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反派的心头肉——清汀之音
时间:2021-05-20 10:20:07

  看出媳妇难受,傅十冬揽过她的肩膀让其靠在自己身上,“睡一会儿吧,到地方我喊你。”
  “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害羞,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叶凝瑶环上劲腰缩进他的怀里深深吸气。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两人的举动无疑很大胆。
  见周围人都在看他们,傅十冬怕叶凝瑶会不好意思,于是出声解释道:“我媳妇晕车。”
  一听是夫妻,人们的目光变得不再那么犀利,坐在对面的老太太还不忘调侃自家老头儿,“你看这小伙子多知道疼媳妇,我跟你过了四十年也这待遇。”
  老头心虚地拿起报纸挡住半边脸,过了好几秒才甩出一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跟人家年轻人比啥?平时没短你吃喝就行了。”
  听到这话,老太太撇撇嘴不作声了。
  火车“咣咣当当”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市里。
  因为是长途车,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傅十冬让叶凝瑶走在前面,自己用身体护着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当叶凝瑶走下火车的瞬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这是两人第一次来市里,比起漫天黄土的大洼村,这里的街道宽敞整洁,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干净利落,衣服上几乎都没有补丁。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豆浆和油条,他们一路打听来到市里最大的国营药店。
  今天除了买药,傅十冬还抱有和媳妇约会的小心思,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像什么电影院,公园,百货大楼都要去到才行。
  叶凝瑶不知道他把行程安排得这么满。
  从药店买完药走出来,她这才有心思打算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手里有介绍信,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招待所住下来,安顿好后傅十冬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任其选择。
  结果,这些选项叶凝瑶通通没有选,不论是逛街还是看电影她都没什么兴趣。
  每天穿梭于仙桃山,对于公园就更加不想去。
  “这里有没有花市?不如咱们去看看?”
  天河市是省会城市,傅十冬也不知道哪里有花市,他微微一怔,随即点头,“嗯,好,咱们找找看。”
  同时又有些懊恼自己的不细心,媳妇那么喜欢花,他怎么就没想到带她去花市逛逛呢?
  一路打听之下,他们找到本市最大的花市。
  地点在一处不起眼的胡同里。
  卖花的都是附近村子的村民,简陋的摊位上没有几盆鲜花,反倒有好几个商贩在卖手工做的假花。
  叶凝瑶拉着傅十冬逛了几个摊位,不禁大失所望。
  这里卖的花仙桃山上几乎都有,没什么可买性。
  “咱们走吧,我逛够了。”
  “里面还有,不再看看?”傅十冬指向不太亮堂的前方。
  叶凝瑶本想说“不看了”,这时,一缕羸弱的气息飘至面前在向她求救。
  气息来自不远处,她凝视前方蹙眉点头,“那咱们过去看看吧。”
  随着那缕气息前行,叶凝瑶在一处摊位前停下脚步。
  说是摊位,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人捧着一盆快要死透的花蹲在路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十分抢眼。
  “你这花怎么卖的?”
  男人闻声抬起头惊讶出声,“你想买我的花?”
  “你不卖花吗?”叶凝瑶盯着他手里的兰花,只觉得他这个问题问得有些莫名其妙。
  来花市不卖花,那占着摊位干嘛?
  “卖卖卖!”男人激动地站起身,随即又有些良心不安,“姑娘,你知道这是啥花不?它可不太好养。”
  他是个养花爱好者,这盆花是托了很多关系花费不少钱才弄到的。结果没养几天花就快死了,知道自己养不活它,所以才趁休息时间来花市想把它卖给会养的人。
  “我知道啊,这是素冠荷鼎,兰花的一种,多少钱卖?”叶凝瑶神色淡淡,心里挺诧异他会告诉自己花不好养。
  见对方是个内行,男人眼前一亮,“姑娘,你懂得挺多啊~那这花咋养活你知道不?”
  “它喜欢温暖的环境,需要遮荫,平时要多浇水,土壤也要好。”对方也算是个爱花之人,叶凝瑶对他知无不言。
  听完这些,男人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也是这样养的,没错啊?可怎么就养不好呢?
  “你能把它养活吗?如果能就卖你。”
  如果这盆兰花让男人继续养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叶凝瑶对他笃定地点点头,“我养,它不会死的,你打算多少钱卖?”
