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只有我不是天选之人——夜笑
时间:2021-08-13 09:59:43

   《异世界只有我不是天选之人》作者: 夜笑
  简介:
  人生OL二周目,莉莎曾以为自己可以凭借穿越者的身份在异世界当一条有水准、有格调的魔法咸鱼。但很快她就发现了一件事——
  怎么总觉得这个有魔法的异世界里,除了她之外谁谁都都是天选之子?
  莉莎:淦,为什么就我这个正宗穿越重生者没有福利啊???
 
  内容标签: 奇幻魔幻 骑士与剑 魔法幻情 史诗奇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莉莎 ┃ 配角:莱伊斯 ┃ 其它:套路、舌尖上的异世界
  一句话简介:异世界处处都是天选之人,除了我
  ?总书评数:2888 当前被收藏数:3794 营养液数:10416 文章积分:138,910,160
 
 
第一章 
  ‘孩子,你该离开了。’
  冷不丁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莉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彼时的她正穿着自己设计后委托制作的流泪猫猫头家居服,踩着流泪猫猫头拖鞋,手里拿着刚刚从村里快递存放处取来的新一期《白蔷薇月刊》,正准备回去自己的房间一手快乐水加果干,一手月刊享受死宅的快乐时间。
  不是,‘离开村子’这种事不应该是勇者或者龙傲天凤翔地的操作么,跟她这条咸鱼有什么关系?
  虽说大多数想过重生或者穿越的人,都有过‘要是能穿越到另外一个地方,自己就是那颗与众不同的星’的幻想。
  在莉莎还是李莎的时候也这么想过,后来她真的穿越了,也确实为了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她成了全村人中最弱的那个。
  在一个有会喷风水火□□的怪兽,腰若扶柳的美少女也能手搓意大利炮……不是,手搓大火球术的世界里,她常常因为太弱而无法跟村里大佬们沟通。
  她跟村里其他人之间的差别,不亚于让死宅跟超级赛亚人掰手腕。
  不过这并不是说她真的就这么弱不禁风,事实上如果按照上辈子的记忆,她这样跑八百米不费劲儿,爬五里山路不用人帮扶,三米的大树说上就能上,已经是人类中的翘楚了。
  一般的地球人都比不过她。
  奈何这个世界的大佬们,都强的反人类。
  在她还在沾沾自喜自己能一口气八百米的时候,邻居家的哥哥和隔壁的隔壁的老爷爷可能八公里翻山越岭一个来回了——还是带负重顺便打了个猎的那种。
  这谁顶得住嘛!
  自莉莎穿越之后觉得自己能行能干能当主角梦想就此破灭。广开后宫小弟遍世界小小愿望更是连一个泡都没冒出来就彻底沉入了意识的海底。
  她既不是《贤者之孙》,也不是《冰火魔厨》——更不用说骨傲天和萌王了。
  在成为莉莎的第十四年,她终于觉悟了:
  咸鱼就算走到异世界……也只会是一条魔幻了一点的咸鱼,本质是不会变的。
  累到升天都不能爆种,她只能阿Q一点了。
  比如‘大佬们这么强也很好,至少自己吃喝不愁安全无忧了。甭管外面打的多么天崩地裂,她在桃源乡里都悠然自得。
  一时咸鱼一时爽,一直咸鱼一直爽。
  然而就在她花了几年时间安慰自己‘吃喝有异世界的瓜果蔬菜,精神文明有各种写满了不科学的书籍还有从王都寄来的《白蔷薇月刊》,这样的人生岂不美哉?’的时候。’
  她,这条在幻灭之后给灵魂深处都涂满盐巴的咸鱼,就这样突然被大佬们扔出门去了。
  在听到:读作‘孩子,你还年轻,要多多接触这个世界,去吧,用你的手脚,用你的双眼去体会这个世界吧’,写作‘你都多大了还在家里咸着,给我出去接触社会干活!’的下一秒,邻居家那个打个响指都能崩个丘陵的奶……阿姨慈爱的摸了摸她的咸鱼头,然后啪的一个响指,把她送到了几十公里之外的某个城市里。
  “……”莉莎呆滞的眨了眨眼。
  乱糟糟的头发只用一个发夹固定,身上穿着猫猫头家居服和猫猫头拖鞋,手上甚至还抓着一把准备趴在床上看刚刚到手还冰凉凉的《白蔷薇月刊》时享受的果干的少女,就这样出现在了街道的某个巷子口。
  不是……好歹把新一期的《白蔷薇月刊》一起带出来啊?
  上一本刚连载到,为了心爱的弟弟三王子不被献祭,二王子决定背刺哥哥啊,她抓耳挠腮等了一个月就想看个结果啊!
