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她面前,他一直是自卑的。哪怕他并不差,但她抛弃他的事情,在他看来就是他不够好,至少不足以达到让她不离不弃的地步,所以,哪怕很可能重蹈覆辙,他也想尽他所能对她好一点,哪怕只是比上辈子再好一点,没准就是这一点,留住了他上辈子没能留住的她。
“那还是我的问题。如果我给了你足够的安全感,你在我面前就不会没自信。我以后会对你更好一点的,尽量多给你一点安全感。你也试着相信我,我并不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不会动不动就生你的气,也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不会做出抛弃你的事情,你可以大胆一点,自信一点,我的条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你的条件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差。”林晩一脸认真道。
“你不用对我好的,你只要不离开我就行。”她上辈子对他的态度那么冷淡,抛弃他的时候,都要了他半条命。这辈子要是先对他好,再抛弃他,他到时候还有命活吗?
而且,他也不能保证她对他太好,日子久了,他会不会恃宠而骄,等高考恢复,她想走的时候,他就不让她走了,甚至不惜做出残忍折断她的翅膀的事情来。
“我怎么就不用对你好,我用对你好,还得像你对我一样对你好。你的想法是不对的,我告诉你。我们两个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共同去维护这段感情。这段感情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也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是相互的,不是你一个人傻傻地付出。”
陆少钦也知道两个人既然在一起了,感情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但问题是,她对他没有感情,或者说,她对他的感情没有她对回城的执念深。
就像他刚才想的那样,哪怕她现在话说得再好听,对他再好,给他再多的安全感,他的潜意识也会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她回不了城的基础上,一旦高考恢复,她就会视他如草芥,弃之如敝屣,不带一丝一毫的留恋。
“你已经对我很好了。”至少到这一刻为止,她一直对他很好。好到有时候他都忍不住在想,上辈子他所经历的一切,是不是只是他做的一场噩梦,高考不会恢复,她也不会抛弃他,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他也知道高考不可能一直不恢复,她也不可能放弃对回城的执念,哪怕不是三年后,是四年后,五年后,甚至更久,一旦高考恢复,一旦有机会,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选择回城。
“但还是没有你对我好,我还得对你更好一点才行。不然,日子久了,你心里要是不平衡,抛弃我怎么办?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都用来遇见你了,可遇不到第二个像你这么爱我的人了。”林晩煞有其事道。
“不会的,我不会抛弃你的。”陆少钦信誓旦旦道。
“我也不会抛弃你的,一辈子都不会。”林晩承诺道。
“我相信你。”至少这一刻他是相信她的。
至于下一刻,他还会不会变卦?
会的,他很清楚。
顾北平端着一盘炣杂鱼到大厅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已经说完话了,正抱在一起你侬我侬。
“靠!”他这是造了什么孽?为什么每次他们两个人亲热的时候,都能被他看见。
“你们两个人就不能注意点影响吗?这家里可还有孩子呢!”就算不顾及他的感受,也顾及一下许朝歌和陆嘉乐。他们两个人,一个本来就没羞没臊,还喜欢有样学样,一个太小,根本不适合看他们两个人亲热。
“注意着呢!你没发现每次我们两个人亲热的时候,都只被你一个人看见吗?”林晩离开陆少钦的怀抱道。
顾北平本来没怎么留意,听她这话,方才发现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你故意的!”
“哪能啊!我又没有在你面前秀恩爱的怪癖,是你防不胜防。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就是,哪哪都有你。”不愧是这本小说的男主,戏份真多。
顾北平:“……”
这还成他的错了。
刚想转移话题喊他们去盛饭,就看见林晩身旁放着一件很眼熟的衣服。
“那不是我的衣服吗?”
“是你的衣服。”林晩点头,旋即又道:“我今天下午跟你大姨学了针线活,你的衣服刚好破了,她就拿给我练练手。”
顾北平听了,没急着说什么,先走过去拿起自己的衣服看了一眼,缝得歪七扭八的。
“缝成这样还能穿吗?”