  “你给我三毛钱就行,连花带盆都拿走。”虽然舍不得,但男人还是狠狠心把花盆捧了过去。
  “嗯,好。”叶凝瑶不太清楚花的市场价是多少,她从挎兜里掏出三毛钱递给他,傅十冬见状从男人手中接过花盆。
  从花市中走出来,叶凝瑶摸上蔫蔫的花叶注入了一丝灵力。
  现在时间还早,不过要抱着一个花盆到处走,她可舍不得让她家男人受这份累。
  “咱们回去吧,坐了一天火车有点困。”为了让他相信,她还故意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傅十冬原本还想带她多转一转,看她这么累只能作罢。
  现在正值九月,天气渐渐转凉。
  待两人回到招待所,外面的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
  傅十冬出去买饭了,叶凝瑶把兰花放在桌子上又给它注入了一丝灵力。
  这个品种的兰花对土壤和湿度的要求很高,看来卖花之人把它从南方运过来应该费了不少心思。
  正当她出神的时候,傅十冬端着饭盒从外面回来了,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待走近了,叶凝瑶才看清是什么。
  一顶婴儿戴的老虎帽?
  “哪儿来的呀?不会是你买来的吧?”叶凝瑶红着脸,很想从他手里拿过帽子看一看,却又觉得不好意思。
  “嗯,挺可爱,就买了。”傅十冬把饭盒放到桌上,然后把那顶老虎帽扣在叶凝瑶的头上,笑得灿烂。
  叶凝瑶从头上抓下那顶帽子,左看看右看看,喜欢得不得了。
  虎头虎脑,好可爱!
  女人眼中无意间泛起的母爱犹如璀璨的星光,美好而耀眼。
  “媳妇,你喜欢男孩女孩?”傅十冬在她身旁坐下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肩膀上,好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令人毛孔战栗,身子发软。
  叶凝瑶把手里的帽子放下,脸色爆红,她侧过头想逃离男人那张薄唇若有似无的碰触。
  “好痒啊,你能不能放开我?”
  “你还没回答我。”
  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哪里是敏感点,男人一清二楚。傅十冬埋头吻上她的颈窝,引来女人的轻声嘤咛。
  “别闹了,我喜欢女儿,好了,告诉你了,快放开我啊。”
  原本他只是想享受这片刻温存,却没想到叶凝瑶在怀里动来动去,反而蹭得他邪火上涌。
  有些念头起了就刹不住闸。
  没过五分钟,安静的房间内,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清清白白的叶凝瑶把手背抵在唇边,竭尽全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可在男人猛烈的攻势下,那仅存的理智最后却化成娇喘微微……
  第二天,清晨的一缕阳光穿透窗帘的细缝撒落在凌乱的床尾。
  白皙的玉足攀在男人的腿上,黑与白的交|织十分醒目。
  叶凝瑶把头埋在被里睡得正沉,脸上突如其来的痒意让她不禁蹙眉,半梦半醒间只觉得脸颊湿漉漉的,昨晚过于激烈所余存的怨气让她在睡梦中抬起手就是一挥。
  “别闹啦!如果你还敢再来,我就离家出走!”
  “啪”得一声,那一巴掌正好挥在傅十冬的手背上,因为没有防备手一松,沁过温水的毛巾正好掉在了叶凝瑶的脸上。
  他想伸手去捞,结果没捞到,反倒是把媳妇彻底弄清醒了。
  叶凝瑶下意识地拿开脸上的毛巾,惺忪的睡眼中露出一丝茫然。
  她侧过头盯着手里的毛巾愣了半天,慢慢回想起刚刚说过的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如果有法力,她真想立刻消失在男人面前。
  “我睡觉呢,你干嘛呀?”她娇软的语气中透着一抹心虚,早没了刚刚的怒意。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傅十冬拿过她手里的毛巾放到一旁的水盆里,然后倾过身子与她对视。
  宠溺的眼神仿佛要把人融化。
  叶凝瑶慢慢的,把头缩回棉被里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杏仁眼,眼神很慌,那颗小心脏更是“怦怦怦”跳得厉害。
  这种感觉很新奇,她搞不懂这是为什么,甚至怀疑是不是这具身体出了毛病。
  夜晚的她,妩媚动人,此刻又变成了纯情懵懂的模样,不管是哪一面,傅十冬都爱得不行。
  知道昨晚把她累坏了,他只是低下头轻吻她的脸颊,毫无杂念。
  “再睡一会儿吧,中午我叫你。”
  “嗯…”
  回村的火车是下午一点,到时候又要颠簸好几个小时,想到这些,男人掖了掖被角,直到叶凝瑶重新闭上眼睛睡着才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
  ……
  因为有灵力滋养,再加上叶凝瑶的精心伺弄,之前买的那盆兰花早已恢复生机,如今含苞待放,姿态优美。
