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僵硬着脖子,点点头,慌张的向夜总会内跑去。
没过一会,一个打着领结的服务生走了出来:“先生,晚上好。布克先生在里面等您。”
第一卷 第9章
顶花夜总会是一家典型的中世纪风格建筑物,窗户、门、拱廊都是半圆形的拱卷结构。中厅大小柱有韵律地交替布置,整个室内暗红色是主色调,显得神秘而威严。
伊德沿路走来,夜总会松软的红色沙发上瘫倒着许多客人,如果伊德对哥谭有所了解,会发现许多脸孔都会出现在白天的哥谭新闻里。但客人们在顶花夜总会可以堂而皇之地脱掉上流社会那层外套,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望,妖娆热情的兔女郎们轻齿红唇在客人们的耳边喃喃细语,仿佛在对待最亲昵的情人。
穿过客人们,临到舞台,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玩弄着手中的钢笔。看到伊德等人走过来后,他不失风度的站了起来,伸出右手,礼貌而不失恭敬的对小丑说:“好久不见,乔。”
等他抬起头,伊德才看到他长了张典型的意大利男人脸,面部略宽,眼窝立体深邃,棕黑色的头发服帖的梳在脑后。这个意大利男人看起来已经年过四十了,但当他望向你时,你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眼中的真诚。
布克·卡萨帕——顶花夜总会的负责人,在哥谭这一年来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因为他的身后站着哥谭叱咤风云的黑帮大亨,企鹅人。
一个励志的哥谭男人,从最底层的马仔做到如今的二把手,布克就是靠着他那份审时度势的天赋。在小丑还没声名大噪时,他就坚信小丑是能撼动哥谭的大人物。
布克像狗一样勤勤恳恳的跟在小丑身边,小丑要他杀谁他就杀谁,小丑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甚至有一次他还救了小丑的命,虽然他不知道小丑在不在乎。
布克也很快得到了他想要的,钱、名声,以前看不起他的女人全部都跪伏在他脚边。但是后来,他渐渐感觉恐惧。
是一天晚上,小丑心血来潮的走到一栋房屋面前,然后敲了下门,一个小女孩打开了门。小女孩天真的歪头看向小丑,以为这是什么游乐园活动。随后,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妻从客厅走了过来……然后,没有然后了。
那晚,小丑在溅满血迹的房屋内呼呼大睡,布克就坐在他旁边的地上。他紧紧抱住头,他不明白小丑的想法、不明白小丑的行为,他什么都不明白。
让布克恐惧小丑的不是他杀了这对本来幸福甜美的家庭,而是小丑一切的行为都无迹可寻。本来谈好的生意小丑在与他人握手后,突然掏出枪杀了所有人;本来到手的地盘他又常常为了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杀了那些愿意跟着他们的手下……
就像今晚这件事,小丑是因为不快而杀人还是因为愉悦而杀人?没有人能明白,他就是一团混沌,他的情绪就像天气,你以为前方阳光明媚,但那可能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已。
布克觉得自己很可笑,竟然想跟着小丑分一杯羹,他不知道小丑为什么一直没杀他,绝不是因为他救过小丑一次,可能只是小丑还没觉得杀他有趣吧。
想跑。
想离开小丑。
越远越好。
但布克是不敢真的跑的,一直战战栗栗的待在小丑身边。不过老天是厚爱他的,在拿下了顶花夜总会没过多久,小丑便被抓了,而顶花夜总会也变成了小丑留给他的最后一份礼物。
布克对小丑被抓这事简直欣喜若狂,暗中赞美蝙蝠侠无数次——直到得知蝙蝠侠没有杀小丑,而是把他丢进阿卡姆精神病院后,他简直要怒吼了,事实上他也这么骂出来了。
但没有小丑的布克,谁会买他的账呢?聪明的布克马上抱住了企鹅人的大腿,他虔诚乖顺的向企鹅人献上了顶花夜总会。瞧瞧,虽然他不是顶花夜总会真正的老板了,可是当个二把手有什么不好呢?再多钱也要有命花啊。
在知道小丑越狱后,他是惶恐了那么两天。不过,布克也不是以前给小丑提鞋的那个马仔了。他有很多保镖,很多武器,而小丑?一无所有。
布克也没蠢到对小丑不提防,在友好握手过后便有保镖上前拿着工具检查了三人,并没收了哈莉裤袜里的刀片和裙下的枪。
小丑画着浓妆的脸上看不出喜怒,老朋友的重逢没有女人们什么事。伊德和哈莉被请到了吧台前坐下,留下小丑和布克在圆桌前叙旧。
“女士,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马提尼。”哈莉有气无力的拉长着调子对酒保说。
“冰可乐。”
哈莉鄙视的看了一眼伊德,“乖宝宝。”
等待是一件很无聊的事,至少对哈莉而言是这样的。蓝眸的小丑女哀怨的看着不远处的情人,趴在桌子上嘟囔着。过了十分钟后,哈莉撑着脑袋开始和伊德聊起了天。
“你之前都在干嘛呢,小伊德?”
