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天庭穿七零[穿书]——秦大公子
时间:2021-05-12 10:54:42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以群分不是。
  可再分也和她没什么关系啊!
  为什么对方是男主!
  为什么啊!叶馨馨在心里大哭。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前世女配看不上陈等等,哦不,是男主了!因为他得长相太不符合时下的流行色。
  可是他非常符合老姐姐心目中的流行色啊!
  这位现在好像才二十三吧,这就长得这么符合老姐姐想嫁的男人样,这要长到二十七八,三十岁去,再成熟些。叶馨馨觉得自己腿儿又要软了!
  常盛舟闻言睁开眼,就看到某人失魂落魄的模样,心说,这是怎么了,他还没说什么呢。
  叶馨馨:呜呜,好像睡他啊!怎么办怎么办?为什么他是女主的,为什么老姐姐不是穿越成他们是夫妻上一世?要是那样,这就白捡一男神啊!
  虽然叶馨馨努力装出一副‘我很纯良’的模样,但是那偶尔飘来的眼神到底太露骨,让常盛舟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在想什么?”
  “啊?”叶馨馨一愣,随即表情失落道,“也没有想什么。”
  “……”常盛舟蹙眉。
  叶馨馨有些委屈,也有些憋屈:“我在想,你长得这么帅,为什么不是我的。”
  常盛舟:……
  他真不知道要作何表情了。
  叶馨馨却兀自委屈道:“张丽华说她看好你,说我太小,不能给你做媳妇。可是老夫少妻,那不都是男人是追求吗?也就顶多这几年的事儿。其实也不用多久,最多三年,明年也可以,我们村十六岁结婚的大把都是。就是结婚证要再等几年。要是实在等不了,我已经十五了,亲亲抱抱也是可以的,你看我这么圆润,抱着很舒服的。”
  “……”常盛舟:……
  “呵呵,我乱说的。”叶馨馨后知后觉的想到,现在不是后世,随便跟个男人这样幽默,好像不好。
  “……”
  见对方不说话,眼神还非常奇怪。叶馨馨一时间不知道要作何反应。可她最讨厌冷颤,冲动了一下,破罐子破摔道:“要不睡几次也可以,就当你还我的救命之恩。”
  感情这是窥探他的身子了!常盛舟努力稳住自己的表情。依然忍不住想笑。
  “你一个毛没长齐的小丫头,知道这是在刷流氓吗?”那语气别提多正经了。
  “可你本来就该是我的啊,我换亲,那也是沈晓华不愿意。凭什么,我的人,我要让出来。”叶馨馨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她上辈子也不是没遇到过心动的人,可惜他们没缘分,她这个人迟钝,还不开窍,等她犹犹豫豫的终于想起来动手的时候,人家已经有主了。
  “不讨论这个。”常盛舟也不懂得哄人,见对方一会儿就哭的稀里哗啦。心里烦闷不忍的同时,直接转移话题。
  叶馨馨眼泪婆娑:“这样的要求都不行吗?你就当我是个陌生人。”
  常盛舟心说,陌生人更不行啊!那是乱搞乱女关系。
  “你看上我什么?”
  “你的脸,你的身材。”这也太直接了!常盛舟简直无语。是他太久没和小女孩接触了吧。
  “所以只要是脸和身材长得好的人,你都会喜欢?”
  叶馨馨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满心的悲伤瞬间烟消殆尽。
  好一会儿,才顶着对方一张黑脸道:“也不是,不是所有长得帅的男人我都喜欢。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哼,是吗?”
  “……”
  至此,叶馨馨和她穿书后的未婚夫第一次交谈,以谈崩结束。
  晚饭,叶馨馨特意为常盛舟专门做了一个炒猪肝和清白菜。
  她自己则吃了红烧猪蹄和凉拌萝卜丝。猪肺她虽然很想吃,却莫名其妙心虚的不敢再奢侈了。
  主食是浓稠的玉米燕麦灵米粥。
  常盛舟吃了两大碗,外家两盘菜就放了筷子。叶馨馨也没劝他多吃,他刚刚醒来,肚子上还伤口。万一吃多了,撑爆了怎么办。
  “我昏迷了多久?”
  “十天,了。”还在啃猪蹄的叶馨馨,差点没把她心爱的猪蹄弄掉地上。
  常盛舟看着对方白嫩的手指紧紧抓着猪蹄的模样,面无表情道:“你很怕我。”
  “嗯……那是因为我在乎你。”
  “……”常盛舟瞥了瞥叶馨馨,他为什么觉得,这小丫头是在撩拨他?
  “张丽华的事情你不要多想,张丽华是张丽华,她怎么样不关我的事儿。你……”
  “我怎么样?”
