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莫河是落日湖延伸出来的小河,蜿蜿蜒蜒的,每年都在移动,这就是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们每年搭建营长的“指示图”。
确实也该见一见。楼岚考虑了一下,点头应了。
“那我过去看看。”
阿朵娜直挥手,让他赶紧去。
营地距离阿兹莫河有一段距离。水源在草原上是十分珍贵且神圣的存在,它孕育了生命。
即便是一条用来日常生活的小河,也是不能随意污染的。
楼岚也不赶时间,懒懒散散吃着腌果一路溜达过去。
因为昼夜温差以及水资源条件关系,草原上的人习惯了长时间不洗澡换衣,多是几套以上换着穿,偶尔清洗也是擦拭便可。
所以频繁洗衣服的人还真没多少。
打水的人多集中在早上或傍晚。
楼岚到那儿的时候,河边没什么人,一眼就看见了肤色有别于草原女子的两人。
“公主,你看那边不是是不是有小鱼儿?多可爱呀,要不然你去看看?”
清雅扭头看了一眼,无动于衷地继续埋头搓洗衣裳。
屏锦还要说什么,清雅好笑地抬眸,湿漉漉的手抬起,挽了下耳畔的碎发,一双眸子里全是戏谑:“屏锦,你休要再啰嗦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不管那边有什么好玩的好看的,今日我都要洗了衣裳再过去看!”
屏锦见支应不开公主,只能泄气地一叹,肩膀都塌了,撅着嘴嘟囔:“哪有堂堂一国公主亲子浣衣的呢!”
对于身份,反倒是清雅自己并不在乎:“谁是公主?哪家公主?反正我现在就是漠北王营里的一个小女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得份正经活计养家糊口。”
屏锦的嘴撅得更高了,“那公主又是要养哪个家哪一口?”
清雅笑声清脆,抬手掬水泼她,“当然是有屏锦那个家那一口啦。”
屏锦被她这话逗得嘻嘻笑,也抬手拍水击起水花去反击。
两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儿玩得起劲,一不留神却叫水浪冲走了一件衣裳。
等反应过来时,那衣裳已经飘到了远处。
两人顿时着急了,屏锦更是一撸袖子裤脚就要跳下去,被清雅一把拽住:“你跳什么?你会水吗?!”
屏锦也急,跳着脚说:“我不会,但是我瘦,肯定能浮起来!快快撒手,再慢一点它都要飘走了!”
正当二人裹成一团时,旁边忽地跃出一人,踏着水到那中间,一弯腰就把衣裳抓了起来。
屏锦与清雅看得目瞪口呆,久久愣在那里。
捡起了衣裳的男子还不紧不慢地站在水中。
半晌,屏锦激动得直吸气,眼睛瞪得老大,情不自禁握住公主的手囔囔:“公、公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水上漂!”
清雅除了一开始的震惊,稍后也看出端倪来,缓下震惊,若有所思:“谁家的水上漂是小腿漫在水中的?那边应当是有什么淹没在水中的垫脚物。”
听完两人对话的楼岚笑着从水里远路返回,而后才顺着河岸走过来还她们俩衣裳,同时好奇地抬眸打量清雅:“你就是梁国送来的那位公主?挺聪明的,那边确实有条石头铺就的水下小道。”
回过神来,清雅带着屏锦微微蹲身道了谢,并没有继续与这陌生男子交流的意思。
楼岚注意力自然而然转移到交过去的衣裳上,大脑并未所作思考,就顺嘴问了出来:“这是什么衣服,怎生得这般奇怪。”
就是条长长的白色绢纱,难不成梁国宫中女子流行用一条纱来往身上裹?
谁知此言一出,二女直接红透了脸,屏锦更是跳起来拽住白色绢纱就往木盆底下塞,一边塞还一边嘀咕:“登徒子!”
楼岚一愣,有点回过味来,难道这是什么女子身上的私密贴身衣物?
裹脚的?裹腰或是胸......
