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时间。我送你出去吧。”
买卖不成仁义在。她看着罗斯福将自己的名片放进口袋里,然后和他并排出门。
门口便是车水马龙的纽约曼哈顿街道。罗斯福环顾四周,摸着鼻子笑道:“我的司机从来不准时。我在这里等着便是——啊,他在那儿。”
罗斯福家族是纽约最富有和古老的家族之一。这位富兰克林小少爷已经配备了时髦而奢侈的福特K型车。他大概从未在下曼哈顿的尘土里脏过自己的皮鞋。
他透过两条大街之间的昏暗小巷,远远看到自己的司机正在一个流动小车前面买咖啡。他不愿让女士陪他等,朝她挥挥手,大步朝那巷子走去。
林幼华:“等等……”
说时迟,那时快,巷子里一扇小门突然打开条缝,把罗斯福撞了个趔趄。紧接着阴影里窜出两个人——
罗斯福只见眼前刀光一闪。随后胳膊被人大力向后一拉。一声带着意大利口音的狞笑。
“Buondì Knickerbocker……”
咚的一声,离他最近的歹徒被踢飞。双排扣西装裙漂亮地一旋。林幼华一把将罗斯福按趴在地,右手娴熟地摸出一杆枪。
砰!砰!
两个歹徒落荒而逃。其中一人的头发焦了一大片。地上掉着一柄切肉刀。
罗斯福啃了一嘴泥,抬起头,惊魂未定。
“这、这些人是……”
“这里的意大利人似乎觉得,纽约的华人都该听他们号令。”林幼华拉着他的手,把他扶起来,冷冷道,“如果一个上流社会的贵公子拜访我们的会堂,我应该做的是把他扣下,抢走他身上的所有美金,然后给他们上供四分之三,而不是把他请进办公室愉快地聊天……不过你放心,方才是投石问路。教父不会再让他们来了。”
罗斯福像看怪物一样看她。他确实从来没涉足过这个地方,也从未听说过这些帮派规矩……
他颤声说:“这是违法的。”
林幼华护送他走向自己的汽车,叹口气,微笑。
“排华法案,”她目视前方,慢慢说,“从法律上规定了一个种族的低人一等,令他们无法在这片土地上正常地工作、生活、结社、繁衍……自然,也就没资格在任何事务上争先。罗斯福先生,我猜在我之前,你很少接触华人吧?”
罗斯福微怔,礼貌地说:“这是一项很老的法案了,虽然作为民主党人,我觉得它颇有可改进之处……”
他心中微有不解。排华法案越来越严厉,然而“排”的始终是劳工、矿工等“低端人口”。像林小姐这种父母皆为体面商人,受过高等教育,又因出生在美国而天然享有美国国籍的华人,再严格的移民官,也不会为难她一秒钟。美国欢迎这样的人才。
她义愤个什么呢?
路口铺开一排热闹的商店,从三层到二层的整幅窗上,贴着大都会歌剧院的巨幅海报:意大利音乐巨匠普契尼的歌剧作品《蝴蝶夫人》首次登陆美洲,订票从速……
海报上,一个美丽的东方女子羞涩地凝视远方,她身边堆砌着无数东方主义的元素:纸扇、樱花、瓷器、猫……
林幼华抬眼看那海报。
“温顺而幼齿的凤目美人,”她沉思,“邪恶的吊梢眼,黄祸,小脚,鸦片,磕头,猪尾巴……这些标签区分了你我,让我们成为这片土地上的外人。然而很多人或许没有意识到,我们并没有阴谋占领这片土地,只是因为我们的祖国……怎么说呢,如今还不是很适合安居乐业。我们所做的事业,便是想要改变这一点。但在那之前,我们也需要温饱,需要安全,需要生而为人最基本的尊严。”
罗斯福静静聆听,许久,苦笑着叹口气。
“的确,如果我是美国总统,我也许会考虑废除这个愚蠢的法案。不过现在……”
“譬如现在,”林幼华不动声色,眼神指一指匆匆赶来的两个警探,“方才的枪声还是有点太响了。尽管我是出于自卫,但是身为华人,我也许会遭到一些不必要的盘问……罗斯福先生,你确定我方才没有打伤人?”
罗斯福点点头,忽然走到她对面,扶正头上的帽子。
“我不确定,林小姐,”他露齿一笑,“我认为,您需要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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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广州1851
从记事起, 喜宝就没吃过饱饭。
并不是她家穷。她吃的是软糯的精白饭,喝的是养颜的石斛茶,偶尔还会有一口阿胶糕和猪皮冻。妈妈从来不给吃硬点心, 因为会咬大脸盘子。餐里也从来不放酱油, 因为据说会染黑那洁白如玉的牙齿。
她底子不好, 天生不是小骨架,一点点赘肉都显眼得很。于是妈妈命令她每顿饭最多五分饱, 长身体的肉蛋鱼虾一律不许入口。每次饭后, 妈妈就会勒紧她那精致绣花的绸腰带,勒出柳条纤腰, 用软尺一寸一寸的量。没有超标, 才许吃下一顿。
喜宝每每看到外面的长工和粗使丫头,捧着一脸盘的稀饭甩开腮帮子呼噜, 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羡慕。
她想, 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放纵的吃一回呢?就吃猪油拌饭, 趁着热,点一丝丝酱油, 撒一把葱花, 吃到碗底只剩油光, 体验一下撑得难受的感觉。
来串门的牙婆都啧啧赞:“这脸蛋, 这身材,这脚!顾家姐姐运气好, 老天让你捡来这么个货!”
