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弟的说笑声,立刻又响起了。
之后,便是沈志群和谢菊华也进屋了。
再过了会,外面叮叮咚咚的声音响起,这是沈志群和谢菊华开始忙活晚上的年夜饭了。
两个人心情显然也还不错,在做事的时候,这两人时不时的说话声,听出来了欢快和愉悦。
只是这些欢快,在沈念从房间里走出来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沈涛和沈兰一看见沈念,就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刷的一下,抱着属于他们的爆米花往房间里跑了。
跑进去后,还把门给“砰”的一声关上了。
谢菊华在瞧见沈念的那一刻,脸上的笑脸也收了起来,“你别看你弟弟妹妹的,你自己昨天晚上说了的,你用家里的油和煤球,我不要你的钱。那你弟弟妹妹的零食,你也别惦记。”
沈志群没说话,只是把买回来的猪脚,剁得咚咚咚的响。
沈念想笑。
之前这两口子受她的威胁,每次给沈兰和沈涛买点东西都躲躲藏藏的。可昨晚上没能从自己这里要到卖麻辣挣的钱,反倒又被她威胁了一番,今天索性就不藏了。
沈念看了谢菊华一眼,什么都没说,只是拉开门走了出去。
她走到了离家附近不远的小卖部,买了一个包装的方形小蛋糕。
拿着蛋糕从小卖部里走了出来,沈念轻声的对这具身体说了句,“生日快乐”,然后撕开包装袋开始吃蛋糕。
是的,原主的生日是每年的腊月二十九。
这一天出生对原主来讲,委实不算什么好时间。
同学朋友在这一天大多都要阖家团圆,不会有人特意为了原主的生日赶过来。而谢菊华和沈志群,他们要忙赶集,要忙年夜饭的事,也顾不上原主的生日。
可以往,总还能给原主煮上两个鸡蛋的。
但是今年,大概是被沈念彻底惹怒了,要么忘记了她的生日了。要么,是记起来了,但是故意不想给她过。
所以今年,连两个水煮鸡蛋都没有了。
沈念吃完了蛋糕,这具身体也终于十六岁了。
距离十八,还有两年。
沈念开始往回走。
今天年二十九,小镇上基本上没人跑出来玩了,她的麻辣生意也因此歇息了一天。
回到家里后,这顿年夜饭如沈念预想的那样,沈志群和谢菊华以及沈涛沈兰他们一家四口显得和乐融融,唯有沈念,被他们隔绝在外了。
沈念吃完晚饭,干脆直接回了房间。
第二天大年初一。
他们是外地人,本地没什么亲戚。所以也就不需要去拜年什么的,沈兰和沈涛吃完早饭就跑没影了。
谢菊华和沈志群今天也不出摊,他们在楼下大堂跟赵冬秋那些牌友打牌。
而沈念,开着三轮车又去卖她的麻辣了。
跟昨天不一样的是,别看今天大年初一,网吧那边的生意却好到爆。里边多了不少的学生,以至于机位都供不应求,好多没能等到电脑的小孩也舍不得走,就站在人家电脑后面看都看得津津有味。
在这种情况下,不用说,沈念的生意是从早上一直到晚上,都好得不行。
就连中午饭,沈念都是在外面对付的。
这么好的生意,沈念一直做到了正月十五。
十六她没办法再出摊了,因为这天就是开学了。
一大早上,沈念背着书包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谢菊华和沈志群坐在沙发上,沈兰和沈涛背着书包,站在他们俩的身后。
看见沈念出来了,沈志群喊住了她,“沈念,你这段时间卖麻辣挣了那么多,这学费你自己交了吧。”
沈念没说话,只是走到厨房里,拿着扫把走了出来,然后用森森目光盯着他们后面站着的沈兰和沈涛。
沈兰和沈涛吓得连声喊道,“爸,妈!”
谢菊华和沈志群一瞧见沈念这动作,气得一口气差点接不上来。
沈念虽然这会什么话都没说,但是她的这个动作,已经把她的抗议全表露出来了。
沈志群气冲冲的喊道,“给你学费,我给你学费!”
沈念“哦”了一声,手里的扫把依旧没有放下,但是眼睛好歹不再盯着沈兰和沈涛看了,而是看向了沈志群和谢菊华。
谢菊华气急败坏的对着沈志群说,“这学期给她读寄宿!”
沈念开口,“寄宿可以,生活费给我。”
“你还要生活费?”谢菊华难以置信的喊道,“我以前能自己赚钱了,头三年赚到的钱,可是一分钱不少的全给你外婆了!你挣的那些钱,我可是一分都没有找你要。”
沈念,“你要给外婆是你的事,但我现在没成年,按照法律,你就必须给我生活费。”她说着,又看向了沈涛和沈兰。
又一次无声的威胁,谢菊华差点没被气死,“给你,给你行了吧!”
