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是肖司令最爱吃的,清蒸鲈鱼是田玉芝最爱吃的。
田玉芝看了丈夫一眼,笑着说道,”姗姗爱吃虾,做一个油焖大虾吧,再用蒜黄炒个鸡蛋,这就差不多了!“
老周答应了一声,说道,“好,再加一个萝卜疙瘩汤怎么样?”
肖姗眼睛一亮,立即说道,“太好了,好久没吃到周叔叔的疙瘩汤了,我们武警支队的疙瘩汤,都是用白菜帮子做的,难吃死了!”
老周就是本地鹿城人,各种菜都做得不错,尤其是做海鲜类,他做的疙瘩汤,不只是用萝卜和面粉,还放金钩海米,还放干贝丁,出锅再撒上切碎的香菜,不光是肖姗爱吃,他们全家人都爱吃。
老周笑笑,转身去了厨房。
田玉芝摸了摸闺女的脸蛋,觉得瘦多了,转头问丈夫,“老肖,现在部队上士兵一天的伙食费是多少啊?”
萧瞻园回答,“他们一个月四十斤口粮,一天还有三毛钱的伙食费,比起一般的老百姓,算是好多了,肖姗,你们一星期最少吃一次肉包子吧!”
肖姗点点头,说道,“是这样,妈,其实我们支队的伙食挺好的!”
田玉芝略略放下心来,“你们支队的训练强度大,姗姗,即便是饭菜不好吃,也要尽量多吃一点,记住了?”
肖姗乖巧的点了点头,把头靠在妈妈的肩头上,说道,“妈,我想问你一件事儿。”
田玉芝拍拍女儿的脑袋,问道,“什么事儿啊?”
肖姗将身体坐正了,“今年不是恢复高考了吗,那像我这样的正在服兵役,可以报名的吧?”
田玉芝意外的看了小女儿一眼,又惊又喜。
第11章 年轻的士兵已经开始训练了……
田玉芝十九岁奔赴延安,到现在当了几十年的军人了,军衔也已经是大校了,但其实她的娘家田家,在睢宁当地是有名的书香人家,在前清和民国都出过不少的名人。
她入伍是时代的选择,骨子里其实还是个读书人,她是副院长不假,但这些年从来没有落下任何的专业学习,外科手术水平在整个军医系统都能排上号的。
结婚数十载,田玉芝和肖司令一直特别恩爱,彼此十分包容,但唯独在子女教育的问题上,俩人没少别苗头。
按照肖司令的想法,他的孩子肯定都要去当兵,因为他觉得,现在的孩子太娇气,而且没当过兵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可惜的是,事与愿违。
老大肖强从小被他吼着长大,父子俩面不和心也不和,高中毕业就去上了政法大学。
老二肖莉倒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但她从小就表现的天资过人,才三岁就几乎过目不忘,能背下来上千首唐诗,高二的时候就被北京大学特招走了,这样的表现,肖司令就是有心让她去当兵,也下了不手。
好在老三肖刚还算听他的,高中毕业后去当了兵,去年考取了军校,虽然是军医大,出来做医生,但身份是军人跑不了了。
本来小女儿也是要上大学的,这次萧瞻园倒没拦着,因为小女儿从小嘴甜,特别哄人,甚至还为了要上大学哭了一场,当司令的爹心立马就软了,甚至还宽慰自己,肖姗从小被惯得特别懒散,去当兵也不见得是好兵,但谁知道最后阴阳差错,竟然还是去当兵了。
不出所料,肖姗当兵后表现很一般,但,倒也没惹过什么乱子。
至此,四个孩子中有两个上了大学,有两个当了兵,夫妻俩在孩子的问题上算是打成了平手。
本来田玉芝已经打算好了,等肖姗服完三年兵役,就让她去参加护理技术培训,学成了进医院当个护士,这对于一般的女孩子来说,也算是顶顶好的职业了。
没想到一向懒散的小女儿竟然也想着上进了!
她高兴的点点头,说道,“当然可以了,现役军人入伍第二年就可以参加了,而且还可以跟部队申请减少训练时间,腾出更多的时间用来学习!”
现在到处都在提倡科技兴国,部队里都在鼓励士兵考军校,萧瞻园不反对女儿参加高考,但他比较关心女儿上什么学校。
“姗姗,全国有几十所军事大学,你想好要报考哪一所了吗?”
没等肖姗回答,田玉芝抢先说道,“老肖,老三已经上了军校,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姗姗说得是参加高考,她可没说要考军校!”
她平时是个很温柔的人,唯独在这种问题上寸步不让。
肖司令无奈的叹了口气,拍了拍小女儿的肩膀,说道,“姗姗,你和妈妈聊,爸爸去书房了啊!”
