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也帮着家里做过饭,但杀鸡的经验就真的一点儿没有了。
最后还是找邻居家大姐问,这才好不容易把一只鸡杀好。至于中间弄出来的鸡飞狗跳,则不用说也知道了。
“已经会了。”孙继东停了停,答应了一声。
孙继东到家的时候还算早,淘米煮饭后就去剁鸡块,然后又是炒又是炖的。等到鸡给炖上了又用煤气灶的另一个灶眼做别的菜,都是简单小菜。
隔壁老高家的小姨子在阳台上晾衣服,闻到味儿了。回客厅的时候就摇头:“孙同志家炖了鸡...说起来每回毛同志回家都会特意做好菜吧?这过日子的,不会月底拉饥荒吗?”
老高的老婆原本是地方的,因为机遇好这才调到了首都,后来认识了老高成为夫妻。两口子都没有爹妈在身边,但孩子特别多。再加上有工作的关系,实在顾不上家里孩子,在送孩子去老家给老人照顾,和从老家找人过来看孩子之间夫妻俩选择了后者。
小姨子来这个家也有六七年了,如今二十五六,老家这个年纪的姑娘早结婚了...现在她却有些犯难。
条件好的看不上她这个没工作的,可要是条件差的,她还不如一直留在姐姐姐夫家给帮忙看孩子呢!
小姨子这个人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家时间太多,上上下下的事儿不管机密不机密都给她知道了。平常就喜欢议论人家东家长西家短,这个时候的人已经很爱东家长西家短了,她属于在这之中也‘出类拔萃’的那种。
老高琢磨着电视机呢,听小姨子说这话,头也不回:“人家是年轻两口子,下面没孩子,上头父母更不用他们负担,说不定还有补贴给他们。只用过自己的日子——他们工资也高,当然能这么过日子了。”
老高的老婆有点儿不解了:“小孙工资挺不错的这我知道,是个副科级...听说领导看重他,要是有空出来的合适位置就要给他升科长。但小毛怎么回事儿?她不是在旅游公司工作吗?那应该和服务员是同一类工种吧?”
这一类工种的工资都是比较低的,如果不是售货员这种有隐形好处的,一般都没什么意思。
“人家做导游的,做的多了有津贴,拿的是外汇津贴!小毛又能力强,津贴都快赶上工资了,你们说呢?”老高好不容易把电视调清晰了,这才舒舒服服坐回到沙发上。
“爸爸,我想吃红烧鸡块儿!”九岁的儿子这个时候馋了。
老高家的条件挺好的,不好也买不上电视机啊!不过这个时候的人条件不错的也做不到随便吃喝。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家庭,就算是条件再好也能为吃喝发愁!
所以日常吃什么都是有算计的。
再者老高家孩子是真的多,八个呢!就算没有养老的负担,每个月的伙食费也得自己计算——两个年纪大一些的儿子正在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阶段!伙食费什么的更得仔细打算了。
“前天不刚吃过猪肉炖白菜吗?”老高还没说什么,老高老婆先说了起来。他们家是一周吃一次‘大菜’,所谓的‘大菜’就是牛肉炖土豆、猪肉炖白菜这类,这都是有规矩的,作为管财政的人,老高老婆特别讨厌这种计划外支出。
“那...”孩子想了一会儿:“那今天吃炸酱面,要用肉!”
炸酱面用肉并不多,割一小片就够了。但问题是家里人口多,哪怕一个人用的肉不多,人一多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不行,今天的饭已经快做好了,土豆丝、炒白菜,还有鸡蛋西红柿汤呢!”老高老婆见孩子撅着嘴,戳了戳孩子头:“你这孩子,有这吃还不满足?没过过苦日子呢!就该让你们饿几顿,好好忆苦思甜!”
等到吃完饭之后,天色也暗了下来。老高小姨子看了看外面:“姐,我昨天洗的床单应该能收了,我去一趟啊!”
楼下没地方晾东西,但也是相对来说的。真要有心找找地方晾晒,也不是不能够。只不过要时时注意——不是注意有没有人顺走,这个时候的街坊邻居都是很‘局气’的,要是有陌生人偷到自家这一亩三分地,保准特别上心。
关键是别让半大孩子给祸害了!
如今半大孩子淘气程度是几十年后的家长无法想象的。
才到楼下,小姨子就正面碰上毛思嘉了。毛思嘉一手提着自己的旅行包,一手推着自行车,身上穿的是灯芯绒夹克。好看不说,关键是特别显嫩——她本身就很年轻,但这么看着就更小了。
按照时下的观点就是,完全不像已经结婚的人的感觉。
楼道口有一束手电筒的光照了下来,是孙继东。
“就说应该是你回来了。”说话时候孙继东就下楼了,替毛思嘉把自行车停好,又接过了毛思嘉的旅行袋。
“你一直注意楼下?”毛思嘉歪着头看孙继东,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看到孙继东就会下意识地眉眼弯弯。
“注意着。”孙继东看了看楼道装灯泡的地儿:“换灯泡也不管用,不出两天就不知道被谁给下了。”
楼道这么一热闹,老高家的门又是开着的。老高忍不住道:“这到底是新婚夫妻,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他这是有感而发,但他老婆就不满意了:“怎么新婚时候我都没吃上过你做的饭?”