沈念,“生活费按照你们给沈兰和沈涛的标准给我,我要是不够,我就只能在学校里抢沈兰的了。左右她跟我一个班,我抢起来方便的很。而且她就算是去告老师了也没用,因为大家都知道,我跟她是亲姐妹。我要是因为没钱吃饭抢她的,估计老师和同学知道了,不仅不会说我,还会说你们苛待我。”
谢菊华和沈志群被气得,感觉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起来了。
沈兰带着哭腔的声音喊了一句,“爸,妈!”
沈志群怒喝,“行,给你。但是等你过了十八岁,我们一分钱都不会再给你了!”
沈念笑出声来,“你们现在都不想给我钱了,难道我还会自作多情的认为,满了十八岁之后,你们还愿意在我身上花钱?”
记忆里的原主可是一读完初中,就被这两口子命令辍学了。理由是她脑子不聪明,再读下去也是浪费钱。
谢菊华还对原主说了,“你现在没读书了,要么给家里做三年事。要么头三年打工的钱交给家里……你外婆以前就是这么对我的。”
于是,辍学后的原主,身上只带了他们给的六百块钱,自己用这钱还要买车票,再跟着小镇上的一个姐姐,去省城的一家饭店打工。
饭店包吃住,原主咬牙把打工三年的工资寄回去了。
本以为这就能买个解脱,但这仅仅只是开端。
谢菊华和沈志群这两口子,其实真的就是那种偏心又无能的家长代表。
在对待家里的这三孩子态度上,纵然是有偏心沈兰和沈涛的成分在,但其实也跟沈兰和沈涛会闹腾有一定的关系。
孩子闹狠了,他们就只会想着息事宁人,只要孩子能不闹,他们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许以各种好处去哄去安抚。
而原主这个听话懂事的,便注定成为了各种退让受委屈的那个孩子,乃至他们发泄怒火的对象。
可一旦换成了沈念,她也闹了,甚至闹的更狠了,还对他们进行各种威胁了。这两口子反而退步了。
可他们自己虽然无能,但他们会聪明的巴上原主。在原主有能力挣钱了之后,他们会用各种好话去哄原主。
在哄原主的同时,家里但凡出了点什么事,第一时间也是给原主打电话,让原主去帮着解决。
小到话费充值,大到沈兰和沈涛两姐弟的管教。
原主拒绝管教沈兰和沈涛,他们两口子就开始在电话里哭诉,说自己没用没本事,活该教育不好家里的孩子,活该他们没人管。
可原主对沈兰和沈涛是彻底寒心了,但是对沈志群和谢菊华,却始终没办法做到真正的心狠。
要不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为了照顾生病的谢菊华,原主最终落得个被车撞死的下场了。
沈念一贯奉行的,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沈志群和谢菊华偏心又苛待原主,沈念便理所当然的会用同样的方式去回报他们。
家和学校走路只有十分钟路程的沈念,在这一学期,就这样寄宿了。
她一星期只有周六日才回来住,且周六日雷打不动的会开着三轮车卖她的麻辣,这就导致沈念少了许多跟这家子人接触的机会,日子反倒过得舒坦了起来。
而沈念卖麻辣赚钱的事,也开始有人来跟沈志群和谢菊华打听了,“你家沈念可真能干,她卖麻辣赚了不少钱吧?”
谢菊华在牌桌上被人这么问到的时候,脸上立刻就浮现了不悦,“赚钱?这丫头厉害又自私的很,用家里的油,用家里的煤球,还一分钱都不交上来!反正这个女儿我是白生了,现在就这么对我们,将来等我们老了,指不定连见都不见我们呢!”
问话的人听见谢菊华怎么说,有点不大相信,“不能吧,我平时瞧着你家沈念,感觉是个挺懂事又听话的孩子啊。”
站在谢菊华身后看牌的沈志群就忍不住开口了,“听话?她哪里听话了?家里现在闹的最狠最不听话的就是她了……”
吧嗒吧嗒的,就是一长串对沈念的数落和不满。
谢菊华还时不时的,在旁边进行补充。
“养她是白养了,好在我们还有兰兰和涛涛……我家这两个懂事多了,涛涛昨天帮我扫地了,兰兰昨天也把碗给洗了……”
跟对沈念的不满相比,沈志群和谢菊华提起沈兰和沈涛,是满口的夸赞不绝……可他们两口子却从来不会去想,在这之前的八年里,这些事情,全都是原主一个人包了。
甚至,她做的比这还要多多了,可却未曾听见沈志群和谢菊华去对外面的人,这般的夸赞过她……
而这种话说的次数多了,也免不了传到了沈念的耳朵里。
沈念在乎吗?