田玉芝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她说道,“姗姗,你既然要参加高考,不如干脆从通信连调出来吧,换一个清闲的文职,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学习了。”
肖姗还没回答,刚走到楼梯口的肖司令又折回来了,说道,“肖姗,你现在还是个普通的义务兵,不准搞特殊化!”
田玉芝转念一想,倒也没有立即反对,她笑着说道,“你爸说的也对,姗姗,调岗的事情先不急,一会儿走的时候别忘了把书都带上啊!”
她的孩子她清楚,小女儿虽然不笨,但做事儿没长性,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她每天严密监督,学习成绩才保持了上游水平。
还是先看看她要参加高考的决心,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知道上进了。
若是真的知道上进了,再调岗也不晚。
吃过晚饭,肖姗提着一大袋书,还有妈妈田玉芝准备的一大包好吃的,赶上最后一班电车,回到了武警支队。
也真是巧了,大门口的哨岗正在换班,被换下来的士兵里,就有张建华。
张建华和赵明山这对表兄弟的颜值相差很大,赵明山是超越了父母,张建华则是拉低了父母的平均值,他个子不算高,五官也稀松平常,属于扔到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长相,不过脑子还算好使,还会拉手风琴,在通信连人缘不错。
"肖姗回来啦!”
他一边打招呼,一边主动上前帮忙拿东西。
肖姗道了谢,笑着说道,“张建华,我这次回家还碰到了你的表弟赵明山!”
张建华一愣,他表弟是国棉厂的装卸工,肖姗是司令的千金,按说八辈子也遇不上啊。
说起来表弟赵明山,曾经是他多年的阴影,因为从小表弟比他长得好,比他嘴甜,上学后还比他聪明,比他学习好,回回都考第一,以至于他每次犯了错,母亲都骂他不如表弟。
还好高中毕业后,赵明山没能上成大学,他当然也没上成,但他当了兵,而且今年还报考了军校,虽然以两分之差失败了,但他相信,明年一定能考上。
现在他是马上要上军校的人,而表弟还在车间扛货箱出苦力,总算是扳回一局。
张建华主动帮着拎东西,笑着问道,“是吗,那可是真是太巧了!“
肖姗再次点点头,说道,“是啊,我去国棉厂给亲戚送东西,很巧碰上了,他提起你很佩服呢。”
她的话张建华不太相信,赵明山那小子别看总笑眯眯的,实际上狂着呢,虽然从不乱说话,但其实眼里根本没谁,不过,表弟的确也想当兵,这个他是知道的,估计对他是真的很羡慕吧!
想到此,张建华的心情很好。
他们通信连的营房并不远,女生宿舍就在一处很安静的院子里,走到门口,肖姗将手里的包放下来,从里面拿出一包点心,笑着说道,“谢谢你了!”
张建华接过去要走,忽然想到一件事,又停下来问道,“对了,肖姗,你认识一个叫孙卫的人吗?”
肖姗一愣,回答道,“认识,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
张建华撇撇嘴说道,“那小子昨天来找你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是你的对象!真是太不要脸了!”
肖姗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武警支队的女兵占比不多,一千人里只有大约百人,大多都是文艺兵和通信兵,肖姗所在的宿舍一共四个人,三个是他们通信连的,还有一个是文艺兵。
肖姗刚走到院子里,就高声喊道,“同志们,我回来了!”
声音刚落,就有一个圆脸的姑娘从屋子里跑出来了,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大包,说道,“姗姗,你不在的这几天,我可想你了!”
她就是兰蕙蕙,和肖姗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关系一向很好。
另一个年轻姑娘也走出来帮她拿东西,笑着说道,“兰蕙蕙,你是想肖姗了,还是想她带来的好吃的了?”
兰蕙蕙很贪嘴,她总是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但也没见她少吃,除了正常吃饭,还特别喜欢吃零食,别人来部队多少都瘦了点,唯独她胖了十来斤。
她瞪了王桂梅一眼,不客气的说道,“说得好像你不惦记似的,肖姗的好东西,哪次你少吃了?”
王桂梅本来是开玩笑,没想到对方当真了,她不由脸色一赫,沉默不语了。
她虽然是小地方出来的,但从小就是人尖子,不但长得好还能歌善舞,一入伍就被调成了文艺兵,现在也算团里的半个台柱子,在武警支队也是很有名的,若无论其他条件,她自认比肖姗一点儿不差,但唯独在家庭条件上差得很远,比不上肖姗,也比不过兰蕙蕙,甚至张琴都要比她好一点。
一开始别人分零食,她都是欣然接受了,但后来觉得只有自己总吃别人的,这让她面子上有点过不去,后来其他战友分好吃的,她都远远的躲了,实在躲不了,就坚决不要。
但部队里不是社会,女兵们讲究团结,也讲究对战友们一视同仁,即便她不在或者不要,大家也都会分给她同等的一份。
王桂梅这么做其实是有点狡猾的,既没有了心里负担,实惠一点没少落。
肖姗和张琴不在乎,唯有兰蕙蕙因为对吃得很在意,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她觉得王桂梅其实比她还馋呢,她有次装头疼回宿舍休息,亲眼看到过王桂梅拿着零食大吃大嚼,那都是头天晚上肖姗分给大家的,当时她很矜持的说自己不爱吃甜的。
真是太能装了!
