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震惊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万分的感动和怜惜。
她凝视的双眸一眨不眨,渐渐地,眼眶泛红, 氤氲出了一层朦胧的水雾, 连落泪都是那么动人。
很快,一颗晶莹的眼泪, 如珍珠,如初露,从她美丽的眼睛里夺眶而出。
“你怎么这么傻!为了我, 你竟这样伤害你自己……”
她眼含泪花,抱住了他,又哭又笑。
“快让我看看, 你伤得怎么样,真的很疼吗――”
想象果然是想象。
现实是……
贺汉渚只能苦笑。
能让他心甘情地往自己的胳膊开枪的女人,果然是与众不同。
“这么大的事,你怎么自己就胡乱地开枪?你知道桡神经损伤可能导致的后遗症吗?前臂伸肌瘫痪!你没法控制你的手腕!你的半边手掌也可能失去知觉,麻木伴随终身, 说这边胳膊废了,完全不是夸张!”
真的, 如果是单纯的粉碎性骨折,接受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 用现在已经出现的克氏针进行内固定,促进骨折愈合,加以复健锻炼,恢复如初,倒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严重伤到桡神经,以现在的水平,想不留后遗症,几乎是不可能的。
一开始她以为他真的遇到袭击,受了这样的伤。
她万万没有想到,竟是他自己开的枪,还打中了这样的位置。
感动归感动,心疼也是自然,但要让她一点儿也不气,她怎么能做得到!
“是哪个医师给你做的手术?”
她接着追问,神色严肃。
贺汉渚哪还敢再惹她,立刻招供:“我说实话,我全都说。医院的对外说法有夸张,其实没伤到神经,只是骨折而已。”
他说了个医师的名字。
苏雪至认识对方,上次在医学大会里见过面,确实是京师最好的一名西医骨科医生。
闻言,她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你别生气……”
他看着她依然还带了几分嗔色的面容,继续解释。
“其实我在开这一枪之前,也做过准备的。我私下请教过鲁道夫教授打在哪里。太轻,只擦皮肉的话,达不到效果,但我真没想一枪把我自己打成残废。我还想抱你,没了一只手,我怎么抱……”
他这最后一句话,肯定是临时随口胡诌的。
苏雪至才不相信。
而且,想想还是有一点气!
“那你为什么不先和我说一声?你知道我刚看到报纸消息的时候,我有多担心吗!”
贺汉渚不说话了,望着她,唇角慢慢地上翘,仿佛在笑。
苏雪至可不打算就这么轻易地原谅他。
她继续绷着脸:“回答我!”
“我要是提早和你说了,你会同意我这样做吗?”
“我承认这法子不聪明,但是它有用。”
苏雪至张了张口,竟无法反驳,哑了。
他深深地凝视着她。
“我贺汉渚这一辈子可以没有太太,但如果我有,她一定是你,苏小姐。”
这就是男人嘴里说出来的情话吗?
苏雪至再也绷不住了,面颊悄然发热,连耳朵尖都微微地泛红了,刚才生气教训他的势头也没了。
她看着他低下头,脸慢慢地靠向自己,心里竟一阵慌,眼睛急忙看向一旁。
“你想做什么……”
她的声音现在听起来也是毫无威慑力了。
“我想……”
贺汉渚一顿,忽然抬起他的右手,张开手掌,那根垂吊着指环的红色丝绳便从他的掌心里垂落,在半空轻轻地晃荡着。
“我想你再替我保管它,等到将来有一天,我可以了,我再将它戴在你的手上。”
苏雪至咬了咬唇,手慢慢地抬了起来,摊掌。
“给我,我自己戴!”
