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级别高的神仙,根本不会理会她这个凡人。级别低的神仙就算接触了,人家也不会轻易传授什么仙法。
“的确很难,或许你真的只能等待传承了。但若你的传承不适合你。你的飞升之路可就要断绝了。”
“……”
“虽然我很想帮你,但是我所修炼的,是我们龙族的传承术法,你一个凡人,是修行不了的。”
叶馨馨不知道说什么,人家一个小龙,通过一场枪战,都能生出危机感,她这个前后活了几十年的,又怎么没有危机感。
从她得到土地神传承开始,她的未来就注定和普通人不一样。如果她只能按部就班,她可能还没有成长,就会被人发现异常而‘生吞’了。
说不着急是不可能的。她也能感觉到她身体的变化,问题是提高自己的战斗力,她完全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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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修士遗冢
一直在海水里,就算水淹不死。深海里的低温和水压,也会迅速消耗叶馨馨体内的灵力和体能。虽然可以用仙膳不断补充,但也需要找个地方补充。
只是一时半会儿,叶馨馨并不敢随便上岸。之前的枪战和七零八碎的死尸以及变种人,对她的刺激不是一般的大,在继天庭上被太子仙剑‘开了眼界’后的现在。短时间内,她并不像继续刷新自己的心里承受界限。
不过,在接连三天都在海里‘着陆’,又在小白龙的帮助下,收了不少珍奇海鲜之后。叶馨馨对抓海鲜也失去了兴趣。
但是三天的时间,为了抓大海鲜,俩人已经漫无目的,迷迷糊糊游离大陆很远了。想要上岸并不容易。
最终叶馨馨用一顿丰盛的仙膳,和各种零食贿赂了小白龙一通,才总算让其帮忙找到了一处安全陆地。
这日天色蒙昧之时,一人一龙上了一座小岛。
这是一座距离陆地很远,站在岛上最高的山峰上也不能瞭望到陆地,四面八方都是一望无际的茫茫大海的岛屿。
叶馨馨潜意识里期望小白龙,误打误撞将其带回华国的梦想破灭。不过指望一条喜欢在大海里畅游的小龙,在不熟悉的海域,随随便便就能送她回家。似乎,好像也不太现实。
反正到了时间,她会被传送到土地庙就行。
最重要的是,这座岛屿环境非常的好,海滩大,背后有山有水,环境和气温也都非常适宜。
明明之前下海的时候,那边的环境还是冰天雪地,零下不知道多少度。这边穿过一道平坦的海滩,爬上几座小山丘之后,岛屿的中心,却是一处植被茂盛,繁花似锦的山谷。山谷各种鲜花果树,鸟语花香层出不穷之外,唯一不美的山谷北面光滑的岩峰上,也挂了一条‘银河’瀑布,瀑布下是一汪清澈的温泉,居然没有硫磺的气味。
“你有没有闻到酒的味道?”叶馨馨吸吸鼻子,站在温泉边上,她总觉得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在鼻子间飘荡,若有似无。
小白龙站在叶馨馨的肩膀上,抬头凝望着不远处的瀑布,良久才道:“酒味是从那瀑布后面传出来的。”
“瀑布后面有酒?”叶馨馨疑惑。
小白龙沉默了半晌:“这里的环境有点奇怪,明显像是有人特意开辟出来的。你看到对面的那块光滑石壁了吗,那是一块刻画了阵法,可以吸收阳光,收集天地灵气的阵法墙。虽然年代久远,这个位面的灵气也很稀薄,但是它依然在运行。
这个山谷能如此温度适宜,繁花似锦就是靠得它。
还有这些采花的蜜蜂,和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的一种名为御灵蜂的灵蜂很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很久以前应该住着一位修士。
如果你的机缘够大,那瀑布后面很可能是一处修士遗冢。
当然,就算现在那里面的东西已经完全崩坏。就冲着这带着淡淡灵气的酒香,你如果能够找到御灵蜂的蜂巢和蜂王,契约这些灵蜂,再加以培养,以后也不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这诱惑很大啊!叶馨馨看着漫山遍野的鲜花,以及时不时从身边飞过的性情劳作蜜蜂。御灵蜂什么的,别的她暂时没想到,但看见它们的第一眼,她就想到蜂蜜。如果这些蜜蜂真是什么修炼者养的,那产出的蜂蜜肯定很好!
呃!
一不小心暴露自己吃货本性的叶馨馨,默默从兜里拿出一些精心制作的小零食,狗腿道:“太子殿下可有什么办法,能够驯服这些蜜蜂?”
小白龙吃着叶馨馨喂来的仙气满满的零食,傲娇又嫌弃道:“你怎么这么笨?算了,看你实在太弱的份儿上,本太子就劳心劳力一些。谁叫你是太子殿下钦点的人呢!”
