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里未来四年的室友相互寒暄,帮着孙继东安排好了寝室里的事,又看了看学校,两边的大人就离开了——他们也是看出来了,有长辈在,这些小辈总是有些放不开。这个时候也不兴报名的家长请孩子们下馆子吃饭,差不多时候他们就自己搭车回去了。
至于毛思嘉则是留了下来...主要是玉凤还有另外一个本地人的妻子也在,她正好可以一起,她要是提前走了反而不美。
“我们去食堂一起吃个饭吧!”有人提议。
学生们都到了,食堂当然已经开张。
交了粮票和钱,每个人都买了一些食物。民族大学的食堂不错,大概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如今很少见食堂做的一些菜这里也有。
孙继东帮毛思嘉打饭去了,毛思嘉就和另外两个家属一起占位置,等着孙继东和他的室友回来。
就在这时,有人在她身后喊了一声:“毛思嘉?”
毛思嘉回头,有一瞬间的疑惑,然后很快认出了这是谁,惊喜道:“孟新民!怎么是你!”
孟新民,毛思嘉的老同学了!想当年两人还是一起排演节目的呢!毛思嘉弹手风琴,他就拉小提琴。
当初分配的时候孟新民进了工厂,到这里都还挺好的,但后来他们工厂搬迁到外地去了...这种事在这个年代很常见,有可能只是为了利用其他地方的优秀资源,也可能是帮扶地方经济什么的。
而这种搬迁可不是搬个机器那么简单,领导班子,甚至工人也常常是一起走。这是因为这个时候培养合格工人并不容易,到了当地再去弄个一两万合格工人进来(这个时候一个规模够大的厂子,有一两万工人并不稀奇),这实属做梦!
再者说了,这一两万工人不带走而是留下来,那岂不是意味着要重新给他们安排工作?这又不是几十年后,一个超大城市安排一两万人的工作就跟喝水一样简单!这个时候给一两万人城市工作编制,那可真是要了亲命了!
孟新民就是这种背景下离开北京的。
说起来同学数年不见了!和当年那个拉琴的俊秀少年...唔,差别不是很大。人是成熟了不少,但气质并没太大变化,这又和毛思嘉见过的其他老同学不一样了。
毛思嘉是这样看孟新民的,孟新民又何尝不是这样看毛思嘉呢...毛思嘉才是这些年没什么变化——他很容易就想起当年很多事,那个时候毛思嘉弹手风琴,他则负责拉小提琴,两个人排演节目很久,却没有说过几句话。
以当时的情况来说,男生女生多说几句话不知道什么传闻就要出来了。
但孟新民确实不自觉在意过毛思嘉...这倒不是他有什么想法,而是当时班上的男生多多少少都会在意毛思嘉,她本来就是男生议论最多的姑娘。
“你...你也在民族大学读书吗?”孟新民轻声问。老同学重逢是一件高兴的事...与此同时他心中忽然一动。
有的缘分什么时候开始都不算太迟。
毛思嘉笑了起来:“不是...我在北京大学读书,今天是——继东这边儿,我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孙继东,我爱人,他在民族大学念书呢!我陪他一起来报道的。”
毛思嘉没注意到对面孟新民微妙的神色变化,而是向孙继东介绍:“孟新民,我以前的同学,真的好多年不见了呢!说起来当初他可是我们班上不少女生议论的对象,长得清秀,还会拉琴,成绩也很好...”
“女生议论?你也议论过?”孟新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出这个问题,这更像是一冲动就问出口了。
“咦~~”毛思嘉笑了笑:“原来你是在这儿将我的军呢!”
她爽快承认:“是的呢,我也议论过...嗯,于欣说你太多了...别看那个时候她总觉得是你让她不能拿第二,永远只能第三的,但她其实偷偷喜欢过你一阵呢!”
当然,都是小孩子的喜欢就是了,去年于欣也结婚了。
孟新民是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往事。
孙继东以纯粹旁观的视角看毛思嘉和孟新民交换住址之类的信息(这个时候座机都不见几台,更不要说移动电话、即时通讯软件这些了,人与人之间联系很难,所以得交换地址之类,用来信件交流,再不然找上门去也是可以的)。
他就像是初次见面一样,和孟新民打了个招呼——其实他之前就认识孟新民。
黄耀升和思嘉谈朋友的时候,即使是两人感情很好的那段时间,也经常对思嘉疑神疑鬼。思嘉身边的异性都逃不过他的怀疑,如果说付宏业是因为他对毛思嘉再明显不过的喜欢成为黄耀升的头号敌对对象,那孟新民就是另一回事了。
黄耀升知道有孟新民这个人的时候已经是78年了,那个时候孙继东都已经和毛思嘉熟悉了起来。相比之下,孟新民着实来的迟...但他有一个老同学的身份,同时他还和毛思嘉很有话说!