  庄秀芝搓了半天药丸,抬起头休息的片刻,望见窗台上的兰花忍不住称赞道:“当初你拿回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这盆花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叶凝瑶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是淡淡一笑,“等它开花了,会比现在更漂亮。”
  从市里回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这盆素冠荷鼎生命力这么顽强她也很意外。
  庄秀芝笑呵呵地还想再问问这花要怎样养,可话刚到嘴边,突然肚子“咕噜”一声有些抽痛,“瑶瑶,我要去趟茅房,你先歇一会儿,等我回来再继续。”
  说完,赶紧从凳子上站起身往茅房的方向跑去。
  最近几天,庄秀芝每天最少要去三次,只因为排毒丸已研发出来,她和叶凝瑶都在试药阶段。
  由于叶凝瑶有法器护体,自从穿越过来之后,这具身体里的有害物质早已排出体外。排毒丸对她来说跟糖丸没什么区别。
  反观,庄秀芝就不同了。疯疯癫癫好几年身体里积攒不少毒素,所以吃了排毒丸的她反应才会这么大。
  不过,这排毒丸是真的不白吃,庄秀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美变苗条。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愿多跑几趟厕所也要继续服用的原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等庄秀芝回来,叶凝瑶已把搓好的药丸纷纷装进小药袋里。
  同样分成两种价钱的,用灵力滋养过的要普通的稍微贵一些。
  “你说咱们这些药能卖出去吗?”不是庄秀芝不相信这药效,而是这个年代的人连肉都吃不起,怎么会买这么贵的药调理身体?
  “之前在我这里买过桃花丸的人前两天来信说我的药在那边卖的不错,他还想再进些其他药。”叶凝瑶嘴里说的是上次莫晚霞带来的那个男人,好像叫高天宇。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所有业务上的事都是莫小青去沟通的,这还是莫小青过来告诉她的。
  庄秀芝听得一知半解,不过知道这药有销路,心里的那份担忧终于放下了。
  随着如秋转凉,又到了百花凋零的季节。
  最近几天,孟迎莹惊奇地发现自己脸上的疹子比以前少了很多,虽然还有一些,但已不那么吓人。
  因为当初太痒,有些地方被她抓破了。有几处还是留下了疤痕,深浅不一,看得让人抓狂。
  最后没办法只能用粉盖一盖,这样才能不戴纱巾出门。
  这个年代的化妆品有限,不复当初的容貌,即使她曾经是个美妆博主,现在走在人群里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这样的落差让孟迎莹很不甘心,这一天她坐着牛车来到县里,主要目的就是想找到卖高档化妆品的地方,只要东西好,不管多少钱她都舍得买。
  像这种小县城,供销社就不用指望了,如今能让她抱有希望的只有黑市。
  在黑市,有些二道贩子会偷偷倒卖南方货,如果黑市再没有,她也只能暂时死了这份心思。
  穿过人来人往的黑市,孟迎莹刚想继续往前走就被人拍住了肩膀。
  “姑娘,你钱包掉了。”
  她闻声回过头,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手里拿着她的钱包正笑吟吟地看她。
  斯斯文文,气质儒雅。
  “谢谢你。”孟迎莹接过钱包微笑道谢,因为心里还惦记着买化妆品的事,她一心想要赶快离开。
  见她要走,男人忽然伸出手拦人,“姑娘稍等,能麻烦你帮我个忙吗?”
  阳光下,他手腕上戴的那块梅花牌手表格外醒目。
  孟迎莹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目光从手腕移到身上。
  黑皮鞋,衣服干净整洁,还很新。
  穿着讲究的人在这小县城里不太多见,估计对方非富即贵,她忍下不耐问:“你想让我帮什么忙?”
  “你好,我叫裴松国,在公社小学工作。”男人态度谦和,紧接着拿出自己的工作证又说道:“我妻子马上要过生日了,能麻烦你帮我挑件礼物吗?”
  孟迎莹扫了一眼那张工作证,上面的“校长”二字让她微不可察地挑眉。
  怪不得气质这么好,原来职位还挺高。
  给妻子挑礼物?在这样的年代浪漫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想到自己从来没收到过江淮送的礼物,她抿了抿嘴,心中一抹失落划过。
  “可以,小事一桩。”这是自己结交权贵的好机会,孟迎莹扬起笑容,装出一副很纯净的样子。
  “谢谢你。”
  见她答应了,裴松国十分欣喜,领着人往供销社走。
  供销社里能买来当礼物的东西有限,孟迎莹左挑右选之下选中的是一支女士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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