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仙仙就笑了。
“我是在本门里渡的劫,身边都是同门,又不是在外历练,还会有别派的修士和对头……”
“咳,同门也未必就没有对头……”
要不说叶昭就是个低情商直男呢,明明墨仙仙脸色已经相当难看,他还要接着讲他知道的例子。
“我当初在国外上学,老板是位国际知名的大能,他的实验室里一共有十个学生。有一天,其中一个总被老板骂太笨的学生,就在实验室的咖啡机里下了毒……还好发现的早,八个人都进了医院,洗了胃总算救过来了。”
饶是墨仙仙心情沉重,这会儿也忍不住要问。
“八个人?你也中毒了?”
“我没有,我有一间单独的工作间,仪器设备,还有咖啡机什么的都是自己配的,进门要扫虹膜……”
这猝不及防的凡尔赛哟!
墨仙仙不用问都知道,那个下毒的,肯定最想毒的是叶昭!
墨仙仙才上扬的唇角就凝固了。
凡尔赛这毛病,似乎,好像,可能,她也有……
南夏城的大牢里,一个囚犯正靠墙坐着,他胡子唏嘘,衣衫褴褛,看上去足足有五六十岁,虽然是坐着,倒跟瘫着差不多,还把一只手伸进怀里挠痒痒,顺带搓泥。
“孙大郎!孙大郎!”
两个差役叮叮咣咣地走了过来,嘴里还大声喊着。
先开始这囚犯还是瘫在那儿不动,谁想得到两差役居然就停在他的牢房门口,还打开了锁!
“这贼囚根!”
“耳朵聋了,叫你听不见!”
囚犯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在叫他!
他赶紧支棱起来,讨好陪笑,“两位差爷,叫小人什么事?”
不是他卑躬屈膝,腿有软骨,主要是在这个世界十五年,把他什么锐气生气傲气都给消磨光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创业成功,年轻有为的科技公司小老板了。
“你老乡拿钱赎你出去了!”
两个差役声音横虽横,居然还冲他笑了一笑。
囚犯一个激灵,老乡?
他在这南夏城里,哪来的老乡?
他当初来到古代唐国,就一门心思地想要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古唐国成就自己的金融帝国。
所以他挑的地方,都是同来的现代人没去的城市。
毕竟,古唐国这么大,而他们的人总共也才不到一百人,想要刻意分散,总能找到一块没有同类的地盘的。
只是他想得挺美,一开始也的确见到了成功的曙光。
谁能想得到,全都败在一个小娘们身上啊!
他这一被关,就是六年,本来他以为这辈子就全完了呢!
囚犯被带出大牢,他用手挑着刺眼的阳光,总算看清了等在外头接人的“老乡”。
可不正是当初他们一同从无名小岛出来,几经周折,终于来到古唐国的同伴么?
“唔唔唔……刘哥!”
这可不是老乡见老乡么,囚犯哭得像个一百斤五十岁的孩子。
刘哥把小孙领到一个小饭馆,点了两大碗鱼丸面,看着小孙流着泪,不歇气地吃光光。
“哥,再点一份吧,我还能再加点……”
“行了,你这饿的时候长了,暴饮暴食,别给吃坏了!以后有的是吃的机会。”
“嗯,哥我听你的,刘哥,没想到,你能来救我,我寻思着这辈子怕是要交待在黑牢里了……”
“唉,你说你也是,我的事我在南平城也听说过一点,你可真成啊!跑到这儿来搞集资和高利贷!”
这小孙也是能人,把自己身上带的望远镜给卖了笔巨款以后,就开起了银行!
开银行虽说有些风险,但也不是不行,可这小孙能是老老实实的人么?他居然玩起了套路贷!
一开始,这边的人都没见过这新鲜玩意儿,小孙的口才好,被他忽悠的人还真不少。
小孙的事业也算是风生水起了。
不过小孙就败在女色上头了。
城里的一个富商要和小孙合作,就送了他一个美人,小孙这没定力的就被那美人给迷得不要不要的。
美人套出了小孙发财的秘密,转头就传给了富商。
富商不客气地就把小孙给检举了。
这古代的官府又不像八百年后,还讲什么证据,什么程序,什么人权的,几板子下去,小孙就哭爹喊娘全招了。
最后小孙挣来的银子全都赔了出去,把他原始老本也赔光,还有一大笔亏空。
这会儿也没有什么破产法限制消费的,小孙还不上亏空,那就在大牢里呆着呗!
