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青柚nice
时间:2021-05-19 09:47:23

  “散步。”陆少钦如是道。
  霍昀:“……”
  万万没想到的答案。
  “那你们俩慢慢散,我们赶海去了。”说完,他便跟杨海生、顾北平一起去赶海。
  陆少钦倒是想慢慢散,但许朝歌不让。
  他们一走,许朝歌就催促道:“走了,我们也去赶海。”
  陆少钦很想拒绝她,但他牵着的林晩已经跟她一起走了,他只能乖乖跟上她的脚步。
  有林晩这个赶海神器在,许朝歌这一趟又收获颇丰。
  准备回去的时候,她提着大半桶的海货跑到林晩面前,让她看看她今天的收获。
  林晩看了后,吐了。
  更准确地说,是闻到桶里面的海货散发的腥味后,吐了。
  吐完后,整个人蔫蔫的,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陆少钦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把许朝歌按在海滩上摩擦,背着林晩回了家。
  到家后,林晩还没有缓过来,整个人还是蔫蔫的。
  陆少钦看着,别提多心疼了。
  “喝点水。”
  林晩接过他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就不想喝了。
  陆少钦见了,便问道:“你肚子饿不饿?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去给你做。”她早上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刚才又吐了,这会儿肚子多半饿了。
  林晩这会儿肚子确实有点饿了,但没什么胃口,也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我没什么胃口,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忙活。”
  “那我去熬点粥,你等会儿有胃口了再吃。”陆少钦道。
  “好。”
 
 
第67章 可耻地心动了   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
  许朝歌一直等到陆少钦去厨房熬粥, 才凑到林晩身边跟她道歉。
  “小美人儿,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会害喜,闻不得海鲜的腥味, 不是故意恶心你的。”
  “没关系,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更别提她了。
  “那你以后还跟我去赶海吗?”她不想失去她这个赶海神器。
  “短期之内应该不行, 你二哥不让,估计要等到我不害喜了,他才肯让我再跟你去赶海。对了,你姐当年怀乐乐的时候害了多久的喜来着?”害喜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她想早点摆脱。
  “我记得我姐那会儿好像两三个月就好了。不过,我听我娘说,这个因人而异,我娘怀我的时候一直到了我出生了, 她才不再害喜。”许朝歌把她知道有关害喜的都跟她说了。
  林晩听完后, 忍不住蹙起眉头。
  要只是两三个月还好,忍忍就过去了, 要是一直到孩子出生才好,那她有的受了。
  为了不受这份罪, 她决定用心声找嗨皮帮她开个挂。
  “嗨皮,你能不能让我不再害喜?”
  嗨皮:“能,但你会害喜是因为这副身体欠陆嘉乐的, 如果我让你不再害喜, 那你在怀孕的过程中很可能要受其他罪。”
  林晩:“比如?”
  嗨皮:“早期的话,大部分妊娠反应都有可能,像食欲不振、头晕乏力、胸胀嗜睡等,严重的话, 还可能会出血,有流产的迹象,到时候你就要喝中药养胎,中期……”
  林晩一听要喝中药,就打断了它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我突然觉得害喜也没什么,你不用帮我了。”她害喜也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只要小心谨慎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了不害喜去冒喝中药的风险。
  “好的。”嗨皮很爽快的应下,同时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它说的这些其实全部是在忽悠她。
  事实上,让她免受怀孕的各种不良反应对它来说,轻轻松松,之所以不帮她,倒不是想看她受罪,是怕她怀孕后的反应和上辈子出入太大,引起陆少钦的怀疑。
  林晩对它很信任,完全没有怀疑它在忽悠她。
  和它聊完后,她心里还在庆幸,自己除了害喜外,并没有它说的那些妊娠反应,希望之后的日子也不会有。
  等陆少钦熬完粥的时候,她已经缓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便就着他炒的蔬菜,吃了一大碗。
  夜里,陆少钦把许朝歌他们上午抓的海鲜全部做成海鲜大杂烩,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除了林晩。
  林晩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吃不得海鲜,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那么满足,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敌意。
  陆少钦就知道她会不开心,本来不想做的,但许朝歌他们抓都抓了,不做总不能放生吧!只能一次全做了,再好好哄哄她。
  “好了,不难过了。你想吃什么,我明天做给你吃。”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林晩道。
  陆少钦:“……”
  还挺敢想的。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回来做给你吃。”
  “这你都会做?”林晩有些惊讶道。
  她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就是想无理取闹一下,压根没指望他真的能做给她吃,结果他居然应下了。
  “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陆少钦没再搭理他们,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去镇上,又有自行车,一来一回挺快的,不到吃午饭的点就回来了。
  回来后,就到厨房给林晩做肉夹馍和绿豆汤。
  林晩闲来无事,就跟到厨房看他做肉夹馍,顺便帮他烧火。
  没过多久,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下工回来了。
  见陆少钦的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他们就知道他回来了,都往厨房里跑。
  “二哥,你肉夹馍做好了没?”许朝歌惦记了一上午他说的肉夹馍,下工后,几乎是飞奔回家的。
  顾北平也惦记了一上午,但他没许朝歌那么急,因为他算了时间,知道陆少钦这会儿多半还没做好。
  “肉夹馍是做给我媳妇吃的,我们中午吃玉米面饼。”陆少钦道。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为什么我听不懂?”许朝歌鄙夷道。
  “因为你不是人。”陆少钦鄙夷回去。
  “你才不是人。”许朝歌反驳。
  陆少钦没再反驳回去,他正忙着,没时间跟她斗嘴。
  他说是肉夹馍只给林晩吃,但其实做了所有人的份,只是除了林晩外,其他人都只能尝尝鲜,不管饱,所以,还要再烙几个玉米面饼。
  许朝歌知道他忙,也没上纲上线,安静地站在一旁看他忙活。
  顾北平见她看得认真,忍不住讽刺道:“看那么认真干什么,你还能学会不成?”
