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太医院最擅长治外伤的太医,连他都治不好,这世上也没人能治好兰朵的病了。
太医突然想到一人,“三十年前,江湖上有一对赫赫有名的夺命鸳鸯,男子叫雷公藤,尤其擅长治毒,能治出这世上无数毒药。女子叫苏红蕊,擅长换脸术,或许她能为郡主医治。”
永王原本都不报希望了,听到太医这么说,他眼前一亮,立刻让管家去江湖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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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林知惜看到城外放的烟花,心中悬的那块大石终于落了地。
此行,她损失一名死士换来两万两黄金,收获颇丰。她就说,永王绝对是最有钱的,别的府上要凑这么多钱,少不得要卖钱卖地,谁能像永王财大气粗,居然只开私库就全部凑齐了。
寒云见她这般高兴,原本不忍心打扰她,可他有事要报,只能硬着头皮回禀,“主子,负责监视永王府、康王府和太子府的死士过来回报,三位王爷今夜入了皇宫,恐有大事发生。”
林知惜猛然回头,眼里冒火,“你说什么?永王没去?”
她不可置信回头看着那烟花,炫彩夺目,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成功了就放烟花。现在烟花已经放了,永王却没去?
她捞钱是真的,但她也想把永王杀了替她父王报仇啊。
半夏见她阴沉不定,忙岔开话题,“主子,皇上召三位皇子深夜入宫会不会出了大事?”
林知惜果然被她吸引,可惜自打福王府出了事,各家对安全特别重视。想要趴在房顶监视,那是不可能了。那些死士只能在外面监视他们的行踪,却根本打听不到内情。
林知惜沉吟良久,“还有哪些人被叫去皇宫?”
寒云回答,“还有朝中几位重臣以及几位武将。”
林知惜挑眉,“武将?”
那就是跟边城有关了,难不成是边城告急?是匈奴?还是大荣?亦或倭人?
天色已晚,林知惜也不好再派死士出去,“这么紧急的事,明天肯定会透出点风声。”
寒云点头应是。
就在这时,负责监视沈柏阳的死士回来汇报。
林知惜翻看前段时间积攒的奏报,眉头越皱越紧,“他每天都在固定时间去这几个地方。你们可查过这几个铺子的东家都有谁?”
死士确实查过,“有的是江南的商人,有的是皇商,有的是平民出身的官员。”
看起来没什么可疑,但林知惜还是觉得沈柏阳总是在固定时间去这几个铺子,有些蹊跷。而且他连阴天下雨也按时光顾,比上朝点卯都准时,这里面不可能没有猫腻,“你可知道他见这些人说了什么话?”
死士摇头,“沈柏阳武功高强,咱们离得太近,他很容易就会发现。我们不敢跟得太近。”
高手的五感都是最强的,这点还真是怪不了他们,林知惜换了个问题,“那他每次逗留多久?”
“每次去的时间都不长。最多也就一刻钟。大多时候都是取完东西就走。”
林知惜摇头,“这恰恰说明他有问题。如果只是取东西,他完全没必要亲自去,否则他养那么多小厮干什么吃的?我再给你们派五十个人,沈柏阳接触过哪些人,你们全要跟踪,看看这些人都见过哪些人,将这些人的身份全部查清楚。”
死士点头应是。
等死士走了,林知惜脸色越发凝重,半夏以为她还在遗憾没能杀了永王,小声劝慰,“主子,来日方长,咱们有这么多人手,想杀永王以后有的是机会。”
林知惜确实有些可惜这次没杀到人,但是正如半夏所说,她还年轻,以后机会多着呢,就让他先蹦跶一会儿,回头再收拾他也不迟。
她更想知道“沈柏阳”到底是谁?她表哥还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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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林知惜就知晓匈奴突袭边境的事了。
因为兵部发布招兵通知,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每家每户成年男子皆要上战场。城中四处抓壮丁。
林知惜原本想把死士全放出来,看这情形,还是算了吧。
昨晚被林知惜派去接应的死士555来报,昨晚赴约的人是兰朵郡主,原本444是想换个时间,亲眼见到永王本人才交易,但兰朵郡主生了疑心,他只能选择与她交易。
555还有些郁闷,“我们抬着黄金走了三里,身后就跟了一群护卫,他们想要抢回金子,我们只能把他们全都杀了。”
杀完人,他们将金子全部藏进119之前安家的那个村子。
因为人数太多,大部分人都被555送去119开的镖局,为了避免其他人怀疑,119安排这群人出发去江南了。
林知惜对他统筹工作很满意,“手头有这么一大批金子不太安全,我打算让你去蜀地开通一条商道,那边有茶马古道,可以用茶叶换马匹,你先尽可能多帮我换些好马。若是发现铁矿也帮我买下。”
555一句废话都没有问,点头应是。
555走后没多久,出去打探消息的寒云回来了。
永王府一下死了五百名护卫,永王重新招募护卫。这才半年不到,他的护卫和暗卫几乎全军覆灭,短时间根本凑不齐。
没有人保护,永王觉得不安全,马不停蹄去宫中哭诉,皇上得知有人想要暗害他儿子却误伤了兰朵,大发雷霆。这父子俩一个德性,都以为是太子干的。
皇上将太子狠狠骂了一顿,又点了一千名禁军给永王。
永王得偿所愿回了府,管家来报账。这么多护卫白白死了,他们的家人自然不会善了,丧葬费少不了。
能当护卫那都是清清白白的人家,与那些刀口舔血的江湖人不一样,丧葬费每人至少要两百两。
这次去了五百人,一下就支出一万两。再加上损失的两万两黄金,永王这次亏得连底裤都快没了。
私库告急,康王那么又派了管家过来要钱。
永王拿不出钱,咬牙吩咐,“让下面的粮商去下面收粮食。铺子里的粮价提高三成。”
朝廷要买粮,他不趁此大赚一笔都对不起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管家点头应是。
永王的动作很快被寒云打探出来,他试探问,“主子,咱们要不要也囤些粮食?”