“呵呵,您费心了!”
“你不是在蟠桃园开荒吗?弄一些蟠桃花来,不用你做什么。这些御灵蜂但凡还残留有祖传血脉,就会飞来认你为主。而且你身上有土地神的气息,有灵性的动物,轻易是不会得罪你的,尤其是这凡间的。”
可是蟠桃花,那是那么容易能够弄到的吗?叶馨馨嘴角抽搐,不过想到荒草地里的那几颗据说比蟠桃树低上好几个层次的蟠桃树,她道:“普通的蟠桃花可以吗?”
“自然可以,难道你还想去盗取天后蟠桃园里的那些蟠桃花,嫌命长了吧?”
叶馨馨→_→:呵……她没有,真没有,她就算有贼心,也绝对没有贼胆。
仗着有小白龙这位万兽之主在,叶馨馨非常想试一试有一只契约兽的感觉。只是她在这边的时间有限,所以当天,赶在被传送回土地庙前,她一边快步往瀑布下去,一边沿途采摘了不少野果。
山谷中的果树数量不太多,但是种类不少。比如桃子,猕猴桃,山楂,山枣,野李子,白樱桃,野葡萄,蓝莓和沙果等。
叶馨馨尽量摘自己认识的,不认识的就只能看着了。
好不容易走到瀑布下,还没寻到进入瀑布的路,眼前一花,他的人已经回到了土地庙。
大年初六。
新年还没过完,军区那边就再次响起了训练的号角声。号角声响起的瞬间,人虽然还在床上躺着,叶馨馨的心里却是跟着有些热血沸腾的。
不过阴冷刺骨的天气,一大早不是霜冻西北风,就是大雾。在不释放春之力的情况下,整个土地庙犹如冰窖。
叶馨馨这个懒虫,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实在是懒得下炕。
如果不是家里有个小客人,她连早饭都想随随便便的解决了。
早上八点的时候,昏暗的天光才找到土地里里。咬牙切齿的快速穿衣下炕的叶馨馨,在解决了生理卫生后,简单煮了饺子当早餐吃了,就又回到了炕上。
小白龙在吃了香浓馅儿足的饺子,吃了卤肉,凉拌水果沙拉,又喝了一大杯奶茶后。回到炕上后就有恃无恐的,睡的那叫一个昏天暗地,口水直流。简直羡慕死某人了。
叶馨馨却是因为刚刚吃饱睡意全无。便翻出之前在回收站,以及从那些死尸身上搜到的笔记本和钢笔,重操旧业,干起了自己的写作大业。
如果她曾经写文章时查询的资料没错,那么从今年开始,国家对于一些文章和小说发表管控就会放松许多。
常盛舟之前跟她商量过,鉴于她年纪还小,不想上学的情况下,出去工作是不需要的,因为她晚上还要去天庭工作。
所以在十八岁之前,她只需要待在家里种好院子里的二亩地就好了。
但是看过太多六七十年代的小说,叶馨馨知道如果真得什么都不做,她怕是不用女配在后边编排,就要被一些八卦的女人背后议论死。
虽然她根本不会在意那样。毕竟前世珠圆玉润的活到三十岁,不知道多少人在背后羡慕嫉妒她!要是在意,她早抑郁了。
只是什么都不做,不符合叶馨馨的性质。如果真那样,无聊也会把她无聊死。正好她好久没写文,已经有些手痒了。便准备先写写文试试。
从后世的几个作家嘴里,她知道这年代一篇文章赚不到多少钱,但总是比其他工作轻松的。她要是花一个月的时间写几篇文章,然后能够赚到十块钱,在这个年代就是很不错的了。
“写什么呢?”叶馨馨自言自语。她目前有两个想法,一是把过去写过的年代文,拿出来重新修修,力求符合这年代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的同时,短小精悍到十万字左右。第二个写童话故事。
其实她更倾向于写童话,因为如果写童话的话,戴着给小孩看的帽子,她或许可以避免一些麻烦。后期的话,她还可以慢慢的转向写侦探故事。
作为前世今生没谈过恋爱的人,对于小说里的感情线处理的一直不怎么样。所以她写文的话,涉及到感情的,总是很模糊。
写童话就可以让她完美避开这些了。
“先写年代文,试试水。童话的话,过两年再说。”叶馨馨最终决定。写童话似乎很好,但问题是现在的童话发哪里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发一篇普通的文章,可以是报纸,也可以是出版社。而且这年代传播最广的似乎就是报纸,其他其实还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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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有鬼
决定好写年代文,叶馨馨便快速在笔记本上进行了简介和大纲的安排。
第一篇文章,她不想写的太深奥或涉及太广,以免一不小心触怒了某些人的神经。但也不能太普通,否则的话,辛辛苦苦一个月,最后只能自己看,那就白写了。
当然,主要还是这年代不像后世那样,噼里啪啦打字几小时,然后确定一按就能发表。这年代发表一篇文章发表,需要誊抄,需要信纸,需要钢笔和墨水,还需要邮票。
