所当然,三个哥哥有了儿子,也把她当女儿一样喜欢。嫁人了,离开了林家,她在家里不干活,天天待在院子里清闲,忽然觉得有些束手束脚起来。
离开了扬州府,来到这个贫困、落魄的农村。她才发现,自己曾经学的很多东西似乎并没有任何作用。她会认字,但是知识才学并不足以能够敌得过这里的大学生。她会绣花,但是她绣花只是为了学女红而已,因为有数不尽的丫鬟会帮她绣好东西。
林宝珠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认识到,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她真是没有一点点用处。
离开了林家和周志平,她能够做什么呢?
那个和她一样名字的林宝珠,是生是死?如果可以,她愿意让她到了她扬州府上去了享福。
她想起在扬州府的父母亲和哥哥,又默默地从颊边流下眼泪了。
在这个到处宣扬“女人能顶一片天”的时代,她能够做什么呢?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志平就睁开了眼睛。每当第二天有事情要做的时候,他会脑海中自动给自己定个钟,睡到一定的时间,就会自己醒来。
虽然睡前林宝珠并没有拱到他的怀里睡,但是因为天气冷,她又不自觉地窝到他怀里了。她睡得一向睡姿安稳,她的脸贴着他的胸膛。白皙的脸挨着他坚实的手臂,显得极为乖巧无害。但是,此刻,她脸蛋一抹霞色,两道浅浅的泪痕贴在脸上。
他用手推她:“宝珠,宝珠。”看她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他用手环住她的肩膀,直接俯下去亲她。
他吻过她的脸蛋,果然尝到面上咸咸的眼泪的味道,他看着她的眼睛,英武的脸庞上带了一丝柔情:“怎么哭了,你舍不得我回去?”
林宝珠懵懵懂懂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周志平失笑。林宝珠看他笑,才发现,他的眼窝很深,笑起来显出眼睛深邃,下面的卧蚕非常明显。
周志平爱怜地用手抚摸她的眼睛:“既然舍不得我,那就夏天过来。”
他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指腹上还有厚茧,摸得她眼睛痒痒的,她微微挣扎了一下。但在周志平眼里,好像是她像只小兽一样,温顺地撒娇似的蹭了蹭他的手掌。
林宝珠心里突然一动,她忽然伸出手搂住周志平的脖子,把脸靠在他的脖颈处,闷闷地嗯了一声。
她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服,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
这个时候,天灰茫茫的,外面还很冷,她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拿着毛巾。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再转县城买车票,从县城再到省城,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等到回到部队,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
他把毛巾搁下,吩咐道:“等我走了,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我回来了还能用。”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她长得不高,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亲吻她的头发。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要离开这里了,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
但是片刻后,他心里的异样挥去,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
片刻,他松开她,对她爽朗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走了。”
林宝珠点头,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他已经背上包袱,穿好鞋,已经准备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