  “眼睛能学会。”厨房里的大部分活计,她基本都是一看就会,一做就废,所以,想要吃好吃的,还得指望顾北平。
  “你好好学,学会了做给我吃。”
  “学会了,为什么要做给你吃?”做给自己吃不香吗?
  “你是我的天鹅,不做给我吃,还想做给谁吃?敢做给别人吃,翅膀都给你折了!”许朝歌恐吓道。
  顾北平不怕她的恐吓,因为他没有翅膀。
  “我哥来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他来的时候,我心里,眼里都只有他一只天鹅,自然不会跟你说这样的话。说了就是脚踏两条船,做人不能脚踏两条船,做癞蛤一蟆也是。”许朝歌理直气壮道。
  “你都这样了,还不是脚踏两条船?”顾北平有些无语。
  “我喜欢三哥的时候就全心全意喜欢三哥,喜欢你的时候就全心全意喜欢你,怎么会是脚踏两条船。”她可从来没有同时喜欢过他们两个人。
  “你确定你喜欢过我?”他完全没有感觉出来。
  许朝歌想了一下,发现不确定。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
  他们俩“吧啦吧啦”的时候,在一旁听他们俩“吧啦吧啦”的林晩忍不住对陆少钦道:“小刀有点渣。”
  “她这是还没开窍。”和她的渣比起来,许朝歌这个真的只能算作还没开窍。
  “那顾小忽悠有的等了。”她觉得许朝歌一时半会儿开不了窍。
  顾北平听了她的话后,便道:“谁要等她。”他又不是没人要。
  “不用等,我现在就开窍跟你处对象。”许朝歌道。
  “然后,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手是吧!”顾北平无情拆穿道。
  许朝歌其实没这么想,但听他说了后,可耻地心动了。
  “可以吗?”
  “可以个头!你这根本不是想和我处对象,是想耍流氓。”顾北平控诉道。
  许朝歌就知道没有这种好事。
  “那我不跟你分手了,这样你愿意跟我处对象吗?”
  “不愿意。”顾北平拒绝道。
  “不愿意你扯这么多废话干什么?”浪费她的感情。
  “我乐意。”他乐意,她能拿她怎么着?
  许朝歌能揍他。
  然后,他们俩就离开厨房到外面你追我跑去了。
  他们俩跑出去后,林晩便问陆少钦道:“你感觉他们俩以后能成吗?”
  “能,”陆少钦不假思索道。
  “这么笃定?”她一个知道顾北平和许朝歌是小说里的官配的人,见顾北平和许朝歌没有擦出一点爱的火花来,都不敢笃定他们俩将来一定能成,他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居然这么笃定。
  “不是笃定,是感觉,我感觉他们俩以后能成。”他和林晩两个注定要分开的人都在一起了,顾北平他们俩恩恩爱爱一辈子没理由不在一起,现在没在一起,只是还没开窍而已。
  等他们俩开窍后,他就要受罪了。
  不仅被自家媳妇抛弃,还要整天看他们俩秀恩爱。
  “我相信你的感觉。”林晩虽然不敢笃定,但也感觉顾北平和许朝歌能成。
  作为这本小说里的男女主,他们俩要是没成的话,就算她和陆少钦最后HE了,估计也属于重大过失,还得重新来过。
  “你不该相信自己的直觉吗?”她的直觉可是非常准的。
  “我的直觉让我相信你的感觉。”林晩笑道。
  “那我的感觉应该是对的。”他的感觉不会有错,所以,她的直觉是真的准。
  说完这件事情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一直聊到肉夹馍做好了。
  绿豆汤在肉夹馍做好之前就已经煮好了,不过,林晩没有急着喝,而是先盛出来放凉。
  等肉夹馍做好了再喝,温度刚刚好。
  做好肉夹馍后,陆少钦还要再烙几个玉米面饼。
  林晩就没有跟许朝歌他们一起去大厅吃,留在厨房里边吃肉夹馍边陪他,时不时还喂他吃一口。
  陆少钦总共做了八个肉夹馍,他们一人吃一个尝尝鲜,林晩三个,可以吃到饱。
  林晩吃了两个就撑着了,剩下的一个,她都喂给陆少钦吃。
  陆少钦吃完她喂的后,就不吃自己分的那个,说留给她晚点饿了再热了吃。
  林晩不听,强行喂给他吃。
  他拧不过她,只能吃了。
  吃饱喝足后,他就和顾北平他们去上工了,留林晩自己在家睡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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