他含笑,摇头:“不,我来。”
“你一只手……”
“那是我的事,你不用管。”
他低低地道了一句,便垂下头,将脸凑到了她的颈侧,张嘴,用齿叼住一根绳头,嘴和他的右手配合,折腾了好一会儿。
终于,苏雪至感到项绳好像打了结,系好了,他却还不抬头,依然将他的脸埋在她的颈间。
男人的短发质地粗硬,随了他的动作,刷子似的来回扎着她的肌肤,他热热的呼吸也一阵阵地吹着她的脖子,撩得她发痒。她忍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了,缩了缩脖子:“你还没好吗……”
“好了……”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说。
“那你还不放开……”
“因为……”
“我想亲你。”
男人的嗓音沙哑。
他的唇压着那枚已悬在她胸前的指环,吻了一下,音落,顺势抬起脸,张嘴,含住了她的唇。
片刻后,他们换了地方,一起躺在了办公室隔壁休息室里的床上。
一开始,她卧在他的怀里,听他给自己讲解现在的形式。
简单的说,就是两派快要开打了,至于打多久,以他的估计,时间不会很长。关键是看哪一派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先打掉对方的嫡系。
他继续分析给她听,说他们下面的势力绝对效忠的所谓嫡有限,所以,只要先把陆宏达的亲信部队打垮,剩下的人马便不足为惧。顺利的话,有可能几个月就能结束。
他说一句,苏雪至便嗯嗯嗯嗯地附和,说到最后,贺汉渚自己也笑了,在她又一次嗯嗯嗯嗯附和他的时候,再次吻住了她的嘴。
床是单人床,平常够贺汉渚一个人躺,现在突然多了个人,难免有点挤。
本就挤在一起,有点暧昧,等这个吻结束后,苏雪至感到他的鼻息变粗,体温也在迅速地升高。
她在昏暗里伸出手,摸了摸他仿佛发了烧的额头,用轻柔,却坚决的语气说道:“想都别想!你刚受伤!你需要休息!要不我再给你让点地方。”
她往里头挪了挪身子,好让一侧手臂不能碰压的他躺得尽量舒服一点。
贺汉渚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慢慢地躺平了身体,抬起手,将手背压在了眼皮上,闭目,一动不动,仿佛睡了过去。
苏雪至见他竟如此听话,一下就变得这么老实,疑虑了起来。
她等了一会儿,见他还是没反应,忍不住戳了戳他:“你生气了?”
他否认:“没有。”
苏雪至还是不信。
她感觉得到他很想要自己了。但是现在,这里没有那种玩意儿。
她想了想,解释:“现在我真的不便。或者……”
她迟疑了下,咬了咬唇,爬起来,将自己的唇贴到了他的耳边,说着令他听了浑身血管几乎都要爆血破裂的私密耳语。
贺汉渚却如贤者,竟叫他抵住了诱惑。
他长长地呼吸了一口气,抬起右臂,将她的身子搂入自己的怀里,亲了亲她的额,用温柔的声音说:“真的不用,你今天已经很累了。你这样陪着我睡觉,我就满足了。是真的。”
苏雪至听出了他言语里透出的真挚,心里一阵暖流。
她嗯了一声,将自己的脸贴在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
他坚实而暖和的怀抱令她感到放松,人一放松,倦意便袭来,她很快睡了过去。
贺汉渚在夜色里又静静地躺了良久,轻轻地拧开床头灯。他凝视着怀中女孩的沉静睡颜,出神片刻,下了床,走了出来,坐回到办公桌后,取了信笺,提笔,写下了“龙王钧鉴”四个字。
这封信他写得很快,几乎是一蹴而就,写完,他只觉释下了这段时日一直压在他心头的一副千钧重担。
封信之前,他再次浏览了一遍自己的落笔。
这就是他给出的最后答复,也是唯一的答复了。
他会派人以最快的速度把信送到郑龙王的跟前。
他是如此盼望自己能得到对方,还有将来她的母亲的认可。
但这真的不是他能左右的事。
哪怕……他们真的没有一个看得上他,愿意接受他,只要她不后悔,他便就有了克服自己所有软弱的勇气。
他贺汉渚,必将不死不休,尽他所能,护好她这一生的周全。
十来天后,三月中旬。
傍晚,窗外阴雨连绵,客厅里摆的那座西洋自鸣钟的时针还没走到五点,天就黑了下来,苏家的下人在几间晚上有人走动的屋里陆续地掌起了灯。
叶云锦独坐在账房里,对着手里的账册拨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看着走动如飞,其实打的人清楚,平日闭着眼睛也不会打错的账目,刚刚已是误了好几次了。
她感到有些心浮气躁,索性停了下来,想换个事,再去巡下仓库。
最近黄梅天,仓库里的药材最忌这种天气,万一哪里防潮出了纰漏,不是个小事。
她这一辈子,可以这么说,除了女儿之外,从她嫁入苏家开始,生意,就是她活着的意义了。
她倒也没觉自己有多热爱这个东西,但她要是放了手,或者说,没了天德行,她活着,从早到晚,还能干什么?
这个时间,红莲正在忙着张罗家里晚饭。叶云锦拿了把伞,也不要下人跟,正独自去往后头的库房,忽见白天管着药铺的苏忠撑了把青布油伞急匆匆地追了上来,确定周遭无人后,上来,小心翼翼地低声道:“掌柜的,刚水会的三当家亲自来咱们天德行抓药,这是留下的方子。我顺便给您捎带过来了。”
他从袖中取出一张药方,递上来,随即也没多停留,转身就走了。
药方!叶云锦起初简直有点不敢置信。
这么多年了!
