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怨司[穿越]——打瞌睡的田园猫
时间:2021-08-13 10:00:59

  卡洛斯就在地上给乔欢画简易地图。
  这里的城镇并不多,地图也不复杂,乔欢也看得懂,只是,离开这里最近的一个镇子有大约三百公里远,乔欢步行的话要走多久?
  军队急行军的话一天能走一百五十公里左右,那差不多是极限了,乔欢走到这个叫阿穆的镇子最起码也得三天,那也是她每天不间断赶路,只能稍事休息的情况下,走走停停的话她得走上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到。
  这点距离卡洛斯变化一下瞬息就能把乔欢带到,可这里不是潘恩山脉的另一边,这里是人类的地盘,要是卡洛斯被人看到惦记上怎么办,乔欢目前自保都办不到,更不要说能护住卡洛斯了。
  卡洛斯对距离完全没感觉,他只要能在乔欢身边就行,感觉到乔欢似乎有些无言,他就问道,“怎么了?”
  乔欢叹气,“三百公里,要走好几天才能到。”
  卡洛斯刚想说我带你去,忽然想到雌性并不喜欢他在别的人类面前变化,于是改口道,“那我去抓一只代步的动物回来!”
  说完他倏地一声不见了,乔欢“……”
  这里还属于潘恩山脉的山脚下,山精魔兽也不少,卡洛斯从那个男人的记忆里知道这里有种驼鹿是很有用的山兽,那种驼鹿不仅可以驼人拉货,卖出去还很值钱。
  虽然卡洛斯不知道什么是值钱,但他决定去找一只这种驼鹿过来。
  很快他就趴在一只高大的驼鹿脑袋上回来了,乔欢仰望着这一只有着树杈状角,身高两米多,四蹄粗壮的动物。
  这是一只很像四不像的动物,但是更高大健硕,不过现在它有些哆嗦。
  驼鹿这种山兽要经过驯化才能驱使,不过有卡洛斯在,就是让它学猫叫都行。
  于是正当乔欢摩拳擦掌想要往驼鹿身上爬的时候,这只驼鹿忽然跪了下来,乔欢得以轻松上去。
  然后驼鹿就在卡洛斯的指挥下撒开四蹄跑了起来。
  这种速度和卡洛斯飞翔的速度完全不能比,乔欢骑驼鹿骑的挺得劲。
  不过即便这样,也是两天才到了阿穆镇,而且乔欢大腿差点被磨破了皮。
  乔欢披了老太婆的外罩,看起来不太显眼,不过她牵着一只大驼鹿,也引来不少目光,还有人上前问她这只驼鹿卖不卖。
  乔欢听不懂,就一味摇头。
  她终于见到了人烟,那个小村子不算,阿穆镇不算大,但在这左近已经是数一数二的集散地,称得上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衣服饰品店,铁器点,面包房等等都有,乔欢觉得这像一个十八世纪海外风格的小镇。
  街道有些狭窄,也并不干净,房舍有的是石墙拱顶,也有纯木结构,还有低矮的泥巴房,一看就知道居住者的条件好不好。
  不过小镇挺热闹的,面包房里出炉了新鲜面包,热气直扑出来,也有人在店铺外面搭了货架,把一些蔬菜什么的摆在外面售卖,肉铺里也是把各种部位的肉吊在房檐下,五大三粗的老板围着油腻腻的围兜在砍肉。
  热闹是热闹,吃喝也都有,可解决不了语言问题,乔欢连块饼都买不到,她身无分文,珍珠也不能在这种地方拿出来花用。
  卡洛斯知道雌性听不懂这里的话,他倒能听懂,于是就钻到乔欢的帽子里,“我翻译给你听。”
  小飞鼠体积小,钻进乔欢的帽子也不显眼,于是乔欢有了个鼠翻译。
  这下好了,乔欢可以装成一个哑巴,只要能‘听懂’别人的话,她就能用手比划。
  第一件事是把驼鹿卖掉,乔欢把驼鹿牵到牲畜买卖的市场,顿时不少贩子围拢过来。