这又和付宏业不同了,虽然黄耀升敌视付宏业,却没有真正将他放在心上!
孟新民不同,孟新民本身的条件摆在那里,如果没有他黄耀升的话,应该是最适合在一起的对象——知根知底、门当户对、温文尔雅、有共同语言...
更重要的是,他的阳光开朗,随和温柔都是真的,这和黄耀升伪装表面,而内里始终偏激是不一样的。
可以说,黄耀升面对付宏业的时候是居高临下,面对孟新民的时候却有一种虚弱。
思嘉葬礼的时候孟新民没有来,没人会觉得他是对思嘉不关心...只是他实在不能面对思嘉这个朋友的英年早逝。
孙继东再一次听说孟新民的事,是一个朋友和他说的...孟新民喝酒进医院了——孟新民是个不喝酒的人,忽然一次喝了两瓶老乡那儿弄的粮食酒,一下就把自己弄进了医院。
一个人忽然借酒浇愁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也不一定是为了毛思嘉,但孙继东有一种直觉...一定是这样了。
孟新民是个真正的君子,压下刚刚升起的悸然心动——或许,有的缘分就是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吧。
相遇太早,重逢太迟...曾经是孩子,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是大人,什么都来不及了。
好在只是一瞬间的事,说起来也就是隐隐失落而已。伸出手来和孙继东握手,笑着道:“您运气真好!思嘉还说女生背后议论我,正经说她才是男生天天议论的...那个时候学农,班上男生都摩拳擦掌地想给她帮忙来着。”
说着又笑:“我不在北京...难道那些在北京的同学私下没给您套麻袋扔护城河?”
“没...不过结婚时候倒是没放过我。”孙继东听到自己这样说...对方姿态比他想象的洒脱的多。
想想也是了,思嘉已经和他结婚了,一切的轨迹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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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哎哎哎,起了起了!”黄兵兵穿好衣服就端着盆准备出去,寝室扫一眼,发现就郑芝还躺床上蒙被窝呢,伸手在她睡的上铺拍了拍:“再不起留你一个人在宿舍,回头上课迟到了看你怎么办!”
这个时候也没有熬夜玩手机的,就算是私下看小说也难得!最常见的是熄灯睡觉之后宿舍里的学生聊天——就天南海北的聊!然而聊天也不可能聊通宵吧?总体来说大家都是作息正常的,早上起床并不困难。
郑芝在床上翻了个身,又过了十几秒钟,总算是从被窝里坐了起来。
她坐在床上铺床,下来的时候又是穿衣,又是梳头的,这时候最早洗漱的都回来了。她看着回来放东西,又取书包的毛思嘉,‘哎哎’了几声:“思嘉,让阿拉看看侬这辫子,回头也梳一样的。”
其实就是鱼骨辫,她爱看就看呗。
“就是四股辫,你看两眼得了,要是看不会回头我教你——早上别耽误时间了,还要上课呢!”
“羡慕你们这种起床容易的。”这样说着郑芝又轻轻打了个呵欠。
这是毛思嘉上大学的第三天,她已经逐渐习惯,或者说重新适应大学生活的节奏了。
和其他人不同,对于其他人来说大学的一切都是新的,而且那么美那么好——在这个年代,大学无疑是最开放、最轻松、最具学术氛围、最活跃...的地方了,这和他们这些新一代的大学生正好契合!
每个人在适应这里的过程中都会爱上这里!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这样的。
和外面的世界相比,这个时候的大学就是桃花源一样的存在!这并不是夸张...如果说几十年后的大学生还需要考虑各种现实问题,即使是享受大学生的轻松生活也不能纯粹,这个时候的大学生就真的是理想的一代了。
这个‘理想’并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世界的理想...而在基本满足物质需求之后,其实精神世界的满足比物质世界的满足更加令人振奋。
毛思嘉当然也喜欢这样的大学,应该说没有人会不喜欢。但大学对她来说没那么‘新’,好歹她也是经历过大学生活的,虽然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些差异...所以才说她是重新适应大学生活。
急匆匆吃完早饭,步履轻快地去上第一堂课,大教室已经有了不少人——特别勤奋的学生肯定是提前过来的。而在全是学霸的北京大学,这样的同学绝对不在少数。
和几十年后的大学不一样,这个时候是没有军训的...应该说军训和学校相结合本身就是一件比较迟的事情。只不过八零后以后的人从小就经历这些,又把这当成是了一件早已有之的事情。
没有军训当然是身心愉快啦...虽然毛思嘉承认军训对于学生有很好的影响,可以迅速回到服从、专心的状态,但如果落在自己头上的话,这样的事果然还是少一点比较好。
第一节 课就是专业课...毛思嘉是外语系的,当然就是外语了。
这个年代的中国人外语普遍很差,哪怕是北京大学也不能保证所有学生外语足够好!他们很肯能是别的科目太优异了,以至于外语差一些也能过关。外语系则不同,北京大学的外语系呢,优中选优之下还是能够选出合格的学生的。
毕竟中国人多,如果一百个人里挑不出一个合格的,那就一千个人里挑,总能挑够!