思来想去,稳妥起见第一篇文既然是试水的,她准备把前世写过的一篇反响不错的,金手指不那么玄幻的军医年代文拿出来重写。
那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名战地医生,在战地救死扶伤时,被敌人偷袭而死。之后穿越到七十年代初一位即将下乡,上吊自杀的十五岁小女孩身上。
因为亲妈早死,家里的后妈不想自己的亲闺女和儿子下乡,便将本属于大女儿的下乡指标,安到了刚刚上高中的15岁继女身上。甚至连下乡的地方,也被改迁到了最冷最苦的地方。
不仅如此,为了让家里的财产和到单位工作机会,永永远远都属于自己的孩子,后妈在当地散播女孩多么自私自利和人品低下的谣言同时,还偷偷派人试图玷污继女,让其直接死在当地。
为此层次不穷地特意安排了许多‘绊脚石’。却不知道继女在下乡的当天身体里就已经换了主人。对方不仅医术高明,学富五车,还经历过特种兵的专业训练。
有道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徒劳。那些拿了后妈好处,想要陷害她,抹黑她的,传播谣言的,都被她三下五除二的一一破解。
随后继女还在接连的夏收和秋收中,因为不怕苦,不怕累和助人为乐的好人品得到了当地人的信任和爱护。
由于当地是出了名的穷山恶水,时不时的就有瘴气飘散,每年秋冬之际都会死很多人。继女又利用自己的医术和学识,上山采药,为当地人进行免费医治。
或许是她形象太好,在接连救死扶伤很多公社社员之后,整个公社的大多数人都开始以她为榜样。最后她潜移默化的改变着当地愚昧的生活状态。
几年后,当地最穷的公社一跃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公社。继女因此被请去四处演讲,传播自己的卫生和医学知识的同时,还将各种通过文化知识研究出来的,农村卫生问题,农业科学发展方法传播到大江南北。最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
当然,原来是剧情大概是这样,但是换到现在就不能如此了。
连同其中的女主和男主的暧昧剧情也是绝对不能这么写的。叶馨馨准备将其改编为三岁识字的神童,跟随母亲和外公学习了中西医。
最后被社员们举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工农兵大学生。而男主也由原来的军人,改成一名当地拥有高中文化,头脑聪明,勤勤恳恳农机厂工人。
写写画画,修修改改,等叶馨馨将长达五千多字的大纲写完,并乘着灵感爆发之际写了好几页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多。
习惯了有电脑打字,现在手写真得是各种不习惯,一不小心就想来个删除或回车键。努力工工整整地把正文写了七八页,已经是她当前的极限了。
叶馨馨看一眼旁边用小孩新棉衣做窝的小白龙,依然睡的昏天暗地口水直流,没有要醒的意思。在其小窝边放了些小零食,便起身穿衣准备出去走走。这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伏案工作几个小时后,就要出去走走。现在倒是有点生物钟的意思。
今天是个阴天,从早上八点到此刻,天色基本上都没什么变化。门外的世界,除了院子里的翠绿,能看到的景色都要被天色染成黑白灰色。
鸟语花香什么不存在的,满院子的绿色在此刻也被寒风吹的委靡不振,瑟瑟发抖。
不知道什么时候刮起的寒风,和偶尔被风送来的,来自军区那边的战士的训练声,是这个灰蒙蒙的世界唯二的声音。
叶馨馨刚刚打开门,还没走出去,就被吹了一股刺骨刺髓的透心凉,整个人被刺激的浑身一颤。
“这么冷?难道要下雪了?”叶馨馨仰头看看天。本来想出院子走走的想法,因为这股冷意让她改变了注意,准备就在院子里走走。
从后院解决完生理卫生,顺便转悠了一圈回来,就听见院子的大门被人鬼鬼祟祟‘轻轻’敲着的声音。
叶馨馨刚准备开口询问是谁,就听到门口传来张金菊的声音:“叶馨馨?”
“……”
“叶馨馨……,在吗?”
叶馨馨本能的挪了一下脚步,往后退了一步,退到土地庙的山墙边上。张金菊从大年初三开始,每天午饭之后就要来她这边一趟。已经接连三天来她这边了,每次来都要从她这边把一筐子的青菜萝卜走。她的确不缺那点吃的,但也不是冤大头。而且直到昨天,她才从几个小盆友那边知道这位真是会做人。为了拉拢几位人在文工团的军嫂,居然用她这边的青菜做人情。每天都给人一人送几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