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会那么悲惨,江淮绝不无辜,如果不是他没有担当说得不清不楚,原身根本不会下乡。
在大洼村这段阴暗的岁月里,哪怕他能顾念一分旧情,原身也不会受尽羞辱最后郁结而终。
门外,江淮颓废地靠在院墙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崭新的香烟,打开封条从里面拿出一颗点燃。
由于以前没抽过烟,第一口抽得有点用力过猛,连续咳嗽好几声才缓和下来。
随着烟雾渐渐升起,曾经的美好如电影一般一帧帧浮现在眼前,直到猩红的小点儿燃尽,他才踩灭烟头慢慢离开。
……
在春耕之前,为了让知青们收收心好好干活,大队特意安排两辆牛车拉送他们去县里采买东西,其中一头牛还是从邻村借的。
本以为赶牛的人会是傅十冬,直到牛车缓缓前行,叶凝瑶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莫小青挽上她的胳膊坐在车尾,从头到脚关心一遍,就怕她在那个破房子里一个人住受到什么委屈。
“我在那里挺好的。”周围都是耳朵在听是非,叶凝瑶很想告诉她傅十冬给自己做包子的事,可一直没有机会开口。
到了县城,大家各自散去下午再集合。
叶凝瑶看了眼周围,这才把包子的事告诉莫小青,末了还不忘大方邀请道:“中午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肉包子。”
“啧啧啧,这年头会做饭又愿意做饭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看来真让你捡到宝了。”莫小青忍不住咋舌,那么一个凶巴巴的二流子竟然会做出美食?她觉得有可能是叶凝瑶情人眼里出西施,说得太夸张了。
“我的眼光一直不错。”叶凝瑶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两人相视一笑,嘻嘻哈哈地朝供销社走去。
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叶凝瑶曾把原身的记忆反复研究多次,所以她知道供销社是买卖东西的地方。
只不过里面的东西实在太过粗糙,比如那布料就没有一块是细腻柔软的。
摸起来还不如原身带来的那些衣服质量好。紧贴肌肤的东西必须要特别好的材质才行!
于是她打消了买布料做衣服的想法。
“你都转一圈了,想好买什么没有?”莫小青给自己买了一盒蛤蜊油还有二斤槽子糕当零嘴,一会儿他们还要去邮局,时间不是很充裕。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此时,叶凝瑶被一双黑色布鞋吸引了目光,她指着鞋问售货员,“这鞋最小码是多少?”
第14章 破裂 “最小码是35码。”
……
“最小码是35码。”
“给我来一双。”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钱递过去,又四处寻找半天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蜡笔和摞在一起的图画本,“还要两本图画本和一盒蜡笔。”
在书中,傅年虽然不能说话并且反应迟钝,却在艺术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叶凝瑶想投其所好刷刷好感值。
“你穿35码的鞋?”莫小青看到她买的东西是一头雾水,哪一样都不是他们会用到的。
“嗯。”叶凝瑶含糊其辞应付着,并催促她道:“你都买完了吗?咱们快走吧,还要邮信呢!”
今天来县里最重要的事,是往叶家寄封家书,在原身的记忆里,她的家人真的对她宠爱有加,如今自己占了她的身子,除了帮其报仇以外,还有义务替她照顾其父母。
在信中,叶凝瑶只提到和江淮分手的消息,具体什么原因她不打算告诉他们。
原身的哥哥是个暴脾气,如果知道真相没准会找男女主麻烦,书中男女主那都是天选之子,找他们麻烦最终只会成为炮灰。
她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想牵连其他人。
两人寄完信又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包子。
叶凝瑶刚咬下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肉包子吗?好难吃啊?”
莫小青被她的举动弄得一愣,忙拽拽她的衣袖小声提醒道:“叶同志,你干嘛呢?你看那服务员咋瞅你呢?”
这年头浪费粮食可耻,说肉包子难吃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话!
“这和傅十冬做的包子不一样啊?”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些包子突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那个二……”莫小青把“二流子”及时咽回去问:“傅十冬做的真有那么好吃?”
她疑惑地咬了一口包子,挺好吃的啊,叶凝瑶这是什么味蕾?
“根本没办法比。”叶凝瑶瘪瘪嘴,原来不是所有包子都是一个味道,浪费好几毛钱,心疼!