  在剑与魔法的世界里还能有这样高质量的狗血白话文小说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这就是她的精神食粮,是她的电脑,是她的网络,是她咸鱼生命的四分之三。
  谁能想到意外来的如此突然?
  前一分钟还沉浸在受到月刊的喜悦中,下一秒现在就只能这样弱小无助茫然的站在巷子口发呆,脑海中一片混乱:
  我在那儿我该干什么,刚刚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大佬们要伤害我这条可怜的咸鱼。还有,就算你们想让我出门,好歹给个收拾行李的机会吧?至少让她换身衣服,准备个稳妥的行囊啊?
  一穷二白的傻小子出村的时候好歹还能拿个全村最好的剑吧!
  “啪。”
  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一个灰扑扑的棕色口袋掉到了她面前。随之一起的,还有一张糊到自己脸上的纸。
  她取下纸,看到了熟悉的字迹:
  “给莉莎:
  不要怪我们狠心,事实上,我们都舍不得你离开,但你还年轻,不能跟我们这些老不死的一起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腐朽。你应该有更广阔的世界,过更精彩的人生。
  早年没有让你跟罗贝尔特和杰诺离开,是因为你还小,现在你已经到了可以独立生活做出判断的年纪了。
  去吧,去看看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去‘贝尔兰德中央学院’吧,在那里,你一定可以获得终身难忘的经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还可以找罗贝尔特和杰诺。
  他们都在王都……”
  ‘他们都在王都’……然后呢?然后呢!?
  难道要我去了王都之后见人就问‘请问,你认识罗贝尔特和杰诺’么?虽然她青梅竹马的哥哥姐姐都是能手搓超大火球看起来很厉害的人。但她还没有膨胀到觉得自己认识的人能牛到全世界闻名。
  看着戛然而止的信,孤零零站在街头巷口的莉莎嘴角抽搐,不走心也要有个限度啊,就算我是捡来的也是十几年的情谊了啊!
  一块石头都能处出感情了,难道我们之间的情感还不如值你花两分钟给我写个完整的信嘛?
  看看,末尾的墨水都还没干呢。
  莉莎嫌弃的抖了抖信纸,她本想揉成一团丢掉的,但考虑到这纸搞不好有大佬们的寻人魔法什么的,她就停下了把纸揉成一团丢掉的动作,转而细心的将她抚平,好好地叠起来装进口袋里。
  ——最好是大佬们能发现她在外面过的是那么的艰苦,就把她直接一个魔法又召回去让她继续当咸鱼。
  虽说,刚被丢出来的现在是不可能了。但万一呢?万一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大佬们突然幡然醒悟,决定不再为难她这个咸鱼,让她重新回归家的温暖呢?
  人总要有点梦想.jpg
  虽然她知道按照这个节奏,她不毕业的话是不太可能回去继续咸鱼了。
  “行吧,总比没有好。”她弯腰捡起那个收紧口的双肩背包,拍了拍上面新沾上的灰土,自我安慰:
  “而且还是棕色这个百搭色,穿家居服背着也不算太丑。”
  被赶出家门的咸鱼是不可能配自行车的。
  她一边向着,一边看着街头的指示牌寻找旅馆。
  不管是哪里的故事,都要从找个旅馆(存档点)开始——就算她现在还很精神不需要休息,但这一身打扮可没法行动。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宽大可爱但除此之外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一点防护作用的家居服,决定先去换身有安全感的打扮再做其他打算。
  毕竟就算是某知名氪金换装游戏的女主角,也不会穿着睡衣出门。
  与此同时,某个藏在崇山峻岭,用普通方法没法出入的村子突然一改往日的宁静:
  一个响指把人送走的老……暮年美女站在村子的最高处远眺。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
  但在魔族卷土重来的威胁面前,让那孩子继续留在这里是不行的。
  比起跟着他们这些随时可能赴死的人,倒不如去王都,去学院……那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人到暮年仍然美丽的老妇人闭了闭眼,再睁开的时候,又是先前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送莉莎离开之后,村子里就彻底没有年轻人了。只他们这些剩下几个年龄加起来可能比王国存在时间都长的老者。
  在隐居到这里之前,他们都曾是声名显赫的人物,不过现在……
  他们为王国留过血,也为了人类受过伤,现在也该是他们享受一下生活的时候了。
  “说是怕孩子在这里危险……我看你们这是想自己玩儿个痛快吧?”
  看到一群人拿着扑克聚在房间里,穿着洁白长袍,一头银丝一丝不苟盘起来的高贵妇人不赞同的皱起了眉毛。
  有着像狮子的鬃毛一样的毛发的壮汉:“怎么能这么说呢,当然是为了她好才把人送走的,但同时也要满足一下自己啊。”
  “莉莎在的时候你们怎么不玩儿?”
