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前阵子周雪琴坐班车回城,两辆班车发生了碰撞,碰到脑子,她凭空多了三十年的记忆。
也就是说她重生了,而重生,更坚定了她要跟阎肇离婚的想法。
因为在那多出来的三十年记忆中,她将来过的可不怎么好,不,可以说是非常凄惨。
上辈子阎肇转业后,被安排到了公安局上班,工作是很不错,从缉察到刑侦再到经侦,他一直是公安系统的骨干力量,比当兵的时候还要受上级重视。
但是周雪琴万万没想到时代会那么风云突变。
她万万没想到,现在被人人艳羡的正式工作,在将来根本没什么可稀罕的,暴发户和首富,有钱人才是将来最风光的人。
而且别的公职人员,妻子借着他的关系收点好处,丈夫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
但阎肇不一样,他在公安工作上简直堪称铁面无私。
她只不过是收了五万块加一个LV的包,想让他帮忙处理一个富二代醉酒驾车撞死人然后逃逸的案子,特简单的事,把驾车逃逸改成投案自守,把醉酒改成正常驾驶,绕开检方,不必起诉,他悄悄收钱,富二代不用坐牢,两全齐美。
可他不但不肯,反而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威胁她说要离婚。
丈夫就不说了。
儿子?
两个儿子没一个向着她,甚至将来小儿子病的严重了,大儿子还会怪怨,说是她一手造成小儿子生病的,继而不认她这个亲妈。
想想今后种种,周雪琴心头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越想越生气,她一把推开装着辣条的油纸袋子,下了炕,趿上鞋就要往外走。
“你今天才离婚啊,村里风言风语的,大家要怎么说你,还不赶紧躺着,出去干嘛?丢人现眼啊?”周巧芳喊说。
周雪琴回头,闷声说:“姐,你就放心吧,我要出了门也会躲着人的,我这辈子要换个活法。”
……
上辈子,后来周雪琴和阎肇还是把婚给离了。
离婚的时候她把孩子抛给了丈夫,房子和存款自己全部带走。
她也学人做过生意,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做什么赔什么,赔了个尽光,一无所有。
所以她一直没赚到钱,反而越混越落魄,落魄到去当保洁的程度。
那是偶然的机会,她在一家公司当保洁的时候碰上陈美兰。
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陈美兰也是。
她拿到了丈夫所有的钱和房子,而陈美兰,是被丈夫给净身出户,扫地出门的。而且在离婚后,陈美兰碍于村里人的流言扉语,匆忙中嫁给了本地一个名叫吕靖宇的混混。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陈美兰完蛋了。
但是风云突变啊。
周雪琴花光了所有的钱,卖掉了房子,迫不得已做了保洁大妈,可陈美兰嫁的那个叫吕靖宇的混混,居然做生意做到飞黄腾达,而且成了整个西平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也是西平市当仁不让的首富。
周雪琴碰到陈美兰时,她从一辆豪华的轿车上下来,首富吕靖宇伸着一只手,正在给她扶车门。
提着拖把,周雪琴仿如被雷电轰过一般,愣在当场。
她怎么都想不通,陈美兰嫁的那个混混是怎么变成西平市首富的。
但现在管不得那么多。
吕靖宇就住在陈家村隔壁的吕家庄,目前还一穷二白,又新死了妻子,也带着两个孩子。
陈美兰长的是漂亮,但周雪琴也不差,她没下岗前是毛纺厂的一枝花。
而且陈美兰是被爆发户前夫抛弃的,还顶着生不出儿子的臭名声。
周雪琴连着生了两个儿子的,就这方面,她都比陈美兰强了十万八千里。
而且她可是重生了的,所以她知道一个关键点。
之所以当初吕靖宇娶陈美兰,并不是因为陈美兰长的有多漂亮,或者多温柔。
而是因为吕靖宇前妻去世后,留下一儿一女。
据说吕靖宇在二婚时多方考量,观察,觉得陈美兰人美心善,会对孩子好,才会最终选择跟她结婚。
她比陈美兰人更美,心更善,不就能捕获未来首富,首富家的孩子的芳心了?
谨防夜长梦多,她现在就要行动。
看周雪琴径自迈过小河,往吕家庄的方向去了,周巧芳急的直翻白眼:“雪琴,你这疯疯颠颠的,话也不说明白,到底要去干嘛呀你?”
“姐,我给自己又瞅了个好对象,那个男人比阎肇好一万倍。”周雪琴远远喊说。
她也怕有人看见自己要说闲话,不走大路,在河边踩着草径,专挑小路走。
周巧芳跟在身后,简直要急死了。
吕家庄除了懒汉就是混混,哪里能有比阎肇好的男人。
周雪琴该不是真疯了吧。
第4章 回力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
出了陈家村,迈过一条河就是吕家庄。
万万想不到,自家俩儿子将来一个整天生病还不消停,一个愣是没出息。
可吕靖宇家俩孩子,女儿将来会是华国有名的女歌星,儿子则会成为一个创业家,都是货真价实的大佬。
路过小卖铺,周雪琴停了下来。
离婚的时候房子和存款她都从阎肇手里要了回来,现在手上有的是钱,而要想哄孩子,最立竿见影的手段就是送东西。
改革开放后商品丰富了,这两年新出的泡泡糖,高梁饴是孩子们的最爱,尤其是高梁饴,又甜又糯吃起来还有嚼劲儿,孩子们最喜欢它了。
“同志,给我五毛钱的泡泡糖,再给一把高梁饴。”周雪琴掏了一元钱出来,说。
售货员看她不甚眼熟,说:“你不是咱村的人吧,是来走亲戚的?”