竟也叫她也等到了那人送来的一帖药方?
叶云锦死死地盯着手里的药方,视线落到纸上写着的夹在几列药名里的当归二字,起先脸色微微发白,忽然,心里不知怎的,涌出了一缕不详的征兆。
那人狠心如斯地步,可以做到十几年也不和她私见一面。
怎的现在竟忽然想要见她了!
难道最近外面的传言是真?
老东西熬不过受的伤,真的快要不行了?
第129章 (早春的暮雨潇潇不绝,天也...)
早春的暮雨潇潇不绝, 天也很快黑了下去。
很多年前的久远事了,久远到女公子出世之前, 有一回,女掌柜曾私下叮嘱苏忠,说哪天要是那个王泥鳅拿方子到自家的药铺来抓药,让他务必记住,将方子取来给她。
药铺每天晚上打烊前,需整理归档白天抓过药的方子,一张也不能失, 这事重要, 苏忠亲自管的。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以至于苏忠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茬吩咐。今天傍晚,他乍看到王泥鳅来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是不是郑龙王的伤没养好, 有点担心,等人留下方子走了,收归时, 才突然记起早年女掌柜有这么一个吩咐,一时心惊,自然了,表面不露声色,趁伙计没留意取了, 匆匆赶了回来。
交了方子后,苏忠心里忐忑不安, 胡乱吃了两口饭,哪都没去, 就在自己屋里等着。
他有一种预感,今晚上女掌柜可能要出门了。
掌车的活儿,别人谁都干不了,还得自己来。
这么多年了,有些事,虽然从没明说过,但女掌柜大概也知道他这个管事阴差阳错应该知道了点什么,所以才会把那样的事交待给他。
等着传唤的功夫,他就坐在屋里对着油灯,听夜雨打在庭院树木上发出的OO@@的声,出起了神。
他姓苏,是苏家的远亲,怎么的他这个苏姓人倒成了叶云锦的自己人,说起来也是话长。
最早的时候,他是苏家药铺里的一个伙计,因为做事勤快,为人厚道,还能写会算,被苏家老太爷看中,调到账房里当了几年管事。但这引起了当时一个大管事的嫉妒,后来和下面的伙计合起来栽赃,诬陷他贪墨账银。
老太爷那会儿病得糊涂了,竟也信以为真,苏忠百口莫辩,眼看要吃官司,是当时嫁进苏家才一年的叶云锦站了出来,查明真相,帮他洗脱了罪名。
原来是贼喊捉贼的把戏。
这个大管事虽是苏家的老人,但这几年,老东家生病,少爷苏明晟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少奶奶叶云锦年少,又是一介女流,他自然也不放在眼里,便借着掌管药铺多年的便利,暗中贪墨东家的钱,还栽赃到了苏忠的头上。
赶走大管事后,彻底掌了家的叶云锦便重用苏忠。
投桃报李,从此以后,苏忠自然也对她感恩戴德,忠心耿耿。
在苏忠的眼里,女掌柜叶云锦精明而刚强,不输男人。
她嫁进苏家至今快要三十年了,即便是老太爷刚死、苏家败落最困难的那几年里,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苏忠也从没见她流过半点眼泪。
正是因为如此,苏忠这辈子唯一一次撞见的她的失态,才会叫他印象印刻,至今难忘。
直到现在,想起来,苏忠还是觉得心情复杂,甚至不敢多想。
之所以不敢多想,是因为女掌柜那恰被他撞见的一次失态,就是和郑龙王有关。
那个时候,叶云锦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妇,嫁进苏家才两三年,而郑龙王也不是现在的郑龙王。那会儿他只是官府组织的救生红船上的一名水手头子。
关于女掌柜和郑龙王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外头至今各种说法流传,但其实这一点,再没有人比苏忠更清楚了。
叶云锦嫁进苏家的头一年,丈夫苏明晟就在外室那里长住不肯回来,苏家生意上的事,也是彻底撒手不管了。云贵川三省每年春秋两季举办药材集会,会上天下客商云集,是件大事。逢当年春会到来,叶云锦亲自找了过去求丈夫,让他回来,带人去参会,丈夫嘲笑她,说老爷子既然给他娶了个能当家的大脚媳妇,那就让她代替自己过去。
春会在外地,一趟来回要一两个月。当时水会内斗,形同虚设,江上水贼出没,船家出门都要雇佣护卫。
十七岁的叶云锦一咬牙,回来雇了人,亲自去往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