  “当着孩子的面玩儿呢,我这个剑圣不要面子啊。”
  从大门走进来,穿着翠绿色长袍的中年女性:“你以为你现在就有面子么?还有,就这么把人送出去了,有确认过送到哪里了么?还安全么?”
  “安心吧,已经让那家伙把信和行李都送出去了,行李上还有定位魔法,万一有什么事把人带回来也不急。”
  暮年美女摆摆手。
  她又不是什么恶魔,怎么可能一点后路都不准备就把自家疼爱了十六年的小孩送出去。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绝不是她突发奇想的时候忘了。
  “你确定东西都带齐了?”
  “确定确定,吃的穿的,野外用的,都带了——真是,我们那时候哪儿有这么齐全的东西。一个个就算只有一件衣服一根法杖不也得出去?”
  虽然没有直说,但言语间充满了‘这代孩子就是娇生惯养’的长辈感慨。
  “不行,我还是不放心,我要去找那家伙问问,到底送到哪儿了……要我说,直接送去王都不就好了么?”
  最先开口一身圣洁气息的老妇人还是不放心,她转身就要往此时唯一没有在场的人的实验室走。
  暮年美女一把拉住了她。
  “别啊,你走了我们少人了。再说了要是送直接送到王都,莉莎这个小滑头肯定第一时间找到靠山又去当她的那个什么咸、咸鱼了。得让她历练一下。”
  这话也不无道理。
  一身圣洁气息的老人勉强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她的看法。
  房间里逐渐热闹了起来,而与此同时还在实验室的‘另外一人’处:
  “阿嚏!”带着单片眼镜的中年人揉了揉鼻翼,从正在进行的实验验算中抬起头来,茫然的看看四周:
  “刚刚是不是有谁来找过我来着……算了,可能只是错觉吧。”
  作者有话说:
  昨日夜观天象,硕大的月饼……不是,月亮高高悬挂天空,月光亮的我拉上窗帘都还感觉得到。感觉今天是个填土开文的好日子,就不等了。
  正好520,填土都是爱的性状(笔芯)
  一个轻松愉快的沙雕小甜文。
  没什么逻辑也不烧脑,大家跟着咸鱼莎快乐一下就完事了(?﹃?)希望能给炎炎夏日带来一些清爽(?)的快乐。
  啵啵小可爱们。
  新坑娇嫩求呵护,你们懂得(疯狂暗示)
  留言见/~
  PS:本来想设定5点20发文的,结果吃了个药忘了(……)只能530了,520+10……爱的十倍!(强行)
  PPS:改一个bug,莉莎应该是十四岁的时候开始咸鱼,咸了两年今年16了,打错了。
 
 
第二章 
  什么魔族不魔族的莉莎并不知道。
  虽说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魔法斗气之类的力量之外,还有魔兽魔族这些同样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存在。
  但‘魔族’对她们这代人来说,就好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恶魔。
  属于听说过没见过的范畴,连个标本都么得有。
  跟这一辈的人提魔族,还不如恐龙,好歹恐龙还有个骨架化石可供人研究呢。这个世界的魔族却是被封印回魔族自己的地盘,跟人类的地盘直接物理隔绝了。
  比起这些还不知道在哪儿的魔族,还不如先考虑考虑摆在眼前的问题。
  比如,不是主角的她要如何从面前的混乱中脱身。
  有过X点或者JJ阅读经验的人都知道,但凡是主角,只要出现,就得遇到点什么事儿。
  而且为了给主角增添难度,大多都是一些负面事件。
  如果是家长里短的种田文,那就是女主偏心的奶奶爷爷爸爸妈妈姑姑婶婶要给主角一个教训。如果是现代奋斗文,那就是富二代全二代甚至校霸校园女神之类的要给主角一个难看。
  就算是原始奋斗文,也得突然天黑或者来一场大雨,让一脸懵逼的主角面临生存危机。
  莉莎虽然自认主角,但作为路人甲或者NPC乙,突然被带入混乱中也是顺理成章的操作。
  毕竟不管哪个场景都得有那么12345个人来衬托不是?
  莉莎刚刚走出小巷,就迎面对上了一场对决。
  左边,是穿着可以七八百字来描写的华丽服饰的贵族少年,右边,则是一身拼搭款,看起来刚从哪个山头或者村庄出来的少年。
  再往旁边看去,就是贵族(或者土豪)少年的跟班一串,和正在被驱赶的群众——莉莎也是其中之一,都没给她退回去的机会,她和人群一起就像被驱赶的鱼群那样往旁边推搡着。猫头鞋都差点被踩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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