“当然不能,都说了练手,练完了,还得拆掉。”她本来打算缝缝拆拆反复多练习几次的,反正衣服是顾北平的,坏了,她也不心疼,但陆少钦吃醋,不想她用顾北平的衣服练手,她就大发慈悲放他的衣服一马。打算只缝一次,就拆了,让吴秀芬重新帮他缝好,她再拿陆少钦的衣服练手。
“我总共才带了几件衣服过来,都不够穿,你要练手就不能拿你自己,或者别人的衣服练手?”顾北平心疼地看着自己唯……多少件来着?忘了自己总共带多少件衣服过来了。算了,不重要,反正没几件就对了。
“又不是我想拿你的衣服练手,是你的衣服刚好破了,你不愿意让我拿你的衣服练手,我还不乐意拿你的衣服练手呢!等会儿我就拆了,让你大姨重新帮你缝好。”林晩道。
“整得好像我求你拿我的衣服练手似的,还你不乐意,我呸!”顾北平先“呸”了她一脸,才转移话题道:“盛饭去,别坐了。”说完,他直接放下衣服,转身走了。
吃过午饭后,陆少钦他们又去上工了,林晩继续留在陆家和吴秀芬学习针线活。
吴秀芬先把陆嘉乐哄睡了,才去大厅帮林晩做冬衣,顺便教她做针线活。
她一来,林晩就把自己缝得歪七扭八的衣服给她看了一眼,得了她的指导后,她便把自己缝的线拆了,让她重新帮顾北平把衣服缝好。
“不急,你先多试几次练练手。”学针线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得持之以恒,还得多练习,她只缝这一次还远远不够。
他们家没别的破衣服给她练手,只能让她多用顾北平的破衣服练练手,等她的针脚练得好一点,她再用给她做衣服剩下的布头,教她做点小物件。
“我用少钦的衣服练手,北平的,你直接帮他缝了。他中午说,他衣服不够穿。”林晩道。
顾北平确实没带多少件衣服过来,这一点,吴秀芬是知道的,但穿还是够穿的,就算不够穿也没关系,可以穿陆少钦的,他们俩的身形差不多,不然,她也不会把他的衣服拿给林晚练手。
“少钦的衣服什么时候破了?”还破了这么大一个洞。
“我也不知道,我说我要练手,他就去找了件他的破衣服给我。”林晩如实道。
吴秀芬听了,没有再说什么。
她生的儿子,她还是了解的。
多半是她儿子中午回来后,看见林晩在补她小外甥的衣服,心里吃味,就故意弄破自己的衣服,让林晩用他的衣服练手。
这臭小子,看他下工回来,她怎么收拾他。
远在他们大队专门用来处理海货的地方处理海货的陆少钦突然觉得后背一寒,想来应该是他娘知道他故意弄破衣服的事情了,这会儿正盘算着等他下工,怎么收拾他。
陆少钦撕衣服的时候,就有心理准备了,对此,倒也不怕。
就是忘了提前跟他娘通口气了,不知道他娘有没有当着林晩的面拆穿他,要是有的话,他回去都没脸见林晩了。
现在也只能祈祷他娘给他留点面子。
傍晚下工回家的路上,他的心里一直挺忐忑的,直到见到林晩,见她脸上没有异样,也没有提起他怎么弄破衣服的事情,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就是夜里被他娘叫到她屋里,用棍子狠狠地抽了几下,又臭骂了一顿,让他一个心理年龄比他娘还大,身体年龄也不小的人怪不好意思的。
所幸林晩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林晩要是知道他此时此刻心里的想法,肯定会很不幸地告诉他,她知道了。
刚知道的,嗨皮用心声把整件事情的始末跟她说了一遍。
林晩听完后,也说不出自己心里到底是心疼陆少钦多一点,还是甜蜜多一点。
接下来几天都有雨,气温也不是很高,林晩干脆就都不去上工了,整天待在陆家和吴秀芬学习针线活,反正她的工分也没多少。
吴秀芬教得好,她学得也认真,天赋还高,几天下来,她就学得有模有样了,吴秀芬也开始着手教她做一些小物件。
她做的第一件小物件,是一件小孩子用的围兜,给陆嘉乐做的。
做出来的成品还行,陆嘉乐很喜欢,当场就围上了。
陆少钦见了,又打翻醋坛子了,看着陆嘉乐的眼神别提有多羡慕嫉妒恨了。
吴秀芬都没眼看,一脸嫌弃道:“你娘小时候是短你围兜用了吗?你至于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吗?”