几时还完了,几时出去。
“刘哥,别说了,早知道会是这么个情况,打死我也不敢玩这个啊!刘哥你的大恩大德我一定……”
“诶,你可别搞错了,我出钱捞你出来,主要是因为有人召集咱们这些那边来的。”
“啊?召集咱们这些人?想干啥?不会是要……那个啥吧?”
造反的话,就他们这一百来个人,是不是少点?
“你想哪去了!”
“是叶先生!叶先生和孟太太,你有印象吧?”
“他们的儿子,从老家,你懂的,来找他们了!”
“啥!”
“诶你小声点!别一惊一乍的!”
“不是,你说他们的儿子,从老家?找,找来了?”
“可不是么?这不,小叶先生是个大孝子啊,想办法找来了,而且还要想办法带着叶先生孟太太回老家去!”
“这不,就想到当年一起来的老乡们了。他们就派人联络,问咱们这些人愿不愿意跟着回去?”
第118章
小孙, 这个二十八岁事业成功财务自由的精英人士,三十岁在古代从头发家创办了第一所银行,三十九岁成为一城首富, 仆从如云,美女常换常新的人生赢家,又从云端啪叽摔下, 坠入黑牢, 一呆就是六年。
这会儿听到能回现代的话,禁不住地潸然泪下。
“回,当然回了!太好了!太好了!感谢叶老先生, 感谢孟太太。”
古代太可怕了!
虽说他也卖弄了些小机巧吧,可也不能说关人就关人,他这条命差点就死在里头啊。
老乡刘哥拍拍他的肩膀,“行吧,你想回去就好。想开点吧, 在这边就是挣下金山银山, 也没有在现代过得舒坦啊!”
幸好这些年, 他跟叶老先生就一直有联络, 不然像有些“老乡”, 就彻底地找不到了。
找不到的人,人叶家也不是他爹他妈, 没那个义务一直找啊, 可不就会放弃了?
而且他还听叶老先生说了, 那些在古代手里犯了人命的,这次就不带回现代了。
像小孙这样,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好歹没那么恶, 所以叶家人愿意费点事捎上一程。
当然了,其实叶昭和墨仙仙的考虑是,这种精通现代诈骗精髓要义的家伙,能带走还是带走的好,不然一有机会,这些人又要在古代兴风作浪了。
小孙坐上马车,足足走了两个时辰,才来到老乡老刘家。
老刘可能是他们这一带的联络人,他家里已经住了五六个“老乡”了。
当初他们坐船来古唐国的一百来号人,因为路程遥远,条件艰苦,在路上就因为水土不服,生病,失足落水等各种原因减员到九十出头。
上了岸大家伙就各奔东西。
虽然也有那么几个小团体,但大部分人都不大乐意跟人搭伙。
像小孙,就觉得他这种精英,就得是领头人,才不乐意跟着个知根知底的,套路都让人猜出来了,他还怎么玩?
还有些女“老乡”,尤其是几个年轻美貌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穿越剧看多了,就在那儿做起了白日梦,有的要去嫁高门贵族,有的还去打听选秀。
后来这些充满自信的男男女女们都怎么样了呢?
老刘听说过有被山贼打劫身亡的,有发财以后被强盗光顾的,还有因为打官司倾家荡产最后贫病交加死的……总之,像小孙这样留着命,手脚还健全的实在不多了。
至于女“老乡”们,还真有成功嫁入高门的……作妾,风光了好几年,还生下了儿女,不过因为什么事又被主母给弄死的。
还有脑抽跑去青楼的……许是真以为青楼女就跟现代的网红一样,有钱有名还风光吧?当然最后都没活过十五年。
至于那些混得还可以,甚至在古代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现在是拖家带口大家庭的,叶老先生说了,就不要去打扰他们了。
这回现代的事情,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呢……就先把人家家庭给搅和了,这样可不好。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小孙跟几位老乡,你说说这十五年来的沉浮,我说说这些天的遭遇,都是满把的辛酸泪。
略微休整过后,老刘安排他们坐上马车,一大早地就出发了。
老刘这人当年初穿越过来,也是踌躇满志,要干大事来着。
但老刘性格比较稳,不显山不露水地挣些钱,是大宅也起了,娇妻也娶了,儿子也生了。
