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魔都菜大部分有点偏甜。
在在习惯了首都那边的口味,其实不怎么吃得惯魔都菜,日常吃饭不是等她大哥下班回家来给她做饭,就是让保姆阿姨给简单做些不甜的菜。
而这家古老的小店也同样带着魔都菜独有的特色,但是它就是能甜得恰到好处,甜到让人觉得,即便它有点甜,但也很好吃的地步。
“果然,其实不是我吃不惯这边的菜,而是没遇上真正好吃的。”酒足饭饱,在在摸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一脸满足道。
“那按你的意思,其实是你没早点遇上我咯。”
白馨开了句玩笑。
在在听了,却煞有其事地点头:“对,我就是遇上白姐姐的时间太晚了。”
说完,她自己也绷不住笑了。
原来在在刚刚只是顺着白馨的玩笑在跟她玩而已。
两个姑娘说说笑笑,倒也没落下宁翰,时不时地也会跟他聊起来。
令人意外地是,相比起在在跟她大哥,其实白馨跟宁翰之间的共同话题要多一些,且两人都是白手起家干起的事业,彼此对于创业初期的艰苦都有着相同的体会,所以反而更加能理解对方。
这顿饭吃到最后,在在反而成了那个说话最少的人。
因为这孩子全程都在忙着埋头干饭呢。
饭后,在在跟白馨要去逛街,宁翰今天正巧不忙,便主动提出可以陪她们一起去,顺便帮忙拎包。
刚刚那一顿饭,已经拉进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所以宁翰提出这句话时显得理所当然,也没了之前隐隐的不情愿。
有人给拎包那当然好。
都不等在在回答,白馨就想也不想地点头答应:“好啊,那就麻烦宁哥陪我们去逛逛了。”
白馨现在跟宁翰的关系已经从互相客套疏离地称呼“白总”,“宁总”,变成了一个叫“宁哥”,一个叫“白馨”了。
因为宁翰比白馨大一岁,而她又是在在的好朋友,干脆就将自己摆在了妹妹的位置上。
三人结伴出行。
这才换成了宁翰开车,而白馨则跟在在坐在后车座上,叽叽喳喳地聊着天。
主要是在在在叽叽喳喳,她可能是刚刚吃饭的时候憋了一肚子的话,这会儿不吐不快,而白馨则纯当听众,间或回应一两句,让在在更加有继续说下去的兴头。
“白姐姐,我跟你说,我大哥小时候可能干了,在地里赚工分的时候,他一个人就能顶得上一个壮劳力,那时候他可才十多岁,还是个半大少年呢!”
话题也不知道怎么地,突然就歪到了在在对大哥单方面的夸赞大会上。
听见宁翰当年在乡下时候的事情,白馨还略感讶异:“没想到你们以前还下过地,我还以为你们从小到大都生活优异呢。”
毕竟这对兄妹身上那股富贵气质就仿佛与生俱来的,很难让人想象得到,他们幼年时期,在乡下过着灰头土脸的日子时的模样。
当然,白馨这么说并非贬低,她只是单纯感叹而已。
而且……
“其实我也是在乡下长大的。”白馨冲着在在眨眨眼,猛地爆出一个猛料。
“哇!真的吗?”
在在表示她也完全看不出来。
连前头开车的宁翰都忍不住侧头,看了眼皮肤细嫩,眉眼精致的白馨。
他也很难想象,这位看似娇弱实则刚强的女人,从前在乡下生活时,是什么模样的。
“啊,是真的。”
白馨没有觉得自己的往事需要被隐瞒起来,反而大大方方地坦然道:“我其实是个孤儿,一生下来就被丢在了荒山上,是我养父母上山采野菜的时候发现了我,并把我带回家养大。”
她养父母很穷,但将她捡回去之后,却还是咬着牙,将她好好地养大,并且供到初中毕业。
在艰苦的成长环境之中,过早懂事的白馨知道家里很困难,所以即便养父母再三跟她保证,只要她能考得上,他们即便是砸锅卖铁也会供她读高中,但她还是毅然撕毁了高中录取通知书,转而出去到处找活干,以此补贴家用。
那个年代,其实初中毕业也很够用了,加上白馨天生就比旁人机灵,很会来事,又勤劳肯干,所以找一份工作对她而言并不算难。
她很快就成了一名纺织厂女工。
工人,这个身份即便是到了八八年的现在,都是受人尊敬的铁饭碗,人人羡慕向往的存在。
可天生就颇具远见的兰馨却不满足于此。
所以在国家经济一开始复苏之际,她就抓紧机会,将自己的工作给卖了,转头拿着钱去创业,并一点点地将自己的事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说句实在话。
从一个普通的纺织厂女工,到一家大型企业的女老板,白馨经历过很多磨难,其中的艰辛更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好在现在都熬过来了,我这会儿的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红火了。”注意到在在担忧的小眼神,白馨故作轻松地笑着说。
她其实说得也是实话。
从前的苦难都过去了,她现在走在外头,谁见了不得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白总”?
