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没有挣开她。
她的拥抱就像是一汪清泉,温柔而绵长,却又带着剪不断的力量,能够强而有力地压制住他的怒火。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阴沉地盯着靠门而坐的程庆利:“我最后警告你一遍,离墨墨远点,再有下一次,我就杀了你。”
程庆利一边咳嗽一边点头保证:“咳、再也、咳咳、不敢、了。”
程砚收回了目光,垂眸看向了身前的林念初,那一瞬间,他眼神中的暴戾、怒意与阴森全不见了,仅留下了一片温柔清明。
他什么也没说,也没刻意去挣开林念初的手臂,而是轻轻抬起了右臂,抱住了林念初的后腰。
林念初怔了一下,抬眸看了他一眼,这时,程砚微微朝旁边侧了点步子,随后带着她一起转身,搂着她回了家。
进家门后,他才松开她,没再多看依旧瘫在地上的程庆利一眼,用力地甩上了房门。
防盗门闭合时发出了“砰”的一声巨响。
随后程砚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妹妹,削瘦的下颚线紧绷,薄唇紧紧地抿着。
已经走进客厅的程墨再一次地感知到了哥哥的怒火,瘦弱纤细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也不敢坐在沙发上,手足无措地站在客厅中央,低低地埋着头,眼泪又开始“吧哒吧哒”的往下掉,搞得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蒋艾桐相当不知所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无奈地朝着林念初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林念初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程砚再次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但声音中还是带着冷硬:“不是第一次了吧?为什么不告诉我?”
林念初和蒋艾桐这才明白了程砚为什么生气。
程墨不敢说话,哭得更厉害了,肩膀一耸一耸的,看着可怜极了,蒋艾桐赶紧搂住了小妹妹的肩头。
林念初则用力地扯了扯程砚的袖口,一脸无奈地看着他:“你干嘛呀?她刚才也被吓坏了,你就别凶她了。”
程砚置若罔闻,神色依旧冷峻,继续质问妹妹:“阿姨多久没来了?为什么不来了?”
程墨把头埋得更低了,哭得也更厉害了,都快哭抽搐了。
程砚的怒火却更旺了:“说话!”
程墨又被吓了一个机灵,肩膀狠狠地颤抖了一下,小声哭泣变成了极力克制的呜咽。
林念初气急败坏地瞪着身边人:“程砚!够了!”
程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压制着自己的脾气,抬起了右手,点着程墨:“现在开始收拾东西,吃完饭就跟我回东辅。”
程墨哭得泣不成声,但这回没再沉默以对,而是哭着回道:“我、我不想去、东、东辅。”
林念初诧异地看向了程墨,她原本一直奇怪程砚为什么不把妹妹带到东辅照顾?这样不就远离程庆利了么?
现在看来,问题不在程砚,在程墨。
程砚压根就没理会妹妹的抗议,不容置疑地回道:“没得商量,今天你必须跟我回去,绑我也要把你绑回去。”不等程墨第二次抗议,他就转身走进了厨房。
程墨边哭边呜咽着喊:“我不想去东辅!不想去!”
这兄妹俩,真糟心,一个比一个倔。
林念初无奈地叹了口气,给了蒋艾桐一个眼神,然后也出了厨房。
程砚已经站在了水池前,水龙头也打开了,泞泞地留着细长的水柱,不停地冲洗着水池中的蒸锅。
这时林念初才注意到,程砚的身前竟然还挂着一条蓝色的围裙,衬衫的两条袖子都捋到了胳膊肘处,露出了白皙修长且线条紧实的小臂。
从侧面看去,他的双腿越发的笔直,双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男士拖鞋,在暖黄色的灯光照耀下,这家伙看起来竟然还有点贤良淑德。
林念初轻轻地关上了厨房的门,却没有立即开口说话。
程砚也没有。
小厨房中仅剩下了流水声。
等程砚把蒸锅洗好了,林念初感觉他也冷静地差不多了,才用一种聊天似的随意语气问道:“我帮你切菜吧,你炒菜。”边说着,她边朝着他走了过去,同时捋起了自己的袖子,“这样能快点。”
程砚没拒绝,淡淡地“嗯”了一声,把接了水的锅放到了灶台上,点大火,等水开。
林念初走到水池边洗了洗手,然后挪到了操作台前,拿起了一块洗好的土豆:“红烧肉用的?”