“咳,咳,嗯,那个......”及时打住脑袋里的联想,楼岚不自在地别开视线,看天看水看地,缓了缓才重新找回状态,一本正经问:“你们还要洗多久?我吃了你们送给阿朵娜的腌果,阿朵娜让我来帮你们提水以作回报。”
既是阿朵娜叫来的,原本对他万般防备警惕的二人稍稍放松了些,清雅则表示不用他帮忙。
“你们两个女子,哪能提起多少水。这段距离你们来回多跑两次,能直接跑废。”楼岚执意要帮忙,更说自己吃了腌果,不能欠她们人情。
既然如此,清雅也就不再拒绝,但也不想让他一个大男人杵在这里围观她们洗衣裳,便说:“那就麻烦壮士了,木桶在那边,壮士且提了先放在我们帐篷外即可。”
楼岚一听便明白她的顾虑,便说自己刚好要在附近转一转,“阿朵娜说想吃鱼汤,我去叉条鱼。”
人家另有安排,清雅自也不能强行干预安排。
等楼岚提着两条鱼回来时,两人的衣裳也都洗好了,木盆最上方还用一张灰皮毛严严实实地遮挡着。
楼岚心里嘀咕,挡得这么严实,回去以后不一样要晾晒出来么。
嘴上自是不敢说什么,老老实实跟在两人身后提着满桶的清水。
身后跟着个不熟悉的大男人,清雅跟屏锦也不好随意说什么话,一路沉默地回了营地,又在帐篷外道了谢。
楼岚在外面站了站,发现这两人还真没有出来晾晒衣裳的意思,不由“嘿”了一声,提着两条鱼回阿朵娜那边。
见他回来,阿朵娜笑眯眯地让他坐,“怎么样?长得可俊?”
楼岚岔开腿往垫子上盘腿一坐,“长得确实好,人也挺聪明的,就是有点呆板。”
连衣裳都不敢晾出来,估摸着这段时日的衣裳都是闷在帐篷里闷干的,何必呢。
阿朵娜笑而不言,转头问他怎么提着两条鱼上来。
草原上会把鱼列入食单的,也就只有他们这一支了。
楼岚提了提鱼,“顺手叉的,一条给您炖汤,一条麻烦您转送给那两位,既然吃了她们的东西,回赠的也该是吃的。”
阿朵娜也不问他到底准备如何处置清雅二人,只笑着点头表示自己会让阿奴送过去。
左右也无事,楼岚又留了一会儿,这才起身离开。
关于对清雅的安排,楼岚并不想像刚开始做渣男任务时那样简单粗暴地直接自己上。经过了许多,他在思想上也有了诸多改变。
既然需要圆满的幸福是属于清雅的,自也应当以她本人的意愿为主。
直接嫁给他,楼岚当然会秉持着责任心好好待她。
可对于女子来说,人生里并非只有情爱这一条。
所以他需要先了解到对方的所思所想所求。
嗯,当然,现在已经可以满足对方的,就是让对方有一份正经活计养家糊口。
第209章 Y《和亲公主4》 野马群,小马驹……
开通互市之事已经敲定, 之后的计划,便如水往低处流,自然而然地施展开来。
派遣去梁国做生意的商队已经陆续出发, 明线暗线双线并行,届时另外四国也将被悄无声息地浸入, 培养许久的细作也随之输送了过去, 以期尽快形成广阔的情报网。
最近前营很是热闹, 来来去去多了许多商队。有外面来的,也有从草原上其他地方过来的, 就连深在绿洲有塞外江南之称的王庭那边, 也来了不少打扮华丽的人物。
清雅在照顾几头奶牛之余, 也开始做一些中原独有的绣品络子由屏锦带出去售卖,换几个钱币以作日常开销。
这样的生活忙碌却充实,清贫却安然。
另外,她还交到了一个奇怪的朋友。
“清雅,你想不想要一匹马驹?”
男人一身黑色劲装, 一头及肩的头发用一根像是随手从柴堆里抽来的木棍挽起,腰上挎着腰刀,靴子里还插着匕首, 骑在高大壮实的黑色马匹上, 随着马儿的扬蹄,刀鞘与皮革撞得梆当作响。
清雅眯着眼仰起脸去看他, 阳光刺得看不清他的神情,不过想象着应当也是带着些不正经的无所谓。
这里与中原有许多不同。
女子们几乎承担起了整个家庭的运转,地位也并不比男子低,清雅第一次看见一名妇人插着腰揪着一个虎背熊腰大男人耳朵骂骂咧咧的时候,吓得跟木鸡一般。
好在多见识几次后, 她跟屏锦也就熟悉了。
在这里,男女并不需太过避讳,有自由爱恋的,也有单纯当朋友的。
譬如这位因为喜欢吃她们送给阿朵娜的各种吃食,于是时常回报各种野味肉类的“阿岚”。
刚开始与之接触,被教养了十几年的“男女之别”让清雅跟屏锦都很是警惕抵触,可多接触几次,清雅发现对方长得虽然有点凶,可目光很纯粹,看她们时并没有“评估、审视、探究、欲求”等情绪。
好像在他眼里,并没有男女之分,只是单纯的“人”。
与他一样的,平等存在的人。
而后有了交流,清雅发现对方在汉文化方面十分精通,便是放在文风最盛的吴国,也能成就一代才子美名。
对方对梁国许多事许多人许多山川河流美景美食,也是如数家珍,知之甚详。
这给了清雅许多思念故土的慰藉——虽然她讨厌梁王宫,可她却爱那片土地。