不过外语系的学生也不全是能够流利读外文的,即使大家的笔试成绩都很好,也不排除某些人是哑巴英语...这年头,即使学生自己用功,也很难有好的练习对话的条件。哑巴英语这种事即使是几十年后也没能解决,更别说是现在了。
所以在外语上的表现,就算都是外语系的学生,表现差距也能很大——主要是口语这一块。
毛思嘉口语算很好的那一批,毕竟她原来的工作每天都要和外语打交道,而且基本上还都是口语。
不过毛思嘉的英语口语并不是老师最喜欢的,班上有另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非常好听的英式口音!换到毛思嘉上辈子,直接能去给BBC配音了!相比之下毛思嘉的美式口音,虽然也是美式播音腔了(美国没有所谓的‘普通话’,但新闻工作者发言时都是一种口音),那还是多有不如的。
由此也可以知道,学生中间绝对是卧虎藏龙,不能小觑天下英雄。
有些人觉得最早几届恢复高考的高考试卷简单,由此觉得这一时期考上大学的学生也‘不过尔尔’,这显然是站在后来者的角度,属于一种‘想当然’了。
不过毛思嘉还是有一点很厉害的,她会的外语很多呀!并且都有着还过得去的水准。
然而即使是这样,毛思嘉也不敢轻易放松——她算是知道自己和真正天才的差距了!别看现在才刚刚入学,她显得相当出众,但这只是暂时的!真正的外语天才是存在的,他们就是比普通人更容易学会一门语言并且融会贯通。
最后说的就像是母语一样!
毛思嘉不会去想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的天才,这可是北京大学的77届!之前积累了十年的学子同时竞争,脱颖而出的人里面出现一些顶尖天才,这有什么奇怪的?
在别人眼里毛思嘉也是这样的天才,但她知道自己的底细...所以,勤能补拙吧!
不过生活中也不只是学习,进入大学这个地方,身边都是同样优秀的年轻人,大家能做的事情多着呢!或许一开始还有一些小心谨慎,但度过最初的犹疑之后,大家就热衷起大学阶段的各种活动了。
这个时候谁要是能搞文艺,写一两首小诗,那都是很加分的事!
会写诗在这个年代是比家里有钱有权更能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的...所以才说这是理想主义时代的大学嘛!
“思嘉,这么晚才回来,你去哪儿啦?还穿的这么漂亮!”毛思嘉回来的时候宿舍还很吵闹,不只是她们宿舍,应该说整栋宿舍楼都很吵闹。在最初的循规蹈矩之后,学生们很快‘不安于现状’起来,晚上各个寝室搞串联再正常不过。
大家有的是精力,无论是讨论政治、探究文学、分析历史,又或者演奏音乐、玩牌...都是很好很好的,总之比早早睡觉有意思!
毛思嘉放下背着的小包,眼睛里全是笑意与疲惫:“去参加民族大学的舞会了,他们那边组织的...继东在那边,那我肯定是要去的呀——我们学校什么时候也能组织这种舞会呢?”
大家都知道毛思嘉结婚了,爱人在民族大学读书...在大家看来,他们这种能够一起上大学、充满共同语言、彼此相爱的婚姻就是理想了。
今年刚刚十八岁,宿舍里年纪最小的白梅梅已经躺在床上了,这个时候也忍不住翻了个身:“组织舞会?真好...我们学校的话应该也能吧...”
大家都有这个期待,毕竟北京大学在历史上就是以风气开放著称的!没道理别的学校都可以组织舞会,北京大学不能啊!
“舞会好玩儿吗?”黄兵兵忍不住打听。
毛思嘉想了想:“挺好玩儿的,可以认识到外校的人,能跳舞,还有吃的——提供了啤酒、北冰洋汽水,吃的也不少...”
“那真好...不过要花不少钱吧?”黄兵兵是会算账的,想也知道了这种舞会人是很多的,一个两个吃不了多少钱,但人多了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