“嗯。”程砚继续洗别的菜。
林念初将土豆放在了案板上,拿起了菜刀,技艺娴熟地将圆滚滚的土豆切成了小方块。
程砚将五花肉洗好后,放进了摆在操作台上的空盘子中。
林念初切完土豆又开始切五花肉,也是在这时才开了口,温声劝道:“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她才会发那么大脾气,但是发脾气没有用,她已经上初中了,正值青春叛逆期,你越凶她她就越叛逆,而且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方式,你要试着去跟她沟通,而不是像暴君一样蛮横专权。”
程砚无奈地看着她:“我哪像暴君了?”
林念初:“你还不像呢?吼得那么大声,还那么凶,我刚才都要被你吓死了。”
程砚叹了口气,一边洗鸡翅一边回:“我气得是她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程庆利那种人渣,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林念初将切好的五花肉放进了一个干净的盘子里:“我看她的反应,好像也很害怕你爸……嗯、程庆利,那她为什么不想跟你回去呢?”
“我怎么知道?”提起这事程砚就来气,而且还心累,“刚开始我没把她接到东辅是因为我没能力,后来我买了房子,终于可以给她落户口了,我就想把她的户口从云山过去,让她在东辅上学,但谁知道这丫头竟然不想跟我回去,每次提起这事就说自己舍不得这儿的同学老师,想等上完初中再走。”
鸡翅洗好了,他将装鸡翅的盆子放到了操作台上,林念初顺手就接了过来,开始在每一个鸡翅的正反面上各划三刀。
“她今年读初几了?初二?”她一边划刀一边问。
“嗯。”程砚再次打开了水龙头,开始洗虾,“我本来想等今年暑假就把她接过去,让她在东辅念初三,然后考高中。”
林念初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问了句:“你妈为什么、不管她呢?”
从听到他说出“刚开始我没把她接到东辅是因为我没能力”这句话的那一刻,她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个身形单薄的清癯少年,才十几岁就跟随着母亲来到了异地他乡,先是遭受了校园冷暴力,后是为了去寻找被卖掉的妹妹错过了与投资人见面的大好良机,然后被逼无奈地进入了继父的公司,被困了整整五年。
这么多年间,他的母亲去哪了呢?为什么不愿意帮帮他呢?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女儿呢?如果她能够帮他一次,哪怕只有一次,他的人生也不会这么的无可奈何。
“她?”提起母亲,程砚扯着嘴角笑了一下,眼神中去没有笑意,只有蔑视与嘲弄,“她忙着当吴太太呢,有自己的亲儿子,哪有时间管我们俩。”
林念初懵了:“啊?亲儿子?”
“吴靖安,我继父的儿子。“程砚道,“她和我继父再婚的时候,我继父只允许她带一个孩子,她选了我,因为继父不喜欢小孩,那个时候我妹只有三岁。”
林念初:“你和你妹岁数差的挺大。”
程砚:“她当时选择生我妹,是想挽回我爸。程庆利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人渣,很帅,还是玩乐队的,不然我妈也不会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可,甚至为了他和娘家断绝关系,婚后她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但是时间不长,差不多在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程庆利迷上了赌博。”
赌博这种东西就是个无底洞,只会越陷越深,最后倾家荡产,变成狰狞枯骨。
能从洞里爬出来的人寥寥无几。
林念初已经猜到了后来的结局。
“刚开始他赌的也不大,一把十块二十,所以我妈没有及时发现,后来越赌越大,从十块二十变成了一百两百、一千两千……后来有一天,他把他那把最爱的吉他卖了,我妈才发现了端倪,但是已经晚了,家里的房子早就被他赌出去了。”
程砚的语气很平静,没有任何的起伏波澜,像是在讲述一段无关紧要的故事。
然而林念初却听得揪心。
本是郎才女貌,圆圆满满的一家三口,生活幸福而温馨,但最后却变成了一地鸡毛。
无论是那种家庭变故,受伤害最大的永远都是孩子。
“你妈为什么要选择用生孩子这种方式来挽回你爸呢?”林念初不理解,既然已经伤到了一个孩子,为什么还要以救赎的名义再生第二个?让她生出来受罪么?如果孩子真的能救赎灵魂,那程庆利从一开始就不会去赌。
程砚也不能理解:“谁知道呢。”他又冷笑了一下,“生而不养,不如不生。”
这观点,倒是和林念初不谋而合,她也曾在心底无数次的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发出过这样的疑问:既然讨厌我,觉得我多余,当初为什么要生我呢?是我想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么?是你们带我来的,并且没有和我商量过。
她再次感觉到了窒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声问:“所以你妈后悔了?并且把错误全部归结到你们身上了?”