  如果乔欢穿着锦衣,贩子们肯定要压价,可她穿着的是本地贫寒之家的罩袍,贩子就不会开很低的价,当然也不高,就等着讨价还价。
  乔欢看了一下旁边的牲畜,对比了一下大约知道她的驼鹿能值多少,当然在这里卖还是少了,这只是雄驼鹿,贩子们买回去可以配种。
  比划了一番,这只驼鹿乔欢卖了八十银币,还饶到一匹煽掉的公马。
  卖到了钱,乔欢先去衣服店里外买了两套衣服,然后去找旅馆开了一个上房,让店小二拿了热水来洗澡,还给了小二一个银币,“等半小时后给我拿一份晚饭来,要丰盛一点,有酒,剩下的打赏你。”
  这句话她让卡洛斯教了她,然后就亲口吩咐了小二。
  小二满心欢喜而去。
  乔欢终于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这里还有带花香的肥皂用,那件老太婆的罩袍可以扔了,乔欢已经新买了一件连帽斗篷。
  这里大多都是身材高大,各种发色,蓝眼碧眼的人,乔欢是黑发黑眼,她不想太过突出。
  等她洗了澡,小二果真端上来一份十分丰盛的晚饭,大块浇着酱汁的肉排,一小篮子白白软软的面包,一大盘炸的金黄的鱼,一长条抹着奶油的香肠,一只肚子里塞果子的烤鸡,一碗不知道名字的汤,一串像葡萄一样的水果,还有一壶酒。
  乔欢的口水疯狂分泌,等小二走了,她就坐在桌边开吃,面包篮子里还有一小碟蜂蜜,是用来沾着面包吃的。
  乔欢当然不是自己独吞,她把卡洛斯放在桌上,在他面前放了一个空盘,自己吃什么也给他分什么。
  这点吃的卡洛斯只能塞牙缝,不过他很好奇人类的伙食,于是乔欢给什么他吃什么,然后惊艳的整个人,不是,是整个鼠都爬在盘子里了。
  怪不得雌性要过来,这里的饭食真好吃,就是不太够。
  乔欢放开肚皮也吃不了这么多,一大半还是进了卡洛斯的肚子,只有那个酒卡洛斯喝了一口,然后呸呸呸全吐了,他就没喝过这么难喝的玩意。
  原本鸡骨头卡洛斯都能吞下,不过这个不行,乔欢没让,他甚至好奇的把装面包的篮子都咬了一口,乔欢没办法,用餐巾把这个豁口给盖住了。
  乔欢知道卡洛斯的饭量,有些担心他吃不饱,卡洛斯道,“没关系,我现在消耗也不多,这些够了,不够我自己去捕猎。”
  乔欢道,“别被人发现了呀。”
  卡洛斯点头。
  乔欢不知道卡洛斯会不会往心里去,她有些内疚,可她对德缇伊族群不了解,对人类却是了解颇深。
  别的不论,要是上帝和唐僧肉有相同的功效,乔欢相信,哪怕是再虔诚的信徒,也会想啃一口上帝肉的。
  那么卡洛斯如果被人类发现,会有数不尽的人前赴后继想捕获他,他的口水都有神奇的效果,那哪个当权的人不想切一块他的肉尝尝。
  可这些话对卡路斯讲没用,他只会说,“不怕,我杀了他们。”
  一个两个,甚至百十个人过来乔欢都信他能杀了,那要是千军万马呢?所以乔欢得防范于未然。
  第二天乔欢去车马店定一架马车,单人马车空间不大,乔欢还需要备一些物品,所以定了一辆大一点的马车,需要两匹马拉,她有了一匹,还要另购一匹。
  阿穆镇毕竟太小了,乔欢想去大一点的城市,最近的城市是库珀亲王的领地,据说那里的柏树十分茂盛,人们也以柏树形成了产业链,城市也叫柏树城。
  乔欢在阿穆镇住了八天,马车到手后也买了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然后她和卡洛斯离开阿穆镇前往柏树城。
  卡洛斯趴在车厢里的窄榻上,榻上铺了垫子,车厢内壁上有一盏灯,外头有两盏灯。