前世肖姗就是个傻白甜,根本没看出来王桂梅早就对她有微微的敌意,还因为对方家里条件不好,特别同情她,有时候还会多给她一些好吃的。
那个时候,她是万万不会想到,这个王桂梅竟然会是前夫孙卫的第二任妻子,并且还在背后诋毁她的名声。
走进屋子,兰蕙蕙迫不及待的说道,“姗姗,这包好重啊,阿姨都给你拿了什么好吃的呀?”
肖姗笑笑,从包里拿出一袋大白兔奶糖,撕开抓了一大把说道,“看把你馋的,快吃吧!”
兰蕙蕙很爱吃糖,尤其是奶糖,立即剥开一个填到嘴巴里。
肖姗又抓了一把递给王桂梅。
王桂梅偷偷咽了一下口水,很坚决的摇摇头,说道,“我不爱吃甜的,真的!”
肖姗把糖放回去,笑着说道,“桂梅,没想到你不爱吃甜的,你这样的人,还真的特别少见呢!”
王桂梅十分不自然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武警支队的起床喇叭声已经响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离开温暖的被窝很需要一点勇气,肖姗揉揉眼睛,发现王桂梅已经起来了,正端着脸盆出去洗漱。她飞快地穿好衣服叠好被褥,看到兰蕙蕙还躺着一动不动,就说道,“还不快起来?马上要迟到了!”
兰蕙蕙噘着嘴指了指里面,“张琴不也没起来?”
肖姗摇摇头说道,“你跟她比?她刚下了夜班!”
兰蕙蕙不情愿的坐起来穿衣服,同时也觉得有点奇怪,其实肖姗比她还爱赖床呢,每天不到最后一刻不肯起来。
回了一趟家,怎么变得这么积极了?
六点整,北方的早晨几乎还是全黑的,只在东方露出了一丝鱼肚白,年轻的士兵们已经踏着轻快的步子训练了。
第12章 (修改) 闷死鸡
“一二一二,踏步走!”
肖姗站在队伍里,身旁是久违的战友,耳边是熟悉的训练声,还有啸啸的晨风,这让她心情特别好。
七点半训练结束,大家排着队去食堂吃饭。
他们武警支队的饭菜的确还可以,平时的早餐是馒头稀饭或面条,每星期还会做一次大包子,今天做的就是包子,一进食堂,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儿。
兰蕙蕙一边擦额头的汗,一边深深吸了一口气,高兴的说道,“肖姗,今儿的包子是猪肉白菜馅儿的!”
吃过饭,短暂的休息之后,又开始了训练。
本来在其他的武警支队,只有早上会集体训练一个多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各连具体安排的,但砀山武警支队不一样,他们的大队长邢长峰,虽然军衔只是少校,但他是打过十几年仗的老革命,特别重视士兵的日常训练,硬性规定除了值班人员,其他人无论是什么兵种,每天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小时。
训练时间长,训练的项目也比较多,除了最基本的站军姿,踢正步,跑步,还有爬山,攀援,射击,以及山地急行军。
最多两个月,就会有一次正式的野战生存演习。
不得不说,砀山的确是个特别适合军事训练的地方,山不太高,地形也不算太复杂,很便于掌握情况。
兰蕙蕙又掏出手帕擦满额头的汗,偷偷抱怨道,“肖姗,你这几天没来大概还不知道,咱们大队长又发疯了,一连好几天了,不到中午根本结束不了,昨天一连有个人迟到了十秒,被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臭骂,还被罚每天跑十公里一个月!”
肖姗点点头,赶紧跟上了前面的队伍。
其实她能猜到邢长峰为什么那么生气,他们这些人和她父亲肖司令一个脾气,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现在无仗可打了,憋屈的很,总军区的野战演习就成了他们最看重的事情。
本来按照他们支队的实力,参加这次演习是不成问题的,但凡事总有意外,那天带队的连长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肚子疼,最后一项对抗就落在了别的支队后面。
如果是普通的演习,大概还有第二次较量的机会,但这次不一样,不是他们内部军区比赛,会选出不同的几只队伍,这次是跟别的军区打野战,只会选出两支最优秀的队伍,机会也只有一次。
她听父亲的警卫员说过,刑长锋是个很会打仗的人,曾屡立奇功,但他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有时不服从上级领导,有时还好大喜功,搞个人英雄主义,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军人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