她不在乎的。
甚至她认为沈志群和谢菊华说的并没有错,现在的她确实靠不住了。
寄宿的生活很舒适,时间自然就过得很快。
沈念每周末挣两天钱,周一到周五在学校里努力学习。而她的成绩也不是昙花一现,从上学期期末开始,到这学期的期中开始,再到期末考试,沈念每一次都牢牢占据了年级第一的位置。
期末考完,便是暑假。
放暑假的第一天,沈念就干了在外人眼里的一件大事,她竟然花钱买了一辆三轮车。
更不知道她打哪进来了一批孩童衣物,然后就见着她开着那辆三轮车,也开始赶集摆摊了。
原主从七岁被接来开始,就跟着沈志群和谢菊华跑赶集赶了整整八年,拥有原主记忆的沈念,很清楚的知道小镇附近每一个集市的赶集点和时间。
沈念没有租摊位,她半路插进来的,想要租到好点的摊位本就不容易。再说了,她只能做两个月暑假,租一整年不划算,短期的两个月,人家集市管理点也不愿意租。
不过这种集市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些地方是不需要租金的。你只需要比别人去的早,就能按照想到先得的规矩,占据一个不算很差的位置。
沈念有三轮车,她也起得来。
沈志群和谢菊华是知道沈念摆摊的事的,毕竟沈念的那些衣物和三轮车,都在一楼大堂里摆放着。
可生意的事,却是从其他摆摊的熟人那里知道。
“志群,菊华!”一个相熟的老乡在某一天跑过来问他们,“你们家沈念生意那么好,你们怎么不过去帮忙啊!”
谢菊华愣在了当场,“她生意很好?”
老乡用羡慕的语气回到,“好的很呢!买东西的乡民们,人挤人的……”
谢菊华和沈志群面面相窥了一下,待不住了,谢菊华就让沈志群看摊位,她赶紧让这个老乡带她去沈念那边看看了。
到了沈念摆摊的路口,果然见着沈念三轮车停放在后面,前面的摊位前,挤满了乡民们在挑选衣服。
沈念就站在中间,手脚麻利的收钱装袋,旁边放着一个大喇叭,喇叭里面在喊着,“六块钱一件,裤子衣服,通通六块钱一件!两件以上一律五块!”
“五块钱一件?她还真去搞这种货了啊!”谢菊华吃惊的不行。
这些其实原主曾经是有跟她提过的。
原主是一个对人的情绪感知特别敏锐,且又特别细心的人。她在跟着谢菊华和沈志群出摊的这些年里,除了帮自家做事,也会主动帮一些熟人小忙。
谁家的生意好,又是依靠着什么好起来的,原主便摸了个门清。而且她还很聪明,在帮忙的时候那些大人的谈话,她全都记在心里。
于是,原主在有一年冬天,见着有一家卖鞋子的人生意超级火爆的时候,跑去跟沈志群和谢菊华提建议,“爸妈,我有看了,这几年咱们摊位上的生意没以前好做了。咱们换一下吧,去那些批发老板那里,问他们有没有尾货,只要价格便宜,有点瑕疵也没关系。咱们全包圆了回来,搞这种大甩卖,生意一准好!”
可那时候,谢菊华和沈志群非但没同意,反而骂了原主一顿。
沈志群说她,“你别看着别人生意好,就以为生意好做了。还有瑕疵,有瑕疵的东西你拿去卖给谁?再说了,你弄那么多货回来,万一卖不出去,砸手里了,咱家亏不起!”
于是,原主就不再提这个了。
可是之后很快,就有别的人开始搞这种销售。
他们靠着价格便宜,且售卖的东西都是符合过来赶集的村民们的日常需求品。于是在接下里的六七年里,那些人就靠着这种售卖方式在各个乡镇摆摊,赚了一笔狠的。
一直到后面卖的人多了,且网上购物的也多了,这种生意才渐渐的不行了的。
当然,这种生意都做不下去了,如沈志群和谢菊华那种方式的摆摊,就更做不下去了。
最后他们两口子见着摆摊赚不来钱了,就舍弃了摆摊,回老家种地去了。
沈念并没有摆摊的经验,但是原主有。
原主很清楚的知道,在乡镇上赶集售卖东西,首先这东西尽量要是村民们的日常必需品。其次,价格以便宜为主。
就像现在售卖的这些衣服,款式好不好看其实并不是最主要的,只要不是奇形怪状的,价格合适,就算有哪里脏了一点,亦或者脱线的地方,也一样可以销售出去。
摆摊很辛苦,可是原主和沈念都不是怕辛苦的那种人。
沈念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挣到钱,但是在每一个任务世界里,她都会尽可能的选择,按照原主的能力去挣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