  乔欢过了好几个月简单到极致的生活,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备什么,就买了很多干粮,车厢里用具不多,多的是干粮和点心,还有一箱酒,她觉得这里的酒味道不错。
  现在她身上穿着新衣,脚上也是新靴,盘腿坐在窄榻上和卡洛斯吃点心,原本乔欢要出去驾驭马匹,卡洛斯说不用,他能指挥,于是两人就都待在车厢里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数量应该不多,或许是乔欢现在所在的地方偏僻,路上行人也稀少,这辆没人驾驭的马车也就不会引起关注了。
  知道卡洛斯会这里的话,乔欢就和他学,只是卡洛斯不是一个好老师,教的磕磕巴巴,乔欢只能慢慢学。
  卡洛斯能从那个男人脑子里知道这个世界怎么样,但是他丝毫理解不了,雌性在阿穆镇做的事他都好奇。
  为什么那只驼鹿会换一些叮当响的金属,那些金属还能换来雌性的衣服靴子和吃食,连他们现在坐的这个慢吞吞会移动的小房子也是用叮当响的金属换来的,这一切都非常奇怪。
  不过雌性让他不要管,他就不管了,只管看和翻译。
  马车走了四日就到了柏树城,乔欢早就坐在马车上假装驭马了,沿路高大的柏树越来越多,空气中也有了柏树清醒的味道。
  乔欢看到不少奴隶和工匠正在运送树木,奴隶极为好认,他们衣着褴褛,脸上有烙印,有的手脚上还带着枷。
  一看有管事光明正大鞭打驱赶奴隶,乔欢就对现在的文明有了一定了解,这里人类的制度还是奴隶制吧。
  看到了巍峨高大的城墙,乔欢忽然想起自己没身份证明,这可怎么办?
  她看到路边有个老人在休息,就停车结结巴巴问他,“老人家,我第一次来柏树城,不知道这里进城有什么规矩吗?”
  老人就絮絮叨叨,“这有什么规矩,进城给钱就行了,我们这种步行的要十个铜子,你有一辆马车,怕是要一个银币呢。”
  得知只要买路钱,不要身份证明,乔欢松了一大口气,为了感谢老人,给了他十个铜子。
  乔欢此刻手里只有十六个银币了,在阿穆镇她没省着,尽挑好的吃喝穿戴。
  只要进城的钱够就行了。
  果然乔欢付了一个银币就进了城,这城墙看着巍峨,进来后乔欢就知道有些粗糙了,竟只有一道外城墙,内城墙都没有,城墙上甚至也没有女墙。
  文明的发展都不相同,这里本就不是乔鹿所在的世界,而且看样子文明程度还不高,要求也就不能更高了。
  一进城,更加热闹,之前的阿穆镇只有两条主街,店铺都在这两条街边,如今这柏树城里街道林立,那些衣裳首饰,各种杂物,乃至各类吃食都是各自占一整条街。
  因这里是依靠柏树形成产业链,所以专门有地方是卖柏树家具和树脂树油等物的地方。
  住宿的旅店也有分等,差一些的住通铺,食水都要另付钱,当然住宿价格也便宜,好的酒店价格美丽,但是环境绝对舒适。
  乔欢虽然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城市,进了城难免东张西望走得慢看得多。
  卡洛斯趴在她肩膀上,看的比乔欢都兴奋,他就没见过哪个种族能把住的地方修成这样,也没见过哪个种族会聚集这么多的人住在一起,真是太有意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营养液,评论,收藏……
 
 
第210章 、异界十三
  柏树城颇大,而且也没导航地图,乔欢进了城其实连旅馆酒店在哪里也摸不到,这也不是乔欢熟悉的古代城市,那时候的古代城市都有一定的规划,东西南北的坊市基本固定。