就是运气不好,一场瘟疫过来,小儿抵抗力弱,就那么没了,娇妻受不了打击,也病倒了,没满一年也去了。
老刘就有点看破红尘的意思,再也不想娶妻生子了。
因此这次知道有机会能回现代,他就一点都没犹豫。
而且还慷慨大方地为落难的老乡们搭把手……反正他挣的钱也都没花了。
像老刘这样的热心联络人还有三位,各自带了五六位老乡到海涯城汇合。
叶家已经在一个月前从南都城搬到了海涯城。
在征求了叶三娘的意见之后,叶父叶母为她寻了个小伙子入赘。
这小伙子无父无母,是跟着伯父一家长大,后来他年纪老大了,该说媳妇了,伯父伯母觉得负担太重,就把人赶了出来,这小伙子就去商船上找了个活计,虽说这些年也攒下了点银子,但要在海涯城这样的地方买房扎根,还是挺难的。
叶三娘跟这小伙相看了两次,都还算满意。
她早先也盘算过,眼看着叶父叶母并没有想要把她留作童养媳和念头,而在这海涯城,要想嫁个家境富裕,夫婿不错,公婆通情达理的人家,也的确是挺难的。
而叶父叶母也找她谈过,说过上几个月,就要出海远游。
他们就打算趁着没出海,把叶三娘的婚事安排好,当然了,不管是入赘还是出嫁,留给叶三娘的财产肯定是只比两个姐姐多的。
叶父叶母给叶三娘办了婚事,把在海涯城买的宅院交给了叶三娘,同时还让跟着来海涯城的叶家仆人跟着叶三娘。
叶三娘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打小就跟在叶母身边,学了不少经营管理的本事,手上有钱有人的,只要她自己头脑不发热,她招的女婿一辈子也别想压过她去。
加上傅姐那一拨二十来个人,这一次愿意跟着叶家人到无名岛上试试看能不能返回现代的,总共有四十几个。
虽然说叶昭和墨仙仙他们放出飞剑来,也能载得下这么多人,但坐在飞剑上这种事,比坐在砗磲妖肚子里更加玄幻,要是回去了现代,人多嘴杂,还不知道会说成什么样子。
墨仙仙就用了一颗砗磲珠,召唤了老朋友砗磲妖过来。
半年不见,砗磲妖居然幻化出了人型。
虽然说灰皮肤宽眼距,塌鼻子外加一张大嘴,长相有点丑,可妖兽能化出人形,在中阶妖兽里,都是难得一见的。
就算是在玄光界,一般也只有跟人长期接触,或是服用过化形丹,这才能化形的。
“嘿嘿嘿!大概是来的路上,肚子里装了好多的人,这人味儿闻得太多了,所以有一天,我睡了一觉醒了,不知道怎么地一摇晃,就变成了人!”
墨仙仙笑着拱了拱手,“恭喜车道友了!”
“这次我们打算回那个无名岛,车道友能不能再慷慨相助啊?没准人味儿再多闻闻,下回化形更方便了?”
砗磲妖虽然才学会化形,也为自己的新技能得意得很,可基本的美丑观还是有的,很为自己不够英俊帅气感到苦恼,一听墨仙仙这么说,就大度地点点头。
“那有什么不成的!”
这些装在肚子里的人也挺有意思的。
五六十来号人,有的天南海北地侃大山,有的憧憬着上岸的好生活,有的回忆过去在现代的好日子,还有的趁机谈起了恋爱洒起了狗粮……
让砗磲妖听得津津有味的。
这次回无名岛的人数,比来的时候还要少。
毕竟,总共一百六十号人,有死的,有宁愿不回现代的,也有不大相信叶家的,最后愿意跟去的,只有四十来个。
等砗磲妖真的来到无名岛的时候,原本在无名岛上剩下的那三十来个人,如今只剩下了五六个,看上去都是伤痕累累,苦大仇深,可见不知道这三十来个人经历过怎样的分化相杀,最后才剩下这几个。
难得的是姚常青居然还活着。
姚常青身为昆华境的走狗,当初飞机失事也有他的掺和。
墨仙仙对他搜过魂之后,姚常青就几乎傻了。
墨仙仙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打算让他自生自灭。
没想到这人倒是命大。
她想起姚常青曾经说过,他身上有昆华境仙师下的印记,若是他死了,昆华境仙师就能当场发觉。
既然这样,那么姚常青如果回到现代,昆华境的那些人,会来找姚常青的吧?
墨仙仙如今已经筑基,而叶昭也炼气九层,按着这个速度,用不了一个月,就有可能筑基。
而昆华境里的修士,最高也就是筑基期而已。
墨仙仙试过这个海中的时空之门,只是现代古代互相穿梭而已。
但她还想回到修仙界去,昆华境没准就有线索……所以守株待兔,抓到一个昆华境修士,搜下魂看看才能了解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