妈妈真的请人来算过, 说喜宝是命里富贵,生辰八字无一不好, 喜笑颜开。
喜宝隐约记得自己不姓顾,而是姓白, 有个做官的阿爸和诰命的姆妈。只是一场大难之后,莫名其妙落在了这里。不过这些记忆也未必准,或许是妈妈编出来给她抬身价的。
从贫家买女孩,年景差的时候,不过十几吊大钱。然后调`教容姿,坐立行卧均有法度;再学琴棋书画、吟诗写字,弹唱跳舞,打双陆,抹骨牌,乃至嗑瓜子,点烟枪,样样都有门道。两淮的盐商富甲一方,徽商、潮商、粤商、晋商也会慕名来拣货。一旦被富商老爷看上,就是鲤鱼跳龙门,顶尖的货色能卖到千两以上,是整条街津津乐道的谈资。
但并非所有人都这么幸运。绛雪是和喜宝一间屋的姐妹,整个人像一块精雕细琢的玉,一双脚缠得像棉花做的新月。只是头一次相看时紧张,奉烟时洒了一点火星,把客商的绸衫灼了一个洞。客商愤怒,滚烫的烟泼在她脸上。
妈妈慌忙安抚了客人,请了大夫,得知药材花费不菲,且免不得留疤,便送大夫走,用土法在她脸上抹大烟膏,拿蘸了白酒的手帕死死缠住。绛雪惨叫了三天,揭开手帕,脸已烂了一半。妈妈惊吓之余,气得要命,命人把她狠抽了一顿,骂她没出息,白瞎了这几年的养育,让她还钱。
“供你的吃穿老娘不要了,就当做善事;人家客商本欲出一千二百两,这下鸡飞蛋打,都怨你!我不多要,你就还我一千二百两银子,我放你想去哪去哪!”
绛雪哪拿得出钱。平日虽穿金戴银,衣裳首饰都锁在柜里,钥匙不归她。
于是顺理成章地进了隔壁的堂子,也是顾家产业。喜宝偶然见到她时,十三岁的姑娘,脸上的疤还没好全,浑身已是臭的,多少香薰也掩盖不了那腐烂的气味。
身边的伙伴一个个消失。有的是缠足时感染,弄得一双脚不对称,整个人就废了;有的是过了十五没人要,只能去接客,几年后就满身生疮,没个人样;还有的居然敢逃,直接打到奄奄一息,破席子一卷丢到城外,谁爱要谁要。
有的倒是进了官宦人家的门,几个月之后,被厉害的主母丢回来,身上没一块好肉,还要索还身价,弄出好一场官司。
妈妈常堆着笑,告诉喜宝,旁人不争气,全家的富贵都指在她身上。她要是孝顺,就听话,好好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喜宝忍着剧痛,主动把脚上的布又收紧两分。
她知道,只有听话,有朝一日或许能吃到猪油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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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年华的喜宝,身材开始抽条,脸若鲜花,肤如凝脂,五官无一不精致,一举一动都如弱柳扶风,纯真里带着风情。小嘴巴机灵会凑趣,唱起曲儿来,那声音幼里带媚,听了让人手酥筋软。
任何男人和她站在一起,都能衬出雄风刚健。
最难得是一双脚,瘦小尖弯香软正,用七年的眼泪,泡出一对出水芙蓉。
妈妈常捧着她一双脚,喜得合不拢嘴,看了又看,亲了又亲,让人拓了她的鞋样子,当做自家的招牌。
机会来得很快。两个客商为她争风吃醋。广东来的苏老爷醉后一掷千金,一千五百两,创下了十年来的身价记录。送亲时,妈妈掉下了不舍的泪。喜宝坐在轿子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唢呐,觉得自己风光得像个格格。
老爷家主母刚殁,没子嗣,本就是来散心的,对喜宝爱不释手。
喜宝以为自己的好日子来了。可是当她伺候老爷吃饭毕,自己端起碗时,无意瞥见了老爷那惊愕的眼神,她心里一凛,主动放下碗,为难说,妾吃不下了。
老爷对她怜爱无比,招呼她在怀里坐下,一边嫌她瘦弱,一边摩挲她那细得不正常的腰。说她真是个可怜孩子。
白米饭和鸡翅尖被倒掉喂狗。喜宝饿着肚子,给老爷讲笑话解闷。
深夜里,她饿得发慌,后悔了。偷偷到厨房。也不敢多吃,一口馒头反复咀嚼,总算压下肠胃里的绞痛。
一抬头,她几乎吓死。老爷的贴身小厮阿财,正惊讶地看着她。
喜宝扑通跪下。阿财却好似也害怕,什么都没说,跑了。
喜宝想,大户人家果然不一样。放在过去,是要挨打的。
好运气还在后头。刚回府,就诊出有孕。喜宝又喜又怕。