林知惜思忖片刻,“你带人买些粮食存在别院,不必太多,够咱们吃一年就成。再命死士买大批粮食和食盐运往蜀地。”
寒云点头应是。
接下来几日,户部这边开始筹集善款,购置粮草、车马、兵器等物。
各大粮商趁机涨价,而且一涨就涨了三成,着实让百姓恐慌不已。
朝廷得知粮价哄涨,立刻做出应对措施,户部开始放粮。
从西汉时,朝廷为稳定粮价就设置了常平仓。所谓常平仓就是在全国各地设立粮仓,丰年购粮、歉年售粮、平抑粮价。
现在粮价疯涨,朝廷放粮,原本是件好事,但是放粮时才发现今秋收上来的新粮早就被人换成了陈粮。有些甚至发了霉。
皇上大发雷霆,当即罚了户部尚书半年俸禄,又砍了十几个守粮官。
但疯涨的粮价却是一日比一日高。
皇上气得火冒三丈,为了控制成本,原本该派三十万大军,因为粮食上涨,出不起这么多军费,只能征收二十万。
新兵自然不能上战场打仗,皇上将距离边镜最近的地方军调了二十万,又将新招的二十万送到新兵营训练。各地粮草源源不断运去前线。
半个月后,边境再次送来八百里加急。匈奴数十次突袭边境进入良国领土烧杀抢掠,边城百姓死伤惨重。
皇上再三催促户部尚书运送粮草。钱不够就放出捐官名额。
还不够,就让文武百官捐钱,但这些大臣哭穷的本事一个赛一个,到最后也没能凑到一百万两。
到最后实在没钱,皇上又加了两层赋税,才勉强把钱凑上。
户部尚书筹到钱,紧锣密鼓筹措粮草,终于在半个月之内将粮草运至边境。
此时已至年关,冰天雪地自然打不了仗,双方都在加急训练士兵。
很快小年到了,大年可以留在自己过,但是小年,文武百官都要进宫庆贺。
宫中设宴,美酒佳肴,琴音袅袅,美人跳舞,祥乐融融。
林知惜也看到了集万众宠爱于一身的灵妃。她是妃子,却坐在皇上左手边,仅仅只比皇后低半级,这份荣宠也是独一份。
五年过去,岁月好像格外优待她,她依旧那般美丽青春,跟安乐公主站在一块,不像母女,倒像姐妹。
林知雅见她一直盯着安乐公主看,给她夹了一块点心,“你尝尝,这味道还不错。”
宫里也就点心还能吃了。其他东西凉了,再好的味道都要差一层。
林知惜余光扫见皇后娘娘笑得越来越僵硬的脸,原来皇上除了刚开始说了句开场白,对皇后笑了一下,大部分时间都在照顾灵妃,体贴周到,宛如这世上最贴心的丈夫。
平时也就罢了,当着这么多文武大臣的面,皇上不给她脸面,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大臣们装聋作哑,只当不知道,太子和太子妃上前敬酒,算是提醒皇后娘娘注意场合,再不满也要忍着。
林知惜觉得这场景挺可乐,差点笑出声,喝酒时故意用袖子挡了下脸,又若无其事将视线移开。
她对面就坐着永王,对方心事重重,周遭散发生人勿进的气场。
也难怪,他宝贝女儿躺在床上已经一个多月,只有一口气吊着,他哪受得了?