唯一遗憾地就是当年没能继续读书,没办法踏进大学的校门。
不过即便如此,白馨也没放弃过对知识的渴求。
她明白多读书,时时刻刻地充实自己,对她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所以即便不能上学,她也没放弃过学习。
如今她的学识真要论起来,其实并不比一些大学毕业生差,且她的能力跟经验,还有现今取得的成就,更是那些人所比不了的。
因此遗憾归遗憾,对于自己所选择的路,白馨从未后悔过。
白馨没有注意到。
她一脸轻松地诉说自己的往事时,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无以伦比的魅力。
不仅在在被她吸引得移不开眼,连前途的宁翰都忍不住频频将目光落在她身上。
好在他将车子开得很慢很平稳,这么一路行驶到目的地,到也没出什么意外。
白馨带在在去逛街的地方是一家新开的百货商城。
这家商城很大,里头的商品琳琅满目,上到衣服下到一根绣花针,都能在这里买得到,且品质都是一等一的好。
白馨旗下的兰馨服饰在里头,甚至还拥有一个独立的售卖专区。
不过白馨没带在在去买自家的东西,而是去看了些别的,她感兴趣的商品。
第二百四十五章 这就是两套房子了。……
事实证明。
女孩子逛起街来, 当真是不知道累的。
在在跟白馨几乎将整个百货商场的角角落落都给逛遍了,都还显得精神奕奕,仿佛能立马赶赴下一个百货商场继续再战。
而宁翰跟在她们俩后头, 一手一堆购物袋,看着几乎快被压垮了。
当然也只是看着而已。
得益于父亲的长期训练,让他拥有一副强壮的好身体,体力耐力更非常人能比。
所以陪着妹妹跟白馨这么一通逛下来, 宁翰也没觉得多累, 顶多就是觉得东西提得太多, 要掏钱包给钱太麻烦了点。
是的, 在在跟白馨逛街买东西的花销, 全都由宁翰买单。
但白馨没有将其视为理所当然。
她买下的每一件东西,自己都默默地记住了价格, 打算着等会儿回去的时候, 再一次性地都还给宁翰。
在在花她大哥的钱没毛病, 可她跟人家却没什么关系,且两人真正熟悉起来也就才是今天的事情, 根本就没熟到那个地步。
哪儿真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花人家的钱呢?
可惜,白馨盘算得好好儿地,却没料到宁翰根本不愿配合。
这人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一般, 都不给她一个还钱的机会,一陪她们逛完街,将她买的那份东西帮她放上她的车子后,就火速领着自家妹妹坐助理开来的车子离开。
不知道内情的, 瞧这模样,还以为他们在逃债呢。
惹得白馨又好气又好笑。
“这男人怎么这么地……”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白馨脸上的笑意却不自觉地扩大了些。
她脑子里不期然地冒出一个跟宁翰完全不相符的词:可爱。
*
宁家兄妹那边, 车上。
在在坐在宁翰身边,一个劲儿地盯着他的脸瞧,仿佛要在他脸上看出一朵花来似的。
宁翰皱皱眉,目光扫向妹妹。
“你有事?”
“没有没有。”在在连连摇头,又没忍住多补了一句:“只是感觉大哥今天看起来怪怪的。”
“怪?有吗?”
宁翰疑惑地摸摸自己的脸,没摸到什么,不禁将怀疑的眼神转向妹妹:“没有吧,你是不是逛街太累,产生幻觉了?”
“才没有呢,我脑子清醒得很。”
在在冲着大哥可爱地皱皱鼻子,还呲出一口小白牙,仿佛在说‘你要是再敢说我一句不好,我就咬你了’。
宁翰皮糙肉厚的,才不怕妹妹的威胁,还跟个老父亲似地,殷殷叮嘱道:“女孩子家家,不要动不动就上嘴咬人,不卫生。”
所以重点是‘不卫生’吗?