  这里是异界,乔欢的人种和这里的人还不一样,打听起来肯定不方便。不过城门口有不少七八岁的幼童,靠的就是替人跑腿牵线搭桥赚些零钱,他们的眼睛很利,一看就知道哪些人需要服务,哪些人不要。
  有几个孩子已经注意到了乔欢,都在蠢蠢欲动,这种活也不好干,有的贵人脾气好,哪怕不要雇人也不会发火,弄不好还会给上一两个铜子,有的人脾气差,那是抬脚就踹,举鞭子就抽。
  遇上这种的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几个孩子都准备去乔欢那里拉生意,一个瘦小的身影以最快的速度窜到了乔欢的马车边,其他孩子就悻悻退下。
  这种事做久了就知道,千万别几个人围着贵人推销自己,那是讨饭,会让人厌烦,要是贵人不要凑上去的那个人,旁的人才能上。
  乔欢看着那个在一边仰着一张小脸的男孩,这男孩衣服破旧,可相对比较干净,连脸上和手上都很干净,那个男孩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
  乔欢“……”孩子,我听不懂。
  卡洛斯在她耳边翻译,“这位贵人,美丽的小姐,您需要一个向导吗,这柏树城里我都熟悉,你是要买最漂亮的衣服,最精美的首饰,还是需要一些高档的家具,我都可以为您服务……”
  啊,人体导航,外带事务查询功能,这个能要。
  乔欢就生硬道,“你,一天,几个钱?”
  皮埃尔大喜,这是有门啊,赶紧流利的报账,“您要是不负担我的吃喝,一天十个铜子,要是给我吃喝,一天五个铜子就行啦!”
  也就一个进门费,乔欢就雇下了皮埃尔。
  她问皮埃尔,“这里最好的酒店在哪里?”
  皮埃尔不敢上马车,他熟练的牵着马车前行,“这里最好的酒店是金枫酒店,一天要十个银币的住宿费,旁边的马克酒店也很棒,那里一天要五个银币,还有美琪酒店,在博邦街,那里能看到最美的落日,一天要一个银币。”
  别小看这句话,说实话乔欢的马车以及穿着显示她就是个普通人,可普通人不代表没有虚荣心,皮埃尔就带过一些刚来柏树城觉得自己很有钱的土包子,一张口也是,“带我去最好的酒店,酒吧,饭馆……”等等。
  到了那些地方一看价格,麻蛋,根本消费不起,那也不能在这些小崽子面前丢脸啊,于是就把人一巴掌扇飞了,“我什么时候说要来这里,路都不会带,滚滚滚!”
  遇到这种,那是一个铜子都拿不到的。
  皮埃尔就给了乔欢三个选择,您看看您的口袋能支撑哪一个?
  如果连一个银币的酒店都住不起,那这种人一般也不会雇小跑腿。
  乔欢身边还有十几个银币,只要安顿下来,就能用珍珠换钱,也就不担心住不起了,于是道,“去金枫酒店。”
  皮埃尔欢快的应了一声,贵人能知道酒店的价格后提出去哪里,那就证明她的财力可以,这样的话,这单生意皮埃尔就能得到更多的油水了。
  很快就到了金枫酒店,果然连大门都十分富丽堂皇,门口还有穿着笔挺制服的门童,见到客人,就有门童过来牵马车,皮埃尔大声替乔欢宣扬财力,“这位贵人小姐要住店,你们可得小心伺候!”
  大酒店的服务员素质也不一般,哪怕看到乔欢的马车甚至是身上的衣服都一般,也没流露出任何鄙视,反而小心扶着乔欢下车,告诉她马车他们会照料,殷勤的替她打开酒店大门,把她迎进去。
  皮埃尔进不去,就在门口喊,“贵人小姐,我在门口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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