“这个嘛...也不能这么说,人家情况不是不一样嘛。小毛她工作特殊,没办法回来做饭啊!”老高显然知道什么叫‘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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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好香啊...”毛思嘉站在门口换拖鞋,穿上软软的拖鞋一瞬间就从工作模式转为了居家模式,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今天菜市场卖活鸡吗?”
一只足够肥的母鸡炖了一大钵,另外还炒了个青菜,凉拌了一个西红柿。
孙继东找出了自己的啤酒,示意毛思嘉。毛思嘉想了想:“那给我也一杯。”
毛思嘉本来是不喝酒的,也从来没觉得酒的味道好。相比之下她可能对碳酸饮料更着迷一点儿——不过碳酸饮料太容易让人发胖了,即使她后来不跳舞了,也不可能多喝。
喝酒是最近的事,也就喝一点啤酒。大概两个人一起生活,总会学到对方一点点生活习惯。
“还可以?”孙继东对自己的手艺是有谱的,说是家常菜都还不够格,只能说是能吃而已。
毛思嘉赶紧竖起大拇指给他点了个赞:“特别好吃!真的!”
孙继东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啤酒,轻轻笑了,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摇了摇头:“你这也太好养活了...”
“是呀是呀,我很好养活的!”毛思嘉眨巴眨巴眼睛,顺势卖萌:“所以养我你一点都不亏的!”
这下是真的又笑了——孙继东平常并不是一个多爱笑的人,但是当他在毛思嘉面前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笑。
毛思嘉是非常有原则的一个人,作为一个不做饭,只负责吃的人,有什么资格提意见?反正只要给她吃,她是无条件说好的。毕竟‘你行你上,不能上就别哔哔’,她又不是一个能做饭的人。
不过说是这么说,毛思嘉始终是个麻雀胃,最后也没吃多少。孙继东还在吃饭呢,她已经下桌了。
“你继续吃吧...我都累死了...不行,我得去洗个澡,不然睡觉都不舒服。”这样说着,毛思嘉换了一双凉拖鞋,又抱着宽松的睡衣去了浴室。
新家对她来说最满意的就是浴室了,虽然洗衣机、电冰箱、电饭煲这些东西都很好,还有她尚未享受到,但确实有的暖气,那也是神器。但现阶段能够回家之后随时畅快洗澡,果然还是最能提升生活质量。
等到毛思嘉进了浴室,孙继东想起什么一样朝浴室的方向提醒:“别洗头了,都这么迟了!”
隔着浴室板材的声音有点儿瓮,毛思嘉大声回他:“不要紧,我头发短,睡觉前肯定能干透。”
毛思嘉很喜欢长头发,但没有合用吹风机的现在,她越来越感觉到短头发的好处。至少在劳累了几天之后回到家,可以想洗头就洗头,而不用去想头发能不能在睡前干透。
浴室方向传来淅沥沥的水声,毛思嘉洗头洗澡比较仔细,因此时间也比较长。等到孙继东吃完饭,收拾了桌子,洗了碗,都坐在沙发上打开收音机了,她才拖拖拉拉地从阳台进来。
收音机的声音在安静的夜里响起,也就是听个响而已,孙继东并未在意是什么节目,而是研究最近新收来的几样玩意儿。
不过也不能专心,毛思嘉依旧穿着凉拖鞋在客厅和卧室之间来来回回。一会儿是去找晾干之后叠起来的干毛巾,一会儿又是去拿梳子。又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要趁着指甲软剪指甲。
等到毛思嘉一样一样弄,到最后又要找本外文书出来看——其实这个时候她已经挺累的了,不过她头发没干透不好躺床上去。
孙继东终于忍不住了,转头去拿了一双棉袜,又拿了毛思嘉的拖鞋。半蹲在毛思嘉跟前给她穿袜子:“晚上难道不凉?不怕生病!”
虽然孙继东很想严厉一点儿,但在听的人入耳时却是反效果。
毛思嘉从这个角度看孙继东,忽然觉得他的眼睫毛长的不可思议。忍不住伸手要去碰,孙继东下意识地躲了一下,疑惑地看她...大概意思是‘你这个小同志是怎么回事’,这样的。
毛思嘉被自己的脑补弄得笑了起来,这一下笑得止不住,抱住了要起身的孙继东。
夜色很好,气氛很好,好像一切都很好。
手臂搭在孙继东的颈后,毛思嘉忍不住调戏他:“你干嘛给我穿袜子啊?一会儿要睡觉了...睡觉要穿袜子的吗?”