  “留底查看。”
  “……感觉怎么像是公安调查人那一套似的。”
  常盛舟挑眉看她。
  叶馨馨连忙狗腿的点头。等她吃完,洗好碗,天色已经暗下去。她舀了一盆热水给常盛舟,让对方洗脸,洗脚。
  “谢谢。”常盛舟看着叶馨馨将洗脚水到处去,在部队一些宠爱媳妇,哪个不是给媳妇倒洗脚水。他这边,却是媳妇给他倒洗脚水。
  “不客气,珍惜一点本小仙女就好。”叶馨馨一不小心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那傲娇的口气。简直让她想打自己嘴。
  叶馨馨后知后觉的觉得,这个身体的主人是不是还在,要不然这种暴露猥琐思想的话,她怎么能说出来。
  常盛舟嘴角勾起一个矜持的笑,没说什么。
 
 
第12章 去县城
  有个‘外人’在,叶馨馨心爱的马灯自然是用不成了。更别说想要加班继续的草席子了。就着灶洞里的火抹黑洗漱结束,躺到床上的她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多一个人有多麻烦。
  马灯和草席子不算什么,黄豆做豆腐的事儿她也可以照常进行,但是她今日不去天庭,大后天就要去啊!
  如果常盛舟一直在这里,她要怎么去?以对方军人的警觉性,她不觉得自己有本事神不知鬼不晓的从对方的眼皮底下溜走。
  “靠!”不爱动脑子的叶馨馨心烦意乱,想到半夜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在常盛舟自曝其名之后,她发现,她甚至连赶人都做不到了。
  “早知道就不做好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直接把人送去军区得了。”叶馨馨忍不住后悔,“男主反正是属于女主的,管他去死。她这种丑小鸭炮灰在现实面前,只有靠边站的份儿,尤其是那么优秀的男主,她这种农村柴火妞怎么配得上人家?人可是未来的将军!唉,都是□□熏心惹的祸,以为跟写小说一样,救个人,管他是什么牛逼身份,最后都会麻溜的娶灰姑娘?别做梦了!”
  腹诽了隔壁男主大半夜,叶馨馨最终还是抵不过睡意打着小呼噜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一亮她就精神抖擞的醒了。与过去玩儿手机玩电脑不到后半夜睡不着,第二天不到中午醒不来,醒来也不想起床相比。现在的她,只要醒了,就不想继续在床上硬躺。
  大约是身体变年轻还是怎么的,总觉得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大早就想动动,要不然就骨头不舒服。之前的柴火,就是她在这种情况去后山砍的。
  踩着满地的白霜,在院子里踢踢打打两遍她前世学过的花拳绣腿,还特有架势的给自己配了中国功夫的歌曲。拳法打的对不对没人给她指点过,反正她自己自觉打的特别有范儿。
  打完拳,还觉得骨头没有伸展开,又哼唧着来了一个飞天舞蹈。其实她还会迈克杰克逊的鬼步舞和另一个完整的岛国二次元卖萌舞蹈。都是她为了跟一群闺蜜装逼特意学的。可惜现在正是特殊时期,她怕隔墙有耳,被人当成间谍什么的。
  飞天舞蹈跳完,一转身就看到大门口靠着一个人。
  好高!叶馨馨看到靠在土地庙大门口常盛舟的第一感觉,不是被人看到跳舞的尴尬。而是惊讶土地庙的大门原本就两米高了,那人站在那边,明明都没站直,却好像马上就要顶到门檐了。
  这得有多高啊!怕是至少有一米九了吧?对比她这个一米六的小矮人,简直是巨人了!
  常盛舟从对方的惊讶表情中瞧出了什么,微微抿唇道:“没有一米九,只有一米□□。”
  叶馨馨表情莫名,眼角抽搐,心说:同志,一米□□和一米九有什么区别,你告诉我?鞋后跟的厚度也不是这个数儿吧?
  本能的朝对方脚下看了一眼,某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这年代部队里和市面上的流行,好像都是解放鞋。解放鞋的鞋底好像真没一厘米。
  男神站在面前,作为花痴,叶馨馨根本没办法去正视对方的脸。只能微微垂眼道:“我去做饭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常盛舟注视对方微垂的小扇子似的睫毛,肉肉的嫣红小脸,还有一身稍显宽松的旧毛衣和毛裤,想说些什么,又止住道:“简单一些就好。”
  “哦,我知道了。”叶馨馨快速瞄了一眼对方,又快速的错开眼睛。之前在庙里因为光线问题,其实一直都看得不怎么真切。
  这会儿男主常盛舟同志站在大门口,被晨光沐浴。那模样,就算是面无表情也是真的好啊!
  高光版的大佛爷,啧啧啧!唉!
  常盛舟稍稍侧开一点,看着叶馨馨进门去做早餐。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点张不开嘴。
  他,常盛舟,二十三岁就至上上过几十次战场的人,居然有一天对一个小丫头胆怯了?