“是,大姐,吕靖宇家住在啥地方?”周雪琴笑着问。
售货员刚好抬头,看到有两个脏兮兮的孩子趴在小卖部的门上流口水,于是努了努嘴:“喽,那不是吕靖宇家俩孩子,你让他们带你去吧。”
虽然自打一重生,抱定了心思,周雪琴就想在两个大佬还小的时候养成他们,并当首富夫人。
但在看到两个脏兮兮,凶巴巴的孩子时,还是忍不住反了一下胃。
想她家小儿子小时候多乖,多可爱。
大儿子虽然一直跟她关系不好,恨她,但长的可比吕靖宇家这个凶巴巴,鼻子像蒜头一样的儿子可爱多了,将来长大了,走大街上都有星探拉着要去拍电影的。
要不是能预见自己不论怎么折腾都得过穷日子,周雪琴连自家儿子都烦的人,怎么可能眼巴巴的去讨好别人家的孩子。
但算了,想想吕靖宇将来要凭房地产成为西平市的首富,这点不舒服周雪琴可以忍。
“小朋友,吃糖吗?”上前,从兜里掏出一大把泡泡糖,周雪琴笑眯眯的问。
两个孩子,男孩大概七岁,女孩五岁,都警觉的看着周雪琴,突然,男孩拽了女孩一把:“快走,这肯定是个人拐子。”
女孩也呸的一口吐水,吐在周雪琴的手上:“人拐子,我们才不吃你的糖。”
这俩小屁孩儿脾气这么坏?
“吕大宝你别跑,你爸吕靖宇去哪儿啦?”周雪琴喊了一声。
男孩听周雪琴喊自己的名字,以为是他爸认识的人,迟疑了一下才嗫嚅着说:“我爸平常在外做跑生意,完了还要去趟陈家村转转,要到很晚才会回家。”
去陈家村了?
该不会是去看陈美兰了吧?
自打陈美兰离婚之后,虽说顶着一个生不出儿子的臭名声,但因为她长的漂亮,性格温柔,有些光棍汉,老鳏夫,甚至大小伙子们,总爱往陈家村跑,就为去看她一眼。
乍一听这话,周雪琴气的差点没把糖全砸在地上。
但是不行,三十年的记忆太惨痛了。
她面色发白,却尽量忍着愤怒,把糖递给了吕大宝,然后笑着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这糖是我送给你们吃的,快吃吧。”
两孩子警觉的看了周雪琴一会儿,大宝一把抢过高梁饴,拉起妹妹,转身就跑。
野狗一样的孩子,一点礼貌都没有,周雪琴烦死他们了。
但她依然忍着烦在笑。
只要他们愿意伸手拿,她就有办法搞定他们。
不过吕靖宇现在就已经盯上陈美兰了吗?
这不行,必须阻止。
而她的俩个儿子,虽然他们一个永远病歪歪,一个恨她,但身为母亲,她必须让那俩孩子受到更好的照顾,就为这,她也必须促成陈美兰和阎肇的婚事。
对了,要让陈美兰嫁给阎肇这件事情,就是由周雪琴策划并促成的。
她必须再添一把火了。
农忙七月,在日历簿上,关于相亲和嫁娶都在大凶那一栏。
这不算迷信。
七月正是农忙的时候,麦子刚刚收完,还没晾晒没清洗,堆在屋檐下等着装仓,糜子又熟了,沉甸甸的缀在枝头,这暑天的烈日暴晒几天,糜子就要脱壳了,一脱壳,轻轻一碰就要落在地里,一年的收成就完蛋了。
这个季节,严禁相亲作媒。
拥着招娣,陈美兰住的是刚刚盖好的新房。
虽说暑天大太阳天天暴晒,但新屋的潮气是从墙里往外散发的,俩母女又嫌热,只盖一件衣服搭肚皮,早晨醒来,一摸胳膊上,湿潞潞的满是潮气。
一直听哥嫂在商量再婚的事,但陈美兰并不知道哥嫂跟阎肇是怎么商议的。
要她估计,阎肇刚刚跟周雪琴离了婚,又要来跟亲戚相亲,心里肯定不愿意,至少得再等个十天半月。
结果大清早的起来,她才要去田里割糜子,大嫂就苦笑着说:“赶紧把镰刀放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有大喜事儿。阎肇要来,你得跟他见个面。”
阎肇这就要来了?