像她这样饿着养出来的瘦姑娘,多半连月事都成问题。客商买来纯为赏玩,不是用来传宗接代的。她却成了那少数的意外。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几口深夜的馒头。
苏老爷三代单传,膝下无人,过继的孩子都选好了,这下举家同庆。
喜宝成为九姨太,被带进仙境一般的大花园,有了自己的小院和服侍的妹仔。
而且大夫说了,九姨太先天不足,要补,要养胖些。
喜宝看着那一桌子大鱼大肉,眼花缭乱。
老爷命令她都吃完。
她欢天喜地下筷子,对肚里那个宝贝爱到了极点。
可惜害喜,外加水土不服,吃下的东西转头又吐。喜宝浑然不觉,吐了又吃,吃了又吐,边呕边咽,直到贴身妹仔吓坏,哭着劝她停下。
害喜害了九个月。喜宝浑浑噩噩胖了二十斤,直到生产的时候,还是没体验过“满足吃到饱“的感觉。
唯一让她觉得比猪油拌饭更亲切的,是她的小白。
她年纪太幼,九死一生才掉下这块肉。抱在怀里,精致,秀气,白得耀眼,如同缩小了的她。唯有身材不一样,胖乎乎的一小团,让人越看越爱。
喜宝发誓,决不能让他这辈子挨饿。
她解衫,想要喂他吃饱饱。转瞬间,怀里的孩子却被抢走了。
“喂奶是奶娘的事。”稳婆笑她,“姨太太那么年轻,怎么会养孩子!好好歇着吧!”
是啊,她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养别人。
桌上的饭重新变成了猫食的分量。老爷提醒她少吃点。
“看看这腰粗的,一捏一把肉,像什么样子!”
喜宝感到周围幸灾乐祸的目光。甚至,那些人在逗弄小白时,眼里的神色也并没有母亲般的友善。
她意识到,要想保护她的小白,她要尽可能把老爷留在自己的房。必须回到从前的模样。
她推开了盛米饭的碗,小口啜汤。
她学会了勾心斗角,学会了不着痕迹的构陷,学会了如何使心机,让别人怄气,自己摘得干净,楚楚可怜。她学会了慵懒地倚在榻上抽阿芙蓉,把一口烟嘴对嘴送到老爷口里。她对镜练习,搜罗各路方子,让自己和十四岁时一样天真而妩媚。
只有和她的小白在一起时,她能稍微放松自己,腰不用束得那么紧,妆也不用化得那么浓,可以放浪形骸,跟他玩自己小时候没玩够的游戏。
也只有小白一个人,看她的时候,眼睛里是依赖,是信任,是由衷的喜欢。让她感觉自己是个人,不是赏玩的物件。
她想,自己果然是命好。
她看小白吃饭香,自己也由衷的幸福。小白忽然停下筷子,说:“阿娘吃。”
喜宝一怔,看着孩子那纯真的目光,慌乱不已。
“娘不饿。”
“你饿。”年幼的男孩观察力惊人,跟她撒娇,“阿娘吃。”
喜宝笑着摇头。转头避开他举到她嘴边的一筷子猪头肉,骂一声没大没小。
她知道这口子不能开。一旦破防,前功尽弃。
眼看小白的笑脸转为不解,随后是委屈,撂下筷子跑出去玩,剩半碗饭。
喜宝命人收拾桌子。妹仔欢天喜地,端走那半盘猪头肉。
她叹气,拾起床边针线,给她的小白准备新鞋。
小孩子长得真迅速,很快高过她。他在家塾开蒙,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说出的话,有些她开始听不懂。脾气也渐长,有时故意惹她生气。她省下月例给他求的、开了光的长命锁,他嫌幼稚,丢在床头不戴。
气她没什么,她顶多自己掉几颗泪;他开始忤逆老爷,对给他安排的亲事大放厥词,还说出什么“你这样迟早没好下场”的话。老爷大发雷霆,把他好一顿打,祠堂跪了一夜。
喜宝哭着给他上药。小白半昏迷,含含糊糊说:“阿娘,等我长大些,我带你离开这里好不好?”
喜宝失笑,说他真是孩子心思。离了老爷,他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正眼看他?不如服软,别糟蹋了这么好的命。
谁知世事无常,不过三两年光景,再次想到“离开这里”的,却是喜宝自己。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爷的生意会垮,为什么会惹上官司。为什么去年还来做客的红顶子官老爷,转瞬间翻脸不认人,给他安上无数罪名。
喜宝虚龄二十五岁,一生没单独上过街,没跟陌生男人说过话。她想,老爷总不能不要亲骨肉。最坏的结果,大概是老爷带着她和小白,男耕女织,回去种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