程砚:“差不多吧,墨墨出生后她才发现这招根本不管用,程庆利还是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然后她就不管我和我妹了,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去西餐厅上班,企图钓一条大鱼,后来她确实也成功了,钓到了吴知行。”
其实这些事情,他很少会对人提及,因为说不出口,也觉得没必要,说出来无非也就是徒增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但是他现在却毫无顾忌地对林念初说了。
在她面前,他竟然没有任何防备。
林念初划好了鸡翅,然后开始腌制。这时水也烧开了,程砚将腌好的鲈鱼放到了蒸锅的篦子上,盖上盖子后,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六点十分。”
“蒸十分钟就好。”林念初一边往装鸡翅的盆里倒料酒一边对程砚说道,“关火后再闷五分钟。”
程砚把手机放回了兜里闷,笑看林念初,说了句:“社会姐真是多才多艺。”
林念初不屑地“嘁”了一下:“我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再不会做一道清蒸鲈鱼,那我这三年就真喂狗了。”
程砚的笑意瞬间凝固在了唇畔,再也笑不出来了,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针织款毛衣,后背很薄,隔着一层薄毛衣都能看到蝴蝶骨,长发随意的在脑后扎了个马尾,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和线条优雅的肩部。
此时她低着头,一缕黑发垂在脸侧,眼眸也垂着,浓密的眼睫在眼底下方投下了一片小小的阴影,鼻梁精致挺翘,双唇粉红水润,看起来有着说不出的温柔与妩媚。
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为什么没有找到一个好归宿呢?
程砚再一次地开始心疼她。
梁辰那个狗东西多少是有点不知好歹了。
腌好鸡翅后,林念初将盆子放到了一边,开始切辣椒。
程砚走到了水池前,开始剔虾线。
林念初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学的做饭么?”
程砚:“嗯,我大学毕业后就从吴家搬出来了。”
其实他上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回去过,能在学校呆着就在学校呆着,学校不让呆就去做兼职。大学四年,他几乎每一个寒暑假都是在兼职中度过的,因为他不想寄人篱下,更不想花吴太太给他的钱。
为了挣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不仅要努力学习争取全额奖学金,还跑过保险,做过销售,摆过地摊,当过模特,还去酒吧当过驻唱。
其实他上大学前是一个挺不爱说话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换不来钱、谈不成业务,他不得不改变自己。
大学毕业后不能再住校,他开始了一段长达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进去。
可以这么说,他宁可睡桥洞,也不愿意住在吴家,因为那不是他的家,那个家中也没人把他当人看。
林念初却越发奇怪了。
他曾说过,吴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么讨厌吴家,甚至不愿意在吴家住,又是怎么被困在了吴家的公司呢?
她犹豫片刻,迟疑着问:“你为什么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为妹妹?”她又试探着问。
程砚一边剔虾线一边回:“她是主要原因,还有点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后一根辣椒,眼睛盯着菜板,咬了咬唇,厚着脸皮问了句:“可以点播这段故事么?”
程砚被逗笑了,扭头看着她,桃花眼中尽是玩味:“需要点播费。”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她咬了咬牙,先问了句:“你是不是也会弹吉他?”
程砚:“嗯,程庆利教的。”
那个时候,程庆利还是个人,是个合格的丈夫与父亲。
林念初开始吹彩虹屁:“你会弹吉他,又长得这么帅,上学的时候一定是校草,喜欢你的女孩一定特、别、多!”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程砚忍笑,一本正经地回了句:“确实,追我的人能从东辅西站排到东站。”
“噗!”林念初没忍住,笑出声了,“哈哈哈哈哈。”
程砚眉头一挑:“你还不信?”
林念初重重点头:“信!我信!”
虽然这比喻有点夸张,但她确实相信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毕竟外形出众,事业上也成功,还有音乐特长,足够吸引异性的青睐。
“点播费够了么?”她眼巴巴地看着他。
程砚垂眸瞧着她,不满道:“就拍个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