‘睡觉’两个字说的意味深长。
孙继东并不说话,但气氛却越来越黏腻。
轻轻亲了好几下,又亲到了一起去。等到躺在卧室的床上,毛思嘉都没反应过来中间发生了什么。
第二天毛思嘉放假,孙继东不休息。孙继东早上上班的时候都轻手轻脚的,但毛思嘉小时候一直一个人睡,没有兄弟姐妹睡一起的经历,很容易就因为响动醒来了。
“怎么了...?”毛思嘉埋在被子里,稍微往下拉了拉,露出半张脸后揉了揉眼睛。
“你继续睡吧。”孙继东亲了亲毛思嘉的脸,忙忙地出了卧室。
“我上班去了。”
毛思嘉的休息日并不一定在周日,她平常是难得在家的,家务上面孙继东比她分担的更多。所以好不容易休息了,她都会多做一点儿家务。
昨天的衣服给洗了,又收拾收拾屋子。到了中午一个人懒得折腾,就把昨天没吃完的鸡汤从冰箱里取出来,煮了点面条配这鸡汤,就算是对付过去了。
这擦擦洗洗的,等到挂钟上显示的时间到四点钟了,毛思嘉就去换衣服。
斜纹呢高腰裤,白色衬衣,姜黄色针织衫,奶油白单肩小包,棕色圆头带襻皮鞋。
照照镜子觉得差不多了,毛思嘉就施施然出门,直接去了孙继东单位——单位分房离单位是很近的,走路不过几分钟,骑车就更快了。
“继东,这里!”毛思嘉站在单位对面,一眼看到了人群里的孙继东,他正和周宏大边说话边往外走呢。
孙继东身旁的几个同事都看到了毛思嘉,你推我攘的,发出一阵笑声,开孙继东的玩笑。
孙继东不以为意,推了自行车就去找毛思嘉。倒是剩下的同事面面相觑,周宏大就忍不住道:“到底是新婚夫妻,这跟蜜里调油一样,也不知道还要这样黏黏糊糊多久!”
一边有个同事嘟囔道:“要是我老婆也这个样子,我能黏黏糊糊一辈子!”
毛思嘉和孙继东肯定不知道这种议论,毛思嘉替孙继东扯了扯外套上的褶皱,笑着指了指马路:“今天我们下馆子去吧?”
对此孙继东当然没什么意见,事实上,下馆子就不用他做饭了,他也蛮赞成的。
毛思嘉和孙继东下馆子的时候挺多的,北京的各大饭店都算是吃过了。今天毛思嘉却特意点名要吃新侨饭店——新侨饭店是这个时候首都少有的提供西餐的饭店,不过名气不如老莫。
新侨饭店相比‘老莫’要近很多,孙继东都上一天班了,毛思嘉也懒得再跑那么远排队...这个时候的人没钱归没钱,但总有有钱的,所以饭点上各大知名饭店都是人满为患。类似‘老莫’这种‘网红店’,排队更是家常便饭。
毛思嘉对西餐并没有特殊偏爱,更不至于像这个时候的国人一样对外国菜有特殊的情节。不过有的时候吃饭还真就吃个气氛,平常也不怎么吃西餐的,今天偏偏想吃。
漂亮的冷盘,沉甸甸的刀叉,在供应西餐的新侨饭店里大家说话声都要小一些了。
“我妈上回说周日时候回家一趟,好像有东西给我...我周日又不放假,到时候你去一趟呗...”毛思嘉和孙继东说的都是一些日常小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
孙继东也看着她出神。
邻桌的是一对朴素整洁的老人,看到她们这样也是微微一笑。
“年轻时候就是这样,看到都会发笑...”
“你那个时候比他们还傻呢!”
一顿饭吃的再慢也没挨过一小时,等到两人结账出去的时候正遇到一对进来的小年轻。
这世界有时候真是太小了,来的人是他们认识的——林小云和孙继东单位一个姓关的同事。
毛思嘉还出声招呼了一下,孙继东干脆只是撩了下眼皮,点点头就算了。等到两边错过,毛思嘉还不可思议呢!
“小云姐和你们单位的小关?他们怎么认识的?”毛思嘉是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吃完饭要消食,两人干脆推着车走回家去。孙继东不太在意这个,但还是提醒她:“有一回林小云来我单位,当时小关就和她搭话了。”
“就那个时候?”毛思嘉也有点儿想起来了,不过她没想到就因为这两人就进展到这地步了。不过再一想也觉得挺正常的,这个时候本来就没有多少机会认识合心意的对象,所以出现觉得不错的人的时候果断出击、抓住机会,这才是优良素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