从县里回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见她来了,忙笑盈盈地跑来迎接。
在这个小姑娘的认知里,除了家人以外,叶姐姐是对她最好的人!
“叶姐姐,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叶凝瑶笑着抱住她,再低头看向她那双被大脚趾顶坏的鞋尖儿,说:“今天去县里看到了这个,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说完,从布兜子里掏出一双黑布鞋放到她手里。
“是要送给我吗?”傅媛瞅着手中的布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穿上新鞋。
“对呀,送给你的。”叶凝瑶帮忙解开鞋带,并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试鞋。
“怎么样?喜欢吗?”鞋子有点大,不过小孩儿的脚长得快,买大一点儿明年还能继续穿。
脚趾终于能在鞋里自由伸展,因为兴奋,傅媛的小脸儿粉嘟嘟得可爱。“喜欢!谢谢叶姐姐。”
上次收了那瓶罐头,她叔并没有说什么,她便以为自己是可以收礼物的,小心翼翼地摸着新鞋,傅媛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你哥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他。”傅媛摇摇头,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双新鞋上。
“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叶凝瑶又从布兜子里拿出图画本和蜡笔放在一旁,“这是送给他的礼物。”
“叶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哥喜欢画画?”可惜家里没钱,她哥都是拿树枝在地上画。
“呃……”叶凝瑶把碎发别到耳后,心思一转说:“傅年看起来很像个艺术家。”
“啥是艺术家?”傅媛仰起小脸儿,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十分好奇。
书中写过,傅年如果没出那场事故,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至于什么是艺术家?叶凝瑶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和这孩子解释,因为她也不是太清楚。
最后,她摸摸傅媛软软的头发,故作老成地说:“等你长大就会懂了。”
傅媛本想继续追问下去,这时,家里的院门响起,傅十冬一身灰扑扑的扮相回来了。
当他看到叶凝瑶时不自然地收紧手指,目光闪躲着她的注视。
“叔,你快看!这是叶姐姐送给我的新鞋!”傅媛穿着布鞋一阵小跑来到他身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傅十冬随着她的声音低头看过去,薄唇抿成一条直线,浓眉紧皱。
因为太兴奋,傅媛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又指了指一旁的笔和本,“那是叶姐姐给哥哥买的!”
傅十冬看着它们,再看向那双换下来的旧鞋,两者之间形成一个极强的反差。他沉默一瞬抬起眼对叶凝瑶说:“叶知青,咱们谈谈吧。”
“嗯,好。”他的不悦已经让叶凝瑶明白他想要说些什么。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说完,他肃着脸大步走向土房。
“叶姐姐,我叔是不是生气了?”这时,傅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男人的情绪不对,“这鞋我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没事,你放心穿,我和他是有别的事要聊。”叶凝瑶拍拍她的肩膀,心疼她的早熟。
五分钟后,两人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傅十冬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毛票递给她,“这是鞋钱和书本钱。”
叶凝瑶盯着那一叠五分一毛的钱币有些微怒,“你非要和我算得那么清楚吗?再说那些东西又不是给你的,这钱我不要。”
因为生气,她的小脸儿绯红,傅十冬稳住心神直接把钱塞进她的手心里,“太贵重的东西我们不能要,还有,以后……你还是别来了。”
“你什么意思?”叶凝瑶紧紧攥住钱,定定地看着他,仿佛要扒开他的胸膛看一看这个男人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我们都是穷惯了的人,和你不是同一个世界,希望你别对他们太好。”傅十冬语气一顿,神色复杂地对上她的目光,“所以,如果没有必要,大家最好不要再见面。”
叶凝瑶被这番言语气得心头一梗,“傅十冬你就是个孬种!”
她宁可在这书中轮回千百次,也不想再搭理这个狗男人!