伊德老老实实的将自己出院和博物馆入职的事情简略说了下。
哈莉对伊德与小丑共同越狱感到极为羡慕,她委屈的说:我也只和布丁越过一次狱呢。而对此,伊德友好的安慰道你们以后还有机会的。
看的出来,哈莉很不解伊德为什么要老老实实工作,“那些高楼大厦里的人很可笑,他们被规则束缚、社会的规则,甚至是自身强加给自己的规则。他们觉得在黑门监狱、阿卡姆精神病院的人在坐牢,却不知道自己才是在最大的牢房待着,还不能越狱!”
还没等伊德回话,哈莉余光瞟到小丑和布克先生站了起来,谈话似乎进入尾声。
他们看起来都心情不错的样子,玻璃杯里的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布克脸上略红,对小丑说道:“无论如何,我都是很尊敬您的,所以让我表达一下对你的感谢。”
说罢,他打了个响指。一个穿着一字肩黑色紧身连衣裙的女人匆匆从旁边走了过来,将一个银色手提箱在桌上打开,里面一排排的美元让人心醉神迷。
布克对小丑矜持的笑了笑,而对面的小丑也好似很配合的哇了一声,声音越发甜腻,“你…这让我怎么报答你才好呢。我忠诚的朋友,来~让我们拥抱一下。”
这一出在顶花夜总会上演的友情戏码看起来感动极了,在众人的关注中,紫色西装的绿发小丑张开双臂,狠狠抱了下布克。
血。
喷射出的血液直接溅射到天花板,洒满了小丑的半张脸。
没有人看清发生了什么,布克·卡萨帕的颈部像是——就像洁白的墙面上突然出现一道黑痕,然后被洒满了红色的油漆。布克双手颤抖着摸上自己的脖颈,缓缓瘫倒在椅子上,血不断地从他的指缝中喷射而出,他脑袋中竟然一下闪过小丑杀的那晚杀的一家三口,…
在他完全丧失意识之前,布克迟钝的想道:我明明检查了…怎么可能还有武器…
男人的眼睛缓缓看向了小丑的右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上的皮手套被脱了下来——小丑的右手上插着无数块碎玻璃。
第一卷 第10章
变故就发生在一瞬间。
小丑半张脸被血染红,站在血泊中狂笑,活像恶鬼现世。
未等顶花夜总会的黑帮们反应过来,哈莉便一跃而起,抄起铁质板凳就向离她最近的保安迎头砸去,又顺势从他的枪袋中掏出手.枪,射向离小丑最近的几个黑帮。
伊德灵巧的矮下身子钻到临近的中柱后面,呼啸而过的子弹几乎是擦着她的头发丝而过。她抬起手,「血红」化作钢针穿过瞄准伊德的两人,旋转急速飞驰的深红钢针毫无障碍的穿过坚硬的额骨,没入墙壁。
伊德有点佩服自己了,前不久她还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精神病,现在都参与到黑帮火拼里来了。
她的内心很平静,似乎缺少恐惧的神经,很多事情她都觉得无所谓。无论是莫名苏醒后变成精神病患、被馆长突然袭击、神奇的能力还是现在被黑帮追杀,伊德都能若无其事的接受。
好像只有无法入睡的困倦能拨动她的情绪。
小丑很疯狂,但不代表他做什么事都是单纯的心血来潮,他的控制欲比之蝙蝠侠不遑多让。
枪战未持续很久,因为一身鳞片的杀手鳄突然闯进,以惊人的速度和力量将残余的黑帮撕成两半后,接走了小丑等人。
企鹅人很快得到了消息,彼时他正坐在哈迪市长的办公室内。
企鹅人本名奥斯瓦尔德·科波特,是哥谭市最聪明的罪犯之一,也是最阴险的商人,三十年前他还是一个伞童,每日为主人撑着黑伞。由于身材矮小,天生跛足,所以其他人总是嘲笑他像个企鹅。
谁也想不到就是这么个无名之士,靠着两面三刀和诡计多端挑起了当时两大黑帮——法尔科内家族和马罗尼家族长达数月的战争,而企鹅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竟在这场战争中一步登天,成为新的哥谭之王,并稳坐几十年。
他的野心和欲望永无止尽。
“科伯特先生,小丑这事…您看需要我帮您处理下吗?”哈迪市长暗中观察着企鹅人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问道。谁能想到人前尊贵的哥谭市长,背地里其实是企鹅人的牵线木偶呢。
企鹅人却说:“不,不用管小丑。”
哈迪市长没敢反驳他,沉默的点了点头。
企鹅人:“你在奇怪?”
哈迪市长连忙回应:“我决不会对您的决定妄加揣测,先生。”
企鹅人扶了扶他的单眼镜片,若有所思:“你在我手下也有十年了,足够久了,你应该能看到。人们敬畏企鹅人;尊敬企鹅人;服从企鹅人。但——有人爱戴企鹅人吗?”