  他是刚刚对方唱歌练武的时候走出来的,那首歌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学的,总之听着特别的有气势。就是小丫头打的拳法有些太过花拳绣腿了。
  不过对于小姑娘来说,他还是更喜欢对方后面跳的那个舞蹈。那种带着浓浓的华国远古神韵的舞蹈,让他莫名觉得美妙的无法言说。如果小丫头再换上一身古装,怕是真能跳出那种他某次去敦煌执行任务时,看到的那些画像那般。
  他隐约记得,当年考上军校,第一次看艺术团表演的时候,就曾经见艺术团的人跳过名为敦煌飞天的舞蹈,只是那些人的舞蹈,远远不如小丫头跳的这般美妙。
  早餐。叶馨馨煮了个玉米燕麦灵米粥,依然是玉米燕麦多,灵米只有几粒的那种。配上萝卜丝鸡蛋饼,凉拌萝卜丝和大葱炒鸡蛋齐活。
  一大碗粥,两个萝卜丝鸡蛋饼下肚,叶馨馨就吃完了早饭。之后便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与昨天的‘外向洒脱’相比,今日的她显得别扭又拘谨。
  常盛舟猜测,这大概才是眼前人遇见生人的常态。
  “有事?”慢悠悠吃着粥的常青松抬了抬眼皮,他发现,小丫头煮的玉米燕麦粥特别的香甜软糯,吃到肚子里,还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冲刺进四肢百骸。
  本来昨日晚间的饭,根本不是他平时的食量,按理不到半夜就该饿醒了。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昏迷的这段时间胃口变小了,居然一觉睡到天亮都没感觉到饥饿难耐,直到小姑娘再次煮粥。
  “嗯,我,我今天想去县里一趟。”叶馨馨努力维持镇定自若说道。
  常盛舟默默的看着她,半晌点头道:“身上有票吗?”
  “还有一些。”买种子应该不需要票吧?
  “一个人注意安全。”
  “嗯。”叶馨馨咧嘴笑着点头。“那个,锅里的粥还多,你中午就将就一下,饼子也还有几个,灶洞里面还有俩红薯。”说完跟后面有狼追似的,背着个半旧的筐子就跑了。
  这让还坐在一张最多一平方大小的小方桌边吃东西的常盛舟哭笑不得。也不知道是谁,昨天还说要睡他。那大胆的模样,简直让他这个男人自愧不如,结果现在,见到他跟见到老鼠见了猫似的。
  所以,这是昨天喝醉酒了,今天酒醒了?
  常青松猜测的不错,叶馨馨当此时就在反思她昨天是不是间接性脑抽了。虽然想睡男神是她的梦想,但是昨天说出来,绝对不是她的本意。
  她这个人胆小,内心虚伪又做作。就算有什么想法,也是憋在心里的,怎么可能跟别人说?
  可问题是昨天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来了?现在的她再次回想就恨不得找个地方钻下去。
  “我昨天一定是脑抽了!靠靠靠!好丢人,呜呜!要死了要死了!”叶馨馨抱着脑袋一个人在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抽风。幸好左右都是树林子,前后也没人出现,否则被人看到,还以为这丫头羊癫疯了。
  想到昨日那丢人又尴尬的事儿,叶馨馨感觉自己跟鬼上身似的。
  “不想了不想了,不准想了,难道还能时光倒流?”叶馨馨狠狠的摇摇头,想捏俩下自己的小脸,又觉得不能捏,万一捏大了,变丑了怎么办。于是,只能仰天长啸,“真的好丢人啊!呜呜……,要是真的睡成功了,还有得说,这没睡成,以后想起来,就会觉得傻逼一样。”
  她怎么能那么大胆的说出那种话呢?她可是成年人,理智健全的成年人,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不,她现在就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可能,或许这原主的大脑还不健全,所有才会脑抽。对,就是这样。
  “以后说话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定!”叶馨馨嘀嘀咕咕的告诫自己。
  原主之前去过一次县城,继承她记忆的叶馨馨便觉得凭借她变年轻的身体,就算是一个多小时的路,还不是手到擒来。哪里想到她太高估自己了。
  在没有小说可听,没有歌曲可听的世界里。一个人走路,那真叫一个远。
  眼看都要走到中午了,居然还没见到什么县城影子。最后还是一位赶车的老人家一毛钱带了她一程,就这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这么远!”下了车,看着满满时代气息,人流明显比原主记忆里军区小镇多的县城。叶馨馨不自觉的感叹一句。
  心里却是:天啊,这是县城?这连后世老家的小集市都不如!二层的小楼屈指可数,还个个都是破旧不堪的模样。
  “从你们小东村那边到县城的确远,怎么也得走仨小时。你一个小姑娘家,这么长的路,下次最好找个人一起,也不怕遇上坏人。”好心的老大爷临走还不忘提醒。
  “不管怎么样,多谢大爷了。要不是您捎我一程。我先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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