“我才没有眼巴巴地看着。”陆少钦不承认。
“你是没有眼巴巴地看着,你的眼睛都长在乐乐的围兜上了。”顾北平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插了一嘴。
陆少钦:“……”
他就是多看了两眼。
陆嘉乐倒是挺贴心的,见陆少钦喜欢他身上围着的围兜,他便对林晩道:“小美人儿姐姐,你也给我二叔做一件围兜吧!要这么大的,不对,应该这么大的,我二叔比我大很多很多,太小了,他围不上。”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还用手给林晩比划一下大小。
林晩见了。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
陆少钦觉得自己没脸再待下去了,刚好这个时候院子外面有人在喊他,他便出去看看。
来找他的人,是他们大队的大队长和几个携带武器的军人。
第58章 狗血剧情 正因为危险,我才要跟你一起……
这几个军人, 陆少钦都不陌生,是他从军时的战友,也是他曾经手底下的兵。
他们携带武器来找陆少钦, 自然不是来找他叙旧的, 是来执行任务的。
任务的内容倒是和陆少钦没什么关系,是陆少钦他们公社的领导请来剿灭山上的狼群的。
原本早就该来的, 但因为前几天一直下雨,进山不方便,就拖到了今天。
他们来找陆少钦是希望陆少钦能带他们进山寻找狼群的踪迹。
上辈子是有这件事情的,虽然时间提前了, 但那是因为林晩他们上山开荒提前遭遇了狼群的攻击,他们跟着提前来剿灭狼群并不奇怪。
陆少钦料到他们近期会过来,所以,见到他们, 并不觉得惊讶, 反倒是他们见了他,一个个都激动地喊他排长。
嗯, 他从军的时候,曾任海军陆战队, 二营三连一排的排长。
几人简单叙了一下旧后,陆少钦他们大队的大队长便跟陆少钦说明了他们的来意。
陆少钦听了,毫不犹豫地应下。
他应下后, 林晩他们几个才从屋里出来。
见来找陆少钦的是几个携带武器的军人, 除了林晩外,其他人都挺惊讶的,许朝歌直接开口询问陆少钦,他们的来意。
陆少钦把他们的来意跟他们说了, 连带他要带他们进山的事情也一起说了。
顾北平听完后,便道:“我跟你一起去。”
不等陆少钦开口拒绝,林晩先问他道:“你跟去干什么?当诱饵吗?还是累赘?”
顾北平:“……”
好像两样都可以。
呸!
“我是去杀狼群的。”
“你的战斗力连我和小美人儿都不如,还杀狼群。别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吧?”许朝歌讽刺道。
顾北平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确实忘了刚受伤时的疼了。
不过,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疼便是记得,也不足为惧,就是事后喝的药有点苦。
想到事后喝的药,他突然就退却了。
“我不去行了吧!你们俩厉害,你们俩去。”
许朝歌挺想去的,但她觉得陆少钦多半不会同意,不过,侥幸心理还是要有的,万一陆少钦脑抽了呢!
“二哥,我可以跟着去吗?”
“不可以。”陆少钦想也没想地拒绝道。
“我跟你一起去吧!”林晩其实不是很想去的,那毕竟是深山老林,有着数不尽的危险,可她又不放心陆少钦自己去,担心他去了遇到危险,哪怕这危险并不致命,但只是受伤,她也心疼。
小说里,他进山的时候就受伤了,虽然不致命,但也伤得不轻,她既然有能力让他免受这皮肉之苦,自然得跟着护好他。
“不行,太危险了。”陆少钦还是想也没想地拒绝道。
“正因为危险,我才要跟你一起去。”林晩道。
“不行。”陆少钦坚决不同意。
“我有自保能力,我能保证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就像前些天在山上遇到狼群一样,我不仅全身而退,还亲手杀死了头狼。狼是一种特别记仇的动物,带上我,会是一个很好的诱饵。”她有外挂,无论遇到任何危险都有自信可以全身而退。
那几个军人对林晩他们几个的身份都挺好奇的,无奈陆少钦不给他们介绍,听林晩说她亲手杀死了头狼,终于有一个军人忍不住问陆少钦道:“排长,这位是?”
“我对象,林晩。”陆少钦如实道。
那几个军人听了,差点没忍住爆粗口。他们排长什么时候有个长得这么好看,还能杀死头狼的对象,为什么他们完全不知道?
“排长,你太不讲义气了。有个这么好的对象,居然也不跟兄弟们说一声。”
“刚处上没多久,没机会跟你们说。”陆少钦解释道。
那几个军人听了他的解释后,倒也没有揪着他不放,而是问林晩道:“嫂子真的杀死了头狼?”
“真的。”虽然最后一锄头是顾北平补的,但那只头狼当时已经被她用锄头砍成重伤,跟被她杀死的没什么区别。
“嫂子是怎么杀死头狼的?”其中一个军人追问道。
“用锄头砍的。”林晩先回答他的问题,后又让顾北平把那天的情况说给他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