他冷笑道:“我为哥谭做出如此大的经济贡献,我贡献了这么多的就业人口,保护了这么多商铺。但愚蠢的哥谭人情愿去赞美蝙蝠侠,去信奉小丑…呵,他们觉得我是个人渣,只不过因为诡计多端才没进监狱。”
“我死之后,人们就会这样记住我。”企鹅人咬牙切齿道:“哥谭是我的,是我建立了这座威严的帝国,而现在需要让我的子民去意识到这点了。”
“找人去干点大事出来,记住要表现得像小丑做的,让小丑和蝙蝠侠狗咬狗。而我们——企鹅人手下的科伯特家族却救出了水深火热的哥谭人,蠢货们都吃这个戏码。”
企鹅人愉悦的说道:“看吧,哈迪。好戏就要上演了。”
**
小丑这几日都很忙碌,他心心念念的闭幕秀就在两天以后。如果说之前是伊德想去睡觉而无法入眠,那么现在的情况是她完全没时间去睡觉。
伊德本该漂亮水灵的大眼睛下泛着一圈黑,哈莉几次都劝伊德:“甜心!虽然我知道你非常激动跟我家布丁闯下一番事业,但你还是要注意劳逸结合!能休息的时间就眯一下。”
“……”伊德能回答什么呢?更何况她连安眠药都还没空去买呢。
这段时间她一直跟着小丑奔波,伊德不知道的是,她在哥谭已经很有名气了。最大的原因当然是她跟着的是小丑!是除了哈莉以外跟在小丑身边时间最长的女人了,有不少人说小丑肯定是被这小妞迷得神魂颠倒了,毕竟她看起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担的,却在小丑底下活了这么久。
对此,伊德只能表示:呵呵。她相信除了哈莉以外,没有第二个女人能承受这个反复无常的男人。
而对于知情人而言,伊德的出名是在于她的能力和无法查清的背景。没人看清她的武器是什么,但被她杀死的人死状都各有不同,最常见的死法是身体被利物刺穿,但伤口附近却检查不出硝烟反应,现场也查不到任何类似钢针、子弹的残留。
无论怎么调查,都没法查出伊德的来历,她似乎莫名出现在了下城区的地下市场,然后便跟着小丑了。至于为何没人查到她在克雷伯私人博物馆的经历,是因为蝙蝠侠不知缘由地抹掉了她在博物馆的所有痕迹。
如此种种,地下势力们觉得伊德很是诡异,后来竟传出了“白女巫”的外号,可能因为她一头银发且肤色惨白吧。
伊德对她的外号自然浑然不知,难得小丑给她放了半天假,她找哈莉借了摩托车准备去市中心买安眠药。
***
年轻气盛的二代罗宾在哥谭乱晃着,看起来颇为阴郁。
杰森陶德是从韦恩庄园冲出来的。伊德与小丑闹出的大动静自然没有瞒过蝙蝠侠和罗宾,通过调查,杰森也发现了“白女巫”就是当时死在他怀里的那个女孩,这事太诡异了,简直就差把“有阴谋”三个大字写出来了。
他兴致勃勃的去向蝙蝠侠报告,但却被泼了一头冷水。蝙蝠侠禁止他再去调查这件事,并且告诉他——你被暂时停职了。
怒气冲天的杰森完全无法理解布鲁斯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同时他的内心也被嫉妒深深折磨着:他永远比不上初代罗宾迪克·格雷森。他永远无法成为蝙蝠侠心中合格的罗宾。这种认识让杰森痛苦又绝望。
不知不觉中,他竟无意识的走到了与蝙蝠侠初见的地方——犯罪巷。
就是在这里,蝙蝠侠带走了企图偷他轮胎的那个街头流浪儿,从此杰森不再无处可去,他有了家、有了父亲,还有了阿尔弗雷德。
不远处的脚步声打乱了他的思绪,杰森随意的抬头望了一眼,一个穿着黑色连身牛仔裤的白发少女从街角匆匆走过,是白女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下意识想打开通讯器通知蝙蝠侠。
杰森突然顿住了,他没犹豫多久便关掉了通讯器,飞快的向白发少女的方向跟过去。
杰森想:我会证明给你看的,布鲁斯。
第一卷 第11章
杰森的速度很快,在看到伊德的身影后,他悄无声息地跟在了后面。
哥谭的暗巷常年来都是那么潮湿而阴暗,大道上路灯的光芒一点也照不到小巷中,两旁的房屋高度各异,时而紧密,时而稀疏。往往在这种巷道唯一的光源就是两侧屋邸玻璃透出来的暖光。
今天破天荒的没有下雨,杰森抬头看了看,幽蓝色的夜空几乎没有云,看不到月亮,但是夜幕上洒满了钻石碎末般的星星。
他跟了大约有二十分钟了,少女一直还未发现身后有人跟踪她。杰森在暗巷中长大,知道哥谭的小巷有如迷宫般曲折幽深,外人很容易迷失其中,但少女走的很坚定,没有一点犹豫,似乎很清楚自己的目的地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