当然,要不是阎肇要来,冒火的七月,大哥大嫂也不可能专门空出一天,在家呆着。
又要再嫁,陈美兰虽没想着刻意打扮自己,总得穿件干净衣裳。
结果进门翻箱子,却发现不止她自己的衣服,招娣有好几件衣服也不翼而飞了。
从卧室出来,她顺着墙头一望,就见二嫂家的院墙边搭着好长一根竹竿,那是春天耙樱桃的长竹竿,樱桃罢了季就该收起来的,杵在墙边干啥?
她当下也不说啥,转而进了二哥家。
二嫂撅着屁股,对着一大盆热水正在洗头,院子里静悄悄的,再没别人。
二嫂卧室里有个衣箱子,平常总用一把锁锁着,这会儿,那钥匙跟她的线衣一起解了下来,就扔在窗台上。
陈美兰拿起钥匙进了卧室,轻轻打开柜子,立刻就看到几件自己从城里带回来的衬衣和裙子,安安静静的躺在二嫂的衣柜里。
再翻翻,居然还有招娣的小花衣服,花裙子,也在箱子里躺着。
怪不得最近她和招娣的衣服总是不翼而飞,她还一直怀疑是不是大嫂偷了,去给自家俩闺女穿了,这可好,原来全躺在二嫂家的衣柜里呢。
她并不拿,再往下翻,居然翻到整整齐齐的好几沓人民币,全是十元的大团结,数一数,至少有一万块。
把箱子轻轻盖上,原锁好,陈美兰再出来,二嫂还蹲在地上,撅着屁股,全然没察觉。
她还好奇一点,二哥不是被打坏了腰干不得活,一直躺着的吗,怎么不在炕上躺着。
突然闻着厨房里往外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香味,再一看,就见原本该躺着的二哥,正弯着腰在厨房里炖个鸡架子。
二哥人瘦,还矮,年纪轻轻谢了顶,半个光瓢脑袋给朝阳照的明光油亮,闪着光。
那是昨天啃完的烧鸡,今儿把骨头炖成汤,洒上蒜苗葱花,照着老陕人的吃法,再烙点饼切成丝儿,泡在鸡汤里,又油又香,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泡馍了。
陈美兰依然一声不吭,从二哥家出来了。
“你还四处跑什么呀,赶紧的,阎肇马上就要来了,快把自己拾掇拾掇。”大嫂在厨房里忙的四脚朝天,还得顾着陈美兰。
陈美兰烧了一壶热水,得先给招娣洗个头,这年月农村孩子头上虱子多,招娣在城里的时候天天洗澡,头上没虱子,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头发里沾了好些个白色的虱子卵,是从娘家几个孩子头上传染过来的。
开水烫发梢,先把虱子卵烫死,再拿篦子仔仔细细把它们全篦下来。
紧接着,她给招娣梳了两个特别漂亮的麻花辫。
再给她穿了一件荷叶领的半截袖小衬衫,本来孩子有条很漂亮的裙子,可惜被二嫂偷走了,只能给她穿件旧裤子,把孩子一直穿的塑料小凉鞋洗的干干净净,小丫头在农村这段时间,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虽然瘦津津的,还有点男孩子气,但这就是个乖巧的小姑娘了。
“你打扮自己就行了,打扮孩子干嘛?”周巧芳烧好了酸汤,又把昨天吃剩的杂面饼端了出来,语带着责怨说。
二嫂洗完了头,吃完了烧鸡汤泡饼子,特意把嘴巴也洗干净了,才来凑热闹。
接了句茬,她说:“是啊,你先把招娣藏起来,那阎肇是个阎王爷,看你带个拖油瓶,再别亲相不成,阎王爷在咱家发起火来,咋办?”
周巧芳听二嫂喊出阎王爷的名号来,瞪了她一眼:“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上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陈二嫂撇了撇嘴,把自己胳膊腕儿上一只金镯子往袖子里藏了藏,说:“不是大嫂原来总说那阎肇在部队上,人人都喊他叫活阎王的?”
不是她周巧芳原来总说阎肇是个黑脸阎王,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连越南人听见阎肇两个字都会望风而逃的?
凭啥不让人说。
再说了,美兰头一回嫁的暴发户长的那叫一个肤白面嫩,嘴巴甜,会说话,做生意刚刚赚钱那几年很疼陈美兰的。
美兰每年回家都大包小包的,新皮鞋,新呢子大衣,没把全村人眼馋死。
这回要嫁个粗头黑脸的阎王爷,还是给人当后妈,事儿丑,凭啥不让人说。
大嫂气的哐啷一声,菜刀剁在了桌子上,怒目瞪着二嫂,二嫂却一点都不怯,索性坐到台阶上了,摆明了今儿要搅个场。
两个嫂子乌鸡拨鱼,相互斗眼。
陈美兰吃完了饭,才顾得上给自己梳头发。
梳头的时候她再仔细观察,就发现二嫂不止手上戴了个金镯子,脖子上一根红线,若隐若现的,的确凉的衬衣里也闪着金光,那是一个金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