在在抽抽嘴角,突然没了跟大哥玩闹的兴致。
她安静下来,倒在座椅靠背上,放空脑袋盯着窗外不断倒退的景色看。
天黑了,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但是一股后知后觉的疲惫涌上来,让在在只想当一条咸鱼这样子躺着,根本就不想动。
车内安静了一会儿,宁翰开始关心妹妹的学业:“妈打电话过来说,你那个画画比赛的信件给你转寄过来了,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在在懒洋洋地回答。
本来这份信件是会寄去她在首都的家的,但是在在现在身在魔都,她又想自己亲自拆开信件,因为她觉得这是一种很重要的仪式感。
所以特地打电话回家,撒着娇,非得叫妈妈给她帮忙把信件转寄过来魔都这边。
也亏得全家人都宠着在在,要不然换了别人家,孩子好端端地搞这么些麻烦事,早就被骂了。
宁翰也是热衷于纵容妹妹的一员,所以对于她的行为根本没啥感觉,他现在只关心妹妹的比赛成绩:“你得了第几名?”
“嘿嘿,那还用说,肯定是第一啦!”
在在嘿嘿一笑,嘚瑟得身后那条无形的小尾巴都翘了起来。
“真棒。”宁翰捧场地夸奖妹妹。
但下一秒,他就口风一转,玩笑道:“你这个比赛听说前三名的奖金不菲啊!怎么样?大哥对你这么好,在在拿到奖金是不是得对大哥表示表示?”
“大哥要什么表示?”在在有点懵懵地问。
“这个得你自己想,我要是自己提就没意义了。”宁翰有意看妹妹会怎么反应,也不肯给她一点暗示。
在在闻言,为难地挠挠后脑勺,想了好一会儿,都没能想到该送大哥什么礼物。
而且送了大哥,其他哥哥,包括爸爸妈妈奶奶大伯肯定也得送到位,不然他们可是会吃醋或者不开心的。
从小到大,早已在无数场有意无意的家人争宠修罗场中,培养出了端水大师能力的在在心累地叹口气,也懒得想了,干脆道:“等我到时候拿到奖金,给你们每人包个大红包,你们爱买啥就自己去买吧。”
这是最简单粗暴又直接的解决方式了。
给钱多好啊,人人有份,大家公平,而且她还不用费心费力地去思考该给每个人买什么礼物,买了礼物也不用担心家里人不喜欢,不怕演变成一场吃力不讨好的事故。
这么一想,在在突然觉得自己领悟到了以后给一家人送礼的小妙招。
没想到妹妹能这么豪横的宁翰:“……”
虽然在在的做法壕了点,但不得不承认,当听见她这么惦念着家里的每一个人时,宁翰的心头也感觉挺温暖的。
宠孩子就是这样。
自己宠归宠,本也不求什么回报,但当孩子长大了,开始懂事地学会回报你的时候,那种开心与喜悦,甚至比一口气签了个百万大单还要让人来得开心。
宁翰一被妹妹给哄高兴了,也跟她一样,壕气万丈地想送人东西。
“大哥跟在在开玩笑的,没要你钱,说吧,得了第一名,想要大哥给你什么奖励?魔都这套别墅?还是在首都给你买辆新车?亦或者你想要什么,直接跟大哥说,能满足的大哥都满足你。”
“我不要房子,也不要车子,什么都不要。”在在直接拒绝。
房子她确实不需要,而且这东西太贵重了,就算是亲兄妹,她也不能这么直接要大哥的别墅。
毕竟大哥的钱都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他得给自己多留点,等着以后娶媳妇儿用,而不是都给她这个妹妹拿走。
她要是真这么干了,未来嫂子要有意见的。
当然,如果是父母给的,在在就不会考虑那么多,直接就‘笑纳’了。
车子这个也没必要。
家里车库可还存着一辆大伯送给在在的车呢,现在正等着在在回去将驾照给考了,然后就可以潇潇洒洒地开着她的爱车出门兜风了。
所以思来想去,根本没觉得自己缺什么的在在干脆拒绝她大哥给的奖励。
只是她拒绝了,不代表宁翰就真不给了。
过了几天,在在即将坐飞机回首都当天,她收到了来自于大哥赠送的奖励。
一对造价不菲的粉玉镯子。
这对镯子玉质莹润,颜色清透,是非常难见的玻璃种粉玉。
仅单一只,价格就高到足以令人望而却步,都够在魔都买一套房子了。
更遑论宁翰居然一次性送给了妹妹一对。
这就是两套房子了。
在在捧着礼物有点呆,她第一反应不是询问大哥这对镯子的价格,或者拒绝这份礼物,而是问了一句:“这是谁帮你选的?”
是的,深知自家大哥钢铁直男本性的在在,才不相信就凭借他自己,能给她选出这么一对充满了少女心,且处处都踩在她心尖上那个点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