傅十冬别过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直到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才转过头。
哪怕四周都是光秃秃一片的黄土地,也掩盖不了她的出众。
傅十冬望向那抹袅袅婷婷的背影强行压下想把人留住的冲动。
这么美好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属于他……
时间如流沙,一晃已是清明。
清风徐徐,四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叶凝瑶院子里的那棵桃花树因为有灵力的灌溉,早已恢复往日的生机。
满树桃花,灼灼其华,花香醉人。
远远望去,给这个简陋的小院子增添不少亮色。
清晨,叶凝瑶挎着一个小竹篮,小心翼翼地采摘东南方向枝条上的桃花。
桃花有消食顺气,美容之功效。
初苞绽放的花朵,是最佳采摘时间。
一朵朵摘下,直到装满整个篮子她才笑意盈盈地收回手。
这时,隔壁院子传来“吱呀”一声开门声,叶凝瑶只当作没听见,目不斜视地拎着篮子回了屋。
听到她那边的关门声,傅十冬脚步一滞,抡起铁镐搭在肩膀上,匆匆赶去地里干活。
叶凝瑶把所有鲜花放进坛子里铺平,再把从县里买来的白酒倒入坛中密封好。
正常情况下,如果想要把它们酿成桃花酒需要三十天。
但这棵桃花树是由她的灵力所滋养,比起普通的桃花树,它的花朵开得更艳丽,花香更加浓郁,而药性也更强。
与白酒一同浸泡七天就可以达到浸泡一个月的口感和功效。
俗话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想酿出最好的桃花酒在这人间最少需要五年时间。
这里不比天上,物资匮乏各种条件有限,叶凝瑶只能用最简单粗糙的方法酿制她最爱的桃花酒。
把小坛子放到厨房的角落里,她换好衣服走出家门去村委办挣公分。
四月已是春耕时节,叶凝瑶的工作除了负责账务还要管理村里那个不太大的库房。
库房门前有棵大榕树,平时大家干完活都会聚在榕树下侃大山,甭管那些家长里短是不是真的,反正都只图一时嘴上乐呵。
有时候流言蜚语就是一把无形的刀子能杀人,叶凝瑶很反感他们这些毫不负责的言论,所以平时如无必要她很少会来库房这边。
只不过今天有些反常,当她来库房取东西时,树下只坐了两三个人,大家一见到她立马闭紧嘴巴不再说话。
可眼神里的鄙视却让人无法忽视。
此时,在田间地头有几个妇女正围坐在一起,唠着村里最新传出的八卦新闻。
“欸!你们听说了吗?咱村那个叶知青真是不要脸!长得一脸狐狸精相,你们可点把自家男人都看住喽!”
“她咋地了?我瞅那姑娘挺好的,一说一笑可随和了。”
“可拉倒吧,你是不知道,她啊~从城里跑到咱们这就是为了江知青。”
“江知青?江淮?那不是咱村花的对象吗?”
平时他们最爱聊知青们的八卦,尤其是这种关于情情爱爱的,几个人一听皆是眼前一亮来了兴趣。
第15章 流言 “对呗,可不就是他,听说叶……
“对呗,可不就是他,听说叶知青和江知青以前是认识的,那个狐狸精来这里就是跟咱村花抢人的,真是不要脸!”
说话这位是村里的小寡妇赵小莲,二十出头刚结婚就死了丈夫背上一个克夫的名声,但因为娘家人在村里硬气,又守寡多年没再嫁,平时大家对她还算和善。
“听说老孟家那闺女不是要和那男知青结婚了吗?咋还出这种事了?”
“这样的狐狸精就应该挂个大牌子抓出去游|行!”
“对!咱们村可不能放过这样的祸害不管!”
虽然几个人说得义愤填膺,可谁都没那闲心去找村里领导说这事儿。
流言嘛,痛快痛快嘴就行了。
赵小莲见自己煽动得还不到位,眼珠一转又开始想其它主意……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整个大洼村都听说了这条流言。
包括知青点也在偷偷议论着。
傍晚在饭桌上,女知青钱玲忍不住好奇心问向江淮,“江点长,你和叶知青是啥关系啊?村里传的是不是真的?”
“什么?”江淮眉头一皱,没明白她的意思,“村里什么传言?”
见他不知道,钱玲挠了挠头发,纠结自己要不要告诉他。
“怎么了?村里发生了什么事?”莫小青听她提到叶凝瑶的名字,心底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你没听说?”见大家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钱玲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村里都在传叶知青下乡来大洼村是为了江点长,说她是狐狸精,不要脸!”
“是谁在传闲话?吃饱了撑的吧?”莫小青听了起初是不敢置信,随即被气得够呛,面色因为激动有些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