阿岚有自己的事务,并非每日里都能过来找阿朵娜蹭吃并送清雅什么东西以作回报,但正是这偶尔的交集,让清雅不知不觉间卸去了防备,两人渐渐成了感情说不上深厚浓烈,却足以信任的朋友。
颇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思。
现在看见阿岚,清雅已经习惯了下意识去回想这两日自己给阿朵娜送去了什么。
哦,前日送了自制的肉干及肉茸。
她和屏锦两个女子,胃口不大,阿岚却送了不少野味来,有常见的兔肉鱼肉,也有少见的羚羊等。
光凭她们俩,自然是吃不完的。
又怕肉坏了可惜了,所以她们就做成了各种肉干肉茸。
今日看来他是要回报马驹了,清雅居然有种松口气的感觉。
可算不是送出去一点吃食就又换回更多吃不完的肉了。
思及此,清雅绽出一抹轻松的笑意,放下手中的活,在围裙上擦了擦:“你从哪里找来的马驹?前几日我跟屏锦才说了想攒钱买一匹小马呢。”
草原太过辽阔,走哪里都远得很,明明看着近,也能把人走到哭。
又因最近二十几里地开外的互市越发热闹,屏锦都念叨了好几回想去看看了。所以她们俩现在急需一匹能代步的马儿。
草原上的马都是高高大大的那种,以前在宫中清雅根本没机会学骑射,到了这边目前也只限于能爬到马背上战战兢兢溜达一小圈的程度。
所以只能琢磨着买匹小马驹,毕竟就算是弄成马车,她跟屏锦也没人会赶呀。
楼岚心说可不就是因为知道你想要马驹么。
并不回答在哪里找到的,只是弯腰伸手,要把她拉上马背,“距离有些远,只能骑马过去,晚了说不得你的小马驹就跟它爹娘跑了。”
清雅觉得这个说法有些奇怪。
不过又想,或许阿岚给她找的小马驹是马场赶着在草地上各处放养的那种,便也不觉奇怪了。
出于对漠北男女相处关系的渐渐习惯,也是因为对朋友的信任,刚开始清雅并未多想,摘了围裙扬声跟屏锦说了一声,伸手就搭在了楼岚手心里。
一个借力,清雅就被拉了上去。
等到马儿跑起来,跑出了营地,周围渐渐没了人烟,注意力从小马驹上转回来的清雅才发现自己现在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她坐在男人前面,随着马儿的颠簸,一下一下,后背总会撞到男人宽阔温热的胸膛。
而且随着颠簸,原本两人之间刻意拉开的距离也没了,她整个人就放佛窝在了对方怀里。
当真是亲密到让人尴尬。
像是也感受到了这种尴尬,对方腾出一只握缰绳的手,掌到了她纤细的腰肢上。
有力的手掌半握着她的腰侧,直接将她的身形定在了固定的位置上。
清雅暗暗松了口气。
虽然被男人握着腰肢也挺不适的,可对比下来,至少比自己整个人都往后滑去窝进他怀里来得好。
清雅担心那样的话,男人会不会怀疑是自己故意的。
一路无言,很快就翻过了两个坡,抵达一片有河水经过,滋养出茂密草地的谷地。
也是到此时,清雅才明白男人所说的小马驹在哪里。
竟是在一群野马中!
楼岚翻身下马,又掌着她腰肢把人接下来,抬臂笑指谷地里的野马群问:“看,那边的小马驹都能捕了,看看你喜欢哪一匹。”
从未听说过要马儿就去野马群里捕的清雅踌躇不定:“这要如何捕?其他野马会保护小马驹吧?”
那自然是会的。无论是什么动物,对幼崽的保护是永远不变的。
楼岚歪靠在黑马身上,一派无所畏惧的肆意:“这群野马生活在雪山山脉一带,靠近雪山狼最大的族群,便是在冬日,它们也需要保持一定的活力,不好的都淘汰了,留下的马儿都健硕有韧性,心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要在草原或是战场上行走的马儿,最重要的便是心性与韧性。
心性差的,遇到气场强大的同类,能吓得直往后退。若是遇到其他猛兽,更是能瘫软在地动弹不得。
见他一点不担心的架势,清雅点头,明白自己这位朋友的本事足以对付这群野马,便也不再犹豫,踱着步凝神挑选着小马驹。
女孩子,无论是古今中外,还是哪个年龄段,挑选“代步车”这种东西时,总会第一时间关注“颜值”。
清雅也没能例外。
所以她一眼看中的,便是蹦跶在成年野马中间位置的一匹四足及尾巴处是白色的小马驹。
另外还有红色的白色的纯黑的,其实她也挺喜欢的。
不过前三者虽然好看,却并非少见。
清雅再凝神仔细观察那匹踏雪小马驹。
小马驹全身漆黑,眼睛也黑黝黝的,啊,额头上居然还有一簇弯成新月似的白毛。
真是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