康王似乎劝了他几句,他扯了个僵硬生硬的笑脸,那笑比哭还要难看。
第26章 扇子
小年过后, 没几天,迎来了新年。
今年与前面五年一样,齐王府过得格外冷清。
因为分家, 也因为王位继承,侧妃和庶妃斗得跟乌鸡眼似的。不过也不知是不是她们找的人不给力还是怎么的,齐王府的王位一直没批下来。
不过细细一想,这些人娘家最高也就是陈侧妃, 正六品中书舍人, 这样请封折子都要等皇上心情好才会呈上去。
这两个月,皇上心情就没好过,哪个敢冒险提这个。这事就一直这么拖下去。
这些人为了王位,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
林知惜有护卫守在门口, 那些人不敢来闹她。
但是她到镜心湖赏景时, 遇到那几个侧妃,被她们明里暗里催婚, 甚至还“好心”介绍。
林知惜不轻不重顶了回去, 但她的好心情败坏得一干二净, 回了自己院子和陆霄一块练武。
之前吃了五年粗茶淡饭,林知惜身体有些虚,这几个月,陆霄好饭好菜照顾,身体渐渐养回来了, 也有了劲儿。
她之前让寒云找人帮她打制两把宝剑, 一把给自己的,一把送给了陆霄。
“这是你的新年礼物,看看喜欢吗?”
陆霄有些不敢置信, 放下刚刚炒好的菜,拿起剑耍了两下,白光一闪,剑法发出一声悲鸣,他眼前一亮,“好剑!”
林知惜仔细打量他,“这才几个月呀,你剑法进步如此之快!”
连她在内,再加上那十万死士,陆霄的天赋在众人里也是最好的。
他就是老天爷追着喂饭那种人,出剑速度极快。
不是有那句老话吗?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只靠着出剑速度比别人快,就能打败天下无敌手。
经过这几个月训练,林知惜又给他身体解了毒,他现在身高蹿得飞快,已经有十一岁小伙那般高了。都快到林知惜鼻子那儿了。
林知惜到底没忍住,“你多大了?”
陆霄摸摸鼻子,“十八了。”想到今天过年,“不对,过完年,我就十九了。”
林知惜看他这身高和体型,比划了下,“等你成年,估计比寒云还健壮。”
寒云身材健有力,他这样的体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练家子。那种锋芒毕露的气质,他拿捏得死死地。
陆霄眼前一亮,“很好啊。”
他太讨厌当小孩子,那种弱小可怜,只能任人宰割的日子,他再也不想过了。
他想变成这世上最强的勇士,别人看到他都害怕的那种强者。
“你这身高现在可以练习骑马了。等开春,咱们去马场,我教你骑马。”
没有哪个男人不爱宝马,陆霄自然也想骑马驰骋的场景。
林知惜拔下剑鞘,朝他刺过去,“咱们比一场。”
陆霄立刻拔剑迎上。
正如林知惜之前说的那样,陆霄才学了几个月剑法,手法还很生疏,但他出剑速度比别人快,无疑很占上峰。
哪怕林知惜有丰富的对敌经验,还是没法在十招之内就制服他。
陆霄担心伤到她,不敢往致命处刺,不免束手束脚。
林知惜哪能看不出他故意放水,挑起下巴,剑尖指着他,“不用让我。对军师而言,打不过勇士没什么丢人的。”
陆霄微怔,随即明白她是真的不在意输赢,接下来他没再放水,招招剑指致命处。
林知惜身型瘦小,身体比较灵活,擅长轻功和出其不意的进攻,轻易不会与人硬碰硬。陆霄这种速攻几乎专攻她的弱点,渐渐她疲于应付,由专攻改为防守。
两人你来我往打了半个时辰,陆霄的劣势开始变明显,他内力和体力都跟不上,而林知惜在系统空间和某个世界学过两次内功心法,重新再练事半功倍,她的内功进步飞快。
到最后,陆霄累到提不起剑,终于败在林知惜手下。
打累之后,林知惜开始给他讲兵法。
她讲的兵法已经不局限于书上的三十六计,而是她穿越各个世界真实发生过的兵法。
陆霄听得如痴如醉,血脉偾张,“姐姐,我想带兵打仗。”
他头发全部变成黑色,身高长了一大截之后,林知惜便没再据着他,让他戴上假发出去外面逛逛,看看外面的世界。
不过也不知他之前被关得太紧,他根本不懂得与人交际,每次都硬邦邦的,别人见到他就躲。
他在半道上,被一个热情的茶楼掌柜拉进里面喝茶,他此后每隔几日都会光顾那间茶馆。
他自然也听到征兵的事。以他的年纪,自然不可能被征走,但是他学武练剑都是想当个有用的人。而最适合他的工作是当兵,只有成为一名将军,他